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地球上還有大型的未知物種嗎
2012年,人們在南極洲附近的海平面以下2394米(將近1.5英里)發現了這只深海熱泉章魚。
許多人非常自信地認為我們已經竭盡所能地發現了所有的物種。哦,當然可能會有一些微生物成為漏網之魚;但就大型動物與陸地生物而言,尚未發現的物種已經不存在了。
每天在一些其他不宜居住的棲息地,包括亞馬遜熱帶雨林中的大型生物群落,可以發現許多包括植物、昆蟲以及哺乳動物在內的大量新品種。南極洲以下的深海熱泉被稱為新物種的“迷失之境”;喜馬拉雅山脈,同樣的指引著我們發現不同的門類。就連在所有的氣候中看似最不可能存在生物的地方——沙漠,新鮮的生物也層出不窮,包括像螞蟻的蜜蜂和蒙古死亡蠕蟲。但眾所周知的,如果還有我們從未見過的大型動物的話,他們最有可能出現在最神秘的生物聚集地——海洋中。
對我們來說,海洋就如同太空一樣神秘。幽遠深邃、生命充盈、難以探查,海洋仍未告訴我們它全部的秘密;科學家預計,現有2/3的海洋生物尚未認知。然而隨著生物的滅絕,許多物種在我們有機會研究它們之前便無影無蹤了。在上述三位科學家的視角里,我們仍未知道與我們共享地球的全部生靈的名字。
㈡ 什麼是大腳怪獸
在北美的原始叢林中,從1955年開始人們就傳言這里生活著一種好像亞洲野人的「大腳怪」。當時在報紙上也發現有關捕獲、殺死並發現某屍體的報導,但是目擊者們卻不承認他們發現這種「怪物」的屍體。
人們發現這種奇怪的動物都不喜歡陽光。它們喜歡晚上出來活動,為了更加詳細地了解它們,伊凡·馬克斯早在50年代就對它們進行研究。並從當地的印第安人和愛斯基摩人那裡得到一些它們的情況。通過對它們的追蹤和考察,發現這些奇怪的動物有極善於逃避敵人傷害的能力。
人們都不相信有這樣的一種「大腳怪」的存在,伊凡也是一樣。但在1951年10月,伊凡在加里福尼亞北部西克猶郡的死馬山頂發現了一個奇怪的腳印。他推斷那是「大腳怪」的腳印,用此他對他以前的觀點第一次表示了懷疑。
有一天伊凡·馬克斯在內華達州的華爾特山狩獵美洲獅時,發現500米外的地方有一個黑色高大的可怕的類人生物。他立即用長焦距鏡頭拍了下來,他說:「那東西太古怪、陌生,可能很危險,所以我不想再靠近它。
1970年5月的一天,他和一名瑞士「大腳怪」考察者雷內·達因頓在華盛頓州的科爾維爾迫蹤「大腳怪」中,再次發現眾多的、分布廣泛的「大腳怪」,他們還做出了這種腳印的石膏模型。
華盛頓州立大學人類學家格羅弗·克蘭茨博士鑒定模型後評論說:腳印異呼尋常地彎曲、隆起和細致,從解剖的精密度來說,是真實可信的。
1970年10月,有一個「大腳怪」在科爾維爾北邊的公路上被汽車撞倒。馬克斯聞訊馬上趕到現場,他看見那個被撞但傷勢不重的「大腳怪」渾身長著黑毛,它正在倉惶地逃跑,而且很快消失在叢林中。馬克斯僅僅搶拍了一點這個動物蹣跚而行的鏡頭。不久,馬克斯在愛達荷州的普利斯特湖東邊加裡布彎附近考察時,突然發現一個紅褐色的「大腳怪」正朝一片沼澤地跑去,它的身體在樹干之間時而顯露類似人的四肢與寬闊的背部。
1972年,有一隻龐大的白毛「大腳怪」在加里福尼亞北部的暴風雪中四處奔騰、跳躍。據有人考證認為,雄性的黑猩猩也有在風暴中騰躍的行為,而且隨著身體發育成熟,在身體某些部位的體毛會變得特別白。這個白毛「大腳怪」是否在習性上與黑猩猩有相同之處呢?
