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獻血需要的條件
您好!
█關於獻血常識
公民獻血應遵守的規定是什麼?
(1) 要如實填寫獻血登記表,不謊報不隱瞞既往病史。
(2) 一次獻血一般200毫升,最多不超過400毫升,兩次獻血間隔不少於6個月。
(3) 獻血體檢合格後要按規定時間參加獻血,以免影響用血計劃。
(4) 獻血時請帶好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
獻血後注意些什麼?
獻血後一、二天內不要參加劇烈運動和通宵娛樂活動,保持針眼處清潔,以防感染。如果針眼周圍有青紫現象,這是因為有少量血液流到血管外的緣故並不要緊,24小時內可在局部作冷敷,24小時後做熱敷,過幾天就會消退。情況嚴重時,請看醫生。
獻血前為什麼不能大量飲水?
因為大量飲水會稀釋血液,降低血液質量,影響病人治療。
獻血前應注意什麼?
應學習獻血知識,了解獻血常識,消除緊張心理。獻血前兩餐不吃油膩食物、不飲酒,但也不要空腹,可吃饅頭蔬菜等清淡食物;且最好洗一次澡或洗凈雙臂。
獻血後如何止血?
拔針後應伸直前臂,或前臂伸直後稍稍上抬,用另一隻手的食指和中指按壓針眼處及上方5分鍾止血。不要屈肘止血,因為屈肘會給手背靜脈網迴流心臟的血液增加一定的阻力,使血液迴流受阻,從血管的針眼處溢出,而出現皮下瘀血;也不要捻動棉球,那樣會使血管上的針眼剛粘合住又被揉開。
正常人獻血200~400毫升後在飲食上應注意什麼?
應注意飲食營養正常搭配,適當補充營養,吃些瘦肉、蛋、奶、豆製品、蔬菜和水果,當天可多飲水,但不要暴飲暴食。
國內獻血者體檢標准有哪些?
(1) 年齡:18~55周歲。
(2) 體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 血壓12~20/8~12千帕(90~140/60~90毫米汞柱),脈壓差≥4千帕(≥30毫米汞柱)。
(4) 脈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運動員≥50次/分。
(5) 體溫正常
(6) 皮膚無黃染,無創而感染,無大面積皮膚病,淺表淋巴結無明顯腫大。
(7) 五官無嚴重疾病,鞏膜無黃染,甲狀腺不腫大。
(8) 四肢無嚴重殘疾,無嚴重功能性障礙及關節無紅腫。
(9) 胸部:心肺正常(心臟生理性雜音可視為正常)。
(10)腹部:腹平軟,無腫塊、無壓痛,肝脾不腫大。
上海獻血者血液檢驗標准有哪些?
(1) 血型:ABO血型(正反定型法)。Rho(D)血型,在有條件地區以及Rh陰性率高的地區做測定。
(2) 血比重篩選:硫酸銅法,男≥1.052,女≥1.050。或者用比重法。
(3) 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酮體粉法,陰性;或者賴氏法,≤25單位。
(4)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酶標法,陰性(快速診斷法僅限於非固定采血點的初檢使用)。
(5) 丙型肝炎病毒抗體(HCV抗體):酶標法,陰性。
(6) 艾滋病病毒抗體(HIV抗體):酶標法,陰性。
(7) 梅毒試難:RPR法或TRUST法,陰性。
(8) 復檢上述1、3、4、5、6、7項
(9) 甲型肝炎臨床治癒一年後連續三次每次間隔一個月化驗正常,可參加獻血(以臨床化驗報告為准)。
(10)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種不需推遲獻血。
有什麼情況者暫不能獻血?
(1) 半月內撥牙或其他小手術者。
(2) 婦女月經前後三天,妊娠期、流產後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
(3) 感冒、急性胃腸炎病癒未滿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癒未滿一月者,肺炎病癒未滿三年者。
(4) 某些傳染病如痢疾病癒未滿半年者,傷寒病癒未滿一年者,布氏桿菌病癒未滿二年者,瘧疾病癒未滿三年者。
(5) 近五年內輸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 較大手術後未滿半年者,闌尾切除、疝修補術、扁桃體手術未滿三月者。
(7) 皮膚局限性炎症癒合未滿一周者,廣泛性炎症癒合後未滿兩周者。
有什麼情況者不能獻血?
