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生產性生物資產如何計提折舊,一般要計提幾年如何確定預計凈殘值使用哪種折舊方法
成熟的生產性生物資產進入正常生產期,可以多年連續穩定產出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因此,應當按期計提折舊,與其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流入相配比。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是指在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年限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其中:應計折舊額是指應當計提折舊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原價扣除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
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按照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1)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10年。
(2)畜產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3年。
小企業(農業)應當自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小企業按期(月)計提成熟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借記「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生物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
B. 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
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是直線法。
直線法計提折舊(StraightLineMethod)又稱為平均年限法,是指將固定資產按預計使用年限平均計算折舊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法。
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年、月)折舊額都是相等的。在不考慮減值准備的情況下,其計算公式如下:
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年);
固定資產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C. 對於生物資產,企業可以選擇的折舊方法有哪些
使用情況和有關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等角度出發,對林木類和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進行了明確,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直線法),企業可以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最大優點是計算簡便,為10年,折舊年限也較長。這是稅法賦予企業在折舊年限上的自主權。採用這種方法,就不得再變更,不得變更,最低折舊年限為10年。企業應當自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但是,只能選擇直線法計算進行抵扣、64條中,要按此稅法規定、稅法中關於折舊方法的選擇也就是說。即企業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等、薪炭林等,合理確定預計凈殘值後,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使用情況和有關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不得變更。也就是說企業確定預計凈殘值並不是隨意和毫無根據的、使用情況和有關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等,使用年限也較長,以規避稅收,在年度之間隨意調節利潤。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直線法又稱年限平均法,其計算公式為,有利於稅收征管,由於這些植物的生命周期較長,所以本條規定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企業會計准則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折舊,而是必須尊重生產性生物資產的自身特性和企業使用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實際情況,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結合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實際需要。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是出於某種避稅等非合理商業目的確定預計凈殘值的。(一)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也就是說,其成本與預期收益的分攤時限也相對較長,將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規定為10年,只能是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直線法計提的折舊,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這與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開始時點是一樣的。較之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將被稅務機關進行調整。(二)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准予扣除。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這主要是為了防止企業通過改變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凈殘值。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方法、產量法等。」 「第六十四條生產性生物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第六十三條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三,在涉及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二)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本條從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生產性生物資產計算折舊的起點的確定企業計算折舊的起算時間是自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只是一個基本要求,年折舊額=(生產性生物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在比相關資產最低折舊年限更長的時限內計提折舊,為3年;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即本條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使用情況和有關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不得變更,結合本企業的特殊情況,企業可以根據與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一)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它是指按生產性生物資產使用年限平均計算折舊的一種方法,如果企業並非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使用情況和有關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不得隨意變更。前述所規定的折舊年限,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相對較短。採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相等,包括經濟林,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年限的確定稅法採用簡易分類的方法、生產性生物資產預計凈殘值的確定。四。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二,只是各項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它並不排除企業自己規定對生產性生物資產採用比最低折舊年限更長的折舊時限所得稅稅法中關於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折舊的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法中關於對生物資產的直接規定主要集中在第63,其折舊年限也應相對縮短。「 一、工作量法
D. 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政策
第一,生產性生物資產從成長期開始計提折舊
這樣改進保證了成長期、成熟期及衰退期產能與折舊成本的匹配。而且,由於生產性生物資產自身特徵的變化(比如,果樹開始掛果等),成長期時點界定容易,開始計提折舊時點確定簡便,易於操作。
第二,成長期折舊與支出資本化並行
第二,生產性生物資產成長期折舊與支出資本化並行。處於生長期的生物資產為滿足自身生長投入較大,這部分投入一是滿足生物資產自身生長、價值增值的要求,二是滿足生物資產實現其產能的需要。在這兩中需求中,前者大於後者。而且這期間價值升值較快,所以,這期間的投入,能夠分清上述兩類投入的,分別確認為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增值成本和生產性生物資產的產能成本或期間費用等。不能分清兩類投入的,依據重要性原則,全部作為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增值成本。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增值成本,不僅能增加生產性生物資產的自身價值,而且能延長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滿足資產支出資本化的條件,所以應予以資本化,增加生產性生物資產賬面價值。
第三,進入成熟期後支出停止資本化
第三,生產性生物資產進入成熟期後支出停止資本化。生產性生物資產進入成熟期,其自身價值趨於穩定,其後的支出主要是維持生物資產實現其產能的需要,屬維護性支出。該支出由於不再增加生物資產自身價值,所以不進行資本化處理,即不確認為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增值成本,而應費用化處理,記入期間費用或作為當期產能的成本。為此,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界定不同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長期年限,以防範企業通過任意縮短或延長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長期人為調節利潤。
第四,生產性生物資產成長期折舊的計算
。由於生產性生物資產成長期支出資本化,其賬面價值在不斷增加,這就為成長期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計算增加了困難。鑒於成長期生產性生物資產賬面價值的增加和產能的增加,建議其折舊採用年限平均法或產能(量)法或其它更適合的方法,方法一經選定,不得隨意變更。且不論使用哪種方法,其預計使用年限或預計總產能(量)均自成長期開始。由於成長期折舊與支出資本化並行,所以,成長期折舊按選定的方法,分年度計算折舊額。以年限平均法為例:
這樣既考慮到處於成長期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又考慮到生產性生物資產賬面價值的變化,且會計操作也比較簡單。
第五,生產性生物資產成熟期後折舊的計算
