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生物進化論,進化到底是什麼
進化指種群內基因頻率的變化,現代進化論認為種群是生物進化的基本單位,突變重組為進化提供原材料,自然選擇提供進化方向,隔離為必要條件,生殖隔離的形成確定新物種的形成
Ⅱ 生物進化論學說的理論基礎是 A.自然選擇 B.人工選擇 C.變異 D.遺傳
C。變異
生物進化論是達爾文在《物種起源》中的中心論點。它的出現是生物學第一階段代表(另一個是細胞的發現),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物種起源》(TheOriginofSpecies)是達爾文(CharlesRobertDarwin,1809–1882)論述生物進化的重要著作,出版於1859年11月24日。該書大概是19世紀最具爭議的著作,其中的觀點大多數為當今的科學界普遍接受。在該書中,達爾文首次提出了進化論的觀點。他使用自己在1830年代環球科學考察中積累的資料,達爾文試圖證明物種的演化是通過自然選擇(天擇)和人工選擇(人擇)的方式實現的。中國清末改良思想家嚴復的《天演論》就是其影響的作品。
注意該書發行時間很晚,中世紀的歐洲是神學的天地,正像哥白尼等人一樣,因懼怕遭迫害,學者們很是顧慮。
言歸正傳,「遺傳」是生物學第二階段的學術代表。十八世紀60年代的奧地利一位為修道院種地的人第一次向人類講述遺傳的規律。因此他被人尊為遺傳定律的發現者——孟德爾,可惜的是人們並沒有注意他,直至34年後的1900年才被重新論證。
這距達爾文時代已過了數十年,很顯然達爾文不知道他的進化論的依據是什麼,只知道古來如此。是遺傳定律的再現使人們開始注視生物遺傳,隨後才逐漸認識了遺傳和變異。(中國人拿達爾文的婚姻嘲弄他是一種無知)
自然環境是無時無刻不再發生著變化,時間一長生物們才會發現。
同樣在物種的延續和繁衍中大量的遺傳物質(DNA和RNA,雖然只有少量病毒以RNA為遺傳物質,但不可小看.原因後面提到)需要大量地被復制,所以此過程中出現錯誤時很正常的。由此使得子代細胞DNA或RNA相對於母本有少量的不同,這就是細胞的變異。如果此過程發生在生殖細胞中則有可能使下一代的細胞普遍存在變異過的DNA或RNA,那麼子代就可能會表現出不同於父代的特徵。值得一說的是絕大多數的變異是有害於生物個體的,剩下之中有無害無益和有益兩種。(不是所有的生殖細胞都能流到子代,不是所有基因都能得以表達,實際兩者的成功幾率都很小)。
遺傳有益和無益是相對於環境而言的,遺傳的變異是無方向的,即向各方向,什麼都有可能。其變異的結果(產生的變異特徵)使得個體能更好的適應環境,就是有益變異;反之,因其變異,適應力下降,就是無以有害變異。
所以環境變化是方向標,使得具有有害變異、不能適應環境變化的個體通通死去;使得具有有益變異的個體得以生存。久之有益變異得以積累,生物就隨之變化,這就是進化。
生物的遺傳物質(病毒除外)是DNA或RNA和蛋白質的組合。前者是以兩條相互平行的蛋白質鏈(肽鏈)為基本,DNA以其不同的兩條鹼基組合為中間的連接,連接兩條肽鏈。形如梯子,不同的是人類的遺傳物質載體——染色體是擰轉,螺旋的梯子.而RNA的組合則只有梯子的一半!相比之下RNA的組合就不是那麼牢固,其被復制過程中出錯的機會就更多,其變異更容易,進化更快。大前提是其種群要巨大(無益大多情況下,病毒符合前提)。
Ⅲ 什麼和什麼是達爾文生物進化論的基本規律
(1)人工選擇學說.他認為,現在的許多家養動物和載培植物,都起源於野生類群.它們在人們有計劃的選擇下,使有益於人類的變異逐漸積累和增強,實際上是個優勝劣汰的過程.這一學說有三個要素:一是有變異存在;二是這種變異能夠遺傳;三是人類對變異可以選擇.三者缺一不可.
