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生物進化論是誰提出的理論
布豐和拉馬克最早提出生物進化論,達爾文為公認的集大成者。以下是我整理的相關內容,供參考。
生物進化論的提出者是拉馬克。其主要觀點是:
(1)物種是可變的,物種是由變異的個體組成的群體。
(2)在自然界的生物中存在著由簡單到復雜的一系列等級(階梯),生物本身存在著一種內在的「意志力量」驅動著生物由低的等級向較高的等級發展變化。
(3)生物對環境有巨大的適應能力;環境的變化會引起生物的變化,生物會由此改進其適應;環境的多樣化是生物多化的根本原因。
(4)環境的改變會引起動物習性的改變,習性的改變會使某些器官經常使用而得到發展,另一些器官不使用而退化;在環境影響下所發生的定向變異,即後天獲得的性狀,能夠遺傳。
(1)物種是可變的,生物是進化的。當時絕大部分讀了《物種起源》的生物學家都很快地接受了這個事實,進化論從此取代神創論,成為生物學研究的基石。即使是在當時,有關生物是否進化的辯論,也主要是在生物學家和基督教傳道士之間,而不是在生物學界內部進行的。
(2)自然選擇是生物進化的動力。生物都有繁殖過盛的傾向,而生存空間和食物是有限的,生物必須「為生存而斗爭」。在同一種群中的個體存在著變異,那些具有能適應環境的有利變異的個體將存活下來,並繁殖後代,不具有有利變異的個體就被淘汰。如果自然條件的變化是有方向的,則在歷史過程中,經過長期的自然選擇,微小的變異就得到積累而成為顯著的變異。由此可能導致亞種和新種的形成。
❷ 最早提出生物進化論的人是誰
1859年,達爾文的劃時代的著作《物種起源》出版了。在物種神聖的年代,這一事件震動了整個世界,包括科學界和平民百姓,首印1250冊在一天之內便銷售一空。
達爾文在人工選擇理論的基礎上,提出了以自然選擇為基礎的進化學說以及性選擇和人類起源理論。他創立的進化論從豐富的事實出發,論證了生物進化的科學性,同時對生物進化的機制提出了合理的解釋。自此,只要說到「生物進化論」,人們想到的就是達爾文。孰不知,法國的科學家拉馬克,早在達爾文之前就已提出了生物進化論。
1744年8月1日,拉馬克出生於法國南部的一個村莊。1768年拉馬克與他的良師讓·雅克·盧梭相識,盧梭是當時法國著名的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對拉馬克的成才起了巨大的作用。盧梭經常帶他到自己的研究室里去參觀,並向他介紹許多科學研究的經驗和方法,使拉馬克由一個興趣廣泛的青年,轉向專注於生物學的研究。從此拉馬克花了整整26年的時間,系統地研究了植物學,在任皇家植物園標本保護人的職位期間,於1778年寫出了名著《法國全境植物志》。後又研究動物學,1793年應聘為巴黎博物館無脊椎動物學教授,於1801年完成《無脊椎動物的系統》一書,此書中他把無脊椎動物分為10個綱,是無脊椎動物學的創始人。1809年出版了《動物學哲學》,當時他雖已65歲,但仍潛心研究並寫作,於1817年完成了《無脊椎動物自然史》。
《無脊椎動物的系統》、《動物學哲學》在科學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他在《動物的哲學》中系統地闡述了他的進化學說(被後人稱為「拉馬克學說」),提出了兩個法則:一個是用進廢退;一個是獲得性遺傳。並認為這兩者既是變異產生的原因,又是適應形成的過程。他提出物種是可以變化的,種的穩定性只有相對意義。生物進化的原因是環境條件對生物機體的直接影響。他第一次從生物與環境的相互關系方面探討了生物進化的動力,為達爾文進化理論的產生提供了一定的理論基礎。但是,由於當時生產水平和科學水平的限制,拉馬克在說明進化原因時,把環境對於生物體的直接作用以及獲得性狀遺傳給後代的過程過於簡單化了。
