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林省生物研究院和吉林省生物研究所是什麼關系
吉林省生物研究院和吉林省生物研究所沒有隸屬關系,也沒有業務關系,屬於兩個性質不同的單位。
吉林省生物研究院,屬於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類型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張鳳華,注冊資金10億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202217536224530。吉林省生物研究院成立於2003年10月17日,公司原址位於吉林省永吉經濟開發區。2018年8月8日公司遷址到吉林省長春市北湖科技開發區盛北大街3333號北湖科技園A8棟樓。公司經營范圍:Ⅱ類6840臨床檢驗分析儀器、對羥基苯丙氨酸(酪氨酸)尿液檢測試劑研製與開發;科研成果咨詢。
吉林省生物研究所成立於1978年6月,是吉林省科學技術廳直屬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我省從事農業、生物科學綜合研究的省屬研究所。設有:省長白山真菌資源保藏與開發中心實驗室、省羊草中心等省重點實驗室與研究中心2個,有省投資建設的葯和菌資源庫資源保藏中心1個,從事野生植物遺傳基因保存及利用研究的公益性研究活動機構1個。生物所的宗旨是開展生物學和生物葯物研究,促進科技發展。承擔的主要職能為:開展農業、生物學和生物葯物基礎研究,專業領域涉及真菌生物工程、真菌化學、菌類栽培、細胞遺傳、遺傳育種、中草葯、生物制葯、生物食品研究、羊草育種等學科。吉林省生物研究所位於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前進大街1244號,佔地7800平方米,建築面積5944平方米。現有職工52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44人(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佔36%以上),約占職工總數85%,大專以上學歷40人,約占職工總數77%。享受國務院政府特貼2人,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2人。
2. 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生命科學研究所
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命科學研究所成立於2006年10月,是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前身為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研發中心。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命科學研究所擁有很強的自主研發及新成果轉化能力。
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來,不斷有新產品問世,科研力量一流。已經研發上市的產品包括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腎)、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無佐劑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 及凍干型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凍干甲型肝炎減毒活疫苗、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凍干水痘減毒活疫苗、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等各個產品。
目前公司自主開發了包括細菌類疫苗、病毒類疫苗、基因工程產品在內的研發項目達9-10個。
公司平均每年的研發投入額上千萬元。研究所依附公司進行非獨立經營,所研發的科研成果歸總公司所有。生命科學研究所目前與國內權威科研機構簽訂協議,合作開發新產品,為後續產品陸續推向市場奠定基礎。
研究所成立以來,整合了原有的資源,搭建若干研發平台。配備精良的設備,專業的人才,確立課題後利用相應的研發平台,可以縮短項目開題的准備時間,節約研發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三個研究中心,研究所以研究項目為核心,研究項目以研發平台為依託,提升總體研發水平。 企業的第一產品是人才,高素質的科研人員是研發的核心。研究所同時還擁有一批高素質的生物技術專家和技術骨幹,其中研發工作人員總數為50多人,學歷均為本科以上。研究所還聘請了國內著名學者、中科院院士作為技術顧問,指導科研項目的順利實施。
生命科學研究所設研究所所長,分設課題負責人。具體管理及負責包括計劃管理、課題管理、經費管理,成果管理、科技協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臨床觀察、新葯申報和學術交流等項工作。研究所管理層是一支有事業心、責任心、懂技術、會管理的人才隊伍。
3. 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的簡介
長春市的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作為一家歷史悠久的國有大型重點醫葯骨幹企業,在經歷了五十七年的風雨之後,仍以無限生機活力如雄獅般屹立於世界生物制葯之林,以其首屈一指的科研實力、雄厚的產業實力,研究開發出許許多多的生物製品,為人類社會的健康寫下了光輝的歷史篇章。
長春生物所始建於1934年,當時稱為「厚生研究所」。1946年被東北抗日民主聯軍接收,從此,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走向了「預防為主,依靠科技與進步,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坦途。
所區佔地面積55萬平方米,現有總資產4億元。80年代後期, 國家計委和國家科委先後投資在本所進行大規模技術改造,建立了中國第一個干擾素、白介素和乙肝基因工程(CHO細胞產)疫苗中試基地, 幾幢大樓拔地而起。繼國家對血液製品大舉整頓後,本所血液制劑生產車間實行全線改造,於一九九九年通過了國家葯品生產企業GMP認證。 近幾年來水痘、麻疹生產車間、分包裝凍干車間、生化製品生產車間、狂犬疫苗車間、細胞因子車間等也陸續通過國家GMP認證。 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人才薈萃,技術力量雄厚。 有造詣較深的專家學者; 有從國外進修回來的莘莘學子; 其中高級職稱的研究人員近百人,中級職稱300餘人,初級職稱500人,大專以上學歷者佔50%以上。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長春生物所先後在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辦了4個控股和摻股公司,公司總資產2億元,年銷售收入1億元, 利稅5000萬元,充分發揮了醫葯生物技術龍頭企業的輻射和放大功能,為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