(2)自然選擇學說.首先,達爾文認為生物普遍存在著變異.一切生物都有變異特性,世界上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生物.變異可分為一定變異和不一定變異兩種.所謂一定變異是指同一祖先的後代,在相同的條件下可能產生相似的變異.如氣候的寒暑與毛皮的厚薄,食物的豐匱與個體的大小.所謂不定變異是指來自相同或相似親體的不同個體,在相同或相似條件下所產生的不同變異.如同一白色母羊所生羊羔中,可能有白、黑或其他顏色.同時,達爾文認為生物普遍具有高度的繁殖率與自下而上競爭能力.生物有著繁殖過剩的傾向,但由於食物與空間的限制及其它因素的影響,每種生物只有少數個體能夠發育與繁殖.達爾文還認為:生物在生存競爭中,對生存有利的變異個體被保留下來,而對生存不利的變異個體則被淘汰,這就是自然選擇或適者生存.適應是自然選擇的結果.在自然選擇過程中,只有適者才能生存,但適應對生存也只有相對的意義,一旦生活環境改變,原來的適應就可能變為不適應.最後,達爾文認為:通過自然選擇形成新物種.
近半個世紀以來,由於分子生物學、分子遺傳學和群體遺傳學的興起,結合生物學其他分支學科的新成就,對生物進行化問題,提出了新的見解的見解,即現代達爾文學說,或稱綜合性進貨機理學說.該學說認為生物化是在群體中實現的,其主要論點為:①突變(達爾文所說的不定變異,即基因突變或染色體畸變).為生物進貨提供了原材料.②基因頻率與遺傳平衡.其因頻率就是該基因在一個種群中的數量.一個種群在一定條件下,後代與親代的基因頻率可保持不變,這種基因各代保持穩定的狀態為遺傳平衡.生物的進化是以種群為單位而實現的.③自然選擇與基因頻率的演變.種群的演變,標志著基因頻率的改變.引起基因頻率的改變主要由於突變和種群間的基因遷移,而這些因素必須在自然選擇的主導作用下才能定向改變種群的基因頻率.④適合度與選擇壓力.適合度是指生物生存和生殖並將基因傳給後代的能力.所謂選擇壓力是指自然選擇作用於某一種群效果的衡量標准.⑤隔離.新物種形成有三個階段:突變→選擇→隔離,由於地理隔離,在自然選擇的作用下形態、習性甚至結構進一步分化,就產生生殖隔離,進而形成新種.
Ⅳ 為什麼說細胞學說和進化論奠定了生物學的基礎
因為細胞學說論證了整個生物界在結構上的統一性,以及在進化上的共同起源。細胞學說揭示了細胞的統一性。
這一學說的建立推動了生物學的發展,並為辯證唯物論提供了重要的自然科學依據。革命導師恩格斯曾把細胞學說與能量守恆和轉換定律、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學說等並譽為19 世紀最重大的自然科學發現之一,細胞分為原核細胞與真核細胞。
(4)什麼是生物進化論的基礎擴展閱讀:
一、進化論主張
在西方思想史上,力持進化論觀點的是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1809-1882)。經過多年的探索,達爾文逐漸形成了一個系統的進化思想:生物界本來就存在著個體差異,在生存競爭的壓力下,適者生存,不適者被淘汰;物種所保留的有利性狀在世代傳遞過程中逐漸變異,經過性狀分異和中間類型消失便形成新種。
達爾文主張,生物界物種的進化及變異,系以天擇的進化為其基本假設;此外,並以性別選擇和生稟特質的遺傳思想來作輔助。
二、細胞學說的建立
從1665年英國物理學家羅伯特·胡克(Robert Hooke)發現細胞到1839年細胞學說的建立,經過了170多年。在這一時期內,科學家對動、植物的細胞及其內容物進行了廣泛的研究,積累了大量資料。
