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從法律角度來看,長生生物公司到底違反了哪些法律規定
長生生物公司危害公眾安全,造成社會恐慌。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
生產、銷售假葯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構成生產、銷售假葯罪,該罪在犯罪形態上屬危險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第3條規定,經省級以上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設置或者確定的葯品檢驗機構鑒定,生產、銷售的假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141條規定的「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貽誤診治的;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如果長春長生涉案狂犬疫苗的生產記錄造假不涉及葯品管理法第48、49條所列項目的造假,而是其他一般生產記錄造假,阮齊林表示,這種情況下長春長生將不構成犯罪,但是生產記錄造假違反《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行政責任是免不了的。
㈡ 長生生物藏了多少真相
7月15日午後,媒體報道了長生生物發布緊急通知,要求各省份推廣團隊立即通知轄區內的區縣疾控機構及接種單位,立即停止使用該公司的狂犬疫苗,立即就地封存該公司狂犬疫苗。
高俊芳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2003年12月9日,一家生物制葯有限公司還給長春高新董事長發了一封函,表示願意以每股3元的價格受讓長生生物的全部股權。
同一天,該公司還給吉林省政府的一位主要領導打了一份報告,稱「此前,我公司曾多次就長春長生股份轉讓及本公司受讓上述股份之意向長春高新致函。其間,我們的報價均高於其他方報價,但從未得到過公平競爭的機會。目前,我公司已給長春高新報價3元/股,高出其他方協議收購價,但我公司仍沒有得到介入的機會。」
質疑聲中,2004年長春高新將長春長生的轉讓價提升到2.7元/股,不過轉讓最終完成,受讓方依然是高俊芳。
2006年8月,亞泰集團將股權轉賣給高俊芳,退出長春長生。至此,長春長生成功私有化,被高俊芳掌控。
來源:鳳凰網財經
㈢ 長春生物造假事件
2017年11月,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各一批次共計65萬余支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不符合標准規定,被食葯監總局責令企業查明流向,並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產品。
經檢查,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5014-01的疫苗共計252600支,全部銷往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7050-2的疫苗共計400520支,銷往重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銷往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10000支。
2017年11月5日,山東疾控中心曾針對當時情況,發布了《效價指標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相關問題解答》,對於公眾關心問題有一個初步的回應。
2018年7月15日,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現場檢查的通告,再次通報了長春長生生產疫苗不合格問題
吉林省局有關調查組隨即進駐長春長生,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同時,國家葯監局派出了專項督查組赴吉林督辦調查處置工作。
㈣ 長生生物曾賣出多少不合格百白破疫苗
7月15日,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公告稱,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通過飛行檢查發現長春長生生物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行為,責令長春長生停止生產狂犬疫苗。與此同時,監管部門收回長春長生相關《葯品GMP證書》。
購買到這些疫苗後,黃紅成通過廈門湖濱南長途汽車站托運或者親自配送,轉手加價分別銷售給漳州市、龍岩市、漳平市的多個鄉鎮衛生院防疫科的工作人員。
2017年8月4日,黃紅成在廈門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2017年11月法院判決,認定黃紅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㈤ 批簽發為何仍有不合格疫苗
(圖片來源:全景視覺)
經濟觀察網記者李瑤7月22日晚間,國家葯監局負責人通報,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長生生物」)違法違規生產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關情況,稱現已查明企業編造生產記錄和產品檢驗記錄,隨意變更工藝參數和設備。
該負責人說,該企業是一年內被第二次發現產品生產質量問題。去年10月,原食葯監總局抽樣檢驗中發現該企業生產的1批次百白破疫苗效價不合格,該產品目前仍在停產中。
在國內,疫苗等製品實施批簽發制度,在這樣的嚴格監管下為何仍有不合格疫苗上市?
