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高中三年生物都學了啥
《普通高中生物學課程標准(2017年版)》包含前言、課程性質與基本理念、學科核心素養與課程目標、課程結構、課程內容、學業質量、實施建議、附錄等部分。與《普通高中生物課程標准(實驗稿)》、《義務教育生物學課程標准(2011年版)》相比存在繼承與發展的關系,下面針對修訂的主要內容和變化進行解讀:
(一)課程名稱的修訂
在2003年發布的《普通高中生物課程標准(實驗稿)》(以下簡稱實驗稿課程標准)中,課程名稱為「生物」,與2001年發布的《義務教育生物課程標准(實驗稿)》相同;2011年發布的《義務教育生物學課程標准(2011年版)》(以下簡稱2011年版課程標准)中首次對中學生物學課程名稱修訂為「生物學」;《普通高中生物學課程標准(2017年版)》(以下簡稱2017年版課程標准)沿用了「生物學」這一課程名稱。從「生物」到「生物學」並非一字之差,而是課程理念的變革。修訂後的「生物學」課程,從課程內容、課程結構等角度均有調整,課程內容的內在聯系更為緊密,學科特色凸顯。
(二)前言的調整
實驗稿課程標准及2011年版課程標准前言部分均針對課程性質、課程理念及課程設計思路進行說明;2017年版課程標准前言部分針對課程方案與課程標准修訂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修訂的主要內容和變化進行說明,一線教師及准教師可根據前言快速了解課程標准修訂的核心內容,方向性更明確。
(三)課程理念的更新
(六)新增學業質量
高中生物學學業質量標準是依據生物學學科核心素養中的生命觀念、科學思維、科學探究和社會責任的四個維度及其劃分的水平,結合必修課程和選擇性必修課程的重要概念、方法等對學生學習相應的課程後所表現出的核心素養水平的描述。包含4個水平,每個水平對應4個維度進行了細致的質量描述。學業質量標準是階段性評價、學業水平考試命題的重要依據。學業質量水平二是高中畢業生在本學科應該達到的合格要求,僅限於必修課程內容,是本學科學業水平合格考試的命題依據;學業質量水平四是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的命題依據,包括必修課程和選擇性必修課程的全部內容,不包含選修課程。
(七)調整實施建議
2017年版課程標准實施建議包含了教學與評價建議、學業水平考試與命題建議(新增)、教材編寫建議、地方和學校實施校本課程的建議(新增)。新增實施建議與課程標准整體修訂思路一致,指向生物學學科核心素養的培養與評價。
三、2017年版課程標准修訂對一線教師及准教師的影響及應對
以上對課程標准修訂的核心內容進行了簡明扼要的解讀,課程標準的修訂不僅對學生學習產生影響,同時對一線教師的日常工作及准教師的聘用都會產生影響。例如,課程理念轉變影響教學實施、課程內容與結構的變化影響教材的編寫、課程目標定位影響考評機制。作為學生學習活動的引導者與促進者,無論是一線教師還是准教師都應高度重視並認真研讀2017年版課程標准。
先進的教育理念與教學成果依託每一位教學實踐者——教師。對於一線教師來說,應結合教學實際,在研讀基礎上比較兩版課程標準的異同,快速轉變教學理念、教學實施方案及教學評價方案,避免觀念陳舊對學生發展產生不良影響。對於准教師來說2017年版課程標准更為關鍵,准教師缺乏一線教學經驗,不僅要研讀課程標准,加強理論學習,同時也應重視實踐,關注最新版本的高中生物教材,保障快速進入教師狀態。
知是基礎,行是關鍵,通過2017年版課程標準的解讀,廣大教師、准教師不僅要對課程標准有深入認識,更要在實際工作中踐行課程標准,提升生物學科教學效果。中公教育教師考試研究院將會持續發布對《普通高中生物學課程標准(2017年版)》每個模塊的細致分析、專業解讀,力求為廣大生物教師、准生物教師提供一線教學支撐、一手復習備考資料,敬請期待!
