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生物之間的關系常見的有哪些
捕食與被捕食。
相互依存。
❷ 生物種間關系有哪些基本類型
原始合作(Protocooperation)
指兩種生物共居在一起,對雙方都有一定程度的利益,但彼此分開後,各自又都能夠獨立生活。這是一種比較鬆懈的種間合作關系。海洋甲殼動物蟹類的背部常附生著多種腔腸動物,如寄居蟹(Pagurus)和海葵(Stomphia)。共居時,腔腸動物藉助蟹類提供棲所、攜帶殘餘食物;而蟹類則依靠腔腸動物獲得安全庇護,雙方互利,但又並非絕對需要相互依賴,分離後各自仍能獨自生活,這便是典型的原始合作關系。有些學者也把它稱為互生關系。
共棲(Commensalism)
指兩種共居,一方受益,另一方也無害或無大害。前者稱共棲者,後者稱宿主。共棲者是主動的。按共棲狀況分為外共棲和內共棲。彼此分離後,有的共棲者往往不能獨立生活。這是一種比較密切的種間合作關系。例如,我國唐代劉恂在《嶺表錄異》中所記載的海鏡和小蟹間的奇異關系,就是典型的共棲。海鏡又名海月(Placunaplaenta),是一種海洋貝類。小蟹即豆蟹(Pinnotheres),是一類形如黃豆粒的小型蟹類。豆蟹總是一雌一雄雙雙生活在海月等動物的體內。餓了,雙雙外出捕食;飽了,成對回來休息。豆蟹一旦離開宿主,也即「逡巡亦斃」,不能獨立生活。此種關系,對小蟹有利,對貝類也無大的害處。
有的學者,也常將上述的原始合作和共棲兩種形式統稱為共棲。
共生(Symbiosis)
共生有廣義的和狹義的兩種概念。狹義的是指兩種共居一起,彼此創造有利的生活條件,較之單獨生活時更為有利,更有生活力;相互依賴,相互依存,一旦分離,雙方都不能正常地生活。按共居狀況分為外共生和內共生。清潔魚或清潔蝦在魚類的體表,以吞食病灶組織和細菌等為生,兼為魚類治病,這屬於體外共生。鞭毛蟲寄居在白蟻或其他動物的消化道里,消化纖維素供給宿主,宿主則為其提供營養和棲所,這屬於體內共生。有些單細胞的藻類、細菌生活在原生動物的細胞內,並有物質交流,這屬於胞內共生。胞內共生在進化論上有重要的意義。共生是一種更加密切的、結合比較牢固的種間合作關系。也有學者把共生稱之為互利(mutualism)。
寄生(Parasitism)
指一種生物生活在另一種生物的體內或體表,並從後者攝取營養以維持生活的種間關系。前者稱寄生物,後者稱寄生。生物界的寄生現象十分普遍,幾乎沒有一種生物是不被寄生的,連小小的細菌也要受到噬菌體的寄生。在寄生關系中,一般寄生物為小個體,寄主為大個體,以小食大。而且大都為一方受益,一方受害,甚至引起寄主患病或死亡。同時寄生雙方又互為條件,相互制約,共同進化。寄生是生物種間的一種對抗性的相互關系。
捕食(Predation)
指一種生物以另一種生物為食的種間關系。前者謂之捕食者,後者謂被捕食者。例如,兔和草類、狼和兔等都是捕食關系。在通常情況下,捕食者為大個體,被捕食者為小個體,以大食小。捕食的結果,一方面能直接影響於被捕食者的種群數量,另一方面也影響於捕食者本身的種群變化,兩者關系十分復雜。捕食也是一種種間的對抗性相互關系。
競爭(Competition)
