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口服固體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 微生物怎麼計算結果
一、口服固體用高密度聚乙烯瓶 YBB
本標准適用於以高密度聚乙烯(HDPE)為主要原料,採用注吹成型工藝生產的口服固體用塑料瓶。
【外觀】 取本品適量,在自然光線明亮處,正視目測。應具有均勻一致的色澤,不得有明顯色差。瓶的表面應光潔、平整,不得有變形和明顯的擦痕。不得有砂眼、油污、氣泡。瓶口應平整、光滑。
【鑒別】 (1)紅外光譜 取本品適量,敷於微熱的溴化鉀晶片上,照分光光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ⅣC)測定,應與對照圖譜一致。
(2)密度 取本品2g,加水100ml,迴流2小時,放冷,80℃乾燥2小時後,精密
稱定(Wa)。再置適宜的溶劑(密度為d)中,精密稱定(Ws)。
HDPE的密度應為0.935~0.965(g/cm3)。
【密封性】 取本品適量,於每個瓶內裝入適量玻璃球,旋緊瓶蓋(帶有螺旋蓋的試瓶,用測力扳手將瓶與蓋旋緊,扭力見表1),置於帶抽氣裝置的容器中,用水浸沒,抽真空至真空度為27kPa,維持2分鍾,瓶內不得有進水或冒泡現象。
表1 瓶與蓋的扭力
蓋直徑(mm)
扭力(N·cm)
15~22 59~78 23~48
98~118
49~70 147~176
【振盪試驗】 取本品適量,於每個瓶內裝入酸性水為標示劑,旋緊瓶蓋(帶有螺旋蓋的試瓶用測力扳手將瓶與蓋旋緊,扭力見表1)用溴酚藍試紙(將濾紙浸入稀釋5倍的溴酚藍試液,浸透後取出乾燥)緊包瓶的頸部,置振盪器(振盪頻率為每分鍾200±10次)振盪30分鍾後,溴酚藍試紙不得變色。
【水蒸氣滲透】 取本品適量,用綢布擦凈每個試瓶,將瓶蓋連續開、關30次後,在試瓶內加入乾燥劑無水氯化鈣(除去過4目篩的細粉,置110℃乾燥1小時):20ml或20ml以上的試瓶,加入乾燥劑至距離瓶口13mm處;小於20ml的試瓶,加入的乾燥劑量為容積的2/3,立即將蓋蓋緊。另取兩個試瓶裝入與乾燥劑相等量的玻璃小球,作對照用。試瓶緊蓋後分別稱定重量,然後將試瓶置於相對濕度為95±5%,溫度為25℃±2℃的環境中,放置72小時,取出,室溫放置45分鍾,分別稱重。按下式計算水蒸氣滲透量,不得過100mg/24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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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蒸氣滲透量( 式中:V—試瓶的容積(ml); Ti—試瓶試驗前的重量(mg); Ci—對照瓶試驗前的平均重量(mg);Tt—試瓶試驗後的重量(mg); Ct—對照瓶試驗後的平均重量(mg);
【熾灼殘渣】 取本品2.0g,依法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Ⅷ N),不得過0.1%(含遮光劑的瓶熾灼殘渣不得過3.0%)。
【溶出物試驗】 溶出物試液的制備 分別取本品內表面積600cm2(分割成長5cm,寬0.3cm的小片)三份置具塞錐形瓶中,加水適量,振搖洗滌小片,棄去水,重復操作二次。在30~40℃乾燥後,分別用水(70℃±2℃)、65%乙醇(70℃±2℃)、正己烷(58℃±2℃)200ml浸泡24小時後,取出放冷至室溫,用同批試驗用溶劑補充至原體積作為浸出液,以同批水、65%乙醇、正己烷為空白液。
易氧化物 精密量取水浸液20ml,精密加入高錳酸鉀滴定液(0.002mol/L)20ml與稀硫酸1ml,煮沸3分鍾,迅速冷卻,加入碘化鉀0.1g,在暗處放置5分鍾,用硫代硫酸鈉滴定液(0.01mol/L)滴定,滴定至近終點時,加入澱粉指示液0.25ml,繼續滴定至無色,另取水空白液同法操作,二者消耗滴定液之差不得過1.5ml。
重金屬 精密量取水浸液20ml,加醋酸鹽緩沖液(pH3.5)2ml,依法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Ⅷ H),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一。