6個疫苗2個停產
7月22日晚間,國家葯監局負責人的通報稱,長生生物編造生產記錄和產品檢驗記錄,隨意變更工藝參數和設備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有關規定,國家葯監局已責令企業停止生產,收回葯品GMP證書,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國家葯監局會同吉林省局已對企業立案調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同樣在7月22日,7月22日下午,長生生物發布公告,回應深交所問詢函稱:雖然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百白破聯合疫苗均已停產,但水痘疫苗仍在銷售,同時公司已取得四價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葯品注冊批件、新葯證書及 GMP 證書,處於正常生產經營中。2017年公司水痘疫苗實現銷售收入5.72億元,占公司2017年度營業收入的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僅有包括公司在內的兩家公司取得四價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的生產許可,市場競爭格局良好。
長生生物共有6個疫苗,2個已經被停產。其此前產品包括凍干水痘減毒活疫苗、凍幹人用狂犬疫苗(Vero細胞)、凍干甲型肝炎減毒活疫苗、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和ACYW135群腦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等6個,2個因質量問題已被先後叫停的產品為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和凍幹人用狂犬疫苗(Vero細胞)。
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事發於2017年11月3日,原國家食品葯品監管總局發布《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不合格產品處置情況介紹》稱,近日接到中檢院報告,在葯品抽樣檢驗中檢出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兩批次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不符合標准規定。而早在2017年10月29日,國家食品葯品監管總局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組織專家研判,並向有關省市已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不合格疫苗處置工作:一是責令企業查明流向;二是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產品;三是責令疫苗生產企業報告2批次不合格疫苗出廠檢驗結果,對留樣重新檢驗,認真查找效價不合格原因;四是派出調查組對兩個企業開展調查,並進行現場生產體系合規性檢查;五是抽取兩家企業生產所有在有效期內的百白破疫苗樣品進行檢驗,檢驗結論需6-8周作出。
2018年7月15日,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再次發布通告,稱長生生物在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過程中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葯品GMP)行為,並責成吉林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收回長生生物相關《葯品GMP證書》。
2018年7月18日,吉林省葯監局下發處罰決定,明確對於長生生物所生產的批號為201605014-01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按劣葯論處,沒收庫存的剩餘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186支、沒收違法所得85萬元。同時,處違法生產葯品貨值金額三倍罰款258.4萬元,罰沒款總計344.29萬元。此時距離國家局通報已經過了9個月,而狂犬疫苗生產記錄造假一事也發酵開來。
截至7月20日收盤,長生生物已經連續5個跌停,市值蒸發近百億元。周五以14.50元/股收盤,超過55萬手的賣單壓頂。
對於百白破疫苗事件,長生生物公司公告稱,2016年、2017年,百白破疫苗收入分別約為0.37億元和0.30億元。分別占公司當年營業收入的3.62%和1.95%,鑒於百白破聯合疫苗在公司銷售收入總額中佔比較小,因此停產事項對公司生產經營無重大影響。
長生生物還稱,目前,公司百白破生產車間已經停產,公司正積極研究百白破組份疫苗以及以此為基礎的多聯疫苗。根據目前了解的情況,有部分地區疾控機構已經暫時停用公司其他疫苗產品。
隨著7月15日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的公告之日開始,長生生物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也已經停產。該產品的召回預計將減少公司2018年上半年營業收入約2億元左右,凈利潤約1.4億元。此次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細胞)停產將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較大的影響,預計將減少2018年下半年營業收入約5.4億元左右。在狂犬疫苗和百白破疫苗的質量風波下,其餘的4款疫苗,能否支撐長生生物的未來,或許還有待考驗。
由於此次狂犬疫苗事件的影響,長生生物已發布公告對2018年上半年業績預告進行修正,預計2018年1-6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變動區間為2.1億元-3.1億元之間,變動幅度修正為-20%-20%。
對於長生生物更嚴峻的現實還在於,按照現行《葯品管理法》,生產、銷售劣葯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葯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葯品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者撤銷葯品批准證明文件、吊銷《葯品生產許可證》、《葯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從事生產、銷售假葯及生產、銷售劣葯情節嚴重的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十年內不得從事葯品生產、經營活動。
批簽發為何仍有不合格疫苗
據食葯監局22日通報,目前長生生物已上市銷售產品均經過法定檢驗,未發現質量問題,為進一步確認已上市疫苗的有效性,國家葯監已經啟動對企業留樣產品抽樣進行實驗室評估。
長生生物22日公告也稱:公司所有已經上市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產品均經過自檢,質量符合國家注冊標准。按照《生物製品批簽發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取得中國食品葯品檢定研究院下發的《生物製品批簽發證明》後公司產品才上市銷售。
究竟何意?