有種內和種間兩種競爭方式。這里是指兩種共居一起,為爭奪有限的營養、空間和其他共同需要而發生斗爭的種間關系。競爭的結果,或對競爭雙方都有抑製作用,大多數的情況是對一方有利,另一方被淘汰,一方替代另一方。例如,看麥娘(Alopecurus pratensis)的天然群落中,狐茅(Festuca sulcata)不能生長,因為它被看麥娘的快速生長和遮蔭所抑制。高斯(Gause)有一個著名的實驗,他將大草履蟲(Paramecium caudatum)和雙核小草履蟲(P.Aurelia)混合培養,16天後,只剩下後者。這說明具有相同需要的兩個不同的種,不能永久地生活在同一環境中,否則,一方終究要取代另一方,即一個生態位只能為一種生物所佔據。這種現象被稱作高斯原理。十分清楚,競爭也是生物界普遍存在的一種種間對抗性相互關系。
其他
除上所述,生物種間還可以列舉出一些其他的關系形式。例如,兩種共居,一方抑制另一方,這叫做偏害(amensalism),亦稱他害,微生物學又常稱拮抗。一種生物附生於另一種生物體上,但並無物質交流,稱之為附生(epiphytism)。還有,不同生物共居一處,但無直接聯系,互不影響,保持相對獨立,這叫做中立關系或中性現象(neutralism)。
按性質可歸並為兩類。一是種間互助性的相互關系,如原始合作、共棲、共生等;二是種間對抗性的相互關系,如寄生、捕食、競爭等。應該指出的是,所有這些關系,絕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既非偶然相遇,也非臨時湊合,而是在時間上和空間上有規律重復出現的現象,是生物界長期進化的結果。例如菌根這種復合體,在裸子植物的化石中就已經出現,古已有之。又如螞蟻與蚜蟲共生的奇異表演,不僅在亞洲可以見到,就是在歐洲也能看到(在那裡是很常見的)。達爾文在《物種起源》中作過精彩描述,蘇聯《大網路全書》中也有記載。同時,這些形式也不是一成不變的,界線也不是十分嚴格的。就以原始合作、共棲、共生三者而言,互助的性質相似,結合的程度有異,其界線很難准確劃分,而且在一定條件下也是可以轉化的。例如,在自然條件下,氧化亞鐵硫桿菌(Thiobacillus ferrooxidans)和產乳貝氏固氮菌(Beijerinckia lacticogenes),可以是關系比較鬆懈的原始合作或共棲,而人為混合培養用於冶金時,則是十分密切的共生關系。再說共生與寄生,也是可以轉化的。例如,根瘤菌與豆科植物之間是眾所周知的共生關系,但在根瘤菌形成過程中的某段時期,卻又是典型的寄生關系。又如鯽魚與鯊魚,一般都認為是寄生或附生關系,但鯽魚有時也為宿主作些清潔工作,這時即為共棲了。至於寄生和捕食,其性質更為相似,前者是以小食大,後者是以大食小。說到底,寄生也是一種捕食關系。
挪威為了保護雷鳥,於19世紀末採用頒發獎金的辦法,鼓勵獵取捕食雷鳥的猛禽和野獸,結果卻引起球蟲病在雷鳥中廣泛傳播,致使其後接著出現雷鳥的大量死亡。原來捕食者捕食的雷鳥,大多是體弱多病的個體,這些個體的淘汰,對雷鳥種群的發展是必要而有益的。這說明捕食者和被捕食者(或寄生物和寄主)之間,既有相互對抗的一面,又有相互依存的一面,兩者是相輔相成的辯證關系。從這個意義上講,寄生、捕食實際是生物種間的一類對抗性的共生關系。對抗的雙方,在斗爭中相互依存,相互制約,共同進化。
這樣說來,生物種間的共生關系,從廣義上講,既包括著原始合作、共棲、共生這樣的互助性共生關系,也包括著寄生、捕食這樣的對抗性共生關系。整個生物圈,各個生態系,生物與生物間,就是在這種矛盾對立統一的關系中,息息相關、生生不止、共存共榮的。
❸ 表現不同種生物之間關系的主要有————————