(1) 性病、麻風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 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者,丙型肝炎抗體陽性者。
(3) 過敏性疾病及反復發作過敏患者,如經常性尋麻疹、支氣管哮喘、葯物過敏(單純性尋麻疹不在急性發作期間可獻血)。
(4) 各種結核病患者,如肺結核、腎結核、淋巴結核及骨結核等。
(5)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種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靜脈炎等。
(6) 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以及支氣管擴張肺功能不全。
(7) 消化系統和泌尿系統疾病患者,如較重的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腸炎、急慢性腎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腎病綜合症、慢性胰腺炎。
(8) 血液病患者,如貧血、白血病、真性紅細胞增多症及各種出、凝血性疾病。
(9) 內分泌疾病或代謝障礙性疾病患者,如腦垂體及腎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質性神經系統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腦炎、腦外傷後遺症、癲癇、精神分裂症、癔病、嚴重神經衰弱等。
(11)寄生蟲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熱病、血吸蟲病、絲蟲病、鉤蟲病、囊蟲病及肺吸蟲病、克山病和大骨節病等。
(12)各種惡性腫瘤及影響健康的良性腫瘤患者。
(13)做過切除胃、腎、脾等重要內臟器官手術者。
(14)慢性皮膚病患者,特別是傳染性、過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膚疾病,如黃癬、廣泛性濕疹及全身性牛皮癬等。
(15)有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視神經炎和眼底有變化的高度近視。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膠原性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膚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為什麼有的獻血員在采血機構驗血不合格,而在醫院卻合格?
為了獻血者和用血者的身體健康,衛生部給采血機構制定的篩選獻血員的各項血液檢測標准比醫院給病人定的標准要嚴格得多。
什麼是獻血反應?
(1) 輕度:獻血時或獻血後出現面色蒼白、頭暈目眩。
(2) 中度:除輕型症狀外,尚有胸悶、惡心、嘔吐、皮膚濕冷、心悸等。
(3) 重度:除上述症狀外,還有明顯的腦缺血症狀,暈厥、抽搐、失去知覺、持續性低血壓、心動過緩等。
對獻血反應如何處理?
對輕度或中度的一般卧床休息一會兒或飲用些糖水即可;對重度者,應中止獻血,使其平卧,針刺或掐人中,密切觀察血壓脈搏、心率、體溫的變化,必要時可靜脈輸注葡萄糖液及用鎮靜劑,很快會恢復正常,不會留下後遺症。
█獻血與健康
獻血會使人「傷元氣」嗎?
不會。一個健康的人的總血量,約占體重的8%,一個成年人的總血量約為4000~5000毫升。平時80%的血液在心臟和血管里循環流動著,維持正常生理功能;另外20%的血液儲存在肝、脾等臟器內,一旦失血或劇烈運動時,這些血液就會進入血液循環系統。一個人一次獻血200~400毫升只佔總血量的5%~10%,獻血後儲存的血液馬上會補充上來,不會減少循環血容量。獻血後失去的水分和無機物,1~2小時就會補上;血漿和蛋白質,有肝臟合成,一兩天內就能得到補充;血小板、白細胞和紅細胞也很快就恢復到原來水平。人體的血液在不斷新陳代謝,每時每刻都有許多血細胞在衰老、死亡,同時又有大量新細胞合成,以維持人體新陳代謝的平衡。獻血後,由於造血功能加強,失去的血細胞很快得到補充
㈡ 怎樣才能去血站工作
專業肯定要對口撒,學習護理專業,或者醫生方面的專業。
可能都要求本科吧。
㈢ 去血站應聘,會面臨著面試官問些什麼問題
如果去血站應聘的話,肯定會被問及一些關於采血的基礎知識,其中包括操作和一些最基本的檢測知識,這些是必然會被問起的,還有一些對工作的看法。也是有可能會被面試官提及的
㈣ 血站管理辦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
為了確保血液安全,規范血站執業行為,促進血站的建設與發展,根據《獻血法》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血站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採集、提供臨床用血的公益性衛生機構。
