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皮膚接觸化學品不論何種化學品或症狀,所有皮膚接觸情況下的清污方法
脫去被化學物污染的衣服、手套、鞋襪等,並立即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一般要求20~30min。、
有條件應用溫和的鹼如碳酸鈉中和。
化學灼傷創面應徹底清創、剪去水皰、清除壞死組織。
清創後,創面外搽1%磺胺嘧啶銀霜劑(磺胺過敏者忌用)。傷後3天內選用青黴素,預防乙型鏈球菌感染。
如創面嚴重感染、不易乾燥、有出血點、創緣明顯炎性浸潤,傷後第二天即應調整抗生素,選擇主要針對革蘭氏陰性桿菌的抗生素如氨苄、氧哌嗪青黴素或第二、三代頭孢菌素(頭孢哌酮),必要時聯合應用一種氨基甙類抗生素(鏈黴素、慶大黴素或丁胺卡那黴素等),並兼用抗陽性球菌的抗生素。若有繼續使用抗生素的指征,根據葯敏重新調整抗生素。
㈡ 有哪些常見化學品中毒的應急措施
1.氯氣
進入眼睛:用2%小蘇打水或食鹽水清洗。
進入呼吸道:用2%小蘇打水或食鹽水洗鼻、漱口,吸入水蒸氣。
嚴重者要輸氧和注射強心劑。
2.氨
眼睛和皮膚:用清水或3%硼酸水或1%明礬水清洗。
眼角膜潰瘍:紅黴素、氯黴素眼葯水或金黴素眼膏塗眼。
支氣管炎、肺炎:及時送醫院治療。
3.一氧化碳
迅速移至空氣新鮮處,解開衣領、腰帶等,保持呼吸暢通。
呼吸困難的要輸氧。
停止呼吸的要進行人工呼吸。
4.氰化物
呼吸困難者需施行超壓輸氧,呼吸停止者進行人工呼吸。
口服0.2%高錳酸鉀或3%氧化氫和高濃度食鹽水,反復引吐和洗胃。
清醒者吸入亞硝酸異戊酯,10分鍾3~6滴。
失去知覺者注入3%亞硝酸鈉10毫升,注射10%硫代硫酸鈉溶液。
5.有機磷農葯
保證呼吸和心跳正常,必要時施行人工呼吸或體外心臟按壓。
解毒葯:解磷針、阿托品、曼陀羅、氯磷啶等。
皮膚污染:用清水或肥皂水清洗。
眼睛污染:2%小蘇打水洗眼。
個人防護措施
了解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特性,不盲目操作,不違章使用。
妥善保管身邊的危險化學品,做到:標簽完整,密封保存;避熱、避光、遠離火種。
居室內不要存放危險化學品。
嚴防室內積聚高濃度易燃易爆氣體。
乘船、乘車不攜帶危險化學品。
發現被遺棄的化學品,不要撿拾,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清具體位置、包裝標志、大致數量,以及是否有氣味等情況。
不要在事發地周圍逗留;不要在事發地吸煙。
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撤離到上風口位置,不圍觀,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居民小區施工過程中挖掘出有異味的土壤時,應立即撥打當地政府值班電話說明情況,同時在其周圍拉上警戒線或豎立警示標志。在異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圍居民和單位不要開窗通風。
受到危險化學品傷害時,應立即到醫院救治,不要拖延。
㈢ 請簡述化學品侵入人體的途徑及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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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世界上大約有800萬種化學物質,其中常用的化學品就有7萬多種,且每年還有上千種新的化學品問世。在品種繁多的化學品中,有許多系有毒化學物質,在生產、使用、貯存和運輸過程中有可能對人體產生危害,甚至危及人的生命和造成巨大災難性事故。例如,1991年江西上饒地區發生了一甲胺急性中毒特大事故,中毒人數達到150餘人,39人死亡;1984年印度博帕爾市發生的大量異氰酸甲酯泄漏事件,造成20萬人中毒,2500人死亡,舉世震驚。因此,了解和掌握有毒化學物質對人體危害的基本知識,對於加強有毒化學物質的管理,防止其對人體的危害和中毒事故的發生,無論對管理人員還是工人,都是十分必要的。
