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長生生物都有什麼問題疫苗
長春長生公司生產的百白破問題疫苗共2個批次,為201605014-01和201605014-02,共計49.98萬支。
其中,批號為201605014-01共有252600支,全部銷往山東省,已使用247359支,損耗、封存5241支。批號為201605014-02百白破疫苗共有247200支,其中銷往山東223800支,封存10000餘支;銷往安徽23400支,損耗、封存3277支。
這兩個批次的百白破疫苗的主要問題是效價不合格,可能影響免疫保護效果,但對人體安全沒有影響。同時該公司還存在生產記錄造假問題。
用合格疫苗再補種一次即可。
② 長生生物藏了多少真相
7月15日午後,媒體報道了長生生物發布緊急通知,要求各省份推廣團隊立即通知轄區內的區縣疾控機構及接種單位,立即停止使用該公司的狂犬疫苗,立即就地封存該公司狂犬疫苗。
高俊芳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2003年12月9日,一家生物制葯有限公司還給長春高新董事長發了一封函,表示願意以每股3元的價格受讓長生生物的全部股權。
同一天,該公司還給吉林省政府的一位主要領導打了一份報告,稱「此前,我公司曾多次就長春長生股份轉讓及本公司受讓上述股份之意向長春高新致函。其間,我們的報價均高於其他方報價,但從未得到過公平競爭的機會。目前,我公司已給長春高新報價3元/股,高出其他方協議收購價,但我公司仍沒有得到介入的機會。」
質疑聲中,2004年長春高新將長春長生的轉讓價提升到2.7元/股,不過轉讓最終完成,受讓方依然是高俊芳。
2006年8月,亞泰集團將股權轉賣給高俊芳,退出長春長生。至此,長春長生成功私有化,被高俊芳掌控。
來源:鳳凰網財經
③ 長生生物曾賣出多少不合格百白破疫苗
7月15日,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公告稱,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通過飛行檢查發現長春長生生物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行為,責令長春長生停止生產狂犬疫苗。與此同時,監管部門收回長春長生相關《葯品GMP證書》。
購買到這些疫苗後,黃紅成通過廈門湖濱南長途汽車站托運或者親自配送,轉手加價分別銷售給漳州市、龍岩市、漳平市的多個鄉鎮衛生院防疫科的工作人員。
2017年8月4日,黃紅成在廈門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2017年11月法院判決,認定黃紅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④ 長生問題疫苗引發哪些擔憂
長生生物狂犬病疫苗生產記錄造假風波尚未平息,其公司子公司長春長生日前又因「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簡稱「百白破」)檢驗不符合規定,遭到吉林省葯監局行政處罰。今天,記者從北京市疾控中心獲悉,對於長生生物這兩個出問題的疫苗,北京市均未采購,公眾可以放心接種疫苗。
7月18日一早,長生生物發布公告稱,由於公司對有效期內所有批次的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全部實施召回,該項召回預計將減少公司2018年上半年營業收入約2億元左右,凈利潤約1.4億元。
當天,國家衛生健康委疾控局局長毛群安局長表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違法違規生產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後,疾控局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與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保持密切溝通。據了解,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正組織對企業的調查工作。根據《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范》,沒有完成全程接種程序的,可以選用其他廠家的狂犬病疫苗按原接種程序繼續接種。希望基層衛生工作人員,按有關法規、規范要求,認真做好預防接種工作,保障人民身體健康。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長生生物日前發布公告,其全資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簡稱「長春長生」)收到《吉林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原因是該公司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批號:201605014-01),經食品葯品檢定研究院檢驗,檢驗結果「效價測定」項不符合規定。
吉林省葯監局認為,長春長生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禁止生產、銷售劣葯」的規定,並於2017年10月27日立案調查。
對此,吉林省葯監局對長春長生給予行政處罰:沒收庫存的剩餘「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186支、沒收違法所得858840元。同時,處違法生產葯品貨值金額三倍罰款258.4萬元,罰沒款總計344.29萬元。
該事件曝出之後,本市不少曾接種過狂犬病或白百破疫苗的公眾紛紛表示擔心,不確定自己接種的疫苗是否是長春長生公司生產的產品。對此,記者今天采訪了北京市疾控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兩個涉事疫苗北京都沒有,公眾可以放心。」
來自網易
⑤ 長春生物造假事件
2017年11月,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各一批次共計65萬余支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不符合標准規定,被食葯監總局責令企業查明流向,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產品。
經檢查,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5014-01的疫苗共計252600支,全部銷往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7050-2的疫苗共計400520支,銷往重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銷往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10000支。
2017年11月5日,山東疾控中心曾針對當時情況,發布了《效價指標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相關問題解答》,對於公眾關心問題有一個初步的回應。
2018年7月15日,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現場檢查的通告,再次通報了長春長生生產疫苗不合格問題
吉林省局有關調查組隨即進駐長春長生,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同時,國家葯監局派出了專項督查組赴吉林督辦調查處置工作。
⑥ 疫苗造假案背後有什麼故事
涉嫌「狂犬病疫苗生產記錄造假」的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春長生」),是如何躍上國內狂犬病疫苗市場份額的第二位?