血站分為一般血站和特殊血站。一般血站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庫。特殊血站包括臍帶血造血幹細胞庫和國家衛生計生委根據醫學發展需要批准、設置的其他類型血庫。
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庫由地方人民政府設立。血站的建設和發展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法律依據】
《血站管理辦法》 第八條 血液中心應當設置在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首府市。其主要職責是:(一)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在規定范圍內開展無償獻血者的招募、血液的採集與制備、臨床用血供應以及醫療用血的業務指導等工作;
(二)承擔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血站的質量控制與評價;
(三)承擔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血站的業務培訓與技術指導;
(四)承擔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血液的集中化檢測任務;
(五)開展血液相關的科研工作;
(六)承擔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交辦的任務。
血液中心應當具有較高綜合質量評價的技術能力。
㈤ 血站全血擦採集標準是什麼有什麼操作規范呢
血站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性事業單位,設立血站必須依法取得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省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批准
采血的目的是保障獻血者和確保血液質量,根據《獻血服務過程式控制製程序》
采血者崗位:為獻血者採集血液及提供獻血過程中的服務;
所需要的設備和材料:采血袋、棉簽、棉枝、一次性滅菌手套、一次性口罩、一次性帽子。
止血鉗、止血帶、膠布、毛巾、工號標簽、簽字筆或碳素筆、真空試管、桶、廢物袋、銳器盒、2%碘酊、75%乙醇溶液、擦手液、消毒片、止血貼、持物鉗及筒。
設備:采血秤、熱合機和冰箱。
操作方法:
采血錢的准備,采血人員用洗手液流水法洗手、帶上口罩、帽及更換手套。
核對獻血者的身份。查對獻血者的姓名、獻血碼與《獻血登記表》相關內容,確保無誤。
采血人員應履行獻血前告知義務,遵循獻血知情和同意原則告知獻血者。
向獻血者做好動員捐獻400ml的解釋工作,給予獻血者的精神上的安慰,以取得合作後,可准備采血。
對采血袋檢查用量袋,對血袋和血液保養液外觀進行檢查,以確保血袋無破損、無霉變,再有效期;血液保養液外觀符合要求。
檢查無菌物品的有效期,將血液袋批號記錄《外采組工作記錄》表內,檢查采血秤和熱合機的功能是否正常,物品是否齊全
㈥ 采血需要什麼資質
法律分析:有資質采血的:護士,醫生(執業醫生),檢驗人員,血站的工作人員或采血車上的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 第十六條 醫療機構接收血站發送的血液後,應當對血袋標簽進行核對。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要求的血液入庫,做好登記;並按不同品種、血型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別有序存放於專用儲藏設施內。血袋標簽核對的主要內容是:(一)血站的名稱;(二)獻血編號或者條形碼、血型;(三)血液品種;(四)采血日期及時間或者制備日期及時間;(五)有效期及時間;(六)儲存條件。 禁止將血袋標簽不合格的血液入庫。
㈦ 血站質量管理規范(2)
血站質量管理規范
11.4.5應明確規定電子簽名的使用范圍、形式,以及電子簽名製作數據的生成方式、接收和認可方式,保證電子簽名的可靠性。嚴格控制在簽發後對數據電文的改動。
11.5應建立和實施保密制度,對獻血者的個人資料、獻血信息、血液檢測結果以及相應的血液使用信息等應進行保密,防止未授權接觸和對外泄露。
12. 監控和持續改進
12.1 建立和實施質量體系的監控和持續改進程序,以保證質量體系有效運行和持續改進。
12.2 建立和實施采供血過程和血液質量控製程序,以確保采供血和相關服務過程以及血液質量符合預期要求。
12.3 建立和實施確認程序,對新的或者有變化的過程、程序、設備、軟體、試劑或者其它關鍵物料進行系統檢查,以保證在正式使用前符合預期的使用要求。確認應按預定的計劃進行。確認完成後應形成確認報告。確認報告應包括確認計劃、確認的數據和確認的結論。
12.4 建立和實施不合格品控製程序,確保能夠及時發現、標識、隔離、評價和處置不符合要求的血液和物料等,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
