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趣的動物共棲現象 中的共棲是什麼意思
精彩回答 共棲,指兩種共居,一方受益,另一方也無害或無大害。前者稱共棲者,後者稱宿主。共棲者是主動的。按共棲狀況分為外共棲和內共棲。彼此分離後,有的共棲者往往不能獨立生活。這是一種比較密切的種間合作關系。例如,我國唐代劉恂在《嶺表錄異》中所記載的海鏡和小蟹間的奇異關系,就是典型的共棲。海鏡又名海月(Placunaplaenta),是一種海洋貝類。小蟹即豆蟹(Pinnotheres),是一類形如黃豆粒的小型蟹類。豆蟹總是一雌一雄雙雙生活在海月等動物的體內。餓了,雙雙外出捕食;飽了,成對回來休息。豆蟹一旦離開宿主,也即「逡巡亦斃」,不能獨立生活。此種關系,對小蟹有利,對貝類也無大的害處。
⑵ SOS幾道科學題!~!
1生物都有適合它生存的壞境。它的生理特徵決定了它的生存環境。
2關於武松打虎
1、武松的確不識好人心,店小二一心為他好他竟那樣?可是,幸虧武松沒聽他的只喝三碗,否則哪來神力打死老武呀?由此可見現實生活中「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不一定對!還有,如果那真是一家黑店、賣的也真是假酒,那......後果我真的不想多說,我只想說也許某一天店主和小二也會葬身虎口。
2、官府其實有所作為:一大樹,颳去了皮,一片白,上寫兩行字!可是,武松還是能上景陽崗!如果武松打虎不成,是否屬他糾由自取,與官府無關?
3、打死老虎後,讓武松嚇出一聲冷汗的兩位獵戶說「本縣知縣著落當鄉里正和我們獵戶人等捕捉。那業畜勢大難近,誰敢向前!我們為他,正不知吃了多少限棒,只捉他不得!」請大家好好看看這句話,也好好想想!
4、武松成了打虎英雄,何等風光呀?不知他「在轎上看時,只見亞肩疊背,鬧鬧攘攘,屯街塞巷,都來看迎大蟲」時想過沒有,他應該感謝店家、老虎、獵戶還是縣令呢?沒有店家,他如何打虎?沒有老虎或老虎再歷害點,他如何成名?若獵戶貪功,當時射殺他易如反掌吧?縣令,就更不用說了:如果他不想打虎(我懶得分析動機),如果他想讓親信居功......反正他是縣令,只要他不想讓武松成為英雄,隨便一條就行!
5、其實,我們是否也應譴責「打虎英雄」武松和讓他成為英雄的那些人?如果不是因為他們,現在老虎肯定很多,周正龍事件也不會鬧得那麼凶了!只是,就象我覺得周正龍的成名真的不能和武松相比一樣,我也認為讓周正龍成名的那些人真的也不能和讓武松成名的那些人相比!
保護生物多樣性生物的多樣性是指生物遺傳的多樣性、生物物種的多樣性和生態系統的多樣性。其中,最直觀的是物種多樣性。遺傳多樣性又叫基因多樣性。
生物群落中的各個物種之間的相互作用或相互關系,謂之種間關系。生物種間關系通常是圍繞物質、能量、信息和棲所等方面來展開的,其中尤其是食物聯系。生物種間關系十分復雜,概括起來有以下幾種主要形式。
一、原始合作(Protocooperation)
指兩種生物共居在一起,對雙方都有一定程度的利益,但彼此分開後,各自又都能夠獨立生活。這是一種比較鬆懈的種間合作關系。海洋甲殼動物蟹類的背部常附生著多種腔腸動物,如寄居蟹(Pagurus)和海葵(Stomphia)。共居時,腔腸動物藉助蟹類提供棲所、攜帶殘餘食物;而蟹類則依靠腔腸動物獲得安全庇護,雙方互利,但又並非絕對需要相互依賴,分離後各自仍能獨自生活,這便是典型的原始合作關系。有些學者也把它稱為互生關系。
二、共棲(Commensalism)
指兩種共居,一方受益,另一方也無害或無大害。前者稱共棲者,後者稱宿主。共棲者是主動的。按共棲狀況分為外共棲和內共棲。彼此分離後,有的共棲者往往不能獨立生活。這是一種比較密切的種間合作關系。例如,我國唐代劉恂在《嶺表錄異》中所記載的海鏡和小蟹間的奇異關系,就是典型的共棲。海鏡又名海月(Placunaplaenta),是一種海洋貝類。小蟹即豆蟹(Pinnotheres),是一類形如黃豆粒的小型蟹類。豆蟹總是一雌一雄雙雙生活在海月等動物的體內。餓了,雙雙外出捕食;飽了,成對回來休息。豆蟹一旦離開宿主,也即「逡巡亦斃」,不能獨立生活。此種關系,對小蟹有利,對貝類也無大的害處。 有的學者,也常將上述的原始合作和共棲兩種形式統稱為共棲。