「狂苗」事件引爆後,上市公司長生生物64歲女掌門人高俊芳從國企高管轉型為上市公司掌門人、家族資產積累達51億元的經歷,不斷被人提起。
,2009年至2010年的一次「狂苗」行業大洗牌,給長春長生「狂苗」帶來了崛起機會。因中檢院檢測標準的提高,當時能通過的企業僅有遼寧成大一家,外資賽諾菲巴斯德也退出國內狂犬病疫苗市場,「狂苗」持續緊缺。其後長春長生及時升級工藝,迅速進入市場。
2012年,重新拿到GMP證書的長春長生,在市場需求和產能增加的作用下,一躍成為業內第三。
2016年「山東非法經營疫苗案」後,長春長生繼續主動搶占市場,2017狂苗批簽發量市場份額躍至第二。
通報時間是在飛檢一周後
7月15日(周日)下午,國家葯監局通報稱:根據線索,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開展飛行檢查,發現該企業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行為。
據悉,國家葯監局在接到線索後,早在7月6日-8日已前往該公司「飛檢」,實際通報時間則是一周後。
國家葯監局審核查驗中心相關人士曾對澎湃新聞透露,「有因飛行檢查」的情況大多來自於內部人士舉報,在收到線索後中心將會對線索進行初步分析,待確認舉報合理性之後會以雙隨機的形式抽調檢查組組長和檢查員,組成3-4人的檢查小組。
「考慮到廉政問題,一般檢查小組成員事先並不知道要檢查哪家葯廠,而是在到達當地後才能打開密封信封,拿到線索。」相關人士透露。
中國證券報7月17日的報道稱,長春長生的「飛檢」源於內部員工舉報。
曾是長春長生一線員工的於飛(化名)告訴澎湃新聞,由於疫苗行業專業性高,如果不是內部人士舉報,外界很難發現,「算是行業潛規則吧,有的數據記錄本身就是為了應對檢查的。」
另一名在某疫苗公司擔任多年高管的資深人士許利(化名)則告訴澎湃新聞,疫苗的生產環節是沒有十全十美的,每次檢查也總會被查出大大小小的瑕疵,「相當於從80分到100分的區別,也是允許企業不斷完善整改的。」
但許利也表示,長春長生此次被發現的可能並非「小瑕疵」,「監管部門輕易不會鬧到公眾面前」。
長春長生否認50升「大罐」違規
關於事件中造假環節的細節,至今仍無權威披露。
中國證券報7月17日的報道中援引一名長春長生供銷商的說法,稱生產記錄造假或涉及企業在病毒發酵過程中以「大罐」替代「小罐」所致。
按照上海市疾控中心免疫規劃科主管醫師、疫苗科普作者陶黎納的說法,如果將疫苗的生產環節簡化,大致為:將狂犬病病毒導入細胞中,讓其在細胞中增值,同時需要培養這些細胞,讓細胞大量增值,最後收集病毒進行滅活後,添加各種佐劑後做成疫苗。
陶黎納認為,如果基於上述報道的猜測進行分析,長春長生「作假」的環節便應該是指向「細胞培養」,即葯廠通過GMP認證的方案中是使用的是小罐培養,但實際生產中卻用的大罐,目的是為了提高產量。
「從普通人理解上來看,大罐小罐的區別似乎並不大,差不多類似於大碗和小碗蒸蛋的區別,但在制葯領域中,一個工藝的不經意變更有可能會帶來『蝴蝶效應』。」陶黎納告訴澎湃新聞。
但上述說法並未得到葯監部門和長春長生方面的證實。
前述疫苗行業資深人士許利則認為,「如果僅僅是小罐變大罐,葯監局不會鬧到人民群眾面前」。
「前些年,廣州諾誠出現過類似問題,但葯監局後來評估認為對質量影響並不大,只是讓企業先停產,等提交了補充資料之後又恢復了生產,恢復生產後也獲得批簽發量。」許利說。
7月20日,上市公司長生生物董事長高俊芳在簡訊中回復了澎湃新聞有關生物反應器問題,強調公司於2017年拿到50升罐(生產)批件。
2010年的「狂苗大洗牌」給長春長生帶來機會
長春長生「狂苗事件」的輿論影響和得以預見的對疫苗行業的沖擊,讓許利頗為感慨,「不應該啊,國家這幾年質控、監管真的做得不錯,也得到了WHO的認可,我認為國產疫苗質量還是很好的」。
回顧近年來我國生物製品質控規范、批簽發檢測項目的改革,不得不提到的便是2009到2010年期間的「狂苗大洗牌」。
陶黎納清晰地記得,2010年國家提高了生物製品檢測標准後,「當時的(狂犬病疫苗)生產企業中,只有遼寧成大一家通過了新檢測標准,其他的都不合格」。
資料顯示,2009年4月2日,中檢院發布《關於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批簽發檢驗增加項目的通知》,決定「中國葯品生物製品檢定所將對此後申請批簽發的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在成品疫苗中實施DNA殘留量檢測,達不到規程標准要求的將不予簽發」。
此次標准改變,將原先要求凍幹人用狂犬疫苗DNA殘餘量的標准不高於10ng/劑提高到不高於100pg/劑。
該通知下達後,曾有多家企業認為當局並未提前給予過渡期,導致2009年之後長達兩年多的時間,國內市場只有一家狂犬疫苗企業(遼寧成大)能供應「狂苗」。