1759年C·F·沃爾夫在《發生論》一書中已清楚地描述了組成動、植物胚胎的「小球」和「小泡」,但還不了解其意義和起源的方式。
1805年德國生物學家L·奧肯也提出過類似的概念。1833年英國植物學家R·布朗(Robert Brown)在植物細胞內發現了細胞核;接著又有人在動物細胞內發現了核仁。
Ⅳ 什麼是生物進化論
在生物進化研究中,要闡明兩個主要問題:一是進化歷程,二是進化機制。
至20世紀60年代中葉,主要是由古生物學家、胚胎學家和系統學家研究第一個問題,群體遺傳學家研究第二個問題。在研究生物進化歷程時,一般把物種作為進化單位,從化石、胚胎發育以及形態和生理性狀比較中,以確定生物進化系統發育樹。
在研究生物進化機制方面,本文重點介紹分子進化研究中的主要發現及其對原有進化論的影響。為了弄清分子進化論產生的背景,先簡要介紹與它有關的幾種進化學說。
1 歷史回顧
1.1 達爾文學說
1859年,英國生物學家和生物進化論的奠基者達爾文,在其巨著《物種起源》中提出了生物進化的自然選擇學說。該學說的要點是群體中的個體具有性狀差異,這些個體對其所處的環境具有不同的適應性;由於空間和食物有限,個體間存在生存競爭,結果,具有有利性狀的個體得以生存並通過繁殖傳遞給後代,具有不利性狀的個體會逐漸被淘汰(達爾文把自然界這種留優汰劣的過程稱為自然選擇);由於自然選擇的長期作用,分布在不同地區的同一物種就可能出現性狀分歧和導致新物種的形成。
由於當時對群體變異的來源不清楚,人們對該學說褒貶不一。有人認為該學說揭示了自然選擇在物種形成中的創造性作用;有人則認為自然選擇作用於物種內的連續變異不足以導致新物種的形成,新物種的形成只能依靠物種內的非連續變異。
1.2 突變學說
人們對達爾文學說的爭論,促使荷蘭遺傳學家德·弗里斯(de Vries)提出了物種形成的突變學說(1903)。該學說受到當時的許多生物學家的歡迎,因為它是在對美洲物種夜報春花(Oenothera lamarchiana)試驗研究的基礎上提出的,似有過硬的試驗證據。首先,他在該物種的自然群體中觀察到幾種變型。然後,在多代繁育試驗中發現,該物種總能連續產生少數變型;這些變型或能真實遺傳,或能分離成該物種和自然群體中原觀察到的那幾種變型。由於某些變型與原物種差別很大,故定為新物種,而新物種的形成很易用單突變解釋。但後來證明,德·弗里斯所用的材料實為一永久雜種,他所發現的所謂新物種只不過是這一永久雜種的分離產物。
在德·弗里斯突變論的啟發下,摩爾根根據他試驗得到的許多突變體實受孟德爾基因控制,從而認為:在進化中,突變的作用大於自然選擇的作用——前者創造變異,後者只保留現存的有利變異;少數有利變異會在群體中逐漸占優勢,而進化是群體中更為有利的基因替換原有基因的過程。因此,摩爾根這一進化學說往往叫突變學說,但最好叫突變-自然選擇學說,因它沒有否定自然選擇在進化上的作用。
1.3 綜合進化學說
在本世紀20~30年代,英國學者費希爾(R. A. Fisher)、霍爾登(j. B. S. Haldance)和美國學者賴特(S.Wright),綜合了選擇論和基因論的成就,運用群體遺傳學的理論和方法,對突變、選擇和遺傳溧變引起群體等位基因頻率的變化,在數學上進行了深入的理論研究後得出:選擇對群體等位基因頻率的影響,要比突變有效得多。這一理論成果很快為許多實驗遺傳學家所接受。
綜合進化學說的主要論點有:突變是隨機的,是生物進化的原始材料,但由於對等位基因頻率變化的影響很小,在進化中作用很小;自然群體存在的遺傳變異足以對不同環境的自然選擇作出反應,自然選擇是影響生物進化的主要因素,決定著生物進化的方向;由於自然選擇,處在不同環境下的有利基因分別被固定,最終可使不同環境下的生物出現生殖隔離而形成新物種。由於綜合進化學說的基本觀點仍是自然選擇,所以又叫新達爾文學說。