1、毒物的分類
毒物的分類方法有多種,而常用的分類方法是將毒物分為以下幾類。
1.1金屬和類金屬
常見的金屬和類金屬毒物有鉛、汞、錳、鎳、鈹、砷、磷及其化合物等。
1.2刺激性氣體
是指對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的氣體。它是化學工業常遇到的有毒氣體。刺激性氣體的種類甚多,最常見的有氯、氨、氮氧化物、光氣、氟化氫、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二甲酸等。
1.3窒息性氣體
是指能造成機體缺氧的有毒氣體。窒息性氣體可分為單純窒息性氣體、血液窒息性氣體和細胞窒息性氣體。如氮氣、甲烷、乙烷、乙烯、一氧化碳、硝基苯的蒸氣、氰化氫、硫化氫等。
1.4農葯
包括殺蟲劑、殺菌劑、殺蟎劑、除草劑等。農葯的使用對保證農作物的增產起著重要作用,但如生產、運輸、使用和貯存過程中末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可引起中毒。
1.5有機化合物
大多數屬有毒有害物質,例如應用廣泛的有機溶劑,如苯、甲苯、二甲苯、二硫化碳、汽油、甲醇、丙酮等;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等。
1.6高分子化台物
高分子化合物本身無毒或毒性很小,但在加工和使用過程中,可釋放出遊離單體對人體產生危害,如酚醛樹脂遇熱釋放出苯酚和甲醛而具有刺激作用。某些高分子化合物由於受熱、氧化而產生毒性更為強烈的物質,如聚四氟乙烯塑料受高熱分解出四氟乙烯、六氟丙烯、八氟異丁烯,吸入後引起化學性肺炎或肺水腫。高分子化合物生產中常用的單體多數對人體有危害。
2、毒物進入人體的途徑
毒物可經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膚進入體內,在工業生產中,毒物主要經呼吸道和皮膚進入體內,亦可經消化道進入,但比較次要。
2.1呼吸道
是工業生產中毒物進入體內的最重要的途徑。凡是以氣體、蒸氣、霧、煙、粉塵形式存在的毒物,均可經呼吸道侵入體內。人的肺臟由億萬個肺泡組成,肺泡壁很薄,壁上有豐富的毛細血管,毒物一旦進入肺臟,很快就會通過肺泡壁進入血循環而被運送到全身。通過呼吸道吸收最重要的影響因素是其在空氣中的濃度,濃度越高,吸收越快。
2.2皮膚
在工業生產中,毒物經皮膚吸收引起中毒亦比較常見。脂溶性毒物經表皮吸收後,還需有水溶性,才能進一步擴散和吸收,所以水、脂皆溶的物質(如苯胺)易被皮膚吸收。
2.3消化道
在工業生產中,毒物經消化道吸收多半是由於個人衛生習慣不良,手沾染的毒物隨進食、飲水或吸煙等而進入消化道。進入呼吸道的難溶性毒物被清除後,可經由咽部被咽下而進入消化道。
3、毒物在體內的過程
3.1分布
毒物被吸收後,隨血液循環(部分隨淋巴液)分布到全身。當在作用點達到一定濃度時,就可發生中毒。毒物在體內各部位分布是不均勻的,同一種毒物在不同的組織和器官分布量有多有少。有些毒物相對集中於某組織或器官中,例如鉛、氟主要集中在骨質,苯多分布於骨髓及類脂質。
3.2生物轉化
毒物吸收後受到體內生化過程的作用,其化學結構發生一定改變,稱之為毒物的生物轉化。其結果可使毒性降低(解毒作用)或增加(增毒作用)。毒物的生物轉化可歸結為氧化、還原、水解及結合。經轉化形成的毒物代謝產物排出體外。
3.3排出
毒物在體內可經轉化後或不經轉化而排出。毒物可經腎、呼吸道及消化道途徑排出,其中經腎隨尿排出是最主要的途徑。尿液中毒物濃度與血液中的濃度密切相關,常測定尿中毒物及其代謝物,以監測和診斷毒物吸收和中毒。
3.4蓄積
毒物進入體內的總量超過轉化和排出總量時,體內的毒物就會逐漸增加,這種現象就稱之為毒物的蓄積。此時毒物大多相對集中於某些部位,毒物對這些蓄積部位可產生毒作用。毒物在體內的蓄積是發生慢性中毒的基礎。
4、對人體的危害