:①中性作用,即種群之間沒有相互作用。事實上,生物與生物之間是普遍聯系的,沒有相互作用是相對的。②正相互作用,正相互作用按其作用程度分為偏利共生、原始協作和互利共生三類。③負相互作用,包括競爭、捕食、寄生和偏害等。
(一)正相互作用
1.偏利共生 僅一方有利稱為偏利共生。如蘭花生長在喬木的枝上,使自己更易獲得陽光和根從潮濕的空氣中吸收營養。藤壺附生在鯨魚或螃蟹背上。鯽用其頭頂上的吸盤固著在鯊魚腹部等,都是被認為對一方有利,另一方無害的偏利共生。 2.互利共生 對雙方都有利稱為互利共生。世界上大部分的生物量是依賴於互利共生的。草地和森林優勢植物的根多與真菌共生形成菌根,多數有花植物依賴昆蟲傳粉,大部分動物的消化道也包含著微生物群落。兩種生物的互利共生,有的是兼性的,即一種從另一種獲得好處,但並未達到離開對方不能生存的地步;另一些是專性的,專性的互利共生也可分單方專性和雙方專性。 3.原始協作 原始協作可以認為是共生的另一種類型,其主要特徵為兩種群相互作用,雙方獲利,但協作是鬆散的。分離後,雙方仍能獨立生存。 如蟹背上的腔腸動物對蟹能起偽裝保護作用,而腔腸動物又利用蟹作運輸工具,從而得以在更大范圍內獲得食物。又如某些鳥類啄食有蹄類身上的體外寄生蟲,而當食肉動物來臨之際,又能為其報警,這對共同防禦天敵十分有利。
(二)負相互作用
1.捕食 廣義的捕食者包括四種類型。①傳統意義的捕食者。捕食者捕食其他生物(被捕食者),以獲得自身生長和繁殖所需的物質和能量。②擬寄生者。主要是膜翅目和雙翅目的昆蟲,它們在成蟲階段營自由生活,但卻將卵產在其他昆蟲(寄主)身上或周圍,然後幼蟲在寄主體內或體表生長發育(寄主通常也是幼體),最初的寄生並沒對寄主產生傷害,但隨著個體的發育,最終將把寄主消耗至盡,並使之死亡。通常每一個寄主只有一個擬寄生者,但也有幾個擬寄生者共享一個寄主的情況。③寄生者。寄生者通常生活在寄主體內,它們從寄主那裡獲得物質,從而對寄主的適合度產生影響,但一般情況下,寄生者並不會導致寄主的死亡。④食草動物。這些動物取食植物,有些作用形式如同真正的捕食,因為它們完全將植物取食完,如食種子的動物;另外一些更像寄生者,比如蚜蟲生活在植物上,獲得生長所需的物質,並使植物的適合度降低;大部分食草動物不屬於上述任何一類,它們只是消耗植物的一部分。 2.寄生蟲 寄生性天敵的寄主選擇行為是一個等級的系列過程,除與寄主有關外,還與寄主的棲境(植物等)有關。一般包括寄主棲境定位、寄主定位、寄主接受和寄主適宜性。在這整體的寄主選擇行為過程中,寄生性天敵通過探測與寄主直接和間接相關的各種信息,識別寄主與非寄主,並判斷不同寄主棲境與不同寄主間的收益性,最終對最適宜的寄主棲境和寄主作出選擇。 寄生性天敵在寄主選擇行為過程中所利用的信息,主要包括化學與物理信息。 這些信息大多與寄主植物和寄主本身有關。一般地,與寄主植物相關或與寄主間接相關的信息,由於其可探測性高而可靠性又相對較低,因此主要在寄主棲境定位中起作用;而與寄主直接相關的信息,盡管可靠性很高,但往往由於生物自身的進化而導致可探測性較低,因此主要在寄主定位及以後的各步驟中起作用。 3.偏害作用 在自然界很常見。其主要特徵為當兩個物種在一起時,由於一個物種的存在,可以對另一物種起抑製作用,而自身卻無影響。異種抑製作用和抗生素作用都屬此類。異種抑制一般指植物分泌一種能抑制其他植物生長的化學物質的現象。如胡桃樹分泌一種叫做胡桃醌的物質,它能抑制其他植物生長,因此,在胡桃樹下的土表層中是沒有其他植物的。抗生作用是一種微生物產生一種化學物質來抑制另一種微生物的過程,如青黴素就是由青黴菌所產生的一種細菌抑制劑,也常稱為抗生素。
