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微生物限度檢查法
再拿出來使用的話,如果時間不長,比如一周或半個月,可以直接使用,如果時間長了,建議活化後再用。
先活化轉第二代後再使用。
培養方式,都可以,直立或者平放。
等到菌都長好了,就可以放到冰箱里,一般細菌長的都比較快,24小時就差不多了。
② 微生物限度檢查法的結果判定
被檢培養基上的菌落平均數與對照培養基上的菌落平均數的比值大於70%,且菌落形態大小應與對照培養基上的菌落一致。判該培養基的適用性檢查符合規定。計數方法的驗證當建立產品的微生物限度檢查法時,應進行細菌、黴菌及酵母菌計數方法的驗證,以確認所採用的方法適合於該產品的細菌、黴菌及酵母菌數的測定。若產品的組分或原檢驗條件發生改變可能影響檢驗結果時,計數方法應重新驗證。驗證時,按供試液的制備和細菌、黴菌及酵母菌計數所規定的方法及下列要求進行。對各試驗菌的回收率應逐一進行驗證。菌種及菌液制備 同計數培養基的適用性檢查驗證方法 驗證試驗至少應進行3 次獨立的平行試驗,並分別計算各試驗菌每次試驗的回收率。
(1)試驗組 平皿法計數時,取試驗可能用的最低稀釋級供試液1ml 和50~100cfu 試驗菌,分別注入平皿中,立即傾注瓊脂培養基,每株試驗菌平行制備2個平皿,按平皿法測定其菌數。薄膜過濾法計數時,取規定量試驗可能用的最低稀釋級供試液,過濾,沖洗,在最後一次的沖洗液中加入50~100cfu 試驗菌,過濾,按薄膜過濾法測定其菌數。
(2)菌液組 測定所加的試驗菌數。
(3)供試品對照組 取規定量供試液,按菌落計數方法測定供試品本底菌數。
(4)稀釋劑對照組 若供試液制備需要分散、乳化、中和、離心或薄膜過濾等特殊處理時,應增加稀釋劑對照組,以考察供試液制備過程中微生物受影響的程度。試驗時,可用相應的稀釋液替代供試品,加入試驗菌,使最終菌濃度為每1ml 供試液含50~100cfu,按試驗組的供試液制備方法和菌落計數方法測定其菌數。結果判斷 在3 次獨立的平行試驗中,稀釋劑對照組的菌回收率(稀釋劑對照組的平均菌落數占菌液組的平均菌落數的百分率)應均不低於70%。若試驗組的菌回收率(試驗組的平均菌落數減去供試品對照組的平均菌落數的值占菌液組的平均菌落數的百分率)均不低於70%,照該供試液制備方法和計數法測定供試品的細菌、黴菌及酵母菌數;若任一次試驗中試驗組的菌回收率低於70%,應採用培養基稀釋法、離心沉澱法、薄膜過濾法、中和法(表1)等方法或聯合使用這些方法消除供試品的抑菌活性,並重新進行方法驗證。表1 常見干擾物的中和劑或滅活方法干擾物 可選用的中和劑或滅活方法戊二醛 亞硫酸氫納酚類、乙醇、吸附物 稀釋法醛類 稀釋法、甘氨酸、硫代硫酸鹽季銨類化合物(QACs)、對羥基苯甲酸酯、 卵磷脂、聚山梨酯汞類制劑 亞硫酸氫納、巰基乙酸鹽、硫代硫酸鹽雙胍類化合物 卵磷脂酒、洗必泰類 聚山梨酯鹵化物 硫代硫酸鹽 乙二胺四乙酸(EDTA) 鎂或鈣離子磺胺類 對氨基苯甲酸。
若沒有適宜的方法消除供試品中的抑菌作用,那麼驗證試驗中微生物回收的失敗可看成是因供試品的抗菌活性引起的,同時表明該供試品不能被試驗菌污染。但是,供試品也可能僅對試驗用菌株具有抑製作用,而對其他菌株沒有抑製作用。因此,根據供試品須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標准和菌數報告規則,在不影響檢驗結果判斷的前提下,應採用能使微生物生長的更高稀釋級的供試液進行方法驗證試驗。若驗證試驗符合要求,應以該稀釋級供試液作為最低稀釋級的供試液進行供試品檢驗。計數方法驗證時,採用上述方法若還存在一株或多株試驗菌的回收率達不到要求,那麼選擇回收情況最接近要求的方法和試驗條件進行供試品的檢驗。驗證試驗也可與供試品的細菌、黴菌及酵母菌計數同時進行。 取規定量供試液及10~100cfu 試驗菌加入增菌培養基中,依相應控制菌檢查法進行檢查。當採用薄膜過濾法時,取規定量供試液,過濾,沖洗,試驗菌應加在最後一次沖洗液中,過濾後,注入增菌培養基或取出濾膜接入增菌培養基中。結果判斷 若上述試驗檢出試驗菌,按此供試液制備法和控制菌檢查法進行供試品的該控制菌檢查;若試驗組未檢出試驗菌,應採用培養基稀釋法、離心沉澱集菌法、薄膜過濾法、中和法等方法或聯合使用這些方法消除供試品的抑菌活性,並重新進行方法驗證。驗證試驗也可與供試品的控制菌檢查同時進行。供試品檢查供試品的控制菌檢查應按已驗證的方法進行,增菌培養基的實際用量同控制菌檢查方法的驗證。陽性對照試驗 供試品進行控制菌檢查時,應做陽性對照試驗。陽性對照試驗的加菌量為10~100cfu,方法同供試品的控制菌檢查。陽性對照試驗應檢出相應的控制菌。陰性對照試驗 取稀釋液10ml 照相應控制菌檢查法檢查,作為陰性對照。陰性對照應無菌生長。
③ 無菌檢查和微生物限度檢查的區別