1977年4月,在加里福尼亞州夏斯塔郡的雪山附近,馬克斯發現一個雄性「大腳怪」站在沼澤中用手舀水,並用力抖動身體驅趕成群的蚊子。它的皮毛像水獺那樣光亮,頭上的毛發在縫處分成前後兩半,這是一種胚胎發育的特徵。同年12月的一天,馬克斯與妻子正沿著一隻猜測可能是「大腳怪」的腳印搜索前進時,忽然聽到一種樹枝斷裂的聲音正在向他們接近。馬克斯以為遇見了熊,他從肩上將槍取下來,正在這時,突然一個「大腳怪」晃動著腦袋十分迅猛地朝他們撲來。馬克斯出於自衛,將它一下擊倒。
「大腳怪」在地上來回翻滾,極度痛苦地掙扎著,一隻手捂住屁股,並跳起來跑到一棵大樹後面,顯得精疲力盡並痙攣地踢著腳。佩吉一直搶拍影片,直到膠卷耗盡,然後又用照相機拍照。
「大腳怪」很快就一跛一拐地逃走,不久就不再跛行,而是精力充沛地大步離開。馬克斯和佩吉謹慎地跟在「大腳怪」後面。
過了一會兒,「大腳怪」爬上一個熔岩石脊停了下來,擺動著長臂,回過頭來威脅地看著馬克斯他們。「大腳怪」額頂部的頂毛直直地豎立著,顯得十分可怕!為免遭它報復性的襲擊,馬克斯和佩吉急忙離開了。
人類學家認為「大腳怪」很可能是類似於粗壯南猿或包氏南猿的一種素食性的人科。他們喜歡居住在潮濕的森林中,雌體和雄體的兩腿姿勢、骨盆外狀和陰部都酷似於人類。
不過,多數猿類都不習水性,但「大腳怪」卻極善游泳,甚至能潛水,並習慣以潮汐帶、溪流、湖泊和沼澤中的水生食物為生。人類學家猜測「大腳怪」是一種生活在寒冷地區的水猿。
伊凡·馬克斯花了33年時間在北美拍攝了大量「大腳怪」活動的珍貴鏡頭,並由驚異視野公司製成大型紀錄片——「大腳怪之迷」,生動地展示了這種動物的外觀和行為,使全球為之贊嘆。
毫無疑問,大腳怪是北美洲的隱秘動物學上最著名的神秘事物。一旦被證實是真的(任何缺乏一個真實標本的事件都不會讓大多數科學家感到可信),它將使人們不得不重新審視人類的進化史。因為如果大腳怪真的存在的話,它們可能是我們人類的一支近親。事實上,大腳怪的相信者們認為,它們或者是一種猿,或者是一種早期人類。
大腳怪是一種巨大的「類人猿」或「類猿人」,它們廣泛被發現於美國西北部(加利福尼亞州北部、俄勒岡州、華盛頓州與愛達荷州)和加拿大西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與艾爾伯塔省),這些地區存在著廣闊的山地與森林。因此這種動物的存在——雖然所有案件均未最後被證實,但有些目擊者自己被嚇呆了——即使仍然是不可思議的,至少也是可能的。
根據加拿大著名「大腳怪」調查者與作家約翰·格林研究過幾百起目擊案所得出的結果,這些動物的平均身高為7.5英尺。它們似乎喜歡獨處,很少被見到與其他同伴在一起。它們的身體全都長滿了毛發,四肢的長度並不像猿,而更像人。然而,它們肩膀很寬,沒有脖子,臉部與鼻子平平的,前額傾斜,眉骨突出,頭像錐形,這些使其更像是動物而不是人。它們既吃動物,也吃植物,喜歡晝伏夜出,在寒冷的天氣里則不喜歡活動。
1901年,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維多利亞出版的《殖民者》報,報道了在坎貝爾河附近的溫哥華島上工作的一個名叫邁克·金的伐木工人的一段經歷。當時金是一個人呆在那裡,因為他的搬運工們說害怕森林裡的一種「猴人」而拒絕與他同往。有一天傍晚,這個代木工看到一個「人獸」正在河中洗腳。在這只動物看到他後,就大叫起來並飛快地向山上跑去,然後在一個地方停下來回頭向他張望。金說這只動物「全身披著紅褐色的毛,他的胳膊特別長,在爬山或在森林中『奔跑』時很靈活。它留下的腳印尤其像人的,但有著明顯長且寬的腳趾。」