❹ 異種生物之間存在什麼
異種生物之間存在著合作和競爭。
❺ 生物因素即不同生物之間的關系有哪些
生物因素(biotic factor),影響生物生長、形態、發育和分布的任何其它動物、植物或微生物的活動,屬生態因素中的一類因素,可分為種內關系和種間關系。
種內關系指的是同種生物的不同個體或群體之間的關系,叫做種內關系。生物在種內關繫上,既有種內互助,也有種內斗爭。
種內互助
種內互助是一種非常常見的種內關系,表現為同一種群內部個體之間相互幫助,共同抵抗不利因素。具有明確社會分工的動物(如螞蟻、蜜蜂、獅子、狼等)往往集群生活,群體中有的負責捕食、有的負責防衛,共同維系種群的存在,成員之間的關系是常見的種內互助。沒有社會分工的動物種群內互助關系也是常見的,例如食草動物羚羊、斑馬等通常集中取食,發現捕食者後通過叫聲、警惕行為等向其他同伴報警[1]。
種內斗爭
種內斗爭(有時也表述為「種內競爭」)是另一個種內關系,是同種生物個體之間為爭奪光照、食物、空間、配偶、權利等發生的個體相互對抗的關系。例如,植物為了爭奪陽光、水分、營養物質,個體間相互制約甚至某些植物會釋放有毒化學物質,抑制周圍個體的生長;蟋蟀、雄海狗等為爭奪配偶,以及雄性猴為爭奪「王位」打得頭破血流。種內斗爭激烈程度是由種群的密度決定的,這是因為在資源一定的前提下,種群密度越大個體平均資源越少,更易造成對資源的爭奪[1]。
其餘關系
此外,還有一些特殊的種內關系:
①同類相食:肉食性鱸魚在水體中沒有其他獵物存在時,會以本種幼魚為食;雄螳螂在完成交配後往往是雌螳螂的一頓美餐,這些現象被稱作「同類相食」
②種內寄生:生長在大海深處的鮟鱇,其雄性發育至一定程度,就會選擇一條合適的雌魚,咬破雌魚腹部的組織並貼附在上面,而雌魚的組織生長迅速,很快就包裹住雄魚。最後,雌魚帶著自己體內的雄魚一齊遨遊海底,雄魚一生的營養也由雌魚供給,這被稱作「種內寄生」 。
種間關系
不同種生物之間的關系總體上可以分為兩大類:正相互作用和負相互作用。所謂正相互作用就是生物之間彼此有利或其中一方有利另一方無害,按其作用程度分為偏利共生、原始協作和互利共生三類。而負相互作用是一方的存在對另一方有不利,包括競爭、捕食、寄生和偏害等
❻ 生物之間的關系有哪些
生物之間的關系分種間關系和種內關系兩種,
種間關系又分共生(如地衣是由藻類和真菌共同生活在一起,密不可分),共棲(如海葵和寄居蟹在一起,互惠互利),競爭(如水稻與稗草),捕食(如狼吃羊),寄生(如蛔蟲生活在人體內)等。
種內關系又分種內互助(如蜜蜂之間的合作),種內斗爭(如狼捕捉獵物,又爭搶獵物)等。
❼ 生物因素即不同生物之間的關系有哪些
生物因素即不同生物之間的關系有種間關系和種內關系。
種間關系有1、原始合作 ;2、共棲 ;3、共生;4、寄生;5、捕食;6、競爭。
種內關系有種內斗爭 和種內合作。
❽ 生物之間的關系有哪些
生物與生物之間的關系分為種內關系和種間關系。種內關系是指同種生物之間的關系,包括種內互助(如蜜蜂與蜜蜂之間的合作)和種內斗爭(同種生物爭奪共同資源)。種間關系是指不同種生物之間的關系,又分為互利共生(大豆和根瘤菌)、寄生(蛔蟲和哺乳動物)、競爭(大草履蟲和小草履蟲)和捕食(鷹和兔)。
❾ 同類與異類的生物除了互相競爭的關系外,還有什麼關系
同類與異類的生物除了互相競爭的關系外,還有捕食、共生、寄生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