❷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好過嗎 都考什麼內容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The Academic Test For The Ordinary High School Students),通稱「高中會考」。是為了進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建設,推動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實施和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結合各省普通高中教育發展實際,在認真調研論證、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組織相應的考試。
其中各省市制定相關政策、要求不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課程標准、考試規定是國家制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考試覆蓋全部14個學科,其中9科省級統一組織考試、其餘科目考試的要求是全省統一的;考試科目可以6選3、7選3等。為了淡化分數,成績分為5等。
中文名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外文名
The Academic Test For The Ordinary High School Students
目的
鑒定普通高中學生科目學習質量
考試時間
每年的12月或6月
理科科目
物理、化學、生物
文科科目
政治、歷史。地理
目錄
1性質
2考試科目
3考試方式
4命題范圍
5考試時間
6成績評定
7組織管理
8最新政策
性質
編輯
(一)學業水平考試是鑒定普通高中學生相關科目學習質量的水平考試。不同於具有選拔性質的高校招生考試,也不同於為學分認定而設置的模塊考試。
(二)學業水平考試是考核普通高中學生相關科目學習是否達到課程標准要求的主要手段,也是檢查普通高中學分認定公平、公正程度的重要手段。
(三)學業水平考試結果是高等學校招生選拔的主要參考依據之一。
(四)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有利於保證普通高中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准組織教育教學,有利於監測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校不斷提高課程實施的質量和水平。
考試科目
編輯
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思想政治、歷史、英語、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10門學科。其中技術中信息技術為必考科目,部分省市還考通用技術。
考試方式
編輯
學業水平考試採取書面考試和操作考試兩種方式,書面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操作考試的科目為信息技術和物理、化學、生物學科的實驗操作。
命題范圍
編輯
在新課程實驗階段,學業水平考試的范圍為各學科必修模塊(含選修課本的必修學分模塊)的內容,待條件成熟後,再逐步擴大到其他選修課程的相關內容(這一標准各省市不同)。
學業水平考試的命題以新課程方案和各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為依據,著重考查學生對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理解、掌握與運用。試題力求做到難易適當、題量適度,讓堅持正常學習的學生,一般都能達到學業水平考試的要求。
考試時間
編輯
(一)學業水平考試每年組織2次,時間在每學年上下學期結束前進行。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生物(含實驗操作)、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學生應在修習必修課程基本結束(即第二學年第一學期),並通過學分認定後,才能參加第一次考試。在此前提下,學生可自主選擇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時間。
成績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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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採用等級制評定,其中書面考試科目按照A、B、C、D(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評定;信息技術等學科的操作考試按照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評定(部分省市如山東也按照A、B、C、D)。學生在校期間可以多次參加同一科目考試,成績按最高的一次記錄。不能按時畢業的學生,允許離校後繼續參加考試。所有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由學校記入學籍檔案(紙質與電子檔案),並與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報告並列呈現。
2014年09月04日公布的《意見》對考試科目設置有了調整。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別出台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從2014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試點要為其他省(區、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據。[1]
2014年12月16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課程標准、考試規定是國家制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考試覆蓋全部14個學科,其中9科省級統一組織考試、其餘科目考試的要求是全省統一的;考試科目可以6選3、7選3等。為了淡化分數,成績分為5等計算。[2]