三、共生(Symbiosis)
共生有廣義的和狹義的兩種概念。狹義的是指兩種共居一起,彼此創造有利的生活條件,較之單獨生活時更為有利,更有生活力;相互依賴,相互依存,一旦分離,雙方都不能正常地生活。按共居狀況分為外共生和內共生。清潔魚或清潔蝦在魚類的體表,以吞食病灶組織和細菌等為生,兼為魚類治病,這屬於體外共生。鞭毛蟲寄居在白蟻或其他動物的消化道里,消化纖維素供給宿主,宿主則為其提供營養和棲所,這屬於體內共生。有些單細胞的藻類、細菌生活在原生動物的細胞內,並有物質交流,這屬於胞內共生。胞內共生在進化論上有重要的意義。共生是一種更加密切的、結合比較牢固的種間合作關系。也有學者把共生稱之為互利(mutualism)。
四、寄生(Parasitism)
指一種生物生活在另一種生物的體內或體表,並從後者攝取營養以維持生活的種間關系。前者稱寄生物,後者稱寄生。生物界的寄生現象十分普遍,幾乎沒有一種生物是不被寄生的,連小小的細菌也要受到噬菌體的寄生。在寄生關系中,一般寄生物為小個體,寄主為大個體,以小食大。而且大都為一方受益,一方受害,甚至引起寄主患病或死亡。同時寄生雙方又互為條件,相互制約,共同進化。寄生是生物種間的一種對抗性的相互關系。
五、捕食(Predation)
指一種生物以另一種生物為食的種間關系。前者謂之捕食者,後者謂被捕食者。例如,兔和草類、狼和兔等都是捕食關系。在通常情況下,捕食者為大個體,被捕食者為小個體,以大食小。捕食的結果,一方面能直接影響於被捕食者的種群數量,另一方面也影響於捕食者本身的種群變化,兩者關系十分復雜。捕食也是一種種間的對抗性相互關系。
六、 競爭(Competition)
有種內和種間兩種競爭方式。這里是指兩種共居一起,為爭奪有限的營養、空間和其他共同需要而發生斗爭的種間關系。競爭的結果,或對競爭雙方都有抑製作用,大多數的情況是對一方有利,另一方被淘汰,一方替代另一方。例如,看麥娘(Alopecurus pratensis)的天然群落中,狐茅(Festuca sulcata)不能生長,因為它被看麥娘的快速生長和遮蔭所抑制。高斯(Gause)有一個著名的實驗,他將大草履蟲(Paramecium caudatum)和雙核小草履蟲(P.Aurelia)混合培養,16天後,只剩下後者。這說明具有相同需要的兩個不同的種,不能永久地生活在同一環境中,否則,一方終究要取代另一方,即一個生態位只能為一種生物所佔據。這種現象被稱作高斯原理。十分清楚,競爭也是生物界普遍存在的一種種間對抗性相互關系。
⑶ 請舉例說明在生態系統建設中如何利用生物種間的相互作用關系
種間關系是指不同物種種群之間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關系。兩個種群的相互關系可以是間接的,也可以是直接的相互影響。這種影響可能是有害的,也可能是有利的。
上述的相互作用類型可以簡單地分為三大類:①中性作用,即種群之間沒有相互作用。事實上,生物與生物之間是普遍聯系的,沒有相互作用是相對的。②正相互作用,正相互作用按其作用程度分為偏利共生、原始協作和互利共生三類。③負相互作用,包括競爭、捕食、寄生和偏害等。
(一)正相互作用
1.偏利共生
僅一方有利稱為偏利共生。如蘭花生長在喬木的枝上,使自己更易獲得陽光和根從潮濕的空氣中吸收營養。藤壺附生在鯨魚或螃蟹背上。鯽用其頭頂上的吸盤固著在鯊魚腹部等,都是被認為對一方有利,另一方無害的偏利共生。
2.互利共生
對雙方都有利稱為互利共生。世界上大部分的生物量是依賴於互利共生的。草地和森林優勢植物的根多與真菌共生形成菌根,多數有花植物依賴昆蟲傳粉,大部分動物的消化道也包含著微生物群落。兩種生物的互利共生,有的是兼性的,即一種從另一種獲得好處,但並未達到離開對方不能生存的地步;另一些是專性的,專性的互利共生也可分單方專性和雙方專性。
3.原始協作
原始協作可以認為是共生的另一種類型,其主要特徵為兩種群相互作用,雙方獲利,但協作是鬆散的。分離後,雙方仍能獨立生存。
如蟹背上的腔腸動物對蟹能起偽裝保護作用,而腔腸動物又利用蟹作運輸工具,從而得以在更大范圍內獲得食物。又如某些鳥類啄食有蹄類身上的體外寄生蟲,而當食肉動物來臨之際,又能為其報警,這對共同防禦天敵十分有利。