除此之外,他在無脊椎動物領域里的工作明顯提高了當時的分類水平;他第一次從昆蟲類中分出來甲殼類、蛛形類和環蟲類;他對軟體動物的分類遠超前人;拉馬克甚至還發表過關於物理和氣象方面的文章,包括一些氣象數據的年度編撰。這些工作在拉馬克的有生之年並未被人注目,他的同事居維葉雖然欣賞他在無脊椎動物方面的成就,但對拉馬克的進化理論,居維葉卻利用自己的影響來壓制它。
拉馬克一生中的大多數時間都在與貧困作著斗爭。禍不單行,1818年他的眼睛失明了,此後的時光是在黑暗中度過的,他的女兒照看著他(拉馬克結過四次婚)。當1829年12月28日拉馬克去世時,他的葬禮完全是一個窮人的葬禮,他被安葬在租用的墓穴中。5年後,他的遺體被移走了,沒有人知道拉馬克的遺骨現在何處。
❸ 生物進化論是誰首先提出的
達爾文
達爾文是英國博物學家,
進化論
的奠基人。1831—1836年,他以博物學家的身份,參加了英國派遣的環球航行,做了五年的科學考察。在動植物和地質方面進行了大量的觀察和採集,經過綜合探討,形成了
生物進化
的概念。1859年出版了震動當時學術界的《
物種起源
》。書中用大量資料證明了形形色色的生物都不是上帝創造的,而是在遺傳、變異、生存斗爭中和自然選擇中,由簡單到復雜,由低等到高等,不斷發展變化的,提出了生物進化論學說,從而摧毀了各種唯心的神造論和物種不變論。恩格斯將「進化論」列為19世紀自然科學的三大發現之一(其他兩個是細胞學說,能量守恆和轉化定律)。
❹ 誰提出了進化論
進化論 生物物種起源和發展的理論。1809年,法國生物學家拉馬
克在其《動物哲學》一書中,最早提出進化論思想。1859年,英國生物學家
達爾文在其《物種起源》一書中,正式創立了生物進化的系統理論,簡稱進
化論,亦稱「達爾文主義」。其主要內容有:主張物種可變,形形色色的生物
種類是在自然條件的作用下,從簡單到復雜、由低級到高級逐步演化而
成;認為生物進化的機制是自然選擇和生存競爭,適者生存,不適者被淘
汰;提出了遺傳和變異的思想,一切生物既有遺傳的一面,為了能適應環
境,又有變異的一面,正是變異,使生物在適應環境過程中出現了新的性
狀,從而為新物種產生提供了可能。進化論是19世紀自然科學三大發現
之一,它把發展、變化和普通聯系的觀點帶進了生物學,使之第一次置於
科學的基礎之上。進化論有力地打擊了物種不變的形而上學觀點和關於
物種由神所創的唯心主義、神學論的觀點。但限於當時科學發展的水平,
進化論在當時還不能科學地揭示生物遺傳和變異的內在機制;它過於強
調緩慢的漸變,不懂得漸變過程的中斷,即質的飛躍。由於上述缺陷,一方
面,隨著科學的進步,進化論勢必被向前推進,發展出新的進化論,如現代
達爾文主義等;另一方面,進化論又被一些唯心主義者和形而上學者所歪
曲,出現了庸俗進化論。進化論還可在更廣的意義上被應用,泛指關於一
切事物(自然的、社會的)都是由簡單到復雜、由低級到高級發展變化演進
的理論和思想。這種思想和理論是與主張不變、僵化的理論對立的。1859年,達爾文提出了進化論學說,他認為生物不是神創造的,而是經過漫長的歲月從簡單到復雜進化來的。嚴格地說,進化論至今都只是一種假說,當年達爾文希望將來能發現確鑿的證據,可是禁得起檢驗的證據至今也沒有找到,而且進化論的理論與事實也出入太大,論證模稜兩可,結論也無法重復。後來的學者是把進化論當作一種科學的信仰繼承下來的。也正是因為信仰,才把它當成真理介紹給學術界和公眾,這種新奇的假說很快形成了一個流行的信仰,人雲亦雲,被人們當成了真理。
然而,嚴謹的學者清楚:接受的人多並不能把一個假說上升為真理,真理需要嚴密的推理和無可辯駁的證據,這正是進化論所缺乏的。筆者多年來熱衷於進化論的研究,也一度在感情上強烈地維護著它的尊嚴。但是面對越來越多的事實,嚴謹的思考使我看到了進化論的錯誤所在。在此,筆者希望用通俗的語言,把進化論的問題和一些鮮為人知的事實公諸於世。希望改變這一百多年來,進化論者代替公眾在思考、甚至代替其它領域的科學家在決定真理這樣一個局面。在事實面前,在嚴謹的推理面前,把理智思考的機會留給每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