組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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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廳相關處室、相關單位和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分工、分級負責。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負責政策制定、工作指導、命題調研和命題原則確定等工作;省考試管理中心負責主要學科的命題、制卷、閱卷、考試組織和考籍管理及考籍信息的上報工作,命題和閱卷工作應抽調省市縣教研機構的教研人員參加;考試情況的分析、評價和反饋,由基礎教育處牽頭,省教科所和省教育技術裝備管理中心負責實施,省考試管理中心參與,省考試管理中心負責協調市縣考試管理部門,按要求抽調試卷和考試成績。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應協調有關方面,認真組織好轄區內的學業水平考試組織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等7個科目的書面考試和信息技術學科的上機操作考試的命題、制卷和考試組織工作由省考試管理中心負責;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實驗操作考試的命題、制卷由省教育技術裝備管理中心負責,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考試組織工作。
(三)社會人員報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與在校生一同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等8個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
(四)在高中學習期間,凡參加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含與其他部門聯合)組織或同意組織的學科競賽獲三等獎以上的學生,可免於參加獲獎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記為A等。
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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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出台《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學生可以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後確定選考科目。不得僅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依據。
意見規定,語文、數學、外語(課程)、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考試,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考試,可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統一要求,確定具體組織方式。
意見還規定,在實行高考(課程)綜合改革的省(區、市),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學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後確定選考科目。
考試內容方面,意見要求各省(區、市)根據國家發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的規定及要求確定考試內容。要對相關科目的實驗操作、外語聽力和口語的考試提出要求。命題應緊密聯系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注重加強對能力的考查。
意見強調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學校要均衡安排每學年的授課科目,統籌確定每個年級的學生參加考試的科目數量,原則上高一年級2個科目左右,高二年級6個科目左右,高三年級6個科目左右。各省(區、市)每年組織安排的考試要覆蓋所有科目,滿足不同學生選考的需要,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學期結束時。各省(區、市)要積極創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參加同一科目兩次考試以及更換已選考的科目提供機會。
此次出台的考試新規規定考試成績以「等級」或「合格、不合格」呈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現。以等級呈現成績的一般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原則上各省(區、市)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E等級為不合格,具體比例由各省(區、市)根據基本教學質量要求和命題情況等確定。
意見還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給學生排隊,不得僅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依據。[3]
❸ 關於學業水平考試,考C和A、B有什麼不同
1、學業水平測試實行等級計分,分為4個等級,用A、B、C、D表示。技術科目測試等級為合格、不合格。
2、必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00分。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74分~60分為C級,59分及其以下為D級。單科C級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3、選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20分,根據考生成績按比例折換成相應的等級。A級為前20%(含20%)的考生(前5%為A+),B級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為B+),C級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級為90%以後的考生。
4、必修學科的成績從應屆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選修學科的成績當年有效。
5、必修科目考試只要有一項科目為D等者(信息技術考試不合格視作D等),將不能填報高考普通類志願。
6、第一次報名參加必修科目考試單科成績每得到一個A等級,則可在2010年高考總分中加1分,如得4個A,則可以加5分。
(3)生物學業質量1到4等級各包括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一、科目設置
1、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共有10門: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2、學業水平測試分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門,選修科目2門。選修科目由考生在歷史、物理兩門中選擇一門,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選擇一門。7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2門選修科目之外的5門為必修科目。