有毒物質對人體的危害主要為引起中毒。中毒分為急性、亞急性和慢性。
毒物一次短時間內大量進入人體後可引起急性中毒;小量毒物長期進入人體所引起的中毒稱為慢性中毒;介於兩者之間者,稱之為亞急性中毒。接觸毒物不同,中毒後出現的病狀亦不一樣;現按人體的系統或器官將毒物中毒後的主要病狀分述如下。
4.1呼吸系統
在工業生產中,呼吸道最易接觸毒物,特別是刺激性毒物,一旦吸入,輕者引起呼吸道炎症,重者發生化學性肺炎或防水腫。常見引起呼吸系統損害的毒物有氯氣、氨、二氧化硫、光氣、氮氧化物,以及某些酸類、酯類、磷化物等。
4.1.1急性中毒
4.1.1.1急性呼吸道炎
刺激性毒物可引起鼻炎、咽喉炎、聲門水腫、氣管支氣管炎等,症狀有流涕、噴嚏、咽痛、咳嗽、咯痰、胸悶、胸痛、氣急、呼吸困難等。
4.1.1.2化學性肺炎
肺臟發生炎症,比急性呼吸道炎更嚴重。患者有劇烈咳嗽、咳痰(有時痰中帶血絲)、胸悶、胸痛、氣急、呼吸困難、發熱等。
4.1.1.3化學性肺水腫
患者肺泡內和肺泡間充滿液體,多為大量吸入刺激性氣體引起,是最嚴重的呼吸道病變,搶救不及時可造成死亡。患者有明顯的呼吸困難,皮膚、黏膜青紫(紫紺),劇咳,帶有大量粉紅色泡沫痰,煩躁不安等。
4.1.2慢性影響
長期接觸鉻及砷化合物,可引起鼻黏膜糜爛、潰瘍甚至發生鼻中隔穿孔。長期低濃度吸人刺激性氣體或粉塵,可引起慢性支氣管炎,重者可發生肺氣腫。某些對呼吸道有致敏性的毒物,如甲苯二異氰酸酯(TDI)、乙二胺等,可引起哮喘。
4.2神經系統
神經系統由中樞神經(包括腦和脊髓)和周圍神經(由腦和脊髓發出,分布於全身皮膚、肌肉、內臟等處)組成。有毒物質可損害中樞神經和周圍神經。主要侵犯神經系統的毒物稱為「親神經性毒物」。
4.2.1神經衰弱綜合症
這是許多毒物慢性中毒的早期表現。患者出現頭痛、頭暈、乏力、情緒不穩、記憶力減退、睡眠不好、植物神經功能紊亂等。
4.2.2周圍神經病
常見引起周圍神經病的毒物有鉛、鉈、砷、正已烷、丙烯醯胺、氯丙烯等。毒物可侵犯運動神經、感覺神經或混合神經。表現有運動障礙,四肢遠端的手套、襪套樣分布的感覺減退或消失,反射減弱,肌肉萎縮等,嚴重者可出現癱瘓。
4.2.3中毒性腦病
中毒性腦病多是由能引起組織缺氧的毒物和直接對神經系統有選擇性毒性的毒物引起。前者如一氧化碳、硫化氫、氰化物、氮氣、甲烷等;後者如鉛、四乙基鉛、汞、錳、二硫化碳等。急性中毒性腦病是急性中毒中最嚴重的病變之一,常見症狀有頭痛、頭暈、嗜唾、視力模糊、步態蹣跚,甚至煩躁、抽搐、驚厥、昏迷等。可出現精神症狀、癱瘓等,嚴重者可發生腦疝而死亡。慢性中毒性腦病可有痴呆型、精神分裂症型、震顫麻痹型、共濟失調型等。
4.3血液系統
在工業生產中,有許多毒物能引起血液系統損害。如:苯、砷、鉛等,能引起貧血;苯、琉基乙酸等能引起粒細胞減少症;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如苯胺、硝基苯)可引起高鐵血紅蛋白血症,患者突出的表現為皮膚、黏膜青紫;氧化砷可破壞紅細胞,引起溶血;苯、三硝基甲苯、砷化合物、四氯化碳等可抑製造血機能,引起血液中紅細胞、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發生再生障礙性貧血;苯可致白血症已得到公認,其發病率為0.14‰。
4.4消化系統
有毒物質對消化系統的損害很大。如:汞可致汞毒性口腔炎,氟可導致「氟斑牙」;汞、砷等毒物,經口侵入可引起出血性胃腸炎;鉛中毒,可有腹絞痛;黃磷、砷化合物、四氮化碳、苯胺等物質可致中毒性肝病。
4.5循環系統
常見的有:有機溶劑中的苯、有機磷農葯以及某些刺激性氣體和窒息性氣體對心肌的損害,其表現為心慌、胸悶、心前區不適、心率快等;急性中毒可出現的休克;長期接觸;氧化碳可促進動脈粥樣硬化等等。
4.6泌尿系統
經腎隨尿排出是有毒物質排出體外的最重要的途徑,加之腎血流量豐富,易受損害。泌尿系統各部位都可能受到有毒物質損害,如慢性鈹中毒常伴有尿路結石,殺蟲脒中毒可出現出血性膀胱炎等,但常見的還是腎損害。不少生產性毒物對腎有毒性,尤以重金屬和鹵代烴最為突出。如汞、鉛、鉈、鎘、四氯化碳、氯仿、六氟丙烯、二氯乙烷、溴甲烷、溴乙烷、碘乙烷等。