這項改革,還直接導致了狂犬病疫苗的發明公司——賽諾菲巴斯德退出了中國狂犬病疫苗市場。
陶黎納說,巴斯德疫苗當時也未能通過DNA殘餘量的關,「雖然直到今天,還沒有實驗能證明巴斯德疫苗的DNA殘餘量有直接的不良反應」。
檢驗標準的提高、巴斯德的退出讓「狂苗」市場進行了一次大洗牌。
前述疫苗行業資深人士許利說,2010年檢驗標准升級之後,長春長生連同多項檢測標准一起,將工藝從原先的轉瓶升級到生物反應器,並順利拿到了GMP證書。
升級後的狂苗生產線產能效果明顯,據上市公司長生生物年報信息,2012年當年因更新生產線,產量下降,加上固定費用分攤使得單位成本上升,導致2013年該「狂苗」產品毛利率下降至21.90%。但隨著工藝成熟,2014年「狂苗」產品毛利率達到78.75%,市場佔有率躍居行業第三位。2015年1-3月,進入穩定生產後,該產品單位成本大幅下降33.71%,毛利率也相應提高至83.55%。
從整個疫苗行業來看,超過50%的利潤率並不少見。許利對此表示,疫苗受種人群相對固定,市場規模平穩,「利潤率不高一些的話沒有企業願意做」。
一名就職於某肝炎疫苗生產企業的員工向澎湃新聞表示,該公司曾研發過狂犬疫苗,但中途停止了,原因便是市場穩定的前提下,生產廠家已經飽和。
安信證券行業報告中曾評價:總體而言,疫苗是醫葯生物子行業中一門相對不錯的好生意。疫苗研發周期長且技術壁壘較高,預防屬性決定了疫苗上市後放量的節奏較快,3-5年就有望達到銷售峰值。
上市公司長生生物2017年年報顯示,按照中檢院同品種批簽發量計算,長春長生年簽批發量達到355萬人份,已經躍至國內第二,市場份額僅次於遼寧成大,排名前列的還有寧波榮安和廣州諾誠。
「山東疫苗案」後長春長生繼續增長
長春長生「狂苗」從市場第三上升到第二的過程,不得不提的就是2016年的「山東非法經營疫苗案」,直接導致了《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修改。
2016年6月,國務院發布關於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要求第二類疫苗由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在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購,由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向疫苗生產企業采購後供應給本行政區域的接種單位。
這對所有疫苗生產企業而言都是新的挑戰。
長生生物年報中稱,「山東非法經營疫苗案」後適齡人群主動接種疫苗的意願出現下降的情況,同時國家修訂了《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受新政的銜接、實施等因素影響,對公司產品銷售短期內也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
不過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2016年,長春長生疫苗銷售達到10.15億元,同比增長28.52%。
對此,長生生物的解釋是:由於產品的剛性需求較強,在疫苗行業整體受到影響的背景下,公司仍然取得了較為樂觀的經營業績。
澎湃新聞記者查閱了2017年陝西、福建、廣東等省的二類疫苗集中采購入圍名單發現,在凍幹人用狂犬疫苗(vero細胞)品種中,有遼寧成大、長生生物、廣州諾誠、寧波榮安、吉林邁豐、河南遠大等主流狂苗生產企業。
上述廠家的疫苗,從價格和針劑次數上來說,每一單支針劑的價格均在40-60元;接種方法上來講,除遼寧成大為獨有的2-1-1(四針法、三次接種)外,其餘均為5針法(五次接種)。
陶黎納多次在科普文章中提及,遼寧成大有接種次數少的優勢,而且從完成全部針劑的花費總價上來看也最便宜。
「但實際接種時選擇的品牌,決定權在市縣疾控中心的采購選擇上。」陶黎納表示,「包括遼寧成大、長春長生在內的幾家疫苗廠家,一般都能進省級疾控中心的白名單(招標采購入圍名單),在這之後就看縣區級疾控中心如何選擇了。」
接近長春長生的人士透露,長春長生在此之後自建銷售渠道,「原先的代理商成了供銷商,實際上就是簽個合同,成為公司的銷售員」。
陶黎納分析,對於原先在市場上不佔優勢的品牌來說,此時更有機會提高品牌知名度。
上市公司長生生物年報中這樣描述:2017年,長春長生積極適應新的疫苗管理政策相關規范要求,加強銷售管理,積極推動新的推廣服務團隊的整合和銷售渠道的搭建,同時通過加強學術推廣會議和公司調研,強化與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聯系,提高公司疫苗產品的品牌影響力,有效地推進了公司業績的快速增長。