(二)負相互作用
1.捕食
廣義的捕食者包括四種類型。①傳統意義的捕食者。捕食者捕食其他生物(被捕食者),以獲得自身生長和繁殖所需的物質和能量。②擬寄生者。主要是膜翅目和雙翅目的昆蟲,它們在成蟲階段營自由生活,但卻將卵產在其他昆蟲(寄主)身上或周圍,然後幼蟲在寄主體內或體表生長發育(寄主通常也是幼體),最初的寄生並沒對寄主產生傷害,但隨著個體的發育,最終將把寄主消耗至盡,並使之死亡。通常每一個寄主只有一個擬寄生者,但也有幾個擬寄生者共享一個寄主的情況。③寄生者。寄生者通常生活在寄主體內,它們從寄主那裡獲得物質,從而對寄主的適合度產生影響,但一般情況下,寄生者並不會導致寄主的死亡。④食草動物。這些動物取食植物,有些作用形式如同真正的捕食,因為它們完全將植物取食完,如食種子的動物;另外一些更像寄生者,比如蚜蟲生活在植物上,獲得生長所需的物質,並使植物的適合度降低;大部分食草動物不屬於上述任何一類,它們只是消耗植物的一部分。
2.寄生蟲
寄生性天敵的寄主選擇行為是一個等級的系列過程,除與寄主有關外,還與寄主的棲境(植物等)有關。一般包括寄主棲境定位、寄主定位、寄主接受和寄主適宜性。在這整體的寄主選擇行為過程中,寄生性天敵通過探測與寄主直接和間接相關的各種信息,識別寄主與非寄主,並判斷不同寄主棲境與不同寄主間的收益性,最終對最適宜的寄主棲境和寄主作出選擇。
寄生性天敵在寄主選擇行為過程中所利用的信息,主要包括化學與物理信息。
這些信息大多與寄主植物和寄主本身有關。一般地,與寄主植物相關或與寄主間接相關的信息,由於其可探測性高而可靠性又相對較低,因此主要在寄主棲境定位中起作用;而與寄主直接相關的信息,盡管可靠性很高,但往往由於生物自身的進化而導致可探測性較低,因此主要在寄主定位及以後的各步驟中起作用。
3.偏害作用
在自然界很常見。其主要特徵為當兩個物種在一起時,由於一個物種的存在,可以對另一物種起抑製作用,而自身卻無影響。異種抑製作用和抗生素作用都屬此類。異種抑制一般指植物分泌一種能抑制其他植物生長的化學物質的現象。如胡桃樹分泌一種叫做胡桃醌的物質,它能抑制其他植物生長,因此,在胡桃樹下的土表層中是沒有其他植物的。抗生作用是一種微生物產生一種化學物質來抑制另一種微生物的過程,如青黴素就是由青黴菌所產生的一種細菌抑制劑,也常稱為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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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始合作
(Protocooperation)
指兩種生物共居在一起,對雙方都有一定程度的利益,但彼此分開後,各自又都能夠獨立生活。這是一種比較鬆懈的種間合作關系。海洋甲殼動物蟹類的背部常附生著多種腔腸動物,如寄居蟹(Pagurus)和海葵(Stomphia)。共居時,腔腸動物藉助蟹類提供棲所、攜帶殘餘食物;而蟹類則依靠腔腸動物獲得安全庇護,雙方互利,但又並非絕對需要相互依賴,分離後各自仍能獨自生活,這便是典型的原始合作關系。有些學者也把它稱為互生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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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共棲
(Commensalism)
指兩種共居,一方受益,另一方也無害或無大害。前者稱共棲者,後者稱宿主。共棲者是主動的。按共棲狀況分為外共棲和內共棲。彼此分離後,有的共棲者往往不能獨立生活。這是一種比較密切的種間合作關系。例如,我國唐代劉恂在《嶺表錄異》中所記載的海鏡和小蟹間的奇異關系,就是典型的共棲。海鏡又名海月(Placunaplaenta),是一種海洋貝類。小蟹即豆蟹(Pinnotheres),是一類形如黃豆粒的小型蟹類。豆蟹總是一雌一雄雙雙生活在海月等動物的體內。餓了,雙雙外出捕食;飽了,成對回來休息。豆蟹一旦離開宿主,也即「逡巡亦斃」,不能獨立生活。此種關系,對小蟹有利,對貝類也無大的害處。
