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做好危險化學品管理
1.危險化學品及原料的采購,應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化學品一般性質及其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承擔采購。憑許可證件按公安部門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2.使用車間和部門每月月底前將下月所需物質名稱、數量、規格上報生產部,生產部根據庫存情況,報采購部進行采購。
3.物質采購進廠後倉庫人員根據物資進廠清檢單,並要求中心化驗員化驗,經化驗分析合格後方可入庫。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
1.危險化學品運輸必須符合國家有關交通法規,辦理相關的運輸手續,運輸單位應指派專人押運,運輸人和押運人必須責任心強,熟悉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以及異常情況下的危急處理方法。
2.運輸單位和個人必須對裝運物品嚴格檢查,對包裝不牢、破損,品名、標簽標志不明顯的危險化學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體不得裝運。
3.危險化學品裝卸、運輸人員在裝卸、運輸時應按要求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搬運時必須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拋擲及傾倒。對裝卸及搬運的員工應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並且要有一定業務知識的固定人員來擔任。
4.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等工具應徹底清掃干凈後,才能繼續裝運其它劇毒化學品,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同時裝運。
5.禁止用翻斗車、電瓶車運輸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汽車和容易產生火花的各種車輛進入生產區域時,排氣管應戴上阻火器。
危險化學品的存放
1.危險化學品必須及時入庫,不得露天堆放。
2.危險化學品應貯存在指定地點,不得與其它物質混合存放,庫房要求乾燥、無積水、不漏水、防潮物品應加木板墊放,放置整齊。
3.庫內嚴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煙、禁止一切火種和帶火頭、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機動車輛進入。
4.倉庫管理人員要選派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劇毒化學品物化性質及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5.危險化學品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四無一保」和嚴格遵守「五雙」制度(「四無一保」及無被盜、無丟失、無違章、無事故、保安全;「五雙」制度即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賬本)。堅持規范化管理,嚴禁混存、混運。
6.危險化學品必須有出入庫發放管理制度,主管部門按要求加強檢查,嚴格執行。
7.根據不同的危險化學品,在庫房內要有相應的標識和圖形標志,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防護器具。
8.庫房人員工作結束後,應該進行安全消防檢查,切斷電源。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1.危險化學品使用場所和操作人員,必須配有專用防護用品、操作結束後必須更換工作服,否則不得離開作業場所。
2.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危險化學品,並不得在危險化學場所飲食。
3.危險化學品使用場所應配備一定數量的解毒葯品,以備應急之用。
4.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作業。
5.桶裝或罐裝有毒或揮發性毒品時,必須裝蓋擰緊、密封,防止揮發或濺出傷人,並移到良好通風處,若一時無法處理可與安環部聯系協同解決。daanlaizi
6.領料時,禁止地面滾桶,防止摩擦、撞擊。領料途中要考慮環境影響是否對領料構成危險,否則要採取安全措施。
7.在設備發生故障,液體滲漏,改變工藝條件,由自動變手動,操作時必須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8.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後必須確保干凈,兩者相遇會引起燃燒的原料,嚴禁前後混用,危險化學品一旦散落在地面上應立即處理回收。
9.危險化學品使用後廢渣、廢氣等,由使用單位負責處理,要嚴格執行環保規定,不得私自亂倒,污染環境。自行處理不了的,應及時報告,通過安環部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危險化學品的報廢處理
1.危險化學品用後的包裝桶、塑料桶、塑料袋,必須嚴格管理,有能力、資質處理則自行消毒處理,並有專人負責處理,沒有處理能力的,則要交與生產或銷售廠家回收處理。
2.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並經有關部門批准,方可處理。
❷ 危險化學品分那幾類,應該如何儲存和管理危險化學品
一、危險化學品分類:爆炸品、壓縮氣體和壓縮液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蝕品,共8類。
二、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管理要點:
1、不同類的危化品要單獨存放,尤其是禁忌化學品更要嚴格區分存儲區域。
2、存儲設施必須根據其危險特採取相應的事故防範措施,比如易燃物料,需要靜電接地、靜電跨接、泡沫發生器等。
3、操作人員需經過培訓,持證上崗。裝卸操作需要嚴格操作規程。
4、設備、管線、安全附件要定期檢查、檢測、校驗,保證可靠。
5、應急處置方案完備,主要針對火災、爆炸、泄漏、中毒等突發事件,並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方案演練,不斷修訂。
❸ 危險化學品管理有哪些環節,如何管理好化學品
個人覺得危化品管理分為以下兩個方面:
存放
化學品應該根據其存放條件和安全風險進行存放。首先危化品試劑要和普通試劑分開存放,但是僅僅這樣還不夠,因為危化品試劑的種類很多,互為禁忌的種類也很多,且危化品的存放應符合常用化學品儲存禁忌配存表的相關規定,我們實驗室是藉助一個信息化管理的系統來管理(ilabpower CIMS)。系統對試劑櫃有不同分類:普通試劑櫃、危化品試劑櫃、冰箱等。其中危化品試劑櫃又根據配存禁忌規定分成22類,這樣可以對危化品的一個存儲有一個合規且方便的措施。
使用
危化品使用應該做到嚴格管控,一般實驗室是走線下審批流程,通過紙質的簽字留存記錄,但在實際運用的時候會浪費很多時間,降低了工作效率。在CIMS系統設置在線審批流程,通過雙人雙鎖模式進行嚴格管控,但因為線上,達到管控目標的同時,也讓管理層在審批時,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另外,信息化系統可以針對化學試劑,實現使用周期的管理,對於普通化學品的庫存信息做到良好把控。
❹ 國家對於危險化學品的管理規定
法律分析: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其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並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活動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必須遵守本條例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危險化學品列入以國家標准公布的《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劇毒化學品目錄和未列入《危險貨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由國務院經濟貿易綜合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檢、交通部門確定並公布。
❺ 有毒化學品管理原則
危險化學品危害預防和控制一般從操作方面考慮目的是通過採取適當的措施,消除或降低工作場所的危害,防止工人在正常作業時受到有害物質的侵害。
(1)替代。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品替代原有的有毒有害化學品,選用可燃化學品替代易燃化學品。
(2)變更工藝。通過變更生產工藝來達到消除或降低化學品危害的目的。
(3)隔離。通過封閉、設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暴露於有害環境中。
(4)通風。通風使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濃度降低,保證工人的身體健康,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5)個體防護。個體防護用品又稱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在勞動生產過程中使勞動者免遭或減輕事故和職業危害因素的傷害而提供的個人保護用品,直接對人體起到保護作用。
(6)衛生。衛生包括作業場所清潔衛生和作業人員的個人衛生兩個方面。危險化學品危害預防和控制的基本原則一般包括兩個方面:操作控制和管理控制。
管理控制按照國家法律和標准建立起管理程序和措施,通過對作業場所進行危害識別、張貼標志,在化學品包裝上粘貼安全標簽,在化學品運輸、經營過程中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等多種手段,以及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資質認定,採取接觸監測、醫學監督等措施來達到管理控制的目的。