從財務上來看,該公司當年銷售的費用達到5.83億,同比增長152%,增長的原因其解釋為「營銷模式受疫苗流通條例影響的推廣費、市場服務費、會議費和運輸費增加所致」。
同年(2017年),長春長生疫苗銷售達到15.39億元,同比增長51.67%。從批簽發量上來看,長春長生已躍居國內第二,佔25%市場份額。
除了在工藝和銷售上的發展,長春長生投資7.5億元的狂苗和水痘技改車間原定於2018年底完工,資料顯示,技改完成後,該公司狂苗年產量將達到1000萬人份。
高俊芳:從國企高管到民營疫苗公司掌門人
7.5億元的技改車間投資額,來源於2015年長春長生借殼上市後的募資所得。
資料顯示,2015年長春長生借殼黃海機械上市後,高俊芳與其配偶張永奎、其子張洺豪一起持有長生生物33.7%的股份,成為實際控制人。
2017年胡潤中國富豪排行榜中,高俊芳家族以51億資產位列820位。
此次「狂犬病疫苗生產記錄造假」事件後,高俊芳等人在長春長生在上市之前,如何通過資本運作手段,將一家由長春高新(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長生所(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聯合發起成立的國企變成家族企業的往事,被人不斷提起。
據看看新聞報道,在2003年長春高新董事會決議將全部轉讓公司持有的長春長生股權時,在有包括雲大科技、福爾生物等多家第三方報價3元/股的價格下,高俊芳得以2.7元/股的低價受讓得到34.6%的公司股權,轉讓金額4161.6萬元。
澎湃新聞梳理發現,長春長生從國企到民營,經歷了十多年時間,期間經歷19次股權轉讓以及2次增資。在此期間,高俊芳配偶張友奎、其子張洺豪等家族成員陸續浮出水面。
不僅如此,在股權的頻繁交易中,現任康泰生物(深圳康泰生物製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杜偉民及其合作夥伴韓剛君也確曾以個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參與交易,並在完成對高俊芳家族的股權轉讓後,又悄然退場。
2001年,韓剛君以1932萬的價格,從長生所處拿到了長春長生30%的股權,6年之後,韓剛君將股權全部轉讓給了深圳豪言(深圳市豪言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同年,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杜偉民的廣州盟源(廣州市盟源生物工程發展有限公司,杜偉民、韓剛君各持股50%)以43.70萬元從長生所拿下了長春長生0.68%的股權。
在參與受讓長春長生股權6年後,2007年,杜偉民又和韓剛君一同離場:廣州盟源以54.74萬元的價格,將股權轉讓給了於廣謙。而韓剛君則將長春長生30%股權轉讓給了深圳豪言,具體金額未透露。2010年,於廣謙將全部股權又轉讓給了高俊芳配偶張友奎。
深圳豪言的背後,是高俊芳家族。據天眼查APP,高俊芳持有深圳豪言51%的股份,深圳豪言持有的長春長生股權,到了2010年,被無償轉讓給了高俊芳和張洺豪。隨後,深圳豪言被清算注銷。
從2001年入場,到2007年離場,杜偉民和韓剛君所扮演的角色,隱於高俊芳家族之後,又在高俊芳資本操控掌握長春長生股權環節中,成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高俊芳曾任職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財務處處長,1992年長春長生成立,高俊芳即出任該公司副總經理,次年出任董事長並兼任總經理。1996年,母公司長春高新上市,高俊芳又晉級為長春高新副董事長。長春高新2001年和2002年年報顯示,作為國企高管,高俊芳年薪先後為5.98萬元、8.4萬元(含稅),而收購長春長生1734萬股股權需支付4161.6萬元。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⑦ 長生生物疫苗事件,是不是說明疫苗是假的
說長生生物生產的是假疫苗,有些言過其實了。
國家有關部門早已說過,長生生物生產的兩批次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不符合標准規定,要收回。在後續檢查中發現長生生物疫苗生產過程中存在未按照葯品生產要求進行生產和生產記錄造假問題,把不合格的疫苗「變成」了合格疫苗。
國家有關部門也說過,該2批次疫苗安全性指標符合標准,疫苗效價指標不合格,可能影響免疫保護效果,但是對人體安全性沒有影響。由此可看出,這兩批次疫苗並不是假疫苗,是真疫苗。只是某個關鍵指標不合格,可能起不到免疫保護效果,但使用安全性沒有問題。