4.7骨駱損害
長期接觸氟可引起氟骨症。磷中毒下頜改變首先表現為牙槽嵴的吸收,隨著吸收的加重發生感染,嚴重者發生下頜骨壞死。長期接觸氯乙烯可致肢端溶骨症,即指骨末端發生骨缺損。鎘中毒可發生骨軟化。
4.8眼損害
生產性毒物引起的眼損害分為接觸性和中毒性兩類。前者是毒物直接作用於眼部所致;後者則是全身中毒在眼部的改變。接觸性眼損害主要為酸、鹼及其他腐蝕性毒物引起的眼灼傷。限部的化學灼傷重者可造成終生失明,必須及時救治。引起中毒性眼病最典型的毒物為甲醇和三硝基甲苯。甲醇急性中毒的眼部表現有視覺模糊、眼球壓痛、畏光、視力減退、視野縮小等,嚴重中毒時有復視、雙目失明。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的主要臨床表現之一為中毒性白內障,即眼晶狀體發生混濁,混濁一旦出現,停止接觸不會消退,晶狀體全部泥濁時可導致失明。
4.9皮膚損害
職業性皮膚病是職業性疾病中最常見、發病率最高的職業性傷害,其中化學性因素引起者佔多數。根據作用機制不同引起皮膚損害的化學性物質分為:原發性刺激物、致敏物和光敏感物。常見原發性刺激物為酸類、鹼類、金屑鹽、溶劑等;常見皮膚致敏物有金屬鹽類(如鉻鹽、鎳鹽)、合成樹脂類、染料、橡膠添加劑等;光敏感物有瀝青、焦油、吡啶、蒽、菲等。常見的疾病有接觸性皮炎、油疹及氯唑瘡、皮膚黑變病、皮膚潰瘍、角化過度及疲裂等。
4.10化學灼傷
化學灼傷是化工生產中的常見急症。是化學物質對皮膚、黏膜刺激、腐蝕及化學反應熱引起的急性損害。按臨床分類有體表(皮膚)化學灼傷、呼吸道化學灼傷、消化道化學灼傷、眼化學灼傷。常見的致傷物有酸、鹼、酚類、黃磷等。某些化學物質在致傷的同時可經皮膚、黏膜吸收引起中毒,如黃磷灼傷、酚灼傷、氯乙酸灼傷,甚至引起死亡。
4.11職業性腫瘤
接觸職業性致癌性因素而引起的腫瘤,稱為職業性腫瘤。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1994年公布了對人肯定有致癌性的63種物質或環境。致癌物質有苯、鈹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六價鉻化合物、鎳及其化合物、環氧乙烷、砷及其化合物、a—荼胺、4—氨基聯苯、聯苯胺、煤焦油瀝青、石棉、氯甲醚等;致癌環境有煤的氣化、焦炭生產等。我國1987年頒布的職業病名單中規定石棉所致肺癌、間皮瘤,聯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皮膚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爐工人肺癌和鉻酸鹽製造工人肺癌為法定的職業性腫瘤。
毒物引起的中毒往往是多器官、多系統的損害。如常見毒物鉛可引起神經系統、消化系統、造血系統及腎臟損害;三硝基甲苯中毒可出現白內障、中毒性肝病、貧血、高鐵血紅蛋白血症等。同一種毒物引起的急性和慢性中毒其損害的器官及表現亦可有很大差別。例如,苯急性中毒主要表現為對中樞神經系統的麻醉作用,而慢性中毒主要為造血系統的損害。這在有毒化學物質對機體的危害作用中是一種很常見的現象。此外,有毒化學物質對機體的危害,尚取決於一系列因素和條件,如毒物本身的特性(化學結構、理化特性),毒物的劑量、濃度和作用時間,毒物的聯合作用,個體的感受性等。總之,機體與有毒化學物質之間的相互作用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中毒後的表現千變萬化,了解和掌握這些過程和表現,無疑將有助於我們對有毒化學物質中毒的了解和防治管理。」
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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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如何預防化學品對人體的危害
對危險化學品危害的防治單靠某一種措施是難以奏效,必須採取一系列的綜合措施,多管齊下,方能消除其危害。