12.5 建立和實施不合格項的識別、報告、調查和處理的程序,確保能夠及時發現、識別不合格項,分析產生偏差的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產生不合格項的原因,防止類似不合格項的再次發生。
12.6 建立和實施內部質量審核程序。內部質量審核應覆蓋采供血及相關服務的所有過程和部門。內部質量審核應預先制定計劃,規定審核的准則、范圍、頻次和方法。內部質量審核包括對質量體系的審核和對質量體系執行狀況的審核。
12.7 內部質量審核員須經過培訓,具備內審員相應的資質和審核能力,並且與受審核方無直接責任關系。內部質量審核員須經法定代表人任命。
12.8 內部質量審核完成後應形成審核報告,內容包括審核情況和評價、不合格項及其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12.9 應對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的實施及其效果進行追蹤、驗證和記錄。
12.10 在質量體系內審完成後,組織管理評審,以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持續運行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管理評審的結果及其相應措施須予以記錄,法定代表人就所涉及的內容作出總結,探討持續改進契機,指示今後質量工作的方向和改進目標。質量負責人編寫管理評審報告,經法定代表人批准,並發放至相關部門,確保有關措施在規定的時限落實。管理評審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管理評審次數安排。
13. 獻血服務
13.1 建立、實施、監控和改進獻血服務質量體系,確保為獻血者提供安全優質的獻血服務,從低危人群中採集血液,確保血液的質量。
13.2 建立和實施獻血場所管理程序,保證獻血安全和血液質量。獻血場所應有充足的設施,布局合理,能滿足獻血工作和獻血者以及員工的健康和安全要求。獻血前征詢和體格檢查應對獻血者的隱私和相關信息進行保密。應具有處理獻血不良反應的設施和葯品。每個采血工作位應有獨立的采血、留樣、記錄、貼標簽的操作設施和縝密流程,消除導致獻血者記錄或標識差錯的潛在因素。
13.3 建立和實施獻血者招募指南,以自願無償的低危人群作為徵募對象,確保獻血者教育、動員和招募工作的實效性,鼓勵自願定期無償獻血。
13.4 由接受過培訓的醫護人員依據《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對獻血者進行健康征詢和評估,保證不影響獻血者健康以及血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健康征詢和健康檢查完成後應由獻血者和檢查者共同簽名。檢查者應做出獻血者是否能夠獻血的判斷。
13.5 建立和實施獻血者獻血後回告受理和保密性棄血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實施對有易感染經血液傳播疾病危險行為的獻血者獻血後的報告工作程序、獻血屏蔽和淘汰制度。
13.6 建立和實施血液採集管理程序,確保獻血者安全和血液質量。
13.7 采血前應對獻血者資料進行核查,確保從符合《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的獻血者中採集血液。
13.8 在采血前對血袋和血液保存液外觀進行檢查,以確保血袋無破損、無霉變,在有效期內;血液保存液外觀符合要求。
13.9 應採用惟一的條形碼標識獻血記錄、血袋(含原袋和轉移袋)、標本管。應對貼標簽過程進行嚴格控制,確保同一獻血者的血袋、標本管、獻血記錄一一對應,貼簽無誤。
13.10 制定靜脈穿刺和血液採集工作程序。嚴格採用無菌操作技術進行靜脈穿刺。血液採集過程中必須將血液與抗凝劑充分混合均勻。血液採集量應採用稱量方法加以控制,應符合《全血及成分血質量要求》的規定范圍。
13.11 采血結束時,再次核查獻血者身份、血袋、血液標本和相關記錄,確保准確無誤。
13.12 建立和實施血液標本留取程序,保證標本應來源於相對應的血液。
13.13 建立和實施獻血者服務規范,制定獻血者接待和護理程序,履行獻血前告知義務,遵循獻血知情同意原則。對獻血者獻血前、獻血中和獻血後進行全程護理和情感交流。
13.14 應建立和實施獻血不良反應的預防和處理程序,包括獻血不良反應的預防、觀察、處理、記錄、報告、評價和隨訪,以正確處理和減少獻血不良反應。
13.15 建立並持續完善獻血者跟蹤和回訪服務制度,實施獻血者滿意度調查程序、獻血者投訴、反饋處理程序,確保獻血服務的持續改進。
13.16 獻血記錄至少應包括獻血者的個人資料、健康征詢結果及獻血者和征詢者簽名、健康體檢結果及檢查者簽名、獻血日期、獻血量、獻血反應及其處理和員工簽名。
13.17 血液成分獻血者應滿足《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以及相關的特定要求。