舉個例子,某奶粉標稱其中乳蛋白含量為3%,該奶粉廠在生產時發現奶粉中乳蛋白含量其實並沒有3%,只有2%,其他指標都是合格的。於是,工廠改動了檢驗報告,把2%改成了3%,然後作為合格品出廠銷售了。
就是這么回事。不能因此就說這些疫苗是假疫苗。
當然,長生生物的這起事件從性質上說,要比營養指標不合格的奶粉嚴重的多。因為它涉及到嬰幼兒一生的疾病預防和身體健康。
⑧ 事業單位考試經濟知識:長春長生疫苗的背後是什麼
「從7月15日,國家食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通告指出,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行為,這是長生生物自2017年11月被發現疫苗造假效價指標不符合規定後不到一年,再曝疫苗質量問題」。從此日起,長春長生公司的「假疫苗」事件一直不絕於耳。總理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倫道德底線,必須嚴查。事件結果及時公布,保障人民的知情權。此次事件,一方面彰顯了彰顯了我國政府很好的履行了經濟職能和社會職能;另一方面也體現了社會監督的有力。
一、知識介紹
(一)實施健康中國戰略
此次事件首先體現了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富強的重要標志。
在我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沒有全民健康,就沒有全面小康,所以要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要完善國民健康政策,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務。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醫療保障制度和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全面取消以葯養醫,健全葯品供應保障制度。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
(二)政府具有經濟職能和社會職能
在此次事件中,政府的宏觀調控發揮了很大的作用,說明了我國政府具有經濟職能和社會職能。
其中,組織經濟建設的職能,包括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在此次事件中,也同時體現了政府機構在疫苗生產、使用上的監管,需要更加有力度,對非法的經營行為需要重拳出擊,如果處罰只是蜻蜓點水,就形不成教訓,也構不成威懾。
第二,加強社會建設的職能,主要是加強公共基礎設施、公共文化、衛生設施等方面的建設;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等。
(三)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
此次疫苗事件的發生,凸顯了我國市場經濟固有的自發性、盲目性和滯後性的弊端,需要國家加強宏觀調控。對於企業來說,不能為了追求利益,把兒童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當做是謀取非法利潤的代價,必須守住最起碼的道德底線。
二、習題展示
例:中央電視台曾曝光河北、江西、浙江有一些不法廠商使用重金屬鉻超標的工業明膠冒充食用明膠來生產葯用膠囊。「毒膠囊」事件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這啟示我們:
A.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企業經營的目的
B.完善市場法規是規范市場秩序的治本之策
C.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
D.強化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開展食品質量專項整治活動
答案:D。解析:企業經營的目的是追求利潤最大化,A錯誤;法制建設和信用建設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之本之策,B錯誤;市場調節具有積極作用,但也存在局限性,具有自發性、盲目性和滯後性的弊端,所以,不能完全依靠市場的調節,C錯誤;故本題答案選D。
三、考察形式
主要是結合案例考察政府的基本職能,或者是考察國家的宏觀調控與市場調節之間的關系。所以故各位考生在針對此知識的掌握要側重理解,把握題目中的關鍵要素,根據材料選擇符合要求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