3、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如不兼報普通類專業,可選擇7門均為必修科目。
二、時間安排
1、必修科目水平測試時間每科為75分鍾。必修科目測試安排在高二下學期、高三下學期進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報考兩次。
2、選修科目水平測試時間每科為100分鍾。選修科目測試安排在高三下學期進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報考一次。
3、全省學業水平測試具體時間統一為每年的3月20、21日(一天半)
據目前情況是:從2009屆的學生開始,學業水平測試將提前進行。具體時間為:3月下旬第一個雙休日。(考核內容為: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等高中必修科目)
❹ 學業質量標準的定義
這個各有不同,例如核心素養的學業質量標準定義如下:
1. 圍繞核心素養開發課程體系要落實培養目標,需要依靠課程。
2. 核心素養已成為當前許多國家教育改革的支柱性理念,對研製課程標准、開發教材與課程資源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
3. 據歐盟統計資料顯示,歐盟核心素養提出後,對3/4以上成員國的課程改革產生了直接影響,這些國家都實施了針對核心素養的教育政策和行動計劃。
4. [3]歐盟將信息素養、創業能力和公民素養等跨學科核心素養整合到小學和中學的多門課程中。
5. 跨學科素養的課程形態趨向於多樣化,可以以獨立學科的形式存在,也可以作為更廣泛的課程或學習領域的一部分,還可以貫串於整個課程體系,由全體任課教師負責。
6. 在開發課程時,一定要強調課程的整體性,注重學科之間的相互融合,以整體性之課程培育整體性之素養。
7. 2.圍繞核心素養改進教學方法核心素養的培育,要求改進教學方法。
8. 死記硬背、題海戰術是難以培育出核心素養的。
9. 美國在培育學生的「21世紀素養」時,力做到教學設計與課程相匹配,由教師引導轉向學生獨立應用、說明和解釋,發展批判性思維和問題解決能力。
❺ 高中的浙江省學業水平考試要求的a,b,c,d,e分別代表什麼
以等級呈現成績的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
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其他科目以「合格、不合格」呈現。以等級呈現成績的一般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
原則上各省(區、市)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E等級為不合格,具體比例由各省(區、市)根據基本教學質量要求和命題情況等確定。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要求規定:
1、政治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4的內容。歷史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的內容。地理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的內容。
2、物理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並由學生在選修模塊1-1、3-1中選擇1個模塊的內容。化學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的內容,並由學生在選修模塊「化學與生活」或「有機化學基礎」中選擇1個模塊的內容。生物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的內容。
3、學生水平測試根據各學科不同情況,合理設置客觀題型與主觀題型,客觀題型不超過試卷總分的50%。另行制訂的「學業水平測試說明」,明確各學科測試具體內容、題型、試卷結構等。
❻ 學業水平測試的ABCD分別代表什麼
A、B、C、D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信息技術等學科的操作考試按照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評定(部分省市如山東也按照A、B、C、D)。學生在校期間可以多次參加同一科目考試,成績按最高的一次記錄。
不能按時畢業的學生,允許離校後繼續參加考試。所有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由學校記入學籍檔案(紙質與電子檔案),並與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報告並列呈現。
考試科目:
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思想政治、歷史、英語、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10門學科。其中技術中信息技術為必考科目,部分省市還考通用技術。
考試方式:
學業水平考試採取書面考試和操作考試兩種方式,書面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操作考試的科目為信息技術和物理、化學、生物學科的實驗操作。
學業水平測試的性質
1、學業水平考試是鑒定普通高中學生相關科目學習質量的水平考試。不同於具有選拔性質的高校招生考試,也不同於為學分認定而設置的模塊考試。
2、學業水平考試是考核普通高中學生相關科目學習是否達到課程標准要求的主要手段,也是檢查普通高中學分認定公平、公正程度的重要手段。
3、學業水平考試結果是高等學校招生選拔的主要參考依據之一。
4、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有利於保證普通高中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准組織教育教學,有利於監測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校不斷提高課程實施的質量和水平。
❼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考試和等級考試的區別
合格考試與等級考試的區別,主要體現在考試科目、成績呈現方式、考試范圍、考試目的、成績使用、試題難度、考試時間安排等方面:
一是關於考試科目及成績呈現方式。合格考試包括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即語文、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等)、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科目;成績呈現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或「不合格」的標准不是按比例劃定的,而是按照學業質量來確定,60分合格,達不到60分就是不合格。