13.18 血液成分單采工作必須由接受培訓的醫學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應有接受過培訓的醫護人員負責監護。血細胞分離機應得到維護和監控,確保安全有效。必須使用符合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注冊的一次性血液成分分離管路。應按程序安全棄置及銷毀所有用過的一次性成分分離管路,杜絕非法復用。
13.19 應記錄血液成分獻血者的健康檢查結果以及血液成分單采過程的關鍵指標,包括採集時間、品種、體外循環的血量、抗凝劑的使用量、交換溶液的量、血液成分的質量以及獻血者的狀態等。
14. 血液檢測
14.1 開展血液檢測業務的血站,血液檢測實驗室必須獲得《血站實驗室質量管理規范》審核合格證書。
14.2 沒有開展血液檢測業務的血站,應建立和實施血液標本採集、運輸和交接程序,保證血液標本正確採集、運輸和交接,並保存血液標本運送全程溫度監控及交接記錄;應建立和實施檢測報告的接收和利用程序,保證正確接收和利用檢驗報告。
14.3 血站質控實驗室應遵守《血站實驗室質量管理規范》的相關要求。
15. 血液制備
15.1 建立和執行血液制備的質量體系,確保血液安全有效。
15.2 制備的血液必須符合《全血和成分血質量要求》。
15.3 應建立和執行血液制備、貼簽、包裝、入庫程序。
15.4 血液制備環境應當整潔衛生,定期有效消毒,進行環境溫度控制,保證血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5.5 血液制備應盡可能在密閉系統中進行。如果只能在開放系統進行制備的,則應嚴格控制,避免微生物的污染。
15.6 對血液制備的關鍵設備應按規定進行維護和校準,確保運行可靠和穩定。
15.7 血液制備的程序和方法必須經過審核確認。
15.8 血液制備過程中所使用的一次性塑料血袋的質量及其生產商的資質應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須經過質控部門確認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15.9 在整個制備過程中,所有血液及其包裝均應正確標識。使用聯袋時,在原袋和轉移袋分離之前應檢查每個血袋上獻血條碼的一致性。對血液進行過濾、匯集、分裝或者冰凍等操作而需要採用非一體性的血袋時,必須保證在每一個血袋貼上正確的獻血條碼。對合格血液進行貼簽時,應對標簽中的信息再次進行核對。
15.10 建立和執行血液常規抽檢程序,並對抽檢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和偏差調查,並採取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15.11 每袋血液在其制備的每一個環節都應經過嚴格的目視檢查,對於血袋有滲漏、損壞和缺陷跡象,疑似細菌污染或其它異常的血液,必須實施標識、隔離和進一步處理。
15.12 血液制備記錄應確保對血液制備過程的人員、設備、血液來源和原材料、方法步驟、環境條件等相關信息的追溯,至少包括:血液的交接,成分制備過程,成分的常規抽檢及質量結果分析,儀器使用、維護校準,成分制備環境控制,醫療廢棄物的處理等。記錄應有操作執行人員的簽名。
16. 血液隔離與放行
16.1建立和實施血液的隔離程序,將待檢測(包括可能存在質量問題但尚未最後判定的)的血液和不合格血液進行物理隔離和管理,防止不合格血液的誤發放。
16.2 建立和實施合格血液的放行程序,並遵從以下原則:
16.2.1明確規定血液放行的職責,放行人員應經過培訓和考核合格,並經過授權,才能承擔放行工作,質量管理人員應該監控血液的放行。
16.2.2清查每批血液中的所有不合格血液,准確無誤並安全轉移處置後,才能放行合格血液。
16.2.3確定每批血液中所有制備的合格血液,並貼上合格血液標簽,經過批准放行後,才能從隔離庫轉移到供臨床發放的合格血液儲存庫。
16.2.4對每批血液的放行進行記錄。保證所有的血液成分得到識別和清點核實;所有不合格的血液經過清點核實,並已被安全轉移和處置。所有合格血液均符合國家標准。放行人應簽署姓名、放行日期和時間。
17. 血液保存、發放與運輸
17.1 建立和實施血液保存管理程序,並滿足以下要求:
17.1.1血液的保存地點應具有防火、防盜和防鼠等措施,未經授權人員不得進入。
17.1.2 血液的保存設備應運行可靠,溫度均衡,有溫度記錄裝置和報警裝置。
17.1.3對保存狀態進行監控,包括持續的溫度及其它保存條件的監測和記錄,確保血液始終在正確的條件下保存。
17.1.4 根據儲存要求將不同品種和不同血型的血液分開存放,並有明顯標識。
17.2 建立和實施血液發放程序。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在發放前應檢查血液外觀,外觀異常的血液不得發放。應建立和保存血液發放記錄。
17.3 建立和實施血液運輸的管理程序,確保血液在完整的冷鏈中運輸,使血液從採集直至發放到醫院的整個過程中始終處於所要求的溫度范圍內。應對血液在整個運輸過程中的儲存溫度進行監控。應建立和保存血液運輸記錄。
