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物質鍋爐放灰看哪個參數
生物質鍋爐放清手灰看鍋爐的溫度、壓力以及燃燒效率等參數。在放灰過程中,需要保證鍋爐的溫度和壓力處於安全范圍內,同時燃燒效率要保持較高水平。這些參數都可以通過鍋爐的控制系統進行監測,並及時採取措施調整鍋爐的運行狀態。鍋爐是一種答埋嫌能量轉換設備,向鍋爐輸入的能量有燃料中的化學能、電能,鍋爐輸出具有一定熱能的蒸汽、高溫水或有機熱載體。鍋的原義液消指在火上加熱的盛水容器,爐指燃燒燃料的場所,鍋爐包括鍋和爐兩大部分。
㈡ 生物質鍋爐的技術參數有哪些
1、(以1000kg/h蒸汽鍋爐即每小時可以把1000kg的水變成蒸汽的鍋爐為例) 選用鍋爐設備 需燃料數量 熱源單價 運行成本 燃油(輕柴油)鍋爐 66kg 6.3元/kg 415.8元 燃油(重油)鍋爐 70kg 4.5元/kg 315元 天然氣鍋爐 75Nm3 3.5/Nm3 263元 電鍋爐 720kw 1.2/kwh 864元 生物質顆粒燃料鍋爐 200kg 1.2元/kg 240元 2、(以每小時把1000kg的水從20℃加熱到60℃的熱水消耗的能量為例) 選用能源 需燃料數量 熱源單價 運行成本 輕柴油 4.5kg 6.3元/kg 28.4元 重油 5kg 4.5元/kg 22.5元 天然氣 5.3Nm3 3.5/Nm3 18.5元 電 47kw 1.2/kwh 56.4元 電(使用熱泵能耗比為1:3:5) 47kw÷3.5=13.4KW 1.2元/kwh 16元 生物質顆粒燃料 10.4kg 1.2元/kg 12.4元
㈢ 生物質鍋爐執行標准
法律分析:現有燃氣鍋爐項目自2015年1月1日起,二氧化硫與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執行GB/13271-2014中50mg/m3和200mg/m3的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標准(含標准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標准包括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團體標准、企業標准。國家標准分為強制性標准、推薦性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准。
強制性標准必須執行。國家鼓勵採用推薦性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