1、組織管理措施:
1.1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對我國的《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必須嚴格貫徹執行。
1.2 設置安全衛生管理機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設置安全衛生管理機構或明確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部門,不能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形成空白。
1.3 配備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在管理層應配備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對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的安全健康進行管理。
1.4 制定安全衛生管理的規章制度: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必須制定安全衛生管理的規章制度,規范從業人員的安全行為和衛生習慣。
2、工程技術措施:
2.1 堅持「三同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進行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引進的工程項目時,其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工程主體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對工程設計要進行安全、職業衛生預評價;對工程竣工後要進行安全、職業衛生的竣工驗收。
2.2 採取新技術、新工藝,消除職業危害: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工藝應盡量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採用微機控制,隔離操作,消除作業人員直接接觸危險化學品。
2.3 加強通風,改善作業環境:生產裝置盡量採用框架式,現場的泄漏物易予消散;生產廠房應加強全面通風和局部送風,使作業人員所在環境的空氣一直處於新鮮狀態。
2.4 安全檢修,避免事故發生: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裝置都要定期檢修。檢修時都要拆開設備,發生泄漏,容易發生事故。因此,檢修前一定要制訂檢修方案,辦理各種安全作業證,做好防護,專人監護,防止事故發生。
3、衛生保健措施:
3.1 職業健康監護: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對作業人員都要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的健康檢查,並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3.2 作業環境定期監測:危險化學品的作業環境空氣中的危險化學品濃度要定期進行監測,監測結果要公布,並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監測結果要存檔。
3.3 發放保健食品:給有毒有害的作業工人要發放保健食品,如牛奶等,增強作業人員的體質和抗病能力。
4、做好個體防護:
4.1 發給個體防護用品:企業按國家的規定要發給作業者合格、有效的個體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呼吸防護器、防護手套等,並教會工人能正確使用。
