『壹』 環境中微生物的檢測結果說明什麼問題
微生物不處不在,微生物只要有適宜生存的條件就能生存並繁殖,很多微生物對人類生活有很大幫助,所以人對微生物能加以區分,不食對人有害的。
『貳』 微生物基因序列對比差異大於多少可判定為不同種屬
1.DNA G+Cmol% GC含量差異即可確定DNA的不同,這是真菌分類鑒定的重要遺傳指標之一.一般認為,G+C mol%差別大於20%是不同屬的菌;差別在10%~15%之間是同屬不同種,差別在5%以內則可能是種內不同菌株.但是G+Cmol%相同也不能判斷屬於同一個種,因此,G+Cmol%只具有否定價值
所以最重要的方法是核酸雜交技術,其中應用最多的是DNA-DNA雜交,即:
2.採用示蹤物標記的一條DNA分子與另一條在適當條件下雜交,可獲得兩者間的雜交百分率即DNA同源性,以此判斷兩菌株是否屬同一種。一般在相同的菌種中,DNA/DNA雜交的成功率高達80%以上,若低於20%基本可考慮為無關菌系,65%~80%之間的菌有較多的同源性,提示為同一屬的不同種。但如結果在20%~25%范圍時則難以作出判斷,應並用其它方法分析確定
3.對屬或屬以上水平的分類則採用DNA/rRNA雜交,因為rRNA在進化過程中保守性更強。例如,Kurtzman等在對黃麴黴群中各菌種的DNA關系研究中,黃麴黴和寄生麴黴顯示79%的DNA雜交率,而集峰麴黴和黃麴黴的DNA雜交率只有39%。Kurtzman根據這些研究結果建議把黃麴黴和寄生麴黴劃為黃麴黴的兩個變種,而集峰麴黴則劃分為一個新種。
但由於該技術操作復雜、費時,並且在細菌分類上其應用價值沒有測定rRNA序列有意義,所以該技術沒有被廣泛應用。
『叄』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中如何判定人員比對
1、根據你所要做的實驗進行人員比對,比如某個實驗對已經知道檢驗結果的五個標本對人員進行比對。
2、將這五個標本發給科室需要比對的人員,在一個實驗條件下讓每個人檢驗這五個標本。
3、將每個人所做的結果和已知結果進行比對
4、一般三個正確算及格,五個都正確就是優秀,根據自己所定的比對標准進行評價,不及格人員要繼續培訓!
『肆』 微生物實驗室做人員比對,判斷標準是什麼最好說的具體一些
加標回收不很適合微生物實驗室的質量控制,它主要適用於化學分析。方法比對對於微生物檢測也不太適合,因為基本都是一種方法,有第二法、第三法的檢驗標准很少。用已知菌種(標准菌種),選不同人員進行檢測,進行人員比對比較可行。
『伍』 .進行微生物的培養與觀察時怎樣記錄結果
記錄菌落的特徵,包括形狀、大小、顏色等。
『陸』 微生物需氧菌總數結果怎麼寫
結果按平均菌落數乘以最高稀釋倍數計算。若所有稀釋度的平板菌落數均小於30CFU,則應按稀釋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計7.1.4算。
若所有稀釋度平板均無菌落生長,則以小於1乘以最低稀釋倍數計算。若所有稀釋度的平板菌落數均不在30CFU~300CFU之間,其中一部分小於30CFU或大於3007.1.6CFU時,則以最接近30CFU或300CFU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計算。這里有個例子參考一下以上是中的計算方法。
菌落總數 - 概念
菌落是指細菌在固體培養基上生長繁殖而形成的能被肉眼識別的生長物,它是由數以萬計相同的微生物集合而成。當樣品被稀釋到一定程度,與培養基混合,在一定培養條件下,每個能夠生長繁殖的細菌細胞都可以在平板上形成一個可見的菌落。菌落總數是指食品檢樣經過處理,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後(如培養基成分培養溫度和時間、PH值、需氧性等)所取1ml(g)檢樣中所含菌落的總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菌落總數
『柒』 微生物限度檢查法的結果判定
被檢培養基上的菌落平均數與對照培養基上的菌落平均數的比值大於70%,且菌落形態大小應與對照培養基上的菌落一致。判該培養基的適用性檢查符合規定。計數方法的驗證當建立產品的微生物限度檢查法時,應進行細菌、黴菌及酵母菌計數方法的驗證,以確認所採用的方法適合於該產品的細菌、黴菌及酵母菌數的測定。若產品的組分或原檢驗條件發生改變可能影響檢驗結果時,計數方法應重新驗證。驗證時,按供試液的制備和細菌、黴菌及酵母菌計數所規定的方法及下列要求進行。對各試驗菌的回收率應逐一進行驗證。菌種及菌液制備 同計數培養基的適用性檢查驗證方法 驗證試驗至少應進行3 次獨立的平行試驗,並分別計算各試驗菌每次試驗的回收率。