不揮發物 分別取水、65%乙醇、正己烷浸出液與空白液各50ml置於已恆重的蒸發皿中,水浴蒸干,105℃乾燥2小時,冷卻後精密稱定,水不揮發物殘渣與其空白液殘渣之差不得過12.0mg;65%乙醇不揮發物殘渣與其空白液殘渣之差不得過50.0mg;正己烷不揮發物殘渣與其空白液殘渣之差不得過75.0mg。
【微生物限度】 取數個試瓶,加入標示容量1/3量的氯化鈉液,將蓋旋緊,振搖1分鍾,取提取液照微生物限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Ⅺ J)測定。細菌數每瓶不得過1000個,黴菌、酵母菌數每瓶不得過100個,大腸桿菌每瓶不得檢出。 【異常毒性】 * 將試瓶用水清洗干凈後,剪碎,取500cm2(以內表面積計),加入氯化鈉液50ml,110℃濕熱滅菌30分鍾後取出,冷卻後備用,靜脈,依法測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Ⅺ C),應符合規定。
【貯藏】 固體瓶的內包裝用符合用要求的聚乙烯塑料袋密封,保存於乾燥、清潔處。 附件:
檢驗規則 外觀、密封性、振盪實驗、水蒸氣滲透、微生物限度檢驗按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GB/T2828-87)規定進行,檢驗項目、合格水平(AQL)及檢查水平見表2
表2 檢驗項目、檢查水平及合格質量水平
檢驗項目 檢查水平 合格質量水平(AQL)
外觀 一般檢查水平Ⅰ 4.0 密封性 特殊檢查水平S-3 4.0 振盪實驗 特殊檢查水平S-3 2.5 水蒸氣滲透 特殊檢查水平S-2 4.0 微生物限度
特殊檢查水平S-1
1.5
註:
1、帶*的項目半年內至少檢驗一次。
2、與瓶身配套的瓶蓋可根據需要選擇不同的材料,按標准中的溶出物試驗、異常毒性項目進行試驗,應符合有關項下的規定。
二、用低密度聚乙烯膜、袋標准(試行) YBB
本標准適用於以低密度聚乙烯樹脂(LDPE)為主要原料採用流延法、吹製法生產的要用薄膜,及由此薄膜通過熱封製成的袋。科標檢測依據相關標准對用製品進行檢測。
2. 微生物限度檢查法的限度標准
非無菌葯品的微生物限度標準是基於葯品的給葯途徑和對患者健康潛在的危害以及中葯的特殊性而制訂的。葯品的生產、貯存、銷售過程中的檢驗,中葯提取物及輔料的檢驗,新葯標准制訂,進口葯品標准復核,考察葯品質量及仲裁等,除另有規定外,其微生物限度均以本標准為依據。
1.制劑通則、品種項下要求無菌的制劑及標示無菌的制劑 應符合無菌檢查法規定。
2.口服給葯制劑
2.1 不含葯材原粉的制劑
細菌數 每1g 不得過1000cfu。每1ml 不得過100cfu。黴菌和酵母菌數 每1g 或1ml 不得過100cfu。大腸埃希菌 每1g 或1ml 不得檢出。
2.2 含葯材原粉的制劑
細菌數 每1g 不得過10 000cfu(丸劑每1g 不得過30 000cfu)。每1ml不得過500cfu。黴菌和酵母菌數 每1g 或1ml 不得過100cfu。大腸埃希菌 每1g 或1ml 不得檢出。大腸菌群 每1g 應小於100 個。每1ml 應小於10 個。
2.3 含豆豉、神曲等發酵原粉的制劑
細菌數 每1g 不得過100000cfu。每1ml 不得過1000cfu。
黴菌和酵母菌數 每1g 不得過500cfu。每1ml 不得過100cfu。
大腸埃希菌 每1g 或1ml 不得檢出。
大腸菌群 每1g 應小於100 個。每1ml 應小於10 個。
3.局部給葯制劑
3.1 用於手術、燒傷或嚴重創傷的局部給葯制劑 應符合無菌檢查法規定。
3.2 用於表皮或黏膜不完整的含葯材原粉的局部給葯制劑
細菌數 每1g 或10cm2 不得過1000cfu。每1ml 不得過100cfu。
3.3 用於表皮或黏膜完整的含葯材原粉的局部給葯制劑
細菌數 每1g 或10cm2 不得過10 000cfu。每1ml 不得過100cfu。
3.4 眼部給葯制劑
細菌數 每1g 或1ml 不得過10cfu。
黴菌和酵母菌數 每1g 或1ml 不得檢出。
金黃色葡萄球菌、銅綠假單胞菌、大腸埃希菌 每1g 或1ml 不得檢出。
3.5 耳、鼻及呼吸道吸入給葯制劑
細菌數 每1g、1ml 或10cm2 不得過100cfu。。
3.6 陰道、尿道給葯制劑
細菌數 每1g、1ml 或10cm2 不得過100cfu。
黴菌和酵母菌數 每1g、1ml 或10cm2 應小於10cfu。
3.7 直腸給葯制劑