關於目前國內對於疫苗、血液製品等採取的批簽發制度。具體來說,按照中國《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疫苗生產企業必須對每一批上市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等進行全部項目檢驗。自檢合格後,企業提出疫苗批簽發申請,各省級葯監局會在5個工作日內去葯廠組織抽樣,將樣品封存,隨後送到中檢院或其他授權進行批簽發的省級葯檢機構。
今年5月24日,經濟觀察網記者采訪中國食品葯品檢定研究院時了解到,對於企業送檢樣品,中檢院檢品受理大廳的工作人員會在現場開箱檢查資料和樣品是否齊備,以及疫苗樣品運輸過程中是否冷鏈運輸等。受理後的樣品一部分會送到主檢科室進行相關項目的檢驗,另一部分樣品則將留存在專門的低溫留樣庫中,以備將來發現疫苗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復核使用。
那麼,為什麼每一批次均進行檢驗的疫苗還會出現效價不合格呢?
食葯監發言人在此前關於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不合格產品處置情況介紹時說,中檢院對企業報請批簽發的疫苗,逐批進行安全性指標檢驗,對效價有效性指標則按國際通行做法隨機抽取5%進行檢驗。經查批簽發記錄,該2批次疫苗安全性指標符合標准,效價有效性指標不在抽樣檢驗范圍內。
發言人提示,該2批次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不合格,可能影響免疫保護效果,但是對人體安全性沒有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未通過批簽發的生物製品不會進入市場,會被直接銷毀,而既往有「案底」的生物製品會被更嚴格的對待。按照《生物製品批簽發管理辦法》,中國對既往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被責令停產後經批准恢復生產的生物製品,會按照注冊標准進行全部項目檢驗,至少連續生產的三批產品批簽發合格後,方可進行部分項目檢驗。
國產疫苗的質量不應被妖魔化
長生生物疫苗的發酵,衍生出眾多問題,如「翻疫苗本」成為微博熱搜的的詞彙。有消費者打電話到12331詢問,自己三年前接種過國產狂犬疫苗能否查詢到具體批號,以及擔心後續是否會發病?對於長生生物產品質量的憂慮正在上升為對於整個國產疫苗的質疑。
國產疫苗的質量真的很不堪嗎?