2 分子進化學說
分子進化一般涉及兩方面內容:一是重建物種或基因的進化歷程,即重建分子系統發育樹;二是研究生物大分子(如 DNA和蛋白質)的進化機制。
2.1 試驗結果
利用不同的分子技術(如序列分析、電泳分析和DNA雜交),對蛋白質和核酸分析的主要發現有:
2.1.1 對於特定的蛋白質或基因,只要功能不變,每年每位點的進化速率((用氨基酸或核苷酸替換率表示)為一常數。分析的基本思路是,測定特定蛋白質(或核酸)不同物種自趨異以來的氨基酸差異數d;根據古生物學等可知道不同物種開始趨異的時間t。研究發現,d和t存在顯著的直線回歸關系,進而可求得特定蛋白或基因的進化速率。進化速率依蛋白質或基因的類型而定,如纖維蛋白肽、血紅蛋%B
Ⅵ 生物進化論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生物進化論,簡稱進化論,是生物學最基本的理論之一。進化(Evolution),是指生物在變異、遺傳與自然選擇作用下的演變發展,物種淘汰和物種產生過程。地球上原來無生命,大約在30多億年前,在一定的條件下,形成了原始生命,其後,生物不斷的進化,直至今天世界上存在著170多萬個物種。生物進化論最早是由查爾斯·羅伯特·達爾文提出的,在其名著《物種起源》有詳細的論述。
在生物進化研究中,要闡明兩個主要問題:一是進化歷程,二是進化機制。
至20世紀60年代中葉,主要是由古生物學家、胚胎學家和系統學家研究第一個問題,群體遺傳學家研究第二個問題。在研究生物進化歷程時,一般把物種作為進化單位,從化石、胚胎發育以及形態和生理性狀比較中,以確定生物進化系統發育樹。
在研究生物進化機制方面,本文重點介紹分子進化研究中的主要發現及其對原有進化論的影響。為了弄清分子進化論產生的背景,先簡要介紹與它有關的幾種進化學說。
1 歷史回顧
1.1 達爾文學說
1859年,英國生物學家和生物進化論的奠基者達爾文,在其巨著《物種起源》中提出了生物進化的自然選擇學說。該學說的要點是群體中的個體具有性狀差異,這些個體對其所處的環境具有不同的適應性;由於空間和食物有限,個體間存在生存競爭,結果,具有有利性狀的個體得以生存並通過繁殖傳遞給後代,具有不利性狀的個體會逐漸被淘汰(達爾文把自然界這種留優汰劣的過程稱為自然選擇);由於自然選擇的長期作用,分布在不同地區的同一物種就可能出現性狀分歧和導致新物種的形成。
由於當時對群體變異的來源不清楚,人們對該學說褒貶不一。有人認為該學說揭示了自然選擇在物種形成中的創造性作用;有人則認為自然選擇作用於物種內的連續變異不足以導致新物種的形成,新物種的形成只能依靠物種內的非連續變異。
1.2 突變學說
人們對達爾文學說的爭論,促使荷蘭遺傳學家德·弗里斯(de Vries)提出了物種形成的突變學說(1903)。該學說受到當時的許多生物學家的歡迎,因為它是在對美洲物種夜報春花(Oenothera lamarchiana)試驗研究的基礎上提出的,似有過硬的試驗證據。首先,他在該物種的自然群體中觀察到幾種變型。然後,在多代繁育試驗中發現,該物種總能連續產生少數變型;這些變型或能真實遺傳,或能分離成該物種和自然群體中原觀察到的那幾種變型。由於某些變型與原物種差別很大,故定為新物種,而新物種的形成很易用單突變解釋。但後來證明,德·弗里斯所用的材料實為一永久雜種,他所發現的所謂新物種只不過是這一永久雜種的分離產物。