1904年12月14日,《殖民者》報報道說,另外4個可信賴的目擊者也在溫哥華島看到過一種像大腳怪的動物。又過了3年,該報報道說一些印第安人離開了居住的村子,居民們是被一隻「像猴子一樣的野人」嚇走的,它「夜晚出現在岸邊,發出一種神秘的怪叫」。加拿大西部的居民對於披著毛發的大腳怪十分熟悉。這是由於一個名叫伯恩斯的教師經常撰文介紹的緣故。他在不列顛哥倫比亞靠近哈里森溫泉的一個印第安人保留區里教書。從當地印第安人的講述中,伯恩斯感到大腳怪與傳說中的「超級猿人」並不是一回事,後者是一種聰明且具有超自然力量的「印第安巨人」。
其他聲稱曾看到過這種披有毛發的巨獸的人中,包括一個名叫艾伯特·奧斯特曼的不列顛哥倫比亞人。他於1957年站出來報告了一件聲稱發生於1924年的事件。當時他正在溫哥華島對面的多巴灣進行一次探礦旅行,有一天夜裡正當他睡覺時,連同睡袋一起被什麼東西「鏟起」並被「搬運」了數英里。當他終於被「卸」下來後,才發現自己已成為一個家庭的俘虜,這個家庭里有成年男性和女性,也有男孩和女孩,而他們全都是像猿類動物似的巨人!雖然這些「人」對他還算友好,但顯然不想使他逃脫。只有當那隻成年雄性因為嚼煙草而引起劇烈咳嗽後,他才有機會逃離那裡。奧斯特曼這次遭遇前後共經歷了6天時間。那些訪問過他的人們,包括奇異動物專家約翰·格林與伊凡·桑德森對於他的誠實與精神健康毫不懷疑。甚至靈長類動物學家內皮爾也認為這個事件是極具「說服力」的。
另一件不可思議的故事講述的是一組礦工被一些大腳怪攻擊的事,它發生在華盛頓州西南部的聖海倫斯山與路易斯河地區。1924年7月的一個晚上,兩個礦工——至少一個星期以來,他們因為一直聽到從附近的山嶺上傳來一種奇怪而可怕的尖叫聲而變得有些神經質了——看到一隻有7英尺高的像猿一樣的動物並舉槍射擊。他們迅速跑回了小木屋,就在這里,他們與另外兩名礦工一起,遭受到一群這種動物整整一夜不停的攻擊。它們向屋子投擲石頭,並不斷地試圖破門而入。後來趕到現場的《波特蘭俄勒岡人報》的記者們發現了一些巨大的腳印。這段插曲發生的地點從那時起就被叫做「猿峽谷」。
1967年,這次事件的當事人之一弗雷德·貝克,與兒子羅納德一起出版了一本回憶這次遭遇的小冊子,書名是《我曾與聖海倫斯山的猿人生死相搏》。1982年,在接受溫哥華一家報紙采訪時,86歲的蘭特·馬倫斯承認他與他的叔叔就是引起很久以前那次事件的那兩名礦工。他開玩笑說,在叔侄倆捕魚後回駐地的途中,「惹了點小小的麻煩」。羅納德·貝克拒絕了關於這整個故事只不過是「一個合謀騙局」的說法。
加拿大的報紙開始不間斷地報道有關大腳怪目擊案。「大腳怪」這個名稱開始被使用,是在20世紀20年代,當時西北部的居民們對於在遠郊地區發現的那些腳印之巨大感到十分震驚。1958年,神秘的大腳怪引起了美國人的注意,當時工作在加利福尼亞州西北部柳樹溪附近的重型機械司機們發現了大量的由巨大的兩足動物留下的腳印。在推土機剛剛推平的地面上,一夜之間就出現了這些腳印。這些腳印多次出現後,就被鑄成了石膏模並在報紙上刊登出來。
20世紀60年代,大腳怪已在公眾中引起了巨大反響。盡管科學家們拒絕承認目擊者們所看到的真是他們所聲稱看到的東西,認為那些報告只不過是一些騙局或只是看到了熊而已,但還是有一些調查者如約翰·格林、勒內·達亨丹以及吉姆·麥克拉倫去訪問目擊者,前往叢林期望有所獲並研究目擊資料,就自己的發現撰文或著書。