細菌數 每1g 不得過1000 個。每1ml 不得過100cfu。
黴菌和酵母菌數 每1g 或1ml 不得過100cfu。
金黃色葡萄球菌、銅綠假單胞菌 每1g 或1ml 不得檢出。
3.8 其他局部給葯制劑
細菌數 每1g、1ml 或10cm2 不得過100cfu。
黴菌和酵母菌數 每1g、1ml 或10cm2 不得過100cfu。
金黃色葡萄球菌、銅綠假單胞菌 每1g、1ml 或10cm2 不得檢出。
4.含動物臟器(包括提取物)及動物類原葯材粉(蜂蜜、王漿、動物角、阿
膠除外)的口服給葯制劑 每10g 或10ml 還不得檢出沙門菌。
5.有兼用途徑的制劑 應符合各給葯途徑的標准。
6.霉變、長蟎者 以不合格論。
7.中葯提取物及輔料 參照相應制劑的微生物限度標准執行。
3. 微生物限度檢查法的檢驗量
檢驗量即一次試驗所用的供試品量(g、ml 或c㎡)。
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供試品的檢驗量為10g 或10ml;膜劑為100c㎡;貴重葯品、微量包裝葯品的檢驗量可以酌減。要求檢查沙門菌的供試品,其檢驗量應增加20g 或20ml(其中10g或者10ml 用於陽性對照試驗)。
檢驗時,應從2 個以上最小包裝單位中抽取供試品,大蜜丸還不得少於4丸,膜劑還不得少於4 片。
一般應隨機抽取不少於檢驗用量(兩個以上最小包裝單位)的3 倍量供試品。 供試液的制備根據供試品的理化特性與生物學特性,採取適宜的方法制備供試液。供試液制備若需加溫時,應均勻加熱,且溫度不應超過45℃。供試液從制備至加入檢驗用培養基,不得超過1 小時。
除另有規定外,常用的供試液制備方法如下。 取供試品10g,加pH7.0 無菌氯化鈉-蛋白腖緩沖液至100ml,用勻漿儀或其他適宜的方法,混勻,作為1∶10 的供試液。必要時加適量的無菌聚山梨酯80,並置水浴中適當加溫使供試品分散均勻。
3.需用特殊供試液制備方法的供試品
(1)非水溶性供試品
方法1 取供試品5g(或5ml),加至含溶化的(溫度不超過45℃)5g 司盤80、3g 單硬脂酸甘油酯、10g 聚山梨酯80 無菌混合物的燒杯中,用無菌玻棒攪拌成團後,慢慢加入45℃的pH7.0 無菌氯化鈉-蛋白腖緩沖液至100ml,邊加邊攪拌,使供試品充分乳化,作為1∶20 的供試液。
方法2 取供試品10g,加至含20ml 無菌十四烷酸異丙酯和無菌玻璃珠的適宜容器中,必要時可增加十四烷酸異丙酯的用量,充分振搖,使供試品溶解。然後加入45℃的pH7.0無菌氯化鈉-蛋白腖緩沖液100ml,振搖5~10 分鍾,萃取,靜置使油水明顯分層,取其水層作為1∶10 的供試液。
(2)膜劑供試品
取供試品100c㎡,剪碎,加100ml 的pH7.0 無菌氯化鈉-蛋白腖緩沖液(必要時可增加稀釋液),浸泡,振搖,作為1∶10 的供試液。
(3)腸溶及結腸溶制劑供試品
取供試品10g,加pH6.8 無菌磷酸鹽緩沖液(用於腸溶制劑)或pH7.6 無菌磷酸鹽緩沖液(用於結腸溶制劑)至100ml,置45℃水浴中,振搖,使溶解,作為1∶10 的供試液。
(4)氣霧劑、噴霧劑供試品
取規定量供試品,置冰凍室冷凍約1 小時,取出,迅速消毒供試品開啟部位,用無菌鋼錐在該部位鑽一小孔,放至室溫,並輕輕轉動容器,使拋射劑緩緩全部釋出。用無菌注射器吸出全部葯液,加至適量的pH7.0 無菌氯化鈉-蛋白腖緩沖液(若含非水溶性成分,加適量的無菌聚山梨酯80)中,混勻,取相當於10g或10ml 的供試品,再稀釋成1∶10 的供試液。
(5)貼膏劑供試品
取規定量供試品,去掉貼膏劑的保護層,放置在無菌玻璃或塑料片上,粘貼面朝上。用適宜的無菌多孔材料(如無菌紗布)覆蓋貼劑的粘貼面以避免貼劑粘貼在一起。然後將其置於適宜體積並含有表面活性劑(如聚山梨酯80 或卵磷脂)的稀釋劑中,用力振盪至少30 分鍾,製成供試液。貼膏劑也可以其他適宜的方法制備成供試液。
(6)具抑菌活性的供試品
當供試品有抑菌活性時,採用下列方法進行處理,以消除供試液的抑菌活性後,再依法檢查。常用的方法如下。
①培養基稀釋法 取規定量的供試液,至較大量的培養基中,使單位體積內的供試品含量減少,至不含抑菌作用。測定細菌、黴菌及酵母菌的菌數時,取同稀釋級的供試液2ml,每1ml 供試液可等量分注多個平皿,傾注瓊脂培養基,混勻,凝固,培養,計數。每1ml 供試液所注的平皿中生長的菌數之和即為1ml的菌落數,計算每1ml 供試液的平均菌落數,按平皿法計數規則報告菌數;控制菌檢查時,可加大增菌培養基的用量。