有的學者,也常將上述的原始合作和共棲兩種形式統稱為共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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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共生
(Symbiosis)
共生有廣義的和狹義的兩種概念。狹義的是指兩種共居一起,彼此創造有利的生活條件,較之單獨生活時更為有利,更有生活力;相互依賴,相互依存,一旦分離,雙方都不能正常地生活。按共居狀況分為外共生和內共生。清潔魚或清潔蝦在魚類的體表,以吞食病灶組織和細菌等為生,兼為魚類治病,這屬於體外共生。鞭毛蟲寄居在白蟻或其他動物的消化道里,消化纖維素供給宿主,宿主則為其提供營養和棲所,這屬於體內共生。有些單細胞的藻類、細菌生活在原生動物的細胞內,並有物質交流,這屬於胞內共生。胞內共生在進化論上有重要的意義。共生是一種更加密切的、結合比較牢固的種間合作關系。也有學者把共生稱之為互利(mutu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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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寄生
(Parasitism)
指一種生物生活在另一種生物的體內或體表,並從後者攝取營養以維持生活的種間關系。前者稱寄生物,後者稱寄生。生物界的寄生現象十分普遍,幾乎沒有一種生物是不被寄生的,連小小的細菌也要受到噬菌體的寄生。在寄生關系中,一般寄生物為小個體,寄主為大個體,以小食大。而且大都為一方受益,一方受害,甚至引起寄主患病或死亡。同時寄生雙方又互為條件,相互制約,共同進化。寄生是生物種間的一種對抗性的相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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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捕食
(Predation)
指一種生物以另一種生物為食的種間關系。前者謂之捕食者,後者謂被捕食者。例如,兔和草類、狼和兔等都是捕食關系。在通常情況下,捕食者為大個體,被捕食者為小個體,以大食小。捕食的結果,一方面能直接影響於被捕食者的種群數量,另一方面也影響於捕食者本身的種群變化,兩者關系十分復雜。捕食也是一種種間的對抗性相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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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競爭
(Competition)
有種內和種間兩種競爭方式。這里是指兩種共居一起,為爭奪有限的營養、空間和其他共同需要而發生斗爭的種間關系。競爭的結果,或對競爭雙方都有抑製作用,大多數的情況是對一方有利,另一方被淘汰,一方替代另一方。例如,看麥娘(Alopecurus pratensis)的天然群落中,狐茅(Festuca sulcata)不能生長,因為它被看麥娘的快速生長和遮蔭所抑制。高斯(Gause)有一個著名的實驗,他將大草履蟲(Paramecium caudatum)和雙核小草履蟲(P.Aurelia)混合培養,16天後,只剩下後者。這說明具有相同需要的兩個不同的種,不能永久地生活在同一環境中,否則,一方終究要取代另一方,即一個生態位只能為一種生物所佔據。這種現象被稱作高斯原理。