(1)試驗組 平皿法計數時,取試驗可能用的最低稀釋級供試液1ml 和50~100cfu 試驗菌,分別注入平皿中,立即傾注瓊脂培養基,每株試驗菌平行制備2個平皿,按平皿法測定其菌數。薄膜過濾法計數時,取規定量試驗可能用的最低稀釋級供試液,過濾,沖洗,在最後一次的沖洗液中加入50~100cfu 試驗菌,過濾,按薄膜過濾法測定其菌數。
(2)菌液組 測定所加的試驗菌數。
(3)供試品對照組 取規定量供試液,按菌落計數方法測定供試品本底菌數。
(4)稀釋劑對照組 若供試液制備需要分散、乳化、中和、離心或薄膜過濾等特殊處理時,應增加稀釋劑對照組,以考察供試液制備過程中微生物受影響的程度。試驗時,可用相應的稀釋液替代供試品,加入試驗菌,使最終菌濃度為每1ml 供試液含50~100cfu,按試驗組的供試液制備方法和菌落計數方法測定其菌數。結果判斷 在3 次獨立的平行試驗中,稀釋劑對照組的菌回收率(稀釋劑對照組的平均菌落數占菌液組的平均菌落數的百分率)應均不低於70%。若試驗組的菌回收率(試驗組的平均菌落數減去供試品對照組的平均菌落數的值占菌液組的平均菌落數的百分率)均不低於70%,照該供試液制備方法和計數法測定供試品的細菌、黴菌及酵母菌數;若任一次試驗中試驗組的菌回收率低於70%,應採用培養基稀釋法、離心沉澱法、薄膜過濾法、中和法(表1)等方法或聯合使用這些方法消除供試品的抑菌活性,並重新進行方法驗證。表1 常見干擾物的中和劑或滅活方法干擾物 可選用的中和劑或滅活方法戊二醛 亞硫酸氫納酚類、乙醇、吸附物 稀釋法醛類 稀釋法、甘氨酸、硫代硫酸鹽季銨類化合物(QACs)、對羥基苯甲酸酯、 卵磷脂、聚山梨酯汞類制劑 亞硫酸氫納、巰基乙酸鹽、硫代硫酸鹽雙胍類化合物 卵磷脂酒、洗必泰類 聚山梨酯鹵化物 硫代硫酸鹽 乙二胺四乙酸(EDTA) 鎂或鈣離子磺胺類 對氨基苯甲酸。
若沒有適宜的方法消除供試品中的抑菌作用,那麼驗證試驗中微生物回收的失敗可看成是因供試品的抗菌活性引起的,同時表明該供試品不能被試驗菌污染。但是,供試品也可能僅對試驗用菌株具有抑製作用,而對其他菌株沒有抑製作用。因此,根據供試品須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標准和菌數報告規則,在不影響檢驗結果判斷的前提下,應採用能使微生物生長的更高稀釋級的供試液進行方法驗證試驗。若驗證試驗符合要求,應以該稀釋級供試液作為最低稀釋級的供試液進行供試品檢驗。計數方法驗證時,採用上述方法若還存在一株或多株試驗菌的回收率達不到要求,那麼選擇回收情況最接近要求的方法和試驗條件進行供試品的檢驗。驗證試驗也可與供試品的細菌、黴菌及酵母菌計數同時進行。 取規定量供試液及10~100cfu 試驗菌加入增菌培養基中,依相應控制菌檢查法進行檢查。當採用薄膜過濾法時,取規定量供試液,過濾,沖洗,試驗菌應加在最後一次沖洗液中,過濾後,注入增菌培養基或取出濾膜接入增菌培養基中。結果判斷 若上述試驗檢出試驗菌,按此供試液制備法和控制菌檢查法進行供試品的該控制菌檢查;若試驗組未檢出試驗菌,應採用培養基稀釋法、離心沉澱集菌法、薄膜過濾法、中和法等方法或聯合使用這些方法消除供試品的抑菌活性,並重新進行方法驗證。驗證試驗也可與供試品的控制菌檢查同時進行。供試品檢查供試品的控制菌檢查應按已驗證的方法進行,增菌培養基的實際用量同控制菌檢查方法的驗證。陽性對照試驗 供試品進行控制菌檢查時,應做陽性對照試驗。陽性對照試驗的加菌量為10~100cfu,方法同供試品的控制菌檢查。陽性對照試驗應檢出相應的控制菌。陰性對照試驗 取稀釋液10ml 照相應控制菌檢查法檢查,作為陰性對照。陰性對照應無菌生長。
『捌』 微生物檢測結果一個平板是0,一個平板是1,稀釋度是10,這樣的結果怎麼報告 我們的產品是化妝品
這樣的結果不能作為產品微生物檢測結果.
一般情況下,我們選擇菌落個數在30-300之間的平板進行計數.
你們的產品一個是0,一個是1,如果想要標准一點的話,本結果不應採用.
所以建議你用原樣品進行塗布平板,至少做3組平行試驗,然後再計數.
『玖』 如何開展食品行業微生物檢測的比對試驗
用同樣的樣品由不同的人檢測,看檢測的結果是否相差很大來比對。一般質量技術監督局都會組織這樣的比對檢驗來驗證企業是否有檢測能力,樣品由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供,企業領到樣品後按照他們要求的項目檢測,出來的結果和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檢測人員做出來的結果進行比對,相差不大算合格,相差太大就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