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生物安全包括哪些內容
生物安全是指現代生物技術的研究,開發應用以及轉基因生物的跨境轉移可能會對生物的多樣性,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產生潛在的不利影響。特別是各類轉基因或生物體,釋放到環境中可能對生物多樣性構成潛在的風險與威脅。轉基因生物可能對生物多樣性,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產生以下幾點影響,第一是轉基因生物對目標生物的影響。第二增加目標害蟲的抗性。第三是轉基因生物體的抗逆性狀將會變成超伋雜草,從而影響威脅其他生物的正常生長和生存。第四是對生物多樣性,現代環境的影響,破壞原有的自然生態平衡,導致生物多樣性的喪失和野生近緣種的遺傳多樣性。第五是對人體健康的威脅和影響。
B. 生物安全包括的內容有
所謂生物安全一般指由現代生物技術開發和應用所能造成的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產生的潛在威脅,及對其所採取的一系列有效預防和控制措施。
生物安全包括對實驗人員、實驗室,乃至環境保護的要求。生物安全一般指由現代生物技術開發和應用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的潛在威脅,及對其所採取的一系列有效預防和控制措施。
根據操作不同危險度等級微生物所需的實驗室設計特點、建築構造、防護設施、儀器、操作以及操作程序,實驗室的生物安全水平可以分為基礎實驗室一級生物安全水平、基礎實驗室二級生物安全水平、防護實驗室三級生物安全水平和最高防護實驗室四級生物安全水平
C. 動植物屬於生物安全的范疇
生物安全一般是指由現代生物技術開發和應用所能造成的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產生的潛在威脅,及對其所採取的一系列有效預防和控制措施。
D. 動植物健康屬於生物安全的范疇嗎
動植物健康屬於生物安的范疇,因為生物當中就包括所有有生命的,那麼動物和植物也都有生命。
E. 第12題:你認為下列選項哪些屬於生物安全的范疇(可多選)口A、食品安全口B、動
下列選項(B.動物 C.植物 D.微生物)屬於生物安全的范疇。供參考。
F. 生物安全包括哪些內容
生物安全的范疇主要包括實驗室生物安全、外來物種入侵、生物恐怖襲擊、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生物遺傳資源和人類遺傳資源流失。人們基於生物技術發展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提出了「生物安全」的概念。
廣義上:生物安全是國家安全的組成部分,它是指與生物有關的各種因素對國家社會、經濟、人民健康及生態環境所產生的危害或潛在風險。狹義上:生物安全是生物性的傳染媒介通過直接感染或間接破壞環境而導致對人類、動物或者植物的真實或者潛在的危險。
G. 你認為下列選項哪些屬於生物安全的范疇
生物安全的范疇有:
現代生物技術的研究、開發、應用以及轉基因生物的跨國越境轉移可能會對生物多樣性、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產生潛在的不利影響,特別是各類轉基因活生物體釋放到環境中可能對生物多樣性構成潛在風險與威脅。
生物安全包括的范圍非常廣泛。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和生物技術的進步,生物安全已成為一個涉及政治、軍事、經濟、科技、文化和社會等諸多領域的世界性安全與發展的基本問題。許多國家高度重視生物安全,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戰略,作為國家安全和國防建設的戰略制高點。
維護生物安全應當堅持的原則:
1、統籌發展和安全,增強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這是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重要內容。要充分認識生物安全立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通過立法確立維護生物安全的基礎性制度,突出風險防範,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依法劃定生物技術發展邊界,保障和促進生物技術健康發展。
2、風險預防原則,它是絕大多數國家普遍採用的生物安全監管原則,是首要原則,是成本最低也是最為有效的管理原則。
3、科學證據原則,它是對風險預防原則的合理制衡,以防止風險預防原則的濫用。
4、分級管理原則,它是根據生物安全威脅程度不同而採取的區別管理對策。
H. 你認為下列選項哪些屬於生物安全范疇 食品安全 動植物健康 外來物種入侵 環境
外來物種入侵是屬於生物安全范疇。
I. 你認為下列選項哪些屬於生物安全的范疇(可多選)A、食品安全 B、動植物健康 C
動植物健康。星期天。
J. 你認為下列選項哪些屬於生物安全的范疇(可多選)A、食品安全B、動植
實驗室生物安全、外來物種入侵、生物恐怖襲、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生物遺傳資源和人類遺傳資源流失。
生物安全一般是指由現代生物技術開發和應用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的潛在威脅,及對其所採取的一系列有效預防和控制措施。
還有一些反對基因工程的人士主要是由於宗教信仰等其他的原因,例如有的人信教,認為物種都是上帝創造的,改變物種和DNA,就是要改變上帝創造的物種,因而堅決反對;有的人是素食主義者,不食葷是他們的一種生活原則,而抒動物的某種基因轉入植物,使他們在吃素食時「無意」中吃到了「動物蛋白」,這顯然違背了他們的原則,因而他們也反對;還有的人是動物保護主義者,他們認為任意對動物進行基因改造侵害了動物的「人權」等等,不一而足。
(10)動植物健康屬於生物安全的范疇有哪些擴展閱讀:
生物安全問題引起國際上的廣泛注意是在上世紀80年代中期,1985年由UNEP、WHO、UNIDO及FAO聯合組成了一個非正式的關於生物技術安全的特設工作小組,開始關注生物安全問題。國際上對生物安全立法工作引起特別重視是在1992年召開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後,此次大會簽署的兩個綱領性文件《21世紀議程》和《生物多樣性公約》均專門提到了生物技術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