② 離心沉澱法 取一定量的供試液, 500 轉/分離心3 分鍾,取全部上清液混合,用於細菌檢查。
③薄膜過濾法 見細菌、黴菌及酵母菌計數項下的「薄膜過濾法」。
④中和法 凡含汞、砷或防腐劑等具有抑菌作用的供試品,可用適宜的中和劑或滅活劑消除其抑菌成分。中和劑或滅活劑可加在所用的稀釋液或培養基中。
4. 葯用塑料瓶的葯用塑料瓶簡介
1、容量:因葯品包裝和用葯的特殊性,從幾毫升到1000毫升左右,形狀大多為圓形,也有方形、橢圓形等形狀。
2、為保證葯品在有效期內不受潮、不變質,葯用塑料瓶應具有很好的密封性和阻透性,能防止光、熱、水蒸汽、氧氣等對葯品的影響。
3、瓶的內壁與葯品直接接觸,制瓶材料必須符合葯品包裝的要求,以保證葯品的安全性。
4、口服固體和液體葯用塑料瓶屬一類包材。不經清洗和滅菌即可用於葯品包裝,因此,對微生物限度有較高要求,生產環境和生產過程應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
5、葯用塑料瓶的形狀、尺寸、結構等應適應制葯企業各型灌裝機裝葯的要求,適應高速自動灌裝機的要求。2002年前葯用塑料瓶生產技術還不夠規范。除國家醫葯管理局於1991年發布了固體葯用聚烯烴塑料瓶醫葯行業標准外,葯用塑料瓶的生產企業大多採用各自的企業標准或地方標准進行生產,2002年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發布口服液體葯用塑料瓶及口服固體葯用塑料瓶的國家葯品包裝容器標准(試行),自2002年l2月1日起試行,分別是YBB00082002《ISl服液體葯用聚丙烯瓶》、YBB00092002《口服液體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YBB00102002《口服液體葯用聚酯瓶》、YBB00112002《ISl服固體葯用聚丙烯瓶》、YBB00122002《口服固體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YBBO0262002((17:1服固體葯用聚酯瓶》。
除以上國家標准生產廠家必須遵守外.對於客戶的一些具體要求,尤其是客戶不同灌裝設備對塑料瓶的要求也是不得不考慮的,綜合上述標准及要求對葯用塑料瓶的技術要求簡述於下:
1、葯用塑料瓶的外觀質量:口服固體葯用瓶一般為白色。
服液體葯用瓶一般為茶色透明,也可按客戶要求生產其他色澤的產品,色澤應均勻一致,無明顯色差,表面應光潔,平整,不允許有明顯變形和擦痕,不許有砂眼、油污、氣泡,瓶1:3應平整光滑。
2、鑒別(1)紅外光譜:產品使用材料的紅外光譜應與對照圖譜一致。(2)密度:葯用塑料瓶的密度為:口服固體和液體高密度聚乙烯瓶應為0.935 ̄0.965(g/em3)口服固體和液體聚丙烯瓶應為0.900~0.915(g/em)口服固體和液體聚酯瓶應為1.3l1.38(rdem3)
3、密封性:抽真空至27KPa,維持2分鍾,瓶內不得進水或冒泡。
4、水蒸氣滲透按試驗條件口服液體葯用塑料瓶重量損失不得過0.2%:按試驗條件口服固體葯用塑料瓶水蒸氣滲透量不得過1000mg/24h・L。
5、抗跌性按試驗條件自然跌落至水平剛性光滑表面,不得破裂,此試驗僅限於口服液體葯用塑料瓶。6、震盪試驗此試驗僅限於口服固體葯用塑料瓶,按試驗條件應合格。
7、熾灼殘渣按試驗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ⅧN)進行試驗,遺留殘渣不得過0.1%(含遮光劑的瓶熾灼殘渣不得過3.0%)。
8、乙醛照氣相色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VE)測定,乙醛不得超過千萬分之二,此試驗僅限於葯用聚酯塑料瓶。
9、溶出物試驗按標準的要求制備溶出物試液,口服液體葯用塑料瓶對溶液澄清度、重金屬、PH變化值、紫外吸收度、易氧化物、不揮發物進行試驗,結果應符合標准要求;口服固體葯用塑料瓶只對易氧化物、重金屬、不揮發物進行試驗,結果也應符合標準的要求。
1O、脫色試驗著色瓶應按標准要求進行試驗,浸泡液顏色不得塗於空白液。
11、微生物限度按標準的要求和微生物限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ⅪJ1測定,VI服液體葯用塑料瓶細菌、黴菌、酵母菌每瓶不得過100個,大腸桿菌不得檢出;口服固體葯用塑料瓶細菌數每瓶不得過1000個,黴菌、酵母菌每瓶不得過100個,大腸桿菌不得檢出。