關於等級考試,剛才鄧書記介紹了,是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中由學生自主選擇3個科目參加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考生的原始成績按照等級轉換辦法經過換算後計入高考錄取總成績。不過,這里需要強調的是:學生對等級科目的選擇是有條件限制的。一是不得將達不到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合格」要求的科目作為等級考科目。二是要考慮自己選擇的等級考科目能否滿足高校對專業選科的要求。
二是關於考試范圍。合格考試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准確定的必修內容,等級考試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准確定的必修內容和選修1(2018級以後稱為選擇性必修課程)內容。
三是關於考試目的及成績使用。合格考試的目的在於檢查全體高中學生是否達到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基本學業要求,強調共同基礎,通俗地說可以稱為「強化基礎」,是一種標准參照考試。合格考試是高中學生畢業、高中同等學力認定和春季高考高職(專科)錄取的主要依據;等級考試是一種常模參照考試,在「強化基礎」的前提下,凸顯不同高中生在學業修習上的學業水平和學科特長,考試難度相對較大,強調區分度,通俗地說可以稱為「突出個性」。等級考試成績是學生參加本科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四是關於考試時間和次數。合格考試每學年組織兩次,分別安排在每學年上、下學期末。高中生在校期間有多次考試機會,但不得早於高一下學期末;等級考試時間安排在夏季高考(統一高考)後進行,普通高中生在校期間只有1次考試機會。其他高中階段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參加等級考試,與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同時進行。等級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❽ 學業水平測試
一、目的與意義根據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教基〔2003〕6號和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施方案(試行)》(蘇教基〔2005〕16號)的精神,設置全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
實行學業水平測試是為了加強對高中的課程管理和質量監控,同時,向高校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信息。實行學業水平測試有利於促進高中學生全面發展,有利於高校更加科學、自主地選拔人才。
學業水平測試從2005年秋季入學的學生開始實行。 [編輯本段]二、科目設置學業水平測試是對高中生在校期間學習情況的全面檢測。學業水平測試語數外科目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共同構成完整的高中學生綜合評價體系。
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根據高中學生修習的要求設置。鑒於語文、數學、外語另外組織考試,藝術、體育、研究性學習等列入綜合素質評價,這些學科不再列入學業水平測試的科目。
學業水平測試科目設置堅持基礎性與選擇性相結合原則,即有共同必修的科目,也有個人選修的科目。為減少測試科目與測試次數,選修科目測試的內容包括該學科的必修內容。
具體科目設置如下:
1.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共有7門: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2.學業水平測試分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門,選修科目2門。選修科目由考生在歷史、物理兩門中選擇一門,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選擇一門。7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2門選修科目之外的5門為必修科目。
3.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如不兼報普通類專業,可選擇7門均為必修科目。 [編輯本段]三、時間安排1.必修科目水平測試時間每科為75分鍾。必修科目測試安排在高二下學期、高三下學期進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報考兩次。
2.選修科目水平測試時間每科為100分鍾。選修科目測試安排在高三下學期進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報考一次。
3.全省學業水平測試具體時間統一為每年的4月7日、8日、9日(兩天半)
據目前情況是:從2009界的學生開始,學業水平測試將提前進行。具體時間為:3月下旬第一個雙休日。(考核內容為: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等高中必修科目)
2010年
技術科目測試另行安排。(是指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
12月最後一個雙休日。(考核內容為:信息技術)
普通高考學業水平測試考試時間表
科目 4月7日(選修科目考試日) 4月8日(必修科目考試日) 4月9日(必修科目考試日)
上午 物理、歷史
(2門選修科目同時開考)
(9:30-11:10) 物理
(8:30-9:45) 歷史
(8:30-9:45)
化學
(10:30-11:45) 政治
(10:30-11:45)
下午 化學、生物、政治、地理
(4門選修科目同時開考)
(2:30-4:10) 生物
(2:00-3:15)
地理
(4:30-5:45)
(註:2007年尚無高三年級的學生參加4月7日的選修科目考試) [編輯本段]四、內容與形式1.學業水平測試為常模相關一目標參照考試。測試內容以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各學科課程標准為依據,考察學生學習的狀況,重點考察學生的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並注重考察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學習能力。
2.必修科目水平測試是考察該科目必修學分規定的學習內容,一般為3個模塊的學習內容。
政治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4的內容。
歷史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的內容。
地理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的內容。