伊凡·桑德森在其1961年出版的《雪人從傳說中走進現實》——第一部詳細論述大腳怪現象的專著——書中將北美的有關報告與世界范圍的「野人」報告聯系了起來,其中包括蒙古的「阿爾瑪斯」(ALMA)與喜馬拉雅雪人「耶太」。
在那些前往野外尋找大腳怪的人當中,有一個叫羅傑·帕特森的人,他曾是騎牛賽手、發明家與投資者。1959年,他看了《真實》雜志的一篇有關大腳怪的文章引起了他的好奇,從此,只要時間允許,他就前往沿太平洋的西北部森林中游盪,希望一睹這種動物的「尊容」。後來,他決定製作一部有關這種神秘動物的記錄影片,就在探險時隨身攜帶了一架攝影機,以便為以後的電影拍攝一些腳本。
1967年10月20日下午1點15分過後,帕特森與同伴鮑勃·吉姆林正騎著馬在加利福尼亞州北部「六條河」國家公園,沿著布拉夫溪的100碼寬的半干河床前行。這一地區因為發現了太多的大腳怪活動——既有目擊又有足跡——以至於已變成一個旅遊勝地了。在一個地方,河床中間放著的一堆圓木頭擋住了他們的去路,他們不得不繞道而行。在繞過木頭回到原路時,他倆看到了多年來已成為公眾睹目焦點的「那個東西」。
他倆看到一隻雌性大腳怪蹲伏在水中,然後站起身來敏捷地走向旁邊的樹林中去,一邊走還一邊不停地擺著手臂。這一場景使帕特森、吉姆林的坐騎都受驚了。帕特森的坐騎一躍而起,跌下來壓在帕特森的右腿上。待那匹馬剛站起身來,帕特森就把手伸進鞍袋中摸出那架16毫米攝影機,躍起身來沿著那隻動物的足跡追去。攝影機里只剩下28英尺長的膠片了,帕特森就利用這僅剩的一點膠片成功地從不同位置拍到了這只大腳怪的身形。
帕特森死於1972年,至死他都發誓說這次目擊與所拍到的膠片都是真實的。仍然健在的吉姆林也堅持這一說法。第一個趕到現場的調查者鮑勃·蒂特馬斯發現了一些腳印,這些腳印的位置與電影膠片上所顯示的大腳怪逃跑的路線是一致的,他製作了一些石膏模。這些腳印還顯示出,這只大腳怪爬上了一個山坡,在一個地方停下來坐了一會兒,回過頭來注視著帕特森與吉姆林,這時他倆已停止了追蹤以找回受驚而去的兩匹馬。
當然,要真正揭開北美神秘的「雪人」僅憑帕得森的電影是不夠的,但是,我們也不能就此抹殺帕特森對這一問題所做的努力與貢獻,帕得森的電影還是值得人們加以研究討論的。
1982年,神秘的大腳怪再一次掀起軒然大波。6月10日上午,美國森林管理員的前雇員保羅·弗里曼正驅車在烏馬提拉國家森林公園里的藍色山脈中穿行,這個森林公園從華盛頓州東南部一直延伸到俄勒岡州的東北部。他看到了一群麋鹿,於是停下車,跳下來沿著腳印追蹤這些動物,以期在其中能找到一些小牛。
在繞過一個河流轉彎處時,他聞到了一股臭味,同時他看到對岸有什麼東西正穿過濃密的灌木叢下到岸邊。當這只動物來到開闊地時,弗里曼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呆立在那裡,愣愣地看著這只「巨大的動物」,一隻足有8.5英尺高的大腳怪,而它也回頭盯著他看。數秒鍾之內,弗里曼與這只動物就隔著約150英尺至200英尺的距離互相凝視著,然後大腳怪就向相反的方向逃走了。
驚慌失措的弗里曼立即將此事告訴了華盛頓州沃拉沃拉的幾個上司。幾個小時後,一隊森林工人就趕到了位於與華盛頓州交界處的俄勒岡州的出事地點。他們發現了21個腳印,長約14英尺,寬約7英尺。他們製作了3個石膏模並拍了一些照片。
