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叫做生物學名最好在植物和動物中各舉個例子,另外生物學名和品種名有什麼區別
瑞典科學家林奈於1753年創立了雙名法:拉丁文 屬名+種名
自然界中的生物種類極其繁多,每種生物都有它自己的名稱。由於世界上各種語言之間差異很大,同一種生物在不同的國家、地區、民族往往有不同的叫法。名稱不統一,常常造成混亂,妨礙了學術交流。因此,生物學家在很早以前就對創立世界通用的生物命名法問題進行探索,提出了很多命名法。但由於不太科學,沒有廣泛採用。直到1768年,瑞典著名的植物學家林奈(Carolus Linnaeus,1707—1778)在《自然系統》這本書中正式提出科學的生物命名法——雙名法,這個問題才得以解決。按照雙名法,每個物種的科學名稱(即學名)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屬名,第二部分是種加詞,種加詞後面還應有命名者的姓名,有時命名者的姓名可以省略。雙名法的生物學名部分均為拉丁文,並為斜體字;命名者姓名部分為正體。例如,銀杉的學名為Cathaya argytophylla Chunet Kuang。
⑵ 生物的學名由( )部分組成,前部分是( ),後半部分是( ) 8. 藻類不能算是植物,是
生物的學名由兩部分組成,前部分是種名,後半部分是屬名。藻類不能算植物,是低等自養生物。
⑶ 所有的生物拉丁名稱都有兩部分組成
按照雙名法,每個物種的科學名稱(即學名)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屬名,第二部分是種加詞,種加詞後面還應有命名者的姓名,有時命名者的姓名可以省略.雙名法的生物學名部分均為拉丁文,並為斜體字;命名者姓名部分為正體.例如,銀杏(Ginkgo biloba L.)中的Ginkgo表示屬名,biloba L.表示種加詞,即種本名.
故答案為:屬名;種加詞;命名者的姓名.
⑷ 生物學命名的基本法則
生物命名法中一條重要原則是優先律(law of priority),即生物的有效學名是符合國際動物、植物命名法所規定的最早正式刊出的名稱。遇到同一生物由兩個或更多名稱即構成異名(synonym),或不同生物共有一個名稱即同名(homomym),應以優先律選取最早正式發表的名稱。例如,橫板珊瑚一個屬Tetrapora(方管珊瑚)原為矢部長克(H.Yabe)和早坂一郎(I.hayasaka)於1915年所首創(Tetrapora Yabe et Hayasaka,1915)。到了1940年,古生物研究者發現,該屬名早在1857年用於苔蘚動物一個屬方管苔蘚蟲(Tetrapora Queenstedt)。橫坂珊瑚Tetrapora 事後定的,依優先律應予廢棄,而用另一新的屬名Hayasakaia(早坂珊瑚)來代替。
⑸ 生物物種是怎麼命名的
在生物學中,用雙名法命名是為生物命名的標准。為每個物種命名的名字由兩部分構成:屬名和種加詞,並於其後附上命名者。屬名通常使用拉丁文名詞,如果引用其它語言的名詞,則必須拉丁化。種加詞大多為形容詞,也可以為名詞的所有格或為同位名詞。
在動物分類學中,一個動物物種可以往下細分,應用三名法來命名一個亞種。由於動物學僅使用一個種下分類階元,所以不需要在亞種名前插入任何階元指示符,人們也明白第三個名稱就是亞種名。
在植物分類學中, 物種的分類階層自種以下,依次分別為變種、變型,在種與變種之間還有亞種(與其他基本階層一樣,如科下有亞科,屬有亞屬等)。
⑹ 古生物學的命名法則
所有經過研究的生物都要給予科學的名稱,即學名。學名要根據國際動物或植物命名法則來建立。各級分類單元均採用拉丁文或拉丁化的文字來表示。屬(各亞屬)以上單位的學名用一個名詞來表示,即用單名法,其中第一個字母大寫;種的名稱則用兩個詞表示,即雙名法,由它所歸屬的屬名(名詞)加上種名(形容詞)才能構成一個完整的種名,種名的第一個字母用小寫,但種名前的屬名的第一個字母仍應大寫。對於亞種的命名,則要用三名法,即在屬和種名之後,再加上亞種名(形容詞),亞種名的第一個字母亦要小寫。在印刷和書寫時,屬和屬以下單元的名稱字母用斜體表示,屬以上的名稱用正體。一個完整的生物學名,還應包括命名者的姓氏和命名時的公歷年號,後兩者間以逗點隔開,如Squamularia grandis Chao,1929。以老虎為例,其分類系統和名稱體系如下:
界Animalia動物界
門Chordata脊索動物門
亞門Vertebrata脊椎動物亞門
綱Mammalia哺乳綱
目Carnivora食肉目
科Felidae貓科
屬Panthera虎豹屬
種Panthera tigris虎種
有些種下可分亞種(subspecies),不同居群因地理隔離在性狀上出現分異而形成地理亞種。除地理亞種外,古生物學中還有年代亞種,即在不同時代同一種內顯示不同形態特徵的不同居群。
生物命名法則中有一條重要的原則是優先律,即生物的有效學名是符合國際動物或植物命名法則所規定的最早正式刊出的名稱。遇有同一生物有兩個或更多名稱時則構成同物異名,或不同生物共有同一個名稱時則構成異物同名,應依優先律選取最早正式發表的名稱。例如,腕足動物弓石燕屬Cyrtospirifer是Nalivkin於1918年最早命名的,後來Grabau在1931年又將同一屬命名為Sinospirifer,依據優先律,後者應廢棄。
在化石研究中,有時會遇到一些不能作確切鑒定到種的情形,這時要用特殊的表示方法來標示。其表示方法通常是在屬名後加註一些拉丁縮寫詞:
1)sp.(species的縮寫)為未定種,表示標本鑒定後難於歸入已知種,而又無條件建立新種,如Redlichia sp.。
2)sp.indet.(species indeterminata,即不能鑒定的種)為不定種,表示化石保存欠佳,無法鑒定到種。
3)cf.(conformis,相似、可比較)為相似種或稱比較種,指與某一已知種形態上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仍有一定的差別,如Fusulina cf.cylindrica。
4)aff.(affinis,親近)為親近種,說明標本與某一已知種有一定親緣聯系,但特徵上又存在差異。由於化石之間的親緣關系的確定具有明顯的人為性,因此,近年來古生物學家們一般不再使用aff.表示法。
5)gen.nov.(genus novum,新屬)和sp.nov.(species novum,新種)分別置於屬名、種名之後,示該名稱為第一次提出的新屬名或新種名。如屬、種名稱都是新命名的,則可在其後記以gen.et sp.nov.(genus et species novum),表示新屬和新種。
⑺ 生物學名的構成
在生物學中,雙名法是為生物命名的標准.正如「雙」所說的,為每個物中命名的名字有兩部分構成:屬名和種名.
故選: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