12、異常毒性按標准和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2000年版二部附錄ⅪC)進行試驗,應符合規定。以上項目按標准規定的檢驗規則進行,與瓶身配套的瓶蓋可根據需要選擇不同材料,按標准中的溶出物試驗、異常毒笥項目進行試驗,並應符合有關項下的規定。項目進行試驗,並應符合有關項下的規定。 圖片展示
5. 葯品領域的微生物檢測及標准
中國葯典微生物限度檢查法,為《中國葯典》附錄收載的關於葯品微生物檢查的法定方法。葯品的不同劑型的微生物檢測標准不同,具體如下:
1、制劑通則品種
制劑通則、品種項下要求無菌的制劑及標示無菌的制劑應符合無菌檢查法規定。
2、口服給葯制劑
細菌數每1g不得過l000cfu。每lml不得過100cfu。
黴菌和酵母菌數每lg或lml不得過100cfu。
大腸埃希菌每1g或lml不得檢出。
3、耳、鼻及呼吸道吸入給葯制劑
細菌數每1g、lml或l0cm²,不得過100cfu。
黴菌和酵母菌數每1g、lml或l0cm²,不得過10cfu。
金黃色葡萄球菌、銅綠假單胞菌每1g、lml或l0cm²不得檢出。
大腸埃希菌鼻及呼吸道給葯的制劑,每1g、lml或l0cm²,不得檢出。
4、陰道、尿道給葯制劑
細菌數每1g、lml或l0cm²,不得過100cfu。
黴菌數和酵母菌數每1g、lml或l0cm²應小於10cfu。
金黃色葡萄球菌、銅綠假單胞菌、白色念珠菌每1g、lml或l0cm²,不得檢出。
5、直腸給葯制劑
細菌數每1g不得過l000cfu。每lml不得過100cfu。
黴菌和酵母菌數每1g或lml不得過100cfu。
金黃色葡萄球菌、銅綠假單胞菌每lg或lml不得檢出。
6、其他局部給葯制劑
細菌數每1g、lml或l0cm²不得過100cfu。
黴菌和酵母菌數每1g、lml或l0cm²不得過100cfu。
金黃色葡萄球菌、銅綠假單胞菌每1g、lml或l0cm²不得檢出。
7、含動物組織
含動物組織(包括提取物)的口服給葯制劑每10g或10ml還不得檢出沙門菌。
8、兼用途徑制劑
應符合各給葯途徑的標准。
(5)微生物限度檢查塑料瓶需要多少只擴展閱讀
微生物限度檢查法的注意事項:
1、當建立產品的微生物限度檢查法時,應進行控制菌檢查方法的驗證,以確認所採用的方法適合於該產品的控制菌檢查。若產品的組分或原檢驗條件發生改變可能影響檢驗結果時,檢查方法應重新驗證。
2、檢查項目應當包括細菌數、黴菌數、酵母菌數及控制菌檢查。
3、微生物限度檢查應在環境潔凈度10000 級下的局部潔凈度100 級的單向流空氣區域內進行。
4、檢驗全過程必須嚴格遵守無菌操作,防止再污染。單向流空氣區域、工作檯面及環境應定期按《醫葯工業潔凈室(區)懸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測試方法》的現行國家標准進行潔凈度驗證。
5、除另有規定外,本檢查法中細菌及控制菌培養溫度為30℃~35℃;黴菌、酵母菌培養溫度為23℃~28℃。
6、檢驗結果以1g、1ml、10g、10ml、10c㎡ 為單位報告,特殊品種可以最小包裝單位報告。
6. 微生物檢驗常見問題解答
微生物檢驗常見問題解答
你知道什麼是微生物檢驗嗎?你對微生物檢驗常見問題了解嗎?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微生物檢驗常見問題解答的知識,歡迎閱讀。
一、方法驗證
1.做過驗證的樣品微生物檢驗方法是否都需要按照新的方法進行重新驗證?
答:對於微生物限度檢查的產品而言,由於培養時間調整,應重新進行驗證。對於無菌檢查的產品而言,如果方法未作實質性調整,可以不必重新驗證。個別產品在各論中收載了新的無菌檢查方法,對這些品種,應對收載方法的適用性進行驗證。
2. 以前做過無菌驗證的品種是否需要重新按照新的標准再驗證?
答:參見問題1。
3. “新增抗生素供試品應選擇低吸附的濾器及濾膜” 比如注射用克林黴素磷酸酯屬於抗生素,是否需要重新選取濾膜再驗證?
答:目前採用的方法如果經驗證表明可行,則可以繼續使用該方法。
4. 微生物方法學驗證時,培養時間是否跟樣品日常檢驗所培養時間一致?
答:應該一致。
5. 微生物限度驗證時,如果一個方法只有金葡回收率達不到要求,該方法時是否可以用來做細菌黴菌的檢測方法?