經濟觀察網記者此前在采訪中國食品葯品檢定研究院時了解到,中國是世界上為數不多的能夠依靠自身能力解決全部計劃免疫疫苗的國家之一,國產疫苗約佔全國實際接種量的95%以上,目前國內共有45家疫苗生產企業,可生產63種疫苗,預防34種傳染病,年產能超過10億劑次。
在中國上市的疫苗,無論是國產疫苗還是進口疫苗,都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葯監局的要求,進行嚴格的上市前臨床研究,才能獲得批准上市。企業生產也都必須符合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要求。
2017年,中國共批簽發疫苗約計7.12億人份,簽發上市的一類疫苗有20個品種,約計5.61億人份,占上市疫苗的78.79%;簽發上市的二類疫苗有34個品種,約計1.51億人份(重組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滅活疫苗等一類二類均有,所以品種重復計算);按生產地計算,其中國產疫苗約計6.94億人份,進口疫苗僅0.18億人份。
中檢院生物製品檢定所所長沈琦介紹,中國已經建立起覆蓋疫苗「研發—生產—流通—接種」全生命周期監管體系,擁有比較完備的疫苗監管體制、法規體系和標准管理,建成科學嚴謹的疫苗注冊審批制度,實施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的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葯品GMP)和嚴格的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上市疫苗全部實行國家批簽發管理,並建立了疫苗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報告系統。
官方數據顯示,在自1978年,中國響應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要求在全球范圍內實施免疫規劃至今已有40年。在過去的40年內,全國疫苗可預防疾病降至歷史最低水平,我國依賴國產疫苗建立了免疫屏障,有效地控制了疫苗可預防疾病的傳播。
2000年,中國通過無脊灰的證實;推廣新生兒乙肝疫苗接種後,小於5歲兒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攜帶率從1992年的9.67%降至2014年的0.32%,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與1992年相比下降了97%;2017年麻疹發病數不到6000例,最高年份(1959年)超過900萬例;白喉在2006年後沒有報告病例,最高年份(1960年)15萬余例;2017年流腦發病數不到200例,最高年份(1967年)曾報告304萬例;2017年乙腦發病數僅1000餘例,最高年份(1971年)報告乙腦近20萬例;2017年百日咳報告病例1萬例,最高年份(1973年)為220餘萬例。
在國際認可方面,WHO在過去6年中曾對中國的疫苗生產監管工作開展了兩次深入的獨立評估,兩次的評估結果都顯示中國的監管系統達到了WHO的標准。
2013年,中國生物旗下成都公司的乙腦減毒活疫苗成為首個通過WHO預認證的中國疫苗,之後2015年和2017年,華蘭生物生產的流感疫苗、北京科興生物製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甲型肝炎滅活疫苗、中國生物北生研公司生產的口服二價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也分別通過WHO預認證,被列在WHO預認證產品清單上,成為各國政府和國際機構進行相關采購時,用以參照、指導決策的一項重要指標。
醫葯行業人士認為,很多企業產品質量已經接近或達到國際水準,對於個別企業的違法行為不應上升到對於整個國產疫苗的妖魔化。而能夠發現檢驗合格產品背後的生產造假,從另一方面說明了監管體系靈敏度在提升。
㈥ 長生生物造假利益鏈涉嫌什麼腐敗
長生生物:造假利益鏈涉嫌30億腐敗,為拉高套現借殼上市。
進一步抽絲剝繭還發現,在北京華籌的上述出資人名單中,竟然與北京伯樂縱橫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下稱「北京伯樂」)的出資人名單高度重合。其中,除了周楠昕與北京華籌同時突擊入股長春長生時為獨立持股外,於俊德、尹波、上海華軒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等出資人在北京華籌的出資比例分別為14.22%、7.11%和10.43%,同時也是北京伯樂中直接或間接的主要出資人,出資比例未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伯樂的執行事務合夥人為北京伯樂縱橫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後者法人代表為格春來。私募排排網顯示,伯樂縱橫的格春來2000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職於北京證監局。
此外,調查還發現,周楠昕1999-2001年曾任職於北京翰林匯股份有限公司;2002-2006年曾任職於漢唐證券(漢唐證券因涉嫌坐莊和挪用巨額客戶保證金而破產清算)。除了突擊入股長春長生,周楠昕還先後突擊入股了蒙草抗旱(300355)和東方新星(002755)等IPO項目。
還有一個細節是,TCL集團1999年04月參股北京翰林匯股份有限公司並於2002年07月通過增資擴股而成為其控股股東。而在2004年TCL集團IPO期間,北京市嘉源律師事務所顏羽和施賁寧均為經辦律師。