物理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並由學生在選修模塊1-1、3-1中選擇1個模塊的內容。
化學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的內容,並由學生在選修模塊「化學與生活」或「有機化學基礎」中選擇1個模塊的內容。
生物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的內容。
技術科目(含信息技術與通用技術)的考察內容另行制定。
3.選修科目水平測試考察該學科必修的全部內容與選修的內容。選修內容按照《江蘇省普通高中新課程選修I模塊開設指導意見》(蘇教基〔2005〕33號)執行。其中,物理、化學、生物學科按理工方向要求執行。
選修政治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4的內容,並由學生在選修模塊「經濟學常識」或「國家和國際組織常識」中選擇一個模塊的內容。
選修歷史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的內容,並由學生在選修模塊「歷史上重大改革回眸」、「中外歷史人物評說」、「探索歷史的奧秘」、「世界文化遺產薈萃」中選擇2個模塊的內容。
選修地理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的內容,並由學生在選修模塊「海洋地理」、「旅遊地理」、「城鄉規劃」、「環境保護」中選擇2個模塊的內容。
選修物理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選修模塊3-1、3-2的內容,並由學生在選修模塊3-3、3-4、3-5中選修2個模塊的內容。
選修化學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選修模塊「有機化學基礎」、「化學反應原理」的內容,並由學生在「物質結構與性質」、「實驗化學」中選擇1個模塊的內容。
選修生物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和選修模塊「生物技術實踐」、「現代生物科技專題」的內容。
4.學生水平測試根據各學科不同情況,合理設置客觀題型與主觀題型,客觀題型一般不超過試卷總分的50%。
5.另行制訂的「學業水平測試說明」,明確各學科測試具體內容、題型、試卷結構等。 [編輯本段]五、成績處理1.學業水平測試實行等級計分,分為4個等級,用A、B、C、D表示。技術科目測試等級為合格、不合格。
2.必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00分。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74分~60分為C級,59分及其以下為D級。單科C級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3.選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20分,根據考生成績按比例折換成相應的等級。A級為前20%(含20%)的考生(前5%為A+),B級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C級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級為90%以後的考生。
4.必修學科的成績從應屆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選修學科的成績當年有效。
5.必修科目考試只要有一項科目為D等者(信息技術考試不合格視作D等),將不能填報高考普通類志願。
6.第一次報名參加必修科目考試單科成績每得到一個A等級,則可在2010年高考總分中加1分,如得4個A,則可以加5分。 [編輯本段]六、組織與管理1.全省高中生學業水平測試工作由省教育廳統一領導,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和管理。各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在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負責實施和管理本地區學業水平測試的具體工作。
2.學業水平測試單科進行,由省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閱卷和統一計分,各市具體實施報名、測試工作。技術科目中的通用技術由學校組織測試,省、市抽查認可。
3.學業水平測試按照考試的要求,切實加強質量管理、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以提高測試的效度和信度。
4.省考試院向社會公布「學業水平測試說明」,規定測試內容、試卷構成、試題形式、計分體制等。「學業水平測試」保持相對穩定。
5.加強對學業水平測試命題計劃、命題、試測項目、審題、統計分析、試卷評價等環節的管理,保證各科試卷都能滿足預定的質量要求。
6.客觀性試題採用機器閱卷,主觀性試題採用網上閱卷。加強質量控制,保證評分具有較好的一致性。評卷按學科成立評卷組,負責本學科評卷的組織、管理工作。
7.測試成績只記載等級,不記載原始分。考試成績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8.全省按統一標准和要求設置考點、考場。測試蒔是、測試考場的條件、測試指令、考場管理等每一環節均實行統一規范的管理。
考點按考生及考場數量配備足夠數量的監考員和其他工作人員,每個考場配監考員兩名(體育類、藝術類單獨編排考場的,應配備三名監考員)。同一考場中的監考員應來自兩個不同的中學。 [編輯本段]七、關於社會考生全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向社會開放。在江蘇省參加高考必須按照本規定參加學業水平測試。
2008年以前的往屆生已取得江蘇省普通高中綜合考試成績的,在原成績有效期內,可視為必修水平測試的成績,並轉換為相關必修科目的等級。但必須參加當年選修科目的測試。 [編輯本段]八、學業水平測試工具2005年以前,在中國,學業水平測試還停留在人工出題組卷、評測分析的狀態。但自從梭來在線評價系統的問世,讓學業水平測試步入了一個新的時代。如今,該系統已在福州、廣州、海口等多所城市的教育系統實踐應用,並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一)梭來在線評價系統
梭來在線教育評價服務平台是集教育評價、質量監控、決策輔助於一體的大型智能化、多角色的在線教育評價服務平台。幫助學校管理層和各科教師全面准確掌握教學質量發展狀況和學生、班級的學習發展情況,並為學校管理層和各科教師量身定製專業、系統的多維度評價報告。
(二)智能芯靶向提分系統
智能芯靶向提分系統(簡稱「智能芯」)是融合諸多國內外權威教育心理學專家、測量學專家、學科專家、中考命題專家、資深教研員、一線教師和 IT 工程師的智慧和心血,研發的符合中國教育特色的高度智能化學習系統。被列入全國教育科學規劃「十五」國家重點課題,全國教育科學「十一五」規劃國家課題。
「智能芯」是以經典測量理論、多元智能理論等眾多理論體系為核心,採用項目反應理論等當前最新的理論成果研發出的尖端科研成果。
(不敘述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