十分清楚,競爭也是生物界普遍存在的一種種間對抗性相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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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除上所述,生物種間還可以列舉出一些其他的關系形式。例如,兩種共居,一方抑制另一方,這叫做偏害(amensalism),亦稱他害,微生物學又常稱拮抗。一種生物附生於另一種生物體上,但並無物質交流,稱之為附生(epiphytism)。還有,不同生物共居一處,但無直接聯系,互不影響,保持相對獨立,這叫做中立關系或中性現象(neutralism)。
⑷ 生物之間的關系是怎樣的
生物之間的關系是指生物種與種之間形成的關系。生物之間關系的形成與環境之間產生的關系十分密切。生物的生命活動依靠環境得到物質和能量,得到信息和棲所;生物的生命活動又不斷地改變著環境的存在狀況,影響著環境的發展變化。環境分為非生物因素和生物因素兩部分。非生物因素指的是非生命的物質、能量、信息和棲所,諸如陽光、溫度、水分、空氣、氣象和土壤等;生物因素則指與本生物構成環境關系的所有其他生物,也就是通常所講的種內關系和種間關系。
生物群落中的各個物種之間的相互作用或相互關系,謂之種間關系。生物種間關系通常是圍繞物質、能量、信息和棲所等方面來展開的,其中尤其是食物聯系。
一、原始合作關系:指兩種生物共居在一起,對雙方都有一定程度的利益,但彼此分開後,各自又都能夠獨立生活。這是一種比較鬆懈的種間合作關系。海洋甲殼動物蟹類的背部常附生著多種腔腸動物,如寄居蟹和海葵。共居時,腔腸動物藉助蟹類提供棲所、攜帶殘餘食物;而蟹類則依靠腔腸動物獲得安全庇護,雙方互利,但又並非絕對需要相互依賴,分離後各自仍能獨自生活,這便是典型的原始合作關系。有些學者也把它稱為互生關系。
二、共棲關系:指兩種共居,一方受益,另一方也無害或無大害。前者稱共棲者,後者稱宿主。共棲者是主動的。按共棲狀況分為外共棲和內共棲。彼此分離後,有的共棲者往往不能獨立生活。這是一種比較密切的種間合作關系。例如:海鏡又名海月,是一種海洋貝類。小蟹即豆蟹,是一類形如黃豆粒的小型蟹類。豆蟹總是一雌一雄雙雙生活在海月等動物的體內。餓了,雙雙外出捕食;飽了,成對回來休息。豆蟹一旦離開宿主,也即「逡巡亦斃」,不能獨立生活。此種關系,對小蟹有利,對貝類也無大的害處。
三、共生關系:共生有廣義的和狹義的兩種概念。狹義的是指兩種共居一起,彼此創造有利的生活條件,較之單獨生活時更為有利,更有生活力;相互依賴,相互依存,一旦分離,雙方都不能正常地生活。按共居狀況分為外共生和內共生。清潔魚或清潔蝦在魚類的體表,以吞食病灶組織和細菌等為生,兼為魚類治病,這屬於體外共生。鞭毛蟲寄居在白蟻或其他動物的消化道里,消化纖維素供給宿主,宿主則為其提供營養和棲所,這屬於體內共生。有些單細胞的藻類、細菌生活在原生動物的細胞內,並有物質交流,這屬於胞內共生。胞內共生在進化論上有重要的意義。共生是一種更加密切的、結合比較牢固的種間合作關系。也有學者把共生稱之為互利。
四、寄生關系:指一種生物生活在另一種生物的體內或體表,並從後者攝取營養以維持生活的種間關系。前者稱寄生物,後者稱寄生。生物界的寄生現象十分普遍,幾乎沒有一種生物是不被寄生的,連小小的細菌也要受到噬菌體的寄生。在寄生關系中,一般寄生物為小個體,寄主為大個體,以小食大。而且大都為一方受益,一方受害,甚至引起寄主患病或死亡。同時寄生雙方又互為條件,相互制約,共同進化。寄生是生物種間的一種對抗性的相互關系。
五、捕食關系:指一種生物以另一種生物為食的種間關系。前者謂之捕食者,後者謂被捕食者。例如,兔和草類、狼和兔等都是捕食關系。在通常情況下,捕食者為大個體,被捕食者為小個體,以大食小。捕食的結果,一方面能直接影響於被捕食者的種群數量,另一方面也影響於捕食者本身的種群變化,兩者關系十分復雜。捕食也是一種種間的對抗性相互關系。