17.4 不同保存條件以及發往不同目的地的血液應分別裝箱,並附裝箱清單。血液運輸箱應有標識,標明血液種類、運輸目的地。
18. 血液庫存管理
18.1 建立和實施血液庫存管理程序,既保證有充足的血液供應,又能最大限度控制血液的過期報廢。應根據臨床需求確定不同種類血液的最低庫存水平,處於制備過程中的血液應納入庫存管理。應對血液庫存定期盤點。
18.2 應制定切實可行的血液應急預案,保證突發事件的血液供應。
19. 血液收回
19.1 應建立和實施血液收回程序,確定需要收回的血液、收回責任人及其職責,確保在任何時間有專人接聽及處理血液質量投訴和缺陷發現,並能夠快速收回已發放的血液或追蹤血液去向,及時通告有關單位採取適當的措施。
19.2 在收回具有嚴重質量缺陷的血液時,應進行全面調查。血液收回記錄應當包括缺陷血液的收回、追蹤、分析、評審和處置,以及採取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20. 投訴與輸血不良反應報告
20.1 應建立和實施血液質量投訴的處理程序,指定質控實驗室和質管部人員負責。對血液質量投訴和與血站相關的輸血不良反應報告,進行調查處理並詳細記錄。接到血液質量出現重大問題的投訴時,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㈧ 血站工作人員的上崗條件和崗位記錄有什麼要求
血站工作人員應當符合崗位執業資格的規定,並接受血液安全和業務崗位培訓與考核,領取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血站工作人員每人每年應當接受不少於75學時的崗位繼續教育。 血站各業務崗位工作記錄應當內容真實、項目完整、格式規范、字跡清楚、記錄及時,有操作者簽名。記錄內容需要更改時,應當保持原記錄內容清晰可辨,註明更改內容、原因和日期,並在更改處簽名。 獻血、檢測和供血的原始記錄應當至少保存十年,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部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㈨ 血站的標准操作規程是怎麼規定的
ABO 血型鑒定
1、實驗原理
根據紅細胞上有或無A 抗原或(和)B 抗原,將血型分為A型、B型、AB型和O型四種。可利用紅細胞凝集試驗,通過正、反定型准確鑒定A B O 血型。所謂正定型,是用已知抗A和抗B分型血清來測定紅細胞上有無相應的A抗原或(和)B抗原;所謂反定型,是用已知A紅細胞B紅細胞來測定血清中有無相應的抗A或(和)抗B。
2、使用的標本種類和收集方法
2.1、受檢者5%紅細胞懸液
紅細胞懸液制備:採取受檢者的紅細胞,經鹽水洗滌3次,取壓積紅細胞1滴加入生理鹽水16滴(0.8ml)配成5%的紅細胞懸液。
2.2、受檢者血清
採取受檢著靜脈血2-3ml,置水浴箱中至完全凝固,3000轉/分鍾離心5分鍾,分離上層血清備用。
2.3、標本接收
2.3.1、血型鑒定不接收臨床送檢標本(除外2.3.2規定內容)。
2.3.2、特殊急診檢驗人員無法采血時,接收臨床送檢標本需登記采血護士姓名及送檢護士姓名、並查對標本標簽和檢驗單內容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可以拒收標本。
2.4、標本容器要求:潔凈一次性塑料試管
3、使用的試劑
3.1、抗A 、抗B定型試劑(單克隆抗體)
3.1.1、批准文號:國葯准字S10960081
3.1.2、生產廠家: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
3.1.3、保存條件:2-8℃避光保存,有效期內使用。
2.5 %A、B及O型試劑紅細胞鹽水懸液
2.5.1、制備方法
分別採取已知A、B、O三種血型的紅細胞,經鹽水洗滌3 次,經鹽水洗滌3次,取壓積紅細胞1滴加入生理鹽水16滴(0.8ml)配成5%的紅細胞懸液。
2.5.2、保存條件:配製好的5%的紅細胞懸液在試管上註明紅細胞血型及配製時間,2-8℃避光保存,有效期3天。
4、儀器:
4.1、儀器型號:TL80-1型醫用離心機
4.2、儀器廠家:中國江蘇姜岩是田裡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4.3、許可證號:蘇葯管械(試)字2001第2030436號
4.4、儀器使用具體要求見離心機使用維護程序。
5、操作步驟、報告結果
5.1、 正定型:取清潔試管2支作好標記,分別加入抗A(藍色)和抗B(黃色)標准血清各2滴。每管加入被檢者5%紅細胞懸液各2滴,混勻,1000轉/分鍾離心一分鍾或在室溫放置1小時,輕輕搖勻,塗至載玻片上,用顯微鏡觀察是否凝集。
5.2、反定型:取清潔試管2支作好標記。用滴管分別加入被檢者血清各2滴,A和B型5%標准紅細胞懸液各2滴。混合。立即以1000轉/分鍾離心1分鍾,輕輕搖勻,塗至載玻片上,用顯微鏡觀察是否凝集。
5.3、結果見下表:
抗A 抗B 血型 A細胞 B細胞
+ - A - +
- + B + -
- - O + +
+ + AB - -
註:(+) 凝集(-) 不凝集
6、注意事項
6.1、標准血清質量應符合要求,用畢後應放置冰箱保存,以免細菌污染。如出現混濁或變色則不能使用。