1、檢驗方法不同
(1)無菌檢查是指對葯典規定的葯品、敷料、縫線、無菌器具等品種進行無菌檢查的方法。
(2)微生物限度檢查是檢查非處方殺菌劑及其原料、輔料的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種方法。
2、檢驗要求環境不同
(1)無菌檢查是在潔凈的A級單向流通空氣區或隔離系統中進行的。整個過程應嚴格遵守無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必須驗證單向氣流區域和工作台的清潔度。生物製品的無菌檢驗按照《中國生物製品規程》中有關無菌檢驗的規定執行。
(2)微生物限度檢查:微生物限度檢查應在環境潔凈度10000級以下的局部潔凈度100級的單向氣流區進行。整個檢驗過程必須嚴格遵守無菌操作,防止再污染。
3、判斷結果方法不同
(1)用需氣菌、厭氣菌培養基4管及真菌培養基2管,分別接種金黃色葡萄球菌、產孢梭菌和白色念珠菌。將一管添加到規定數量的試驗產品中,並將所有培養基管放置在規定溫度下3-5天。如果微生物在每種培養基24小時內生長良好,則試樣沒有抑菌作用。
(2)微生物限度檢查:被檢培養基平均菌落數與對照培養基平均菌落數之比大於70%,菌落大小應與對照培養基相同。確定該介質的適用性符合規定。
④ 微生物限度是什麼意思
微生物限度即微生物限度檢查法,系檢查非規定滅菌制劑及其原料、輔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
檢查項目包括細菌數、黴菌數、酵母菌數及控制菌檢查。
微生物限度檢查應在環境潔凈度10000級下的局部潔凈度100級的單向流空氣區域內進行。檢查過程必須嚴格遵守無菌操作,防止再污染。單向流空氣區域、工作檯面及環境應定期按《醫葯工業潔凈室(區)懸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測試方法》的現行國家標准進行潔凈度驗證。 供試品檢查時,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劑、中和劑或滅活劑,應證明其有效性及對微生物的生長和存活無影響。
檢查結果一1g、1ml、10g、10ml或10㎡為單位報告。
⑤ 微生物限度檢查法是什麼
微生物限度檢查法系檢查非規定滅菌制劑及其原料、輔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檢查項目包括細菌數、黴菌數、酵母菌數及控制菌檢查。
概述
微生物限度檢查應在環境潔凈度10000 級下的局部潔凈度100 級的單向流空氣區域內進行。檢驗全過程必須嚴格遵守無菌操作,防止再污染。單向流空氣區域、工作檯面及環境應定期按《醫葯工業潔凈室(區)懸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測試方法》的現行國家標准進行潔凈度驗證。
供試品檢查時,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劑、中和劑或滅活劑,應證明其有效性及對微生物無毒性。
除另有規定外,本檢查法中細菌及控制菌培養溫度為30℃~35℃;黴菌、酵母菌培養溫度為23℃~28℃。檢驗結果以1g、1ml、10g、10ml、10c㎡ 為單位報告,特殊品種可以最小包裝單位報告。
⑥ 化妝品、護膚品為什麼要做微生物限度測試
一、實驗目的
用於測定抗菌產品體外抑制細菌生長效力的試驗,也稱為抑菌試驗。通過該實驗,可以測定其最低抑菌濃度,用以評價該產品的抑菌性能,這是抗菌產品的最基本的效力數據。
二、菌種選擇
美國化妝品、洗滌劑和香精協會(CTFA)推薦的菌種,是極具代表性的,按CTFA標准做微生物挑戰試驗通過,全世界公認3年保質期。
三、實驗方法
方法1. 微量肉湯稀釋法
實驗原理:最小抑菌濃度(MIC):抑制微生物生長所需的最低濃度,根據MIC值大小判斷抑菌效力。
實驗步驟:將防腐劑加入液體培養基(如肉湯)中,用等系列稀釋法稀釋防腐劑成不同濃度的液體,接種微生物並進行培養,觀察微生物生長情況。
評價標准:微生物未生長時防腐劑濃度,即為最小抑菌濃度。MIC值越小,代表該物質的抑菌效果就越好。
方法2.紙片擴散法(K-B法),E試驗--抑菌圈測試、抑菌帶測試
實驗原理:是評價一種防腐劑抑菌作用的最簡單的實驗的方法,根據抑菌圈大小判斷抑菌效力。
實驗步驟:試驗細菌或黴菌在適合的培養基上, 經培養後能旺盛生長。若培養基平板中央放有經防腐劑處理的濾紙圓片向周圍滲透, 可形成抑菌圈。量出抑菌圈直徑的大小, 可以判斷出防腐劑的效力。
評價標准:抑菌圈直徑越大, 表明防腐劑的效力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