六、競爭關系:有種內和種間兩種競爭方式。這里是指兩種共居一起,為爭奪有限的營養、空間和其他共同需要而發生斗爭的種間關系。競爭的結果,或對競爭雙方都有抑製作用,大多數的情況是對一方有利,另一方被淘汰,一方替代另一方。例如,高斯有一個著名的實驗,他將大草履蟲和雙核小草履蟲混合培養,16天後,只剩下後者。這說明具有相同需要的兩個不同的種,不能永久地生活在同一環境中,否則,一方終究要取代另一方,即一個生態位只能為一種生物所佔據。這種現象被稱作高斯原理。十分清楚,競爭也是生物界普遍存在的一種種間對抗性相互關系。
⑸ 生物種間關系的環境
環境分為非生物因素和生物因素兩部分。非生物因素指的是非生命的物質、能量、信息和棲所,諸如陽光、溫度、水分、空氣、氣象和土壤等;生物因素則指與本生物構成環境關系的所有其他生物,也就是通常所講的種內關系和種間關系。
生物群落中的各個物種之間的相互作用或相互關系,謂之種間關系。生物種間關系通常是圍繞物質、能量、信息和棲所等方面來展開的,其中尤其是食物聯系。生物種間關系十分復雜,概括起來有以下幾種主要形式。 指兩種共居,一方受益,另一方也無害或無大害。前者稱共棲者,後者稱宿主。共棲者是主動的。按共棲狀況分為外共棲和內共棲。彼此分離後,有的共棲者往往不能獨立生活。這是一種比較密切的種間合作關系。例如,我國唐代劉恂在《嶺表錄異》中所記載的海鏡和小蟹間的奇異關系,就是典型的共棲。海鏡又名海月(Placunaplaenta),是一種海洋貝類。小蟹即豆蟹(Pinnotheres),是一類形如黃豆粒的小型蟹類。豆蟹總是一雌一雄雙雙生活在海月等動物的體內。餓了,雙雙外出捕食;飽了,成對回來休息。豆蟹一旦離開宿主,也即「逡巡亦斃」,不能獨立生活。此種關系,對小蟹有利,對貝類也無大的害處。
有的學者,也常將上述的原始合作和共棲兩種形式統稱為共棲。 除上所述,生物種間還可以列舉出一些其他的關系形式。例如,兩種共居,一方抑制另一方,這叫做偏害(amensalism),亦稱他害,微生物學又常稱拮抗。一種生物附生於另一種生物體上,但並無物質交流,稱之為附生(epiphytism)。還有,不同生物共居一處,但無直接聯系,互不影響,保持相對獨立,這叫做中立關系或中性現象(neutralism)。
生物種間關系的圖解與比較見下圖。
圖1 原始合作
圖2 共棲關系
圖3 共生關系
A、B兩種共居。雙方互利。分離後能獨立生活,關系比較鬆懈。 A.共棲者。B.宿主。C.體外共棲。D.體內共棲。一方受益,一方無害。分離後共棲者不能正常生活,關系比較密切。 A.共生者。B.宿主。C.體外共生。D.體內共生。互惠互利,相互依存,合作關系密切。
圖4 寄生關系
圖5 捕食關系
圖6 競爭關系
A.寄生物。B.寄主。C.體表寄生。D.體內寄生。一方受益,一方受害。以小食大。 A.捕食者。B.被食者。一方受益,一方受害。以小食大。 A、B兩種共居,需要相同,彼此斗爭,一方被淘汰,一方生存。
(註:以上各圖中帶點者,表示為主動的一方。)
⑹ 自己帶燕窩過澳門關怎麼報稅
海關規定進出境旅客可以攜帶自用合理數量的燕窩入境,需主動向海關申報繳稅,燕展、燕餅、燕碎每千克的海關完稅價格分別為人民幣15000元、8000元、5000元,稅率為10%。
燕窩屬於禁止攜帶入境物品(罐裝的燕窩除外),如被查到會被檢驗檢疫處人員罰沒,嚴重的還要處以罰款,最好不要帶原始型、未經過加工的燕窩。所以在選購燕窩時,應選擇深加工過的,最好是灌裝、帶包裝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如下:
一、動物及動物產品類
(一)活動物(犬、貓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動物、鳥類、魚類、兩棲類、爬行類、昆蟲類和其他無脊椎動物,動物遺傳物質。
(二)(生或熟)肉類(含臟器類)及其製品;水生動物產品。
(三)動物源性奶及奶製品,包括生奶、鮮奶、酸奶,動物源性的奶油、黃油、乳酪等奶類產品。
(四)蛋及其製品,包括鮮蛋、皮蛋、鹹蛋、蛋液、蛋殼、蛋黃醬等蛋源產品。
(五)燕窩(罐頭裝燕窩除外)。
⑺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說明了生物之間的什麼關系
「螳螂捕蟬,黃雀在後」體現了生物對生物的影響,屬於捕食關系。
概念詳解:
捕食關系指一種生物以另一種生物為食的種間關系。前者謂之捕食者,後者謂被捕食者。在通常情況下,捕食者為大個體,被捕食者為小個體,以大食小。捕食的結果,一方面能直接影響於被捕食者的種群數量,另一方面也影響於捕食者本身的種群變化。
大個體螳螂(捕食者)捕小個體蟬(被捕食者),大個體黃雀(捕食者)捕小個體螳螂(被捕食者),螳螂影響了蟬的數量減,黃雀影響了螳螂的數量,所以兩者是捕食關系。
(7)海鏡是什麼生物擴展閱讀:
生物間關系按性質可歸並為兩類。
一是種間互助性的相互關系,如原始合作(寄居蟹)、共棲(海鏡和小蟹)、共生(鞭毛蟲)等;
二是種間對抗性的相互關系,如寄生(噬菌體)、捕食(狼和羊)、競爭(麥娘和狐茅)等。
所有這些關系,絕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既非偶然相遇,也非臨時湊合,而是在時間上和空間上有規律重復出現的現象,生物界長期進化的結果。
⑻ 生物種間關系有哪些基本類型
原始合作(Protocooperation)
指兩種生物共居在一起,對雙方都有一定程度的利益,但彼此分開後,各自又都能夠獨立生活。這是一種比較鬆懈的種間合作關系。海洋甲殼動物蟹類的背部常附生著多種腔腸動物,如寄居蟹(Pagurus)和海葵(Stomphia)。共居時,腔腸動物藉助蟹類提供棲所、攜帶殘餘食物;而蟹類則依靠腔腸動物獲得安全庇護,雙方互利,但又並非絕對需要相互依賴,分離後各自仍能獨自生活,這便是典型的原始合作關系。有些學者也把它稱為互生關系。
共棲(Commensalism)
指兩種共居,一方受益,另一方也無害或無大害。前者稱共棲者,後者稱宿主。共棲者是主動的。按共棲狀況分為外共棲和內共棲。彼此分離後,有的共棲者往往不能獨立生活。這是一種比較密切的種間合作關系。例如,我國唐代劉恂在《嶺表錄異》中所記載的海鏡和小蟹間的奇異關系,就是典型的共棲。海鏡又名海月(Placunaplaenta),是一種海洋貝類。小蟹即豆蟹(Pinnotheres),是一類形如黃豆粒的小型蟹類。豆蟹總是一雌一雄雙雙生活在海月等動物的體內。餓了,雙雙外出捕食;飽了,成對回來休息。豆蟹一旦離開宿主,也即「逡巡亦斃」,不能獨立生活。此種關系,對小蟹有利,對貝類也無大的害處。
有的學者,也常將上述的原始合作和共棲兩種形式統稱為共棲。
共生(Symbiosis)
共生有廣義的和狹義的兩種概念。狹義的是指兩種共居一起,彼此創造有利的生活條件,較之單獨生活時更為有利,更有生活力;相互依賴,相互依存,一旦分離,雙方都不能正常地生活。按共居狀況分為外共生和內共生。清潔魚或清潔蝦在魚類的體表,以吞食病灶組織和細菌等為生,兼為魚類治病,這屬於體外共生。鞭毛蟲寄居在白蟻或其他動物的消化道里,消化纖維素供給宿主,宿主則為其提供營養和棲所,這屬於體內共生。有些單細胞的藻類、細菌生活在原生動物的細胞內,並有物質交流,這屬於胞內共生。胞內共生在進化論上有重要的意義。共生是一種更加密切的、結合比較牢固的種間合作關系。也有學者把共生稱之為互利(mutualism)。
寄生(Parasitism)
指一種生物生活在另一種生物的體內或體表,並從後者攝取營養以維持生活的種間關系。前者稱寄生物,後者稱寄生。生物界的寄生現象十分普遍,幾乎沒有一種生物是不被寄生的,連小小的細菌也要受到噬菌體的寄生。在寄生關系中,一般寄生物為小個體,寄主為大個體,以小食大。而且大都為一方受益,一方受害,甚至引起寄主患病或死亡。同時寄生雙方又互為條件,相互制約,共同進化。寄生是生物種間的一種對抗性的相互關系。
捕食(Predation)
指一種生物以另一種生物為食的種間關系。前者謂之捕食者,後者謂被捕食者。例如,兔和草類、狼和兔等都是捕食關系。在通常情況下,捕食者為大個體,被捕食者為小個體,以大食小。捕食的結果,一方面能直接影響於被捕食者的種群數量,另一方面也影響於捕食者本身的種群變化,兩者關系十分復雜。捕食也是一種種間的對抗性相互關系。
競爭(Competition)
