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律人談假疫苗事件:涉事企業應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1、行政責任。《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生產、銷售劣葯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葯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葯品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者撤銷葯品批准證明文件、吊銷《葯品生產許可證》、《葯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刑事責任。
《葯品管理法》第101條規定,疫苗屬於葯品。長生生物所生產的疫苗不管是假葯還是劣葯,都應該根據我國《刑法》對生產、銷售假葯罪,生產、銷售劣葯罪的規定,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第141條規定:生產、銷售假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假葯,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葯和按假葯處理的葯品、非葯品。
《刑法》第142條規定:生產、銷售劣葯,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劣葯,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劣葯的葯品。
❷ 百白破事件及處理結果
疫苗關乎人類的生命安全,社會各界一直對疫苗保持著高度重視的態度,一旦出現疫苗問題事件,就會在社會中引起巨大反響,對於前兩年曝光的百白破疫苗問題事件,人們仍記憶猶新。那麼,當年的百白破事件及處理結果是怎樣的的呢?
2018年被曝光的百白破疫苗事件,主要涉及到了兩家生產企業,分別是長春長生科技有效公司和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問題均為百白破疫苗效價指標不符合規定。長春產的“問題疫苗”批號為201605014-01,主要流通山東省,武漢產的“問題疫苗”批號為201607050-2,主要銷往重慶市、河北省。
長春長生公司被曝狂犬疫苗事件記錄造假後,再曝百白破疫苗存在質量問題,引起社會各界的重點關注,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處理,並成立督察組開展相關工作。官方表示,相關部門對不合格百白破疫苗進行逐一排查,對接種過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的兒童開展補種工作。長生生物的不合格批次的百白破疫苗庫存被沒收,沒收違法所得並進行相關罰款。長春長生企業兩起疫苗事件,引起了民眾的熱烈討論,官方表示吉林13名領導幹部被處理,長春長生企業多名高層管理人員被處分,部分涉案人員被刑事拘留。
另外,官方公布的信息得知,武漢生物產的那批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是在2016年生產,但在生產過程中由於設備故障導致停機,受故障影響導致疫苗的質量不達標。出廠前,這批在故障時間生產的疫苗並沒得到專門的檢驗;疫苗在上市前,相關部門隨機抽檢也未抽到故障時間段生產的疫苗,所以武漢生物產的“問題疫苗”上市了。相關部門對武漢生物產的其他批次的百白破疫苗進行檢驗,質量均合格,而未使用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被全部召回並銷毀,重慶市和河北省開展補種工作。官方表示,武漢生物公司未按生產規程操作,地方監管部門存在監管不到位問題,給予了相關處罰。
在事件曝光後,家長們最關心的便是接種了不合格疫苗後的帶來的影響了,專家表示,這批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最大的風險在於接種後無法預防對應疾病,對人體危害影響較少,如果接種了這批不合格疫苗,建議家長根據相關部門的指示,給寶寶進行疫苗補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