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教育部對中學各科每周的標准課時量的規定
中學包含初中和高中,中學教師周課時量
高中:數學、語文、英語任教兩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1節;物理、化學任教3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0節;政治、歷史、地理周課時不少於10節,音樂、美術、體育、計算機周課時不少於14節。
擔任班主任周課時不少於10節
初中:
①數學、語文、英語任教兩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3節;物理、化學任教3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2節;政治、歷史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地理、生物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音樂任教8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6節,體育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美術、計算機周課時不少於18節。
②擔任班主任周課時不少於12節。
③中學校長、黨支部書記周課時不少於2節(一校兩址或學生數在2000人以上的減半),副校長周課時不少於4節,中層幹部周課時不少於6節、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0節。
④對跨年級、跨學科教學的,可在上述規定課時減少1-2節;
⑤對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的老教師,在規定課時中相應減少20%。
⑥對因病、懷孕待產及處於哺乳期的教師,可酌情減少課時量。
⑦專職教輔人員每校不超過3-4人;實驗室教師為專職教師。
(1)初中生物老師一周多少課時擴展閱讀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明確我國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等。意見提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著眼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集中攻堅、綜合改革、重點突破,擴大改革受益面,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黨的十八大以來,保障公民享有更多受教育機會,始終被列入中國教育事業發展的首要目標;促進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質量,始終是中國推進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兩個重要維度。教師隊伍有力支撐著中國這樣一個世界上最大規模教育體系。
意見提出,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教育融入培養、培訓和管理全過程,構建覆蓋各級各類教育的師德建設制度體系。在准入招聘和考核評價中強化師德考查。實施師德師風建設工程,建立教師國家榮譽制度,加快形成繼承我國優秀傳統、符合時代精神的尊師重教文化,創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
意見同時要求,要切實提高教師待遇。完善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改進績效考核辦法,使績效工資充分體現教師的工作量和實際業績,確保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
Ⅱ 初中教師滿工作量的課時是多少
根據有關規定,初中教師工作量標准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每周10-12節,思想與品德、歷史、地理、每周12-14節,其它學科每周14-16節。
國家教育部規定教師每周工作量:
1、普通高中教師每周工作量10—14節。高中語文、數學、英語每周10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每周12節,音樂、體育、美術、通用技術、心理健康、信息技術等每周14節。擔任班主任周課時不少於10節。
2、初中教師每周工作量12—16節。語文、數學、英語每周12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每周14節,音樂、美術、綜合實踐、信息技術等學科每周16節;體育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美術、計算機周課時不少於18節。
3、小學教師每周工作量14—18節。語文、數學每周14節,其他專任教師每周18節。
Ⅲ 寧波市初中教師每周課時不能超過多少
不能超過16節課。
1、數學、語文、英語任教兩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3節。
2、物理、化學任教3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2節。
3、政治、歷史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
4、地理、生物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音樂任教8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6節,體育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美術、計算機周課時不少於18節。
5、擔任班主任周課時不少於12節。
6、對跨年級、跨學科教學的,可在上述規定課時減少1-2節。
Ⅳ 初中教師周課時量標準是多少
教師周課時量標准:
1、小學教師周課時量:
(1)數學任教兩個班,英語任教多個班或任教語文、數學、英語並兼任其他學科,周課時不少於17節;
(2)音樂、美術、微機、科學或其他學科周課時不少於18節;
(3)體育周課時不少於16節;
(4)擔任班主任並任教語文、數學或英語,周課時不少於16節;其他學科擔任班主任,周課時不少於17節;
2、中學教師周課時量:
(2)初中
①數學、語文、英語任教兩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3節;物理、化學任教3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2節;政治、歷史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地理、生物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音樂任教8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6節,體育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美術、計算機周課時不少於18節。
②擔任班主任周課時不少於12節。
(1)高中