6.2、試劑紅細胞以3 個健康者同型新鮮紅細胞混合,用生理鹽水洗滌3 次,以除去存在於血清中的抗體及可溶性抗原。
6.3、試管、滴管和玻片必須清潔乾燥,防止溶血。
6.4、操作方法應按規定,一般應先加血清, 然後再加紅細胞懸液,以便容易核實是否漏加血清。
6.5、離心時間不宜過長或過短,速度不宜過快或過慢,以防假陽性或假陰性結果。
6.6、觀察時應注意區別真假凝集。
6.7、判斷結果後應仔細核對,記錄,避免筆誤。
7、臨床意義
輸血已成為臨床上必不可少的治療手段,輸血必須輸入A B O 同型血,如輸入異型血,輸入的紅細胞可能迅速破壞,導致嚴重的溶血反應, 常常威脅生命甚至造成死亡。
8、方法的局限性:本方法不能檢測出亞型。
Rh(抗D)血型鑒定
1.原理:
Rh血型系統通過輸血或妊娠可產生免疫性抗體,當遇有相應抗原,可致溶血反應或新生兒溶血病。若誤診誤治,可導致患者殘廢或死亡。有條件者應作此檢查。目前,一般應用5種分型血清來檢查紅細胞抗原。臨床上,凡帶有D抗原者,稱為Rh陽性,不帶D抗原者,稱為Rh陰性。
2、使用的標本種類和收集方法
2.1、受檢者2-3%紅細胞懸液
紅細胞懸液制備:採取受檢者的紅細胞,經鹽水洗滌3次,取壓積紅細胞1滴加入生理鹽水32滴(1.6ml)配成2-3%的紅細胞懸液。
2.2、標本接收
2.2.1、血型鑒定不接收臨床送檢標本(除外2.3.2規定內容)。
2.2.2、特殊急診檢驗人員無法采血時,接收臨床送檢標本需登記采血護士姓名及送檢護士姓名、並查對標本標簽和檢驗單內容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可以拒收標本。
2.3、標本容器要求:潔凈一次性塑料試管
3. 儀器和試劑:
3.1、儀器型號:TL80-1型醫用離心機
3.2、儀器廠家:中國江蘇姜岩是田裡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3.3、許可證號:蘇葯管械(試)字2001第2030436號
3.4、儀器使用具體要求見離心機使用維護程序
3.5、Rh抗血清本科使用珠海貝索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Rh抗血清試劑產品注冊號:國食葯監械(准)字2004第3400398號
4. 操作
4.1 取小試管2支,用蠟筆標記,分別加上述Rh抗血清1滴,再加2-3%受檢者紅細胞鹽水懸液2滴,混勻。離心:3200-3400轉/min,15--30秒
4.2結果判斷:輕搖試管,觀察結果:如受檢管凝集,即表示陽性;受檢管不凝集,即表示陰性。
5、注意事項
5.1、Rh抗血清質量應符合要求,用畢後應放置冰箱保存,以免細菌污染。如出現混濁或變色則不能使用。
5.2、。試管、滴管和玻片必須清潔乾燥,防止溶血。
5.3、操作方法應按規定,一般應先加血清, 然後再加紅細胞懸液,以便容易核實是否漏加血清。
5.4、離心時間不宜過長或過短,速度不宜過快或過慢,以防假陽性或假陰性結果。
5.5、觀察時應注意區別真假凝集。
5.6、判斷結果後應仔細核對,記錄,避免筆誤。
5.7、當用未經洗滌的細胞作試驗時,試樣中的自身凝集和異常蛋白質可能引起假陽性結果。
凝聚胺介質交叉配血
原理
紅細胞表面帶有大量的負電荷,以避免其產生自發生聚集,當紅細胞懸浮在電解質時,陽離子會被紅細胞的負電荷所吸引,此時紅細胞則被擴散的雙層離子雲所圍繞,而形成Zeta電位,決定紅細胞之間的排斥作用。
凝聚胺技術首先利用低離子溶液(LIM),降低介質的離子強度,減少紅細胞周圍的陽離子雲,以促進紅細胞和血清(血漿)中的抗體結合。
其後,加入凝聚胺(溶液,它是一種高階陽離子多聚物,肝素中和劑,溶解後能產生很多正電荷,可以中和紅細胞表面帶有的負電荷,使紅細胞Zeta電位降低,縮短紅細胞之間的距離,使紅細胞產生非特異性的凝聚。
最後,加入凝聚胺(Resuspending),Resuspending具有中和凝聚胺(Polybrene)的作用,使正常的紅細胞非特異性凝集散開,試驗旨果為陰性;但如果紅細胞被相應的抗體致敏,則會被凝聚胺凝結,凝集就不會散開,試驗結果為陽性。
試劑本科使用珠海貝索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凝聚胺介質試劑產品注冊號:國食葯監械(准)字2004第3400397號
套組內容: 150T裝量(BA-1003) 主要成份
1.LIM(Low Ionic Mediun) 1瓶×55ml 葡萄糖、EDTA(2Na)
2、Polybrene Solution 1瓶×7.5ml Polybrene、氯化鈉
3.Resuspending Solution 1瓶×7.5ml 檸檬酸鈉、葡萄糖
3、試驗步驟
3.1取試管二支,標主次側,主側管加病人血清(血漿)2滴,加供血者3-5%紅細胞懸液(洗滌或不洗滌均可)1滴,次側管反之。
3.2各加LIM0.7ml,混合均勻後,再各加Polybrene2滴,並混合均勻.
3.3用血庫離心機3400轉/分離心10秒,然後把上清液倒掉,不要瀝干,讓管底殘留約液體.
3.4輕輕搖動試管,目測紅細胞有無凝集,如無凝集,則必須重做.