答:按葯典的規定,一個計數方法通過驗證,是指所有試驗菌的回收率均達到要求。如果採用各種方法以及方法的組合仍無法使金葡回收率達標,則可以採用使金葡回收率最高的方法作為計數方法。
6. 薄膜過濾的沖洗量不能超過1000ml,我公司的喹諾酮類產品原來的方法是每張膜沖洗量為1500和2000ml,請問有沒有合適的方法將沖洗量降至1000,各菌的回收率仍能符合規定?
答:有幾種辦法可以降低沖洗劑的用量:1)降低接觸濾膜的供試品的濃度;2)改進沖洗的方式,如少量多次地沖洗、降低蠕動泵的轉速等;3)添加中和劑,如高價金屬離子。
7. 微生物限度檢查法規定,技術方法驗證時,採用上述方法若還存在一株或多株試驗菌的回收率達不到要求,那麼選擇回收率最接近要求的方法和試驗條件進行供試品檢驗。請問,上述方法是指僅通過一種方法還是一定要通過幾種方法聯用的?
答:應該要把可能採用的所有方法包括方法聯用都進行驗證。
8. 供試品不溶於稀釋劑,同時又有抑菌性,限度檢查時應如何消除抑菌性?
答:採用低速離心的方式,盡可能把供試品去除干凈,取離心後的上層液,進行薄膜過濾。
9. 不溶於水的固體產品,加表面活性劑後,如何操作才能在方法驗證中得到較好的回收率?
答:同問題8。
10. 有些品種2010年葯典與2005年比較檢驗方法變了,是否需要驗證或確認?
答:同問題1。
二、菌種管理
1. 濃菌液的有效期該如何確定?
答:葯典沒有規定。可以通過實驗確定有效期。例如,在不同的時間點測定濃菌液的濃度,從而判斷其有效期。
2. 葯典要求菌液在制備後2小時內使用,若保存在2-8℃的菌懸液可在在24小時內使用,那我們在做驗證或陽性對照是要加一定量的菌就沒有時間進行平板計數了,該如何確保所加菌量准確?
答:葯典對稀釋菌液的使用期限作出規定,並不會影響操作過程中稀釋菌液的加入。即便不規定,也無法在准確知道菌液濃度的情況下加入試驗菌。菌液稀釋的實驗操作和加入菌液的實驗操作應該是在同一次實驗中完成的,要使加入的菌量符合葯典的規定,可以從濃菌液的制備方法、菌液稀釋的方法等方面進行規范,也可以引入濁度比較的方法。
3. 菌懸液能否在倒平板之前確定菌含量?
答:活菌含量是無法確定的。總菌量可以通過比濁的方式確定。
4. 具體從哪些方面進行菌種菌株的特性和純度確認?如何操作?
答:基層的微生物實驗室進行菌種純度確認可以考慮以下一些方面:1)形態學鑒定,包括菌落形態和染色形態;2)生化鑒定,可以考慮使用API鑒定系統。
5. 黑麴黴凍干菌種如何轉種,傳代?
答:與其他菌種一樣,所不同的是使用的培養基應改為改良馬丁瓊脂培養基。
6. 乾粉狀的是否可做第0代使用?
答:只要是菌種保藏機構提供的凍干保藏的菌種,可以確定為第0代。
7. 菌種每次傳代都要做純度、特性等的確認嗎?
答:從外部購入的菌種,在進入本實驗室的菌種保藏體系時,需要進行純度和特性的確認。以後的每次傳代,可以通過顯色培養基做簡單的確認即可。
8. 如採用低溫保存菌種,需購買哪些設備?能夠到省所進行實際操作培訓?
答:低溫冰箱,應能夠提供-70℃的低溫。可以到省所來培訓。
9. 做方法驗證時,工作用菌種能否同時操作,如何防止交叉污染?
答:可以同時操作。避免交叉污染的關鍵是無菌操作技術。
10. 是否等菌懸液的含菌數出結果後再做適用性等檢查?
答:沒有必要。可參見問題2。
11. 菌液制備中菌液是否都要驗證儲存期?
答:稀釋菌液可參考葯典規定。如要保存濃菌液,則需要驗證有效期。
12. 菌種CMCC是否可以用ATCC替代,從省所或中檢所購買的菌種是否每次都可以出具規范的COA?
答:中國葯典使用CMCC的菌種,並沒有規定可以使用其他等效的菌種。省所提供的菌種嚴格講屬於標准貯備菌種,無法提供ATCC這樣的COA。CMCC至今也無法提供這類證明。
13. 銅綠假單胞如何保藏?答:可以使用低溫冷凍保存的方法。14. 工作用菌液是否屬於亞培養或傳代一次?
答:工作用菌液應屬於一次傳代。
三、微生物限度
1. 包裝材料的大腸埃希菌檢查?
答:根據包裝材料的不同,大腸埃希菌的檢查方法大致有兩種,一種是將浸提液合並後,取一部分,接種膽鹽乳糖培養基進行檢查;另一種是將浸提液合並後,薄膜過濾,然後按規定的方法檢驗。
2. 抗真菌葯品的微生物限度檢查法
答:這類產品的黴菌和酵母菌計數方法需要進行調整,可以根據產品劑型的不同,選擇薄膜過濾法或培養基稀釋法等方法。
3. 為什麼在日常樣品檢測中還需要做陽性對照(國外不需要)?