有種內和種間兩種競爭方式。這里是指兩種共居一起,為爭奪有限的營養、空間和其他共同需要而發生斗爭的種間關系。競爭的結果,或對競爭雙方都有抑製作用,大多數的情況是對一方有利,另一方被淘汰,一方替代另一方。例如,看麥娘(Alopecurus pratensis)的天然群落中,狐茅(Festuca sulcata)不能生長,因為它被看麥娘的快速生長和遮蔭所抑制。高斯(Gause)有一個著名的實驗,他將大草履蟲(Paramecium caudatum)和雙核小草履蟲(P.Aurelia)混合培養,16天後,只剩下後者。這說明具有相同需要的兩個不同的種,不能永久地生活在同一環境中,否則,一方終究要取代另一方,即一個生態位只能為一種生物所佔據。這種現象被稱作高斯原理。十分清楚,競爭也是生物界普遍存在的一種種間對抗性相互關系。
其他
除上所述,生物種間還可以列舉出一些其他的關系形式。例如,兩種共居,一方抑制另一方,這叫做偏害(amensalism),亦稱他害,微生物學又常稱拮抗。一種生物附生於另一種生物體上,但並無物質交流,稱之為附生(epiphytism)。還有,不同生物共居一處,但無直接聯系,互不影響,保持相對獨立,這叫做中立關系或中性現象(neutralism)。
按性質可歸並為兩類。一是種間互助性的相互關系,如原始合作、共棲、共生等;二是種間對抗性的相互關系,如寄生、捕食、競爭等。應該指出的是,所有這些關系,絕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既非偶然相遇,也非臨時湊合,而是在時間上和空間上有規律重復出現的現象,是生物界長期進化的結果。例如菌根這種復合體,在裸子植物的化石中就已經出現,古已有之。又如螞蟻與蚜蟲共生的奇異表演,不僅在亞洲可以見到,就是在歐洲也能看到(在那裡是很常見的)。達爾文在《物種起源》中作過精彩描述,蘇聯《大網路全書》中也有記載。同時,這些形式也不是一成不變的,界線也不是十分嚴格的。就以原始合作、共棲、共生三者而言,互助的性質相似,結合的程度有異,其界線很難准確劃分,而且在一定條件下也是可以轉化的。例如,在自然條件下,氧化亞鐵硫桿菌(Thiobacillus ferrooxidans)和產乳貝氏固氮菌(Beijerinckia lacticogenes),可以是關系比較鬆懈的原始合作或共棲,而人為混合培養用於冶金時,則是十分密切的共生關系。再說共生與寄生,也是可以轉化的。例如,根瘤菌與豆科植物之間是眾所周知的共生關系,但在根瘤菌形成過程中的某段時期,卻又是典型的寄生關系。又如鯽魚與鯊魚,一般都認為是寄生或附生關系,但鯽魚有時也為宿主作些清潔工作,這時即為共棲了。至於寄生和捕食,其性質更為相似,前者是以小食大,後者是以大食小。說到底,寄生也是一種捕食關系。
挪威為了保護雷鳥,於19世紀末採用頒發獎金的辦法,鼓勵獵取捕食雷鳥的猛禽和野獸,結果卻引起球蟲病在雷鳥中廣泛傳播,致使其後接著出現雷鳥的大量死亡。原來捕食者捕食的雷鳥,大多是體弱多病的個體,這些個體的淘汰,對雷鳥種群的發展是必要而有益的。這說明捕食者和被捕食者(或寄生物和寄主)之間,既有相互對抗的一面,又有相互依存的一面,兩者是相輔相成的辯證關系。從這個意義上講,寄生、捕食實際是生物種間的一類對抗性的共生關系。對抗的雙方,在斗爭中相互依存,相互制約,共同進化。
這樣說來,生物種間的共生關系,從廣義上講,既包括著原始合作、共棲、共生這樣的互助性共生關系,也包括著寄生、捕食這樣的對抗性共生關系。整個生物圈,各個生態系,生物與生物間,就是在這種矛盾對立統一的關系中,息息相關、生生不止、共存共榮的。
⑼ 動物間的共棲現象
共棲,指兩種共居,一方受益,另一方也無害或無大害。前者稱共棲者,後者稱宿主。共棲者是主動的。按共棲狀況分為外共棲和內共棲。彼此分離後,有的共棲者往往不能獨立生活。這是一種比較密切的種間合作關系。例如,我國唐代劉恂在《嶺表錄異》中所記載的海鏡和小蟹間的奇異關系,就是典型的共棲。海鏡又名海月(Placunaplaenta),是一種海洋貝類。小蟹即豆蟹(Pinnotheres),是一類形如黃豆粒的小型蟹類。豆蟹總是一雌一雄雙雙生活在海月等動物的體內。餓了,雙雙外出捕食;飽了,成對回來休息。豆蟹一旦離開宿主,也即「逡巡亦斃」,不能獨立生活。此種關系,對小蟹有利,對貝類也無大的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