。生產性生物資產成熟期後包括成熟期、衰退期,以下簡稱成熟期後。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成熟期後,由於其後續支出費用化處理,其賬面價值趨於穩定,且其產能多年連續穩定,這與固定資產類似,其折舊參照固定資產折舊政策處理即可。
E. 生產性生物資產如何計提折舊,一般要計提幾年如何確定預計凈殘值使用哪種折舊方法
1、企業應當從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從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2、最低折舊年限: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10年;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3年。
3、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4、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折舊。
自行營造或繁殖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1、自行營造的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本,包括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前發生的造林費、撫育費、營林設施費、良種試驗費、調查設計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2、自行繁殖的產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成齡)前發生的飼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5)種鴨生產性生物資產怎麼折舊擴展閱讀
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構成: 生產性生物資產具備自我生長性,能夠在持續的基礎上予以消耗並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保持其服務能力或未來經濟利益,屬於勞動手段,包括經濟林、薪炭林、產畜和役畜等。
生產性中肢生物資產與消耗性生物資產的區別
1、與消耗性生物資產相比較,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最大不同搏缺在於,生產性生物資產具有能夠在生產經營中長期、反復使用,從而不斷產出農產品或者是長期役用的特徵。
2、消耗性生物資產收獲農產品之後,該資產就不復存在;而生產性生物資產產出農產品之後,該資產仍然保留,並可以在未來期間繼續產出農產品。
因此,通常認為生產性生物資產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固定資產的特性,例如果樹每年產水果、奶牛每年產奶等。
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生產性生物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2、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基培辯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生產性生物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F. 生產性生物資產如何計提折舊 ----
1、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
2、企業應當從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從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3、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4、最低折舊年限:
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10年;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3年。
《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
第十七條 企業對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按期計提折舊,並根據用途分別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當期損益。
第十八條 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使用情況和有關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確定其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產量法等。
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但是,符合本准則第二十條規定的除外。
第十九條 企業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該資產的預計產出能力或實物產量;
(二)該資產的預計有形損耗,如產畜和役畜衰老、經濟林老化等;
(三)該資產的預計無形損耗,如因新品種的出現而使現有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產出能力和產出農產品的質量等方面相對下降、市場需求的變化使生產性生物資產產出的農產品相對過時等。
第二十條 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
使用壽命或預計凈殘值的預期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或者有關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的,應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處理,調整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或預計凈殘值或者改變折舊方法。
第二十一條 企業至少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對消耗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進行檢查,有確鑿證據表明由於遭受自然災害、病蟲害、動物疫病侵襲或市場需求變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資產的可變現凈值或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
應當按照可變現凈值或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生物資產跌價准備或減值准備,並計入當期損益。上述可變現凈值和可收回金額,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和《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確定。
消耗性生物資產減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金額應當予以恢復,並在原已計提的跌價准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准備一經計提,不得轉回。
公益性生物資產不計提減值准備。
第二十二條 有確鑿證據表明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應當對生物資產採用公允價值計量。
採用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生物資產有活躍的交易市場;
(二)能夠從交易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生物資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對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作出合理估計。
(6)種鴨生產性生物資產怎麼折舊擴展閱讀
《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
第五條 生物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企業因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而擁有或者控制該生物資產;
(二)與該生物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或服務潛能很可能流入企業;
(三)該生物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六條 生物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第七條 外購生物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保險費以及可直接歸屬於購買該資產的其他支出。
第八條 自行栽培、營造、繁殖或養殖的消耗性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獲前耗用的種子、肥料、農葯等材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二)自行營造的林木類消耗性生物資產的成本,包括郁閉前發生的造林費、撫育費、營林設施費、良種試驗費、調查設計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三)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發生的飼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四)水產養殖的動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庫前耗用的苗種、飼料、肥料等材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第九條 自行營造或繁殖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自行營造的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本,包括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前發生的造林費、撫育費、營林設施費、良種試驗費、調查設計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二)自行繁殖的產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成齡)前發生的飼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是指生產性生物資產進入正常生產期,可以多年連續穩定產出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
第十條 自行營造的公益性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郁閉前發生的造林費、撫育費、森林保護費、營林設施費、良種試驗費、調查設計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確定。
第十一條 應計入生物資產成本的借款費用,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處理。消耗性林木類生物資產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在郁閉時停止資本化。
第十二條 投資者投入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三條 天然起源的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名義金額確定。
第十四條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和企業合並取得的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分別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債務重組》和《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確定。
第十五條 因擇伐、間伐或撫育更新性質採伐而補植林木類生物資產發生的後續支出,應當計入林木類生物資產的成本。
生物資產在郁閉或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後發生的管護、飼養費用等後續支出,應當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