1982年6月14日,沃拉沃拉森林局發出公告,陳述了弗里曼的目擊案並指出,有關弗里曼所聲稱看到的那種動物的「身份」方面「尚無任何結論」。森林局還說沒有再打算對此案作進一步調查。然而4天後,它卻透露說在16日,弗里曼與一名叫比爾·埃布克的巡警,在華盛頓州與俄勒岡州邊界位於華盛頓州境內的米爾河的分水嶺上,發現了40個新的腳印。
17日,一個名叫喬爾·哈丁的美國邊境巡警,他同時也是一個跟蹤專家與大腳怪懷疑論者,對這些足跡進行了檢查並斷定它們都是騙局。他說其中最可疑的是這些腳印顯露出有皮膚紋絡,而動物不可能具有這些紋絡。然而事實證明他在這一點恰恰是錯的,因為高級靈長類動物,諸如猴子、猿與人類,確實存在腳趾與手指上的這種紋絡,這就是指紋的來由。
1982年6月11日,俄勒岡州阿馬提拉縣治安局派遣了一隻由5名志願者組成的小組前往弗里曼目擊案發生的同一地點——虎溪地區。這些人並不是去尋找大腳怪,而是去尋找前不久失蹤的一名男孩的屍體。他們之所以來到這個地區,是因為弗里曼所提到的那種惡臭,他們認為這可能是屍體腐爛時所發出的。雖然這只隊伍既沒有找到屍體也沒找到那股臭味,卻另有所發現。
據這只搜尋隊的隊長、當地商人阿特·斯諾說,搜尋隊發現的腳印遠遠比森林局所發現的那21個腳印要多。他說,腳印延伸長達3/4英里,他們將其中最好的一個復製成石膏模。斯諾還說,所有發現的證據都支持弗里曼的故事。
不久,華盛頓州立大學的人類學家、科學界大腳怪現象的支持者之一格羅弗·克蘭茨,對上述所有這些腳印進行了研究。一個星期後,克蘭茨得出結論,認為這些腳印是由兩個「獨立的個體」留下的。其中一個的腳趾要比一般大腳怪的大,另一個則明顯有一個分開的第二趾。
除了這兩點,這些腳印與以往典型的大腳怪的腳印是十分近似的。腳印約有5英寸長,各腳趾的大小比人類的要均勻得多。幾乎沒有足拱,大腳趾上有兩個「肉球」。
使這些大腳怪的腳印更為可信的是,其周圍沒有發現任何人類留下的足跡。從腳印間的距離看,留下它們的那大腳怪的步幅很大。另外,克蘭茨提到,這些腳印踏入地面很深,絕大多數調查人員都認為這至少需要有600磅的力才行,而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這是由某種機械力造成的。
還是有另外一些調查者對這些腳印產生了質疑。比如說,這些腳印實在是太完美了,其步幅也是如此一致。一般調查人員都估計說這只動物的體重約在800磅至1000磅之間,然而從泥中發現的腳印的深度卻絕不像是這樣體重的動物所應達到的深度。事實上,這些腳印的深度比調查人員所留下的腳印還要淺!另外,野生動物學家羅德尼·約翰遜認為,「情況似乎是,這只動物為留下這些腳印而把兩只腳擺來擺去」。他還指出,在發現腳印的一個地方,「似乎一些森林垃圾(如松針等)被掃到了一邊,這絕不是一種自然情形」。
有人對弗里曼的誠實也提出懷疑。曾長時間跟蹤大腳怪事件的鮑勃·蒂特馬斯認為弗里曼是在人為地製造證據。而且在一次電視訪問中,弗里曼曾一度承認假造了這些大腳怪的腳印!盡管弗里曼所「發現」的腳印有可能不是真的,但仍然有大量的大腳怪腳印有待解釋。約翰·內皮爾撰文認為,如果要說所有這些腳印都是有人偽造的話,那我們就不得不相信這樣一個幾乎不可能的事實,即從舊金山到溫哥華一線所有地區的發現都是一個大陰謀。但是,另外一種說法也被很快提出來,認為如果這種動物確實在西北部地區存在的話,那它又為什麼能永遠保持住這種隱身狀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