4.2 不佩帶防護用品,不得上崗:作業人員不佩帶好個體防護用品,不得上崗作業。管理人員應嚴格檢查,嚴格執行。
4.3 對防護用品做好檢查、維修:企業對防護用品應加強管理,放置固定地點,定期進行檢查,及時進行維修,使其一直處於良好的狀態。
㈤ 接觸危險物品時,控制與個體防護應具備哪些措施
接觸危險物品時,控制與個體防護應具備的措施有:
1、呼吸道預防:醇類及安全溶劑,但高濃度短距離接觸作業時,最好戴上防有機溶劑的口罩。
2、皮膚防護措施:操作人員需要戴長型橡膠手套。
3、眼睛防護措施:添加助焊劑或稀釋劑時,最好戴上安全眼鏡,防止溶液噴到眼睛。
4、通風設施防護措施:必須配備強力抽風設備。
5、個人衛生注意事項:穿戴防護工具,作業完後要立即洗手。
危險物品包括:
1、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2、放射性物品。主要包括:金屬鈾、硝石酸釷等。
3、其他能夠危及人體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如槍支、管制刀具等。
㈥ 酸性化學品傷害人體的現場採取主要急救步驟有哪些
酸性化學品傷害人體的現場採取主要急救步驟是:用軟布把強酸擦去——用大量溫水或大量清水反復沖洗皮膚上的強酸——用水沖洗干凈後,用清潔紗布輕輕覆蓋創面,送往醫院處理。
皮膚用大量清水或碳酸氫鈉液沖洗,酸霧吸入者用2%碳酸氫鈉霧化吸入。經口誤服,立即洗胃,可用牛奶、豆漿及蛋白水、氧化鎂懸浮液,忌用碳酸氫鈉及其他鹼性葯洗胃。
皮膚接觸酸性化學品時,應立即脫去污染衣服,若皮膚無創面,一般用清水(忌用熱水)沖洗。若為不溶解於水的毒物,可用適當的溶劑(如酚可用10%酒精或植物油)沖洗。另外有機磷農葯污染皮膚時,可先用弱鹼水或肥皂水清洗,然後再用清水沖洗。在用清水洗後,可繼續用0.5%碳酸氫鈉溶液沖洗。
對口服中毒者,應力爭將尚未被吸收的毒物迅速從胃中清除出來。若患者神志清醒,胃內含有食物或固體毒物,常不易被洗出,因而更適合催吐。常用催吐方法是先大量飲水,然後用壓舌板刺激軟齶、咽後壁及舌根部,使之嘔吐,反復多次,直至胃內容物吐盡為止。
㈦ 日常接觸化學品應注意什麼
日常接觸化學品應注意什麼
危險化學品使用注意事項 很多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具有毒性和腐蝕性,因此在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盡量避免直接接觸,不要用化學溶劑去洗手,更不要誤服,特別是接觸到腐蝕性化學品時,要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沖洗。
(2)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明火,如果確實需動用明火,如進行燒焊等,事先要得到批准,並做好充分的防範措施。
(3)在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不要穿化纖衣服或帶鐵釘的鞋,因為化纖衣服會產生靜電,鞋釘撞擊地面會產生火花。
(4)搬運危險化學品的時候應非常小心,特別是硫酸等腐蝕性物品經常用陶瓷容器盛裝,搬運時若捆紮不牢固,極易發生意外。
(5)對於沒有使用完的危險化學品不能隨意丟棄,否則可能會引發意外事故。如往下水道倒液化氣殘液,則遇到火星會發生爆炸。
(6)要按規定戴好防護用具,防止作業者在工作過程中受到傷害。
㈧ 皮膚接觸化學品傷害時所需採取的急救
當你的皮膚接觸到化學用品的時候,首先就是要明白這個化工用品是酸性的還是鹼性的,如果是酸性的,就要用鹼性的溶液來去中和它,這樣你就不會有任何的傷害了,中和以後還有大量清水清洗。
㈨ 化學品濺到人身上採取的處理步驟
化學品濺到人身上採取的處理步驟:
1、用水沖洗濺到的皮膚至少20分鍾,使用清潔的,不冷不熱的自來水;
2、用肥皂和水清洗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