答:為了確保每一次檢測對可能存在的微生物都是有效的`。
4. 對於同一個品種,葯典為什麼不規定統一的檢測方法?
答:本版葯典進行過這樣的嘗試,也有某些品種已經收載了統一的檢測方法,如注射用頭孢類抗生素的無菌檢查。之所以沒有大量收載,主要是由於檢測方法還沒有經過必要的復核。將微生物檢驗的統一方法收載在品種的各論項下,始終是努力的方向。
5. 梭菌檢查中需置厭氧條件下培養48小時,是否指在厭氧培養箱中?
答:需要在厭氧培養裝置中進行培養,未必一定是厭氧培養箱。
6. 控制菌檢查方法驗證時,採用多種方法均未檢出控制菌,如何處理?
答:在確保所使用的各種方法都沒有錯誤的情況下,如果仍無法使試驗菌生長,則應該採用薄膜過濾法進行檢查。理由是該方法能夠最大程度地去除產品的抑菌作用。
7.常規的監督抽樣檢品(包括原料)在進行微生物限度檢查時,是否一定要進行活蟎檢查並在原始記錄與報告書中體現?
答:需要進行檢查。可以在原始記錄中體現,報告書上可以不出現,除非當發現有活蟎檢出。
8. 葯包材微生物限度檢查規定了合格質量水平,通常產量下取樣8個,要求8個瓶子均符合規定,如何進行?
答:每個瓶子分別進行實驗。
9. 大腸埃希菌具體操作規程?
答:參見中國葯品檢驗標准操作規程。
10. 動物組織及動物類原葯材的提取物入葯,是否需要檢沙門菌?
答:需要進行沙門菌檢查。
11. 關於中國葯典菌落計數結果的判斷還存在疑義,望能舉例說明。
答:不清楚所指的存在疑義是指哪方面。2010年版對結果報告進行了較大篇幅的修訂,目前的規定應該比05版更為清晰、明確。
12. 需做沙門菌檢驗樣品量的確定?
答:10g(ml)用於樣品計數檢驗和其他控制菌檢查,10g(ml)用於沙門菌檢查,10g(ml)用於沙門菌檢查的陽性對照。需要進行沙門菌檢查的樣品,檢驗用量應為30g(ml)。
13. 日常的實驗室裝備能否達到梭菌無氧的培養要求?
答:完全可以。可以採用厭氧培養盒(罐)。
14. 如果一個產品有兩個規格,是否可以取其中之一做陽性對照?
答:每個規格均需進行陽性對照。
15. 細菌數為100g/g的,樣品稀釋級只做1:10,1:100的倍數就可以了嗎?
答:可以。
16. 培養時間3天,5天,可理解為72小時,120小時嗎?
答:可以。這樣更為嚴謹。
17.中國葯品檢驗標准操作規范“已做驗證試驗的供試品,在檢查時刻不必再做陽性對照”如何理解?
答:該標准操作規范中在無菌檢查法中規定“供試品無菌檢查應進行陽性對照試驗”,表明不論是否進行了方法驗證,在產品的每一次檢驗過程中,還必須進行陽性對照。在控制菌檢查的大腸埃希菌項下,指出“已做驗證試驗的供試品,在該供試品檢查時不必再作陽性對照”。該規定僅適用方法驗證與供試品檢查同時開展的情況。2005年版葯典和2010年版葯典在控制菌檢查中均對陽性對照試驗有明確規定,“進行供試品控制菌檢查時,應做陽性對照試驗。”產品檢驗中應以葯典規定為准。
18. 無菌檢查和微生物限度檢查中,產品中規定的溶解液是否可以換成其他的溶液?
答:可以。
19. 制劑通則中,沒有微生物檢查項目的,是否可不進行微生物項目檢測?
答:可以。主要是二部制劑通則中口服片劑、膠囊劑、丸劑和顆粒劑。
20. 在細菌、黴菌和酵母菌計數中,適用性檢查細菌是培養48小時,黴菌和酵母菌是培養72小時,供試品檢查中細菌是培養3天,黴菌和酵母菌是培養5天,那方法驗證中應參照哪個時間進行培養。
答:應按照供試品檢驗時的條件,即細菌3天,黴菌和酵母菌5天。
21. 測定純化水微生物限度時,每張濾膜過濾量是多少合適?需要先稀釋嗎?過濾完後需不需要沖洗?假如我取10ml純化水通過雙杯體封閉式薄膜過濾器過濾,每張濾膜上的計數是以5ml為單位還是10ml為單位?