三
根據重組報告書披露,上海沃源於2011年10月由上海沃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孫田志和孫明明共同出資成立,執行事務合夥人為上海沃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辛玉海。
2014年10月22日,孫田志、孫明明退出合夥企業投資;孫仁莉作為普通合夥人入伙,何艷、李岩、金美華、顧群、孫曉芳作為有限合夥人入伙;合夥企業認繳出資、實繳出資由10,001.00萬元減至4,251.50萬元,並委託孫仁莉為上海沃源執行事務合夥人。
2015年8月,孫仁莉與上海沃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協議轉讓其全部出資份額,何艷為上海沃源執行事務合夥人。
深入調查發現,上海沃源背後與蕪湖卓瑞同樣有著原南方證券高層的淵源。作為上海沃源的執行事務合夥人,何艷1995年1月至2005年12月,就職於南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任辦公室主任;2005年4月至今,就職於南京兆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007年5月至今,就職於濟南國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任執行董事;2014年9月至今,就職於南京潔深源節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任執行董事。
需要補充的是,作為何艷的配偶,孫田志曾經共同出資設立了上海沃源,但在完成突擊入股以後、長春長生借殼上市前夕孫田志、辛玉海等人紛紛選擇了退隱。
但調查發現孫田志、辛玉海等人的真實身份非同尋常:2005年12月26日,原南方證券副總裁孫田志因轟動全國的南方證券操縱市場案以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原天發公司副總經理兼任南方證券南京分公司資產管理部經理辛玉海,原華德公司投資總監孫明明均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五個月,該團伙被市場稱之為兇悍的「猛庄」。
公開信息顯示,孫田志目前擔任上海潔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1994年6月至2003年12月,就職於南方證券任副總裁;1997年7月至2003年12月,就職於上海南證財務顧問有限公司任董事長;2000年8月至2003年12月,就職於上海天發投資有限公司任董事長;2001年7月至2003年12月,就職於華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長;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就職於上海澤匯投資有限公司任執行董事;2015年2月至今,就職於上海潔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執行董事、總經理;2016年1月至今,就職於上海玄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長;2017年2月至今,就職於上海靈智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任執行事務合夥人。作為南方證券「坐莊」時期的重要搭檔,孫明明目前也在孫田志大量公司中扮演著股東、法人代表、監事或財務總監等重要角色。
此外,在孫田志、何艷、孫明明和辛玉海等南方證券隱秘圈層中,還有一位重要成員——傅曉峰,曾在南方證券操縱市場案期間擔任南方證券杭州證券文暉路營業部總經理,曾經持有上海澤匯投資有限公司(已吊銷)12%的股權,目前在該圈層中的上海埃林哲軟體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董事、副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
四
讓人匪夷所思的是,在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期間上述相關各方通過受讓內部職工股實現突擊入股的過程中,長春長生的經營層面也迎來了爆發式增長。
公開信息顯示,2012年、2013年和2014年長春長生凈利潤分別僅為12,737.39萬元、12,979.69萬元和20,775.00萬元。但在2015-2017年凈利潤分別為3億元、4億元和5億元的業績承諾支撐下,根據當時最新經營情況及未來收益情況,採取收益法對擬借殼上市的長春長生100%股權給出550,094.83萬元的估值,增值率為417.49%。
調查發現,上述各方累計斥資58218.34萬元,合計持有長生長春22.66%的股權,在短短幾個月以後的借殼上市過程中所獲得的交易對價增值了57430.65萬元,增值率接近100%。
與此同時,長春長生狂犬病疫苗業務收入2014年開始持續爆發式增長。其中,2013年公司狂犬病疫苗業務收入僅為846.81萬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僅為1.91%;但2014年則高達21,268.41萬元,佔比飆升至34.36%,2017年則更是高達73,425.95萬元,佔比已經接近50%,成為長生生物業績持續爆發的重要來源。
文章來源: 賢集網
㈦ 不合格百白破疫苗65萬支用了多少
問題疫苗事件持續發酵,在「狂犬病疫苗生產記錄造假」被曝光後,長春長生還被曝出「前科」:生產銷售劣葯!
這廣大家長慌得一比,紛紛翻找起自家疫苗本!