❻ 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為規范公司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在采購、保管和使用過程中的管理,確保人員安全,特製定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達到消除危害、保障安全生產的目的。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四條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❼ 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有哪六個環節
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六個環節分別是: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處置。
危化品管理制度
1.總則
1.1加強對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學危險物品在運輸、貯存、生產和使用過
程中發生火災、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范圍和分類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等危險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燃
燒、爆炸和導致人身中毒或傷害事故,並使財產受到毀壞的化學物品,統稱為化學危險物品。
2.2有些物品雖不屬於危險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也應加強管理。
2.3化學危險物品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分為:
2.3.1爆炸品
2.3.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2.3.3易燃液體
2.3.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蝕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爆炸物品管理規則》、《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
3.生產和使用
3.1生產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裝置,應根據危險品的種類、性能和生產過程中的
火災危害及毒害程度,設置相應的排風、通風、防火、防爆、防塵防毒、泄壓、降溫、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排放、隔離操作和自動報警等安全設施。
3.2生產車間存放的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應經化驗,以免因成分不符標准或發生事故。
3.3劇毒物品生產和使用場所操作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專用防護用品和器具(如酸、鹼作業崗位要戴眼鏡、處理問題時必須戴面罩)。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得在劇毒物品場所飲食,應備有一定數量的解毒葯品(甘草含劑等)以備應急搶救之用,工作結束後應更換工作服,清洗後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3.4包裝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容器必須牢固、嚴密,並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定,印貼專用的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性質(閃點、燃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和防火、防爆、滅火、安全貯運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3.5生產或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其電氣、動力設備、照明裝置、儀表和開關等應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質和國家頒發的《爆炸危險物品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等規定,分別採用防爆或隔離措施。
3.6輸送液體物品,應採取防止泄露、消除靜電的措施,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摩擦、撞擊。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熱,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若必須採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或照明等加熱時,應採取嚴密隔離措施。
3.8凡用於生產的煤氣、有毒、有害氣體蒸汽、水等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3.9化學危險品生產或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標准處理。
3.10嚴禁用一級易燃液體洗刷機器設備、車輛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設備、管道檢修,要求嚴格按公司《動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檢修制度》規定執行。
❽ 如何管理危險化學品
建立危險化學品檔案、對化學品分類、編制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危害告知、儲存和運輸。
❾ 工廠內的危險化學品管理程序有什麼要求
危化品管理制度
1.總則
1.1加強對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學危險物品在運輸、貯存、生產和使用過
程中發生火災、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范圍和分類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等危險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燃
燒、爆炸和導致人身中毒或傷害事故,並使財產受到毀壞的化學物品,統稱為化學危險物品。
2.2有些物品雖不屬於危險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也應加強管理。
2.3化學危險物品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分為:
2.3.1爆炸品
2.3.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2.3.3易燃液體
2.3.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蝕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爆炸物品管理規則》、《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
3.生產和使用
3.1生產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裝置,應根據危險品的種類、性能和生產過程中的
火災危害及毒害程度,設置相應的排風、通風、防火、防爆、防塵防毒、泄壓、降溫、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排放、隔離操作和自動報警等安全設施。
3.2生產車間存放的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應經化驗,以免因成分不符標准或發生事故。
3.3劇毒物品生產和使用場所操作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專用防護用品和器具(如酸、鹼作業崗位要戴眼鏡、處理問題時必須戴面罩)。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得在劇毒物品場所飲食,應備有一定數量的解毒葯品(甘草含劑等)以備應急搶救之用,工作結束後應更換工作服,清洗後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3.4包裝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容器必須牢固、嚴密,並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定,印貼專用的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性質(閃點、燃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和防火、防爆、滅火、安全貯運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3.5生產或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其電氣、動力設備、照明裝置、儀表和開關等應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質和國家頒發的《爆炸危險物品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等規定,分別採用防爆或隔離措施。
3.6輸送液體物品,應採取防止泄露、消除靜電的措施,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摩擦、撞擊。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熱,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若必須採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或照明等加熱時,應採取嚴密隔離措施。
3.