在德·弗里斯突變論的啟發下,摩爾根根據他試驗得到的許多突變體實受孟德爾基因控制,從而認為:在進化中,突變的作用大於自然選擇的作用——前者創造變異,後者只保留現存的有利變異;少數有利變異會在群體中逐漸占優勢,而進化是群體中更為有利的基因替換原有基因的過程。因此,摩爾根這一進化學說往往叫突變學說,但最好叫突變-自然選擇學說,因它沒有否定自然選擇在進化上的作用。
1.3 綜合進化學說
在本世紀20~30年代,英國學者費希爾(R. A. Fisher)、霍爾登(j. B. S. Haldance)和美國學者賴特(S.Wright),綜合了選擇論和基因論的成就,運用群體遺傳學的理論和方法,對突變、選擇和遺傳溧變引起群體等位基因頻率的變化,在數學上進行了深入的理論研究後得出:選擇對群體等位基因頻率的影響,要比突變有效得多。這一理論成果很快為許多實驗遺傳學家所接受。
綜合進化學說的主要論點有:突變是隨機的,是生物進化的原始材料,但由於對等位基因頻率變化的影響很小,在進化中作用很小;自然群體存在的遺傳變異足以對不同環境的自然選擇作出反應,自然選擇是影響生物進化的主要因素,決定著生物進化的方向;由於自然選擇,處在不同環境下的有利基因分別被固定,最終可使不同環境下的生物出現生殖隔離而形成新物種。由於綜合進化學說的基本觀點仍是自然選擇,所以又叫新達爾文學說。
2 分子進化學說
分子進化一般涉及兩方面內容:一是重建物種或基因的進化歷程,即重建分子系統發育樹;二是研究生物大分子(如 DNA和蛋白質)的進化機制。
2.1 試驗結果
利用不同的分子技術(如序列分析、電泳分析和DNA雜交),對蛋白質和核酸分析的主要發現有:
2.1.1 對於特定的蛋白質或基因,只要功能不變,每年每位點的進化速率((用氨基酸或核苷酸替換率表示)為一常數。分析的基本思路是,測定特定蛋白質(或核酸)不同物種自趨異以來的氨基酸差異數d;根據古生物學等可知道不同物種開始趨異的時間t。研究發現,d和t存在顯著的直線回歸關系,進而可求得特定蛋白或基因的進化速率。進化速率依蛋白質或基因的類型而定,如纖維蛋白肽、血紅蛋%B
Ⅶ 達爾文生物進化論學說的基礎是什麼
這是生物問題嗎?
基礎:拉馬克的進化學說
宗教反對達爾文學說的理由:動搖長久以來的神創論
真正原因:解放了人們的思想,動搖至高無上的神權思想統治和封建皇權統治
Ⅷ 生物進化的基礎
《生命聚合體》書號:ISBN 978-7-5443-2496-0
本書的主要貢獻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指出了具有生物的三項基本功能——即資源系統、防衛系統、繁殖系統的系統,必定具有智能控制系統,而且具有相當高的智能。指出了生物智能控制系統在生物中的普遍存在和構成方式。建立了顯性智能控制系統和非顯性智能控制系統的重要概念。分析了生物從低層的生化調節到高層的思維等大量智能現象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關系。
2. 發展完備了進化論。本書在自然選擇進化和基因變異進化的基礎上,根據自然界大量存在的有目標進化現象,依據控制論的思想,提出了智能進化的觀點和理論。智能進化的觀點解決了自然選擇進化和基因變異進化所忽略的進化內因問題,可以有效地解釋大量自然選擇進化論和基因變異進化理論所難以圓滿解釋的問題,完備了進化論,形成了新的、更完整的科學進化學說。
3. 應用生命聚合體的研究方法,對社會學、人工智慧、醫學、哲學等領域的一些重大問題提出了新的見解。
Ⅸ 達爾文的進化論的理論基礎是什麼
生物存在過度繁殖、在個體之間存在生存競爭、親代子代之間以及子代個體之間存在變異、在自然選擇作用下,有害變異被淘汰,而有益變異被保留並擴散,從而引起生物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