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犯罪生物體與原因
犯罪的生物學原因:犯罪的生物學派理論將犯罪心理產生的原因歸結為人的生理因素,認為人之所犯罪,是由於其生理因素異於常人。該理論的創始人龍勃羅梭認為犯罪是一種原始野蠻階段的返祖現象,犯罪心理活動是由犯罪人的生理特徵決定的。
義大利著名的精神病學家、犯罪學家、犯罪心理學家龍勃羅梭(1836—1909年)是該學派的創始人。龍勃羅梭在當監獄醫生期間,把犯罪人作為研究對象,他曾對監獄收押的幾千名犯罪人進行過人體測量外貌考察,並運用生物學、遺傳學、心理學等理論對犯罪人進行研究,發現許多犯罪人在生理特徵和心理反應上都顯著地與常人有別。例如,異常大或異常小的頭骨、狹窄的額頭、大小不對稱的耳、眼睛、顏面,突出的胯骨等:這些外部生理特徵是人類在進化過程前期野蠻人所具有的特徵,這些特性通過隔世遺傳(atavism)表現在現代犯罪人身上。由此,龍勃羅梭認為犯罪是一種原始野蠻階段的返祖現象,犯罪心理活動是由犯罪人的生理特徵決定的。1876年,龍勃羅梭的名著——《犯罪人論》問世,其理論基礎是犯罪的生理遺傳決定論。在該書中他將犯罪人分為三大類共七種:(1)「遺傳的犯罪性」,這類犯罪人先天已具有犯罪本性,因而命中註定要犯罪,此類型又復分為大小隔代遺傳犯罪人、癲癇病犯罪入、精神病犯罪人等三種。(2)「進化的犯罪性」,此類犯罪性是任何無法抵禦其周圍不良影響的人都可能導致的,此類型的犯罪人屬於法律意義上的犯罪人,故又稱之為偶發性犯罪人;包括假犯罪人、有犯罪傾向者、習慣犯等三種。(3)是在「不可抗拒的力量」支配下實施的「激情犯」,此類型犯罪人無體質異常,精神飽滿,神經和情緒都靈敏,「其犯罪非出自機體的本性.而是基於憤怒、情愛或親情等這些通常是無私的,甚至是崇高的情感」。可見,龍勃羅梭關於犯罪人分類的核心基礎是生理特徵。根據他的調查,先天遺傳性犯罪人約佔全體犯罪人的1/3,而社會因素對犯罪的影響是非常有限的。
❷ 犯罪是天生的嗎
這段是間一直在研讀犯罪心理學,關於犯罪的動機,描述起來其實是相當復雜的,它關繫到人格,生物因素,社會環境,家庭以及社交等方方面面.
有時候我們會問,犯罪是天生的嗎?
有的人回答是,因為日常生活中的很多俗語也與這個問題密切相關.例如,許多強奸犯,殺人犯,搶劫犯的人像通告被社會媒體公布於網後,許多人看到後,難免會說這些罪犯長得就像個強奸犯,殺人犯.各個賊眉鼠眼,眼漏凶光,天生就一副犯罪相.
對此,這也說明了多數人在社會中對於犯罪分子有著自己的認識.從犯罪心理學上絕運茄面看犯罪是天生的這一個問題,實際上與犯罪生物學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犯罪生物學是從生物學的角度,分析和研究犯罪心理和犯罪行為形成原因的理論流派.而龍勃羅梭作為犯罪生物學理論的代表人物,曾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天生犯罪人核心觀點:犯罪人是一種一出生時就具有犯罪性的人,他們的犯罪性是與生俱來的.也就是說犯罪人是由他們異常的生物特徵決定的,生來的時候就會犯罪的.
針對龍勃羅梭的觀點,個人覺得有點像是一個帶著偏見的真理,盡管沒有得到多數人的認可,但是從犯罪學理論發展的歷史來看,天生犯罪人論有著非常重要的學術地位.而且,龍勃羅梭對於天生犯罪人的觀點也不是憑空臆想的,觀點的提出其實是具有充分的實證基礎. 龍勃羅梭在長期從事醫療研究的過程當中對大量的死刑罪犯進行了解剖,最出名的,實屬義大利的土匪頭子維萊拉.
龍勃羅梭發現維萊拉的屍體與別的屍體不太一樣,發現在維萊拉的顱骨上並察,有一個叫中央枕骨窩的部位,於是他就萌發了關於犯罪原因的思考,看人的犯罪是否與人的生物學特徵相關.
經過大量的實證研究與分析,龍勃羅梭發現犯罪人悄握基本上都有以下特徵:
1. 突出的前額
2. 濃密 黝黑而捲曲的長發
3. 斜眼 小頭顱
4. 方形下巴
5. 發達的頜骨和顴骨
6. 向後傾斜的額頭
7. 大耳朵
等等
從理論研究上看,龍勃羅梭給出了理論支持,也強調,犯罪存在了隔代遺傳與返祖現象.換句話說,犯罪人之所以犯罪,說明他們的思想有倒退痕跡,倒退到原始人或者野蠻人的原始狀態,使他們的行為與當代的刑法各法相沖突,於是就難免會犯罪.
但對於天生犯罪論這一觀點,許多人不贊同,因為有的人認為此觀點過分誇大了生物性因素對犯罪心理和行為的影響,同時,也忽略了社會因素和個人因素在社會犯罪心理和行為當中的作用.
雖然此觀點過於片面了,但對於此研究方法,我認為還是值得借鑒的,因為該觀點的提出畢竟是基於充分的實證基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