答:過濾量應以培養後出現的微生物數不超過100cfu/膜為標准。一般可不稀釋。不需要沖洗。每張濾膜的過濾量為5ml。
22. 2010葯典中關於純化水的微生物限度是:細菌、黴菌及酵母菌總數每1ml不得過100個。這句話的意思是細菌總數每1ml不得過100個,黴菌及酵母菌總數不得過100個,還是細菌+黴菌+酵母菌總數每1ml不得過100個。如果是三者總數的話,那細菌總數限度是多少?黴菌及酵母菌總數限度又是多少?
答:是總數不得過100個。沒有必要考慮各自的限度值。
;7. 食用包材(瓶子,瓶蓋等)國家為什麼不規定微生物限度檢測
如果包裝廠出廠的時候是檢測合格的,那麼路上污染了,或者食品公司使用的時候不按照標准存放消毒那責任就不好劃分了,所以包裝廠生產的包裝在材料上必須是合格的,污染問題需要食品公司配合消毒再使用
8. 微生物限度檢查法
再拿出來使用的話,如果時間不長,比如一周或半個月,可以直接使用,如果時間長了,建議活化後再用。
先活化轉第二代後再使用。
培養方式,都可以,直立或者平放。
等到菌都長好了,就可以放到冰箱里,一般細菌長的都比較快,24小時就差不多了。
9. 2015版微生物實驗方法驗證一批需要多少平皿
2015版葯典中微生物限度檢查方法驗證要求:
1.試驗組 取上述制備好的供試液,加入試驗菌液,混勻,使每1ml供試液或每張濾膜所濾過的供試液中含菌量不大於100cfu。
2.若因供試品抗菌活性或溶解性較差的原因導致無法選擇最低稀釋級的供試液進行方法適用性試驗時,應採用適宜的方法對供試液進行進一步的處理。如果供試品對微生物生長的抑製作用仍無法以其他方法消除,供試液可經過中和、稀釋或薄膜過濾處理後再加入試驗菌懸液進行方法適應性試驗。
10. 微生物檢驗取樣數量如何確定
問題不夠清楚哦,你要測定什麼,微生物限度,還是已知菌的檢測?我只能舉例說明哦,是關於葯品的。不明白的你可以Hi我,或追問。我根據你的問題按步驟來回答。一、取樣1、供試品應隨機抽樣。一般抽樣量(2個以上最小包裝單位)為檢驗量的3倍量。2、對異常的供試品應針對性的抽樣。抽樣時,凡發現有異常或可疑的樣品,應選取有疑問的樣品,但機械損傷、明顯破裂的包裝不得作為樣品。凡能從葯品、瓶口(外蓋內側及瓶口周圍)、外觀看出長蟎、發霉、蟲蛀及變質的葯品,可直接判為不合格,無需在抽樣檢驗。不能以外觀有上述情況而檢查內容物合格,來判斷該葯品合格。3、供試品收檢後應及時檢驗,若有困難,應存放在該品種規定的儲存條件下(一般為陰涼乾燥處),勿冷藏或冷凍,以防供試品內污染菌因保存條件不妥引起致死、損傷或繁殖。4、供試品在檢驗之前,應保持原包裝狀態,嚴禁開啟,包裝已開啟的樣品不得作為供試品。5、供試品的取樣必須在凈化條件下無菌操作,嚴防再污染。(原料葯、裝量大的葯)6、有劑型檢驗量均需取自2個以上包裝單位(中葯蜜丸、膜劑,除需取自2個以上包裝外,還應取4丸、片以上樣品)。7、固體及半固體(粘稠性供試品)制劑檢驗量為10克。8、液體制劑檢驗量為10毫升。9、膜劑除另有規定外,中葯膜劑檢驗量為30~50cm2 ,化學膜劑及生化葯膜劑檢驗量為 100cm2 。10、貴重的或微量包裝的供試品檢驗量可以酌減,除另有規定外,口服固體制劑不低於3克,液體制劑採用原液者不得少於6毫升,採用供試液者不得少於3毫升,外用葯品不得少於5克。二、培養基的制定1、一般如果是微生物限度的話,有兩種培養基:檢測細菌用營養瓊脂培養基,檢測黴菌及酵母菌用玫瑰紅鈉瓊脂培養基。2、另外,如果還有致病菌要求的話,通常革蘭氏陰性腸道菌用伊紅美藍瓊脂培養基(EMB瓊脂),沙門氏菌用沙門氏志賀氏菌屬瓊脂(SS 瓊脂),霍亂弧菌用硫代硫酸鹽檸檬酸鹽膽鹽蔗糖瓊脂培養基(TCBS瓊脂),等等……3、最後的觀察:通常是計數,如樓上所說的數個數。然後就是菌落形態的觀察,主要有大小、顏色、厚度、邊緣狀態等等。不過看到你對樓上的追問,我在想,你是不是想問對未知微生物的鑒定,譬如泥土裡的微生物種類、空氣中的微生物種類等?那是微生物的分離和鑒定,不叫檢測吧。那樣的話一般是用營養瓊脂培養基和馬丁氏瓊脂培養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