①數學、語文、英語任教兩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1節;物理、化學任教3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0節;政治、歷史、地理周課時不少於10節,音樂、美術、體育、計算機周課時不少於14節。
②擔任班主任周課時不少於10節。
Ⅳ 初中教師國家規定每周上課的課時是幾節
由於各地教學條件不同,國家並沒有做定額的統一規定,具體要求要查詢當地教育局公布的信息。
一般初中教師每周工作量12—16節。語文、數學、英語每周12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每周14節,音樂、美術、綜合實踐、信息技術等學科每周16節。
國家關於教師工作量制度相關規定:
1、全校教師的教學工作量一般應佔全校教師工作量的約 2/3。試行辦法及暫行規定對各級職務教師擔任各種教學工作,進行教材和教學法資料編寫工作,專職和主要從事科學研究、生產、實驗室工作,兼任黨政工作等的工作量計算方法均有詳細規定。
2、1985 年教育部《關於當前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問題的意見》提出:改革上述試行辦法,由各高等學校參照該辦法自行決定教師工作量的計算辦法及其定額,教育部不作統一規定。
(5)初中生物老師一周多少課時擴展閱讀:
教師工作量是教師應承擔工作的數量。1914年,中國教育部《直轄專門以上學校職員薪俸暫行章程》規定,大學校專任教員每周授課10小時以上;大學預科專任教員每周12小時;高等師范學校專任教員每周12小時以上;專門學校專任教員每周12小時以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教育部於 1962年擬訂《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試行辦法(草案)》,曾在幾所全國重點學校試點。
1981年發出《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試行辦法》。內容包括教學工作量(含教學法研究工作量)、科學研究工作量、實驗室建設工作量等。一個教師的全年工作量,應為1680小時。各類學校均按以上原則及本校具體情況制訂工作量。
Ⅵ 教育部初中生物課時標準是每周幾課時
周課時不少於14節
初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每周10-12節,思想與品德、歷史、地理每周12-14節,其他學科每周14-16節。
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初中、小學教師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執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准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
學校教育的各項工作,都跟班主任有關系,班主任既要關心學生的學習狀況,教育學生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掌握正確學習方法,養成良好學習習慣,增強創新意識和學習能力;
又要進行有效的班集體管理,保證學校各項教育工作的順利進行;還要組織學生開展班會、團隊會以及各種主題教育活動和文體活動;更要了解每個學生的身體、心理和思想狀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做每一位學生人生路上的引路人。
對班主任教師而言,做班主任工作和授課一樣,都是主業;對學校而言,班主任隊伍建設與任課教師隊伍建設一樣重要。《規定》的出台,對於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把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各項任務落在實處,具有重要意義。
Ⅶ 初中教師滿工作量的課時是多少
根據有關規定,初中教師工作量標准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每周10-12節,思想與品德、歷史、地理、每周12-14節,其它學科每周14-16節.
Ⅷ 教育部規定的中小學各科的周課時量是多少
摘要 您好,中小學課時量如下↓
Ⅸ 中學教師每周課時量是多少
數學、語文、英語任教兩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3節;物理、化學任教3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2節;政治、歷史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
地理、生物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音樂任教8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6節,體育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美術、計算機周課時不少於18節。
初中階段設置分科與綜合相結合的課程
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語文、數學、外語、科學(或物理、化學、生物)、歷史與社會(或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
積極倡導各地選擇綜合課程。學校應努力創造條件開設選修課程。在義務教育階段的語文、藝術、美術課中要加強寫字教學。
Ⅹ 教育部規定的初中教師每周應該上幾節課
由於各地教學條件不同,國家並沒有做定額的統一規定,具體要求要查詢當地教育局公布的信息。
一般初中教師每周工作量12—16節。語文、數學、英語每周12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每周14節,音樂、美術、綜合實踐、信息技術等學科每周16節。
國家關於教師工作量制度相關規定:
1、全校教師的教學工作量一般應佔全校教師工作量的約 2/3。試行辦法及暫行規定對各級職務教師擔任各種教學工作,進行教材和教學法資料編寫工作,專職和主要從事科學研究、生產、實驗室工作,兼任黨政工作等的工作量計算方法均有詳細規定。
2、1985 年教育部《關於當前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問題的意見》提出:改革上述試行辦法,由各高等學校參照該辦法自行決定教師工作量的計算辦法及其定額,教育部不作統一規定。
教育部主要職責:
一、 研究擬定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草案。
二、 研究提出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 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監測全國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國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四、 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標准、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中等和初等學校的統編教材。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