3.5最後加入Resuspending2滴,輕輕轉動試管混合並塗片,顯微鏡下觀察結果:在30秒-1分鍾內凝集散開,代表是由Polybrene引起的非特異性聚集,配血結果相合;如凝集不散開,則為紅細胞抗原抗體結合的特異性反應,配血結果不相合。
3.6。配學相合後,認真填寫配血紀錄單和登記本,並通知臨床取血。
4、注意事項:
4.1可以用含EDTA之血漿代替血清使用。
4.2若病人血清(血漿)含肝素,如洗腎患者,須多加4-6滴Polybrene溶液以中和肝素。
4.3本試劑盒的操作方法也適用於抗體鑒定。
4.4試劑使用前請回復室溫再行操作。
4.5加做輔助性抗球蛋白試驗,目的是增加檢測抗-K的敏感性,對檢測其他紅細胞抗體無幫助。
4.6在冬天室溫極低的情況下,操作交叉配血試驗,某些病人血清中可能含有寒冷凝集素等因素,面導致假陽性的結果出現。若有此懷疑,建議在最後滴入Resuspending時,將試管立即置入37攝氏度水浴中,輕輕轉動試管混合,並在30秒內觀察結果。
離心機操作標准操作程序
1、目的:使每個工作人員能正確地使用本儀器。
2、范圍:本SOP僅適用於本室普通離心機。
3、職責:
3.1 實驗室工作人員均應熟知並嚴格遵守本SOP,室負責人監督落實。
3.2 本SOP的改動,可由任一使用本SOP的工作人員提出,並報經下述人員批准簽字:室負責人、科主任。
4、操作:
4.1 開機:接通電源,打開儀器電源開關,離心機自檢。
4.2 按「Open」鍵,打開機蓋,旋開轉子蓋,平衡放入離心管,旋緊轉子蓋,關上機蓋,此時「Open」鍵的指標燈亮。(如果接通電源後,機蓋為開的狀態,則無需此步操作)。
4.3 離心條件的設定:通過按「Temp」、「Speed」、「Time」鍵的上下箭頭分別設定離心的溫度、速度和時間。其中離心速度可分為每分鍾轉速(rpm)和離心力(cfg)兩種,可通過同時按下「Speed」鍵的上下鍵頭相互轉換。
4.4 運行:離心條件設定好後,按「Start/Stop」鍵,離心機啟動,「Open」鍵的指標燈滅。當達到設定的時間後,離心機自動停止,並發出提示音,「Open」鍵的指標燈亮,按「Open」鍵,打開機蓋,旋開轉子蓋,取出離心管。若需在離心過程中停止離心,則需再按一次「Start/Stop」鍵。
4.5 關機:離心完畢後,應及時用乾的軟布拭去離心室的冷凝水,關閉離心機電源,並記錄離記機使用情況。
離心機維護保養操作程序
1、目的:對離心機進行正確的維護,以保證儀器正常運轉。
2、適用范圍:本SOP僅適用於本室使用的離心機。
3、職責:
3.1 實驗室工作人員均應熟知並嚴格遵守本SOP,室負責人監督落實。
3.2 本SOP的改動,可由任一使用本SOP的工作人員提出,並報經下述人員批准簽字:室負責人、科主任。
4、操作程序:
4.1 離心室的清潔:為了避免樣本等殘留物的污染,應經常對離心機外殼和離心室進行清潔處理。對離心室清潔,應先打開離心機蓋,撥掉電源線,用專用設備將離心機轉子旋下,再用中性去污劑(70%的異丙醇/水混合物或乙醇去污染)清潔離心室;離心室內的橡膠密封圈經去污劑處理後,用水沖洗,再用甘油潤滑。
4.2 轉子的清潔:轉子會被樣本殘留物污染,也可能會被某些化學試劑腐蝕,因此應對轉子每月進行清潔維護。每月用中性的清潔劑清潔轉子一次,並在儀器使用記錄本上作好記錄,以延長轉子的壽命。
4.3 離心完畢後,應及時用乾的軟布拭去離心室的冷凝水。(此步僅適用於冷凍離心機)
4.4 離心結束後,使離心機蓋打開,然後關機。
血庫冰箱維護保養操作程序
1.目的:
對冰箱進行適當的維護,以確保冰箱的正常使用。
2.適用冰箱范圍:
本實驗室使用的各種品牌、型號的冰箱。
3.職責:
3.1 實驗室工作人員均應熟知並嚴格遵守本SOP,室負責人監督落實。
3.2 本SOP的改動,可由任一使用本SOP的工作人員提出,並報經下述人員批准簽字:室負責人、科主任。
4.操作方法
4.1 冰箱應放置於水平地面並留有一定的散熱空間。
4.2 外接電源電壓必須匹配,並要求有良好的接地線。
4.3 冰箱內禁止存放與本實驗室無關的物品。
4.4 放入冰箱內的所有試劑、血液、樣品等必須密封分類保存。
4.5 保持冰箱出水口通暢;非自動除霜冰箱應定期除霜;定期清潔冰箱,清潔時切斷電源,用軟布蘸水擦拭冰箱內外,必要時可用中性洗滌劑。
4.6 每日由專人負責觀察冰箱內溫度並記錄於表中,記錄表貼於門上,每月一張,一年裝訂成冊存檔。
4.7 若溫度超出規定范圍,調節溫控使其回到正常范圍,並進行記錄。
4.8 若溫控調節無效,報請設備科維修,修理後須驗收合格並簽字後方能正常使用。
4.9定期用液體消毒劑消毒冰箱內表面。
移動紫外消毒車使用操作程序
1、目的:正確使用紫外消毒車進行消毒。
2、適用范圍:適用於本室使用的ZXC型紫外線消毒車(上海躍進醫用光學器械廠生廠)。
3、職責:
3.1 實驗室工作人員均應熟知並嚴格遵守本SOP,室負責人監督落實。
3.2 本SOP的改動,可由任一使用本SOP的工作人員提出,並報經下述人員批准簽字:室負責人、科主任。
4、操作程序:
4.1 打開保護門;
4.2 用手托住燈臂往上抬至需要位置;
4.3 插上電源,打開帶燈開關;
4.4 根據需要設定時間;
4.5 使用完畢將按鈕摁到底,同時另一手托住燈臂慢慢將燈管放進燈箱內關上保護門。
4.6 不同實驗區的紫外線消毒車勿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