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 發生物損價值在( )以下、沒有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報
是3000 《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三條當事人依照規定自行協商處理的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或者僅造成自身車輛損失的單方交通事故,物損價值在三千元以下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報告和申請定損,保險公司應當及時派員處理,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理賠。
㈡ 保險公司物損賠償標准
樓上,一般情況,注意,我說的一般情況,經濟賠償憑證所載明的金額會大於實際需要賠償的金額,當然不否認您是按照憑證載明金額付的錢!
保險公司在賠償物損人傷的案件時,會按照他們自由的一套估值方式和價格判定方法,不會百分之百參考經濟賠償憑證。所以,在賠付過程中,保險公司肯定是按照有利於自身的標准進行賠付。比如您撞的電動自行車新車價格為2000元,用了兩年了,可能經濟賠償憑證上記載您支付了三者1800元或者兩千元略微往上,那麼保險公司可能只賠償1500元左右。因為它是按照市值估價來計算的!
如果保險公司賠償的額度和您經濟賠償憑證上所載明的數額相差不到10%,那麼我覺得不用太去計較,如果相差額度較大,您接受不了,那麼可以直接找保監會投訴,也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
一般而言,只要到了法律訴訟階段,您的勝訴比例在95%以上。
說了這么多,只是想告訴您,保險公司和您之間進行博弈的對象,就是那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間的差額,而這個差額和您付出的法律成本之間,是您需要衡量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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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故意損壞公私財物價值達到多少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故意損壞公私財物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是指毀壞的財物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數額巨大」,是指毀壞的財物價值在5萬元以上的。
「其他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毀壞重要財物或者物品的;
(2)動機和手段惡劣的;
(3)毀壞財物後嫁禍於人的。
「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多次毀壞公私財物的;
(2)給生產經營造成重大損失的;
(3)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3)發生物損價值在多少元以下擴展閱讀:
2018年4月23日6時許,在納日松鎮西梁煤礦,被告人徐某駕駛北奔牌重型自卸車(編號為1號)與被害人孫某駕駛的北奔牌重型自卸車(編號為2號)因爭先過磅發生刮擦,後二人發生爭執,徐某駕駛1號自卸車倒車撞至孫某駕駛的2號自卸車,致使兩車不同程度受損。
經准格爾旗價格認證中心鑒定,1號自卸車被毀壞部分價值1700元,2號自卸車被毀壞部分價值50875元,案發後,被告人徐某積極賠償孫某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法官認為被告人徐某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最嚴重的可以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他人財物,價值5000元以上就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㈣ 交通事故三者定損2000元以下 一定走交強險么
交通事故三者定損2000元以下的也是要走交強險的,因為交強險的物損限額是2000元,這也是國家規定機動車一定要買的保險,保險公司賠付的時候都是先交強後商業的,就算你買了商業三者險也要先扣2000元,之後剩下用商業三者險來賠的,三者定損不超過2000,一定是交強險賠付的。
一、三者險是什麼意思?
三者險是我們常說的第三方責任保險,也是主要的商業汽車保險之一。那麼,那麼,三者險是什麼意思?三者險賠償范圍是什麼?三者險是什麼意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簡稱第三者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或者其許可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第三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直接財產損失,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承擔的經濟責任,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同時,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遭受仲裁或訴訟費用的,保險公司應當超出責任限額予以賠償,但最高賠償不得超過責任限額的30%。
二、不交交強險的法律後果
根據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規定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規定辦理保險,並按規定處以最低責任限額應繳保險費2倍的罰款。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規定補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當及時返還機動車。
由此可見,為了自己的人生和財產安全買車的時候應該將各項有必要的保險都買好,這樣的話萬一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也會有保險公司來負責賠償。當然了,在駕駛車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法規。
㈤ 物損是什麼
一、什麼是物損交通事故根據公安局和保監局聯合發布的「關於物損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快速撤離通告」規定,物損交通事故,是指機動車之間、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的僅造成財產損失、未造成人員傷亡且機動車輛能夠自行移動的交通事故。即以「人未傷,車能動」為條件,不是以車輛損失的損害後果為條件。與以往相比,新規定不再限定此類事故的物損在2000元以下。這是因為交通事故當事人、民警、協警和其他過往交通參與者都不是財產評估的專業人士,無法准確判斷事故造成的實際損失是否超過2000元,在實際工作中不利於人們判斷和把握,容易在現場引起爭議,不利於快處快撤,而「人未傷,車能動」的規定,不管損失多少,當事人、民警、協警和其他交通參與者都能較快識別判斷,這樣可以提高快處快撤事故現場的效率。
【拓展資料】
二、交通事故處理要注意什麼交通事故處理還要注意一下幾點:
1、處理事故的范圍,不再限定事故造成的實際損失是否超過2000元。根據新規定,機動車之間、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在道路上發生的僅造成財產損失、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物損交通事故,只要是「人未傷,車能動」的事故,都應當先固定證據後立即撤離事故現場,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再協商處理。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在道路上發生未構成人員輕微傷的交通事故(含非機動車損失輕微或受傷人員認為自己傷情輕微或不需要住院治療的),損害賠償在300元(含)以下且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並能當場履行的,交通民警可以適用現場簡易程序處理。
3、物損交通事故責任,便於當事人操作。當事人發生物損交通事故並撤離現場後,只要分別填寫《物損交通事故見證卡》,真實記錄事故發生的情形即可(除了六種特定情形,一方承擔全部責任外,其他事故情況,均視為同等責任),比原來要求當事人自行填寫《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記錄書》要簡便許多,《見證卡》不但攜帶方便,而且填寫便捷易懂。
㈥ 故意損毀公私財物價值達到多少元的構成故意損壞財物罪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定罪數額是五千
故意毀壞財物,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數額的認定方法:
當前,在辦理故意毀壞財物案件中,對於犯罪數額的認定存在多種觀點,特別是當犯罪數額影響到罪與非罪、法定刑是否升格時,不正確的認定方式會對案件質量造成重大影響,甚至會導致錯案的發生。司法實踐中,犯罪數額的認定觀點主要有以下三種,計算公式分別為:犯罪數額=恢復原狀所需要的所有費用總和;犯罪數額=財物損失價格=恢復原狀所需要的所有費用總和(恢復原狀所需主要材料費×綜合成新率+恢復原狀所需輔料費+工時費等合理費用)-殘值;犯罪數額=原值-殘值。
拓展資料:「恢復」與「毀壞」之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考慮材料費的綜合成新率與殘值之差上,可以說已經傾向於從客觀性的結果認定犯罪數額。不過,該方式僅適用於被損害財物被更換為新商品的情形,而且也存在一定的問題,其計算方式包了工時費、輔料費等為恢復原狀所支付的合理費用,仍屬於一種從恢復性角度判斷的做法,未擺脫主觀性、變動性的困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