近日一張「遲到」的罰單顯示,長春長生因「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效價測定項不符合規定,被吉林省食葯監局罰沒344萬余元。
不過,食葯監部門對涉事批次疫苗效價不合格的原因、涉事批次疫苗的使用數量,以及對接種過疫苗者該不該補種等情況均未通報。
「遲到」的罰單
▲長生生物生產的百白破聯合疫苗和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百白破聯合疫苗。圖據疫苗與科學微信公號
經查,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上述不合格批次疫苗共計400520支,銷往重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銷往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10000支。另,長春長生生產的該批次(批號201605014-01)疫苗共計252600支,全部銷往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據原食品葯品監管總局消息,該2批次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不合格,可能影響免疫保護效果,但是對人體安全性沒有影響。國家衛生計生委和3省市衛生計生部門正在組織專家對接種這2批次疫苗的保護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採取相應措施妥善處理。
原食品葯品監管總局會同原國家衛計委立即組織專家研判,並於去年10月29日向有關省市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不合格疫苗處置工作。一是責令企業查明流向。經查,二是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產品。三是責令疫苗生產企業報告2批次不合格疫苗出廠檢驗結果,對留樣重新檢驗,認真查找效價不合格原因。四是派出調查組對兩個企業開展調查,並進行現場生產體系合規性檢查。五是抽取兩家企業生產所有在有效期內的百白破疫苗樣品進行檢驗,檢驗結論需6-8周作出。
然而,官方至今仍未公布65萬不合格百白破疫苗被使用了多少,也未公布疫苗效價不合格的原因。
是否需要補種?
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不合格對人體安全性沒有影響,但是否需要補種呢?
專家建議,盡快出台接種過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的處置意見,解答公眾的疑慮。「到底要不要補種?如果要補種,需要補種幾劑?」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規劃科主管醫師、疫苗科普作者陶黎納說。
如何查詢兒童是否接種了效價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
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表示,兒童家長或監護人可以查看兒童預防接種證上的百白破疫苗接種記錄,與公布的疫苗生產企業和批號進行對照,判斷是否接種了相應批號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
也可以咨詢接種單位,由接種單位協助查詢所接種百白破疫苗的批號,判斷是否接種了相應批號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還可以撥打12320衛生熱線咨詢。
據了解,接種百白破疫苗是預防兒童白喉、破傷風和百日咳的有效措施。按照國家免疫程序,百白破疫苗需接種4劑次,分別於3、4、5月齡和18月齡各接種1劑次,完成4劑次接種的兒童可得到較好的保護效果。相關研究顯示,百白破疫苗預防典型百日咳的效力約85%,因此,即使接種了百白破疫苗的兒童,少部分人也有可能罹患百日咳。百白破疫苗預防兒童破傷風的保護效力為80-100%,完成4劑次接種可為青少年期提供有效保護。百白破疫苗對白喉的保護效果較好,接種3劑次以上的疫苗保護效力約為95%。
來源:網易新聞
㈧ 長生生物百白破假疫苗事件是真的嗎
是真的,不僅是百白破疫苗,還有狂犬病疫苗的造假。
因「狂犬病疫苗生產記錄造假」事件被收回《葯品GMP證書》4天後,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長春長生」)再因2017年10月27日被調查的「百白破疫苗效價不合格」事件被吉林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罰款344萬余元。
國家的行政處罰書已經下來了,真實無疑
㈨ 狂犬疫苗造假的人是誰
日,有一事件想必刷爆了所有人的朋友圈——疫苗造假。
當小編看到這四個字時,充分體會到「百爪撓心」的含義。在這個所謂以人為本的國家,食物、化妝品造假也就罷了。
如今竟然算計到是個人都要接觸的「疫苗」頭上。這是人性喪失到何種地步,才能幹出的事兒?!
如今「長生疫苗造假」事件的進展無一不牽動著公眾的神經,發酵到今日已經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無論是先前的「三聚氰胺」、「紅黃藍幼兒園」等事件,還是如今的「造假疫苗」,全都充分表明出:公眾對國家的信任是一點一點被磨滅的;心中的恐慌是一點點累積起來的。
若是在該次事件發生後,長生生物並沒有得到令人們信服的懲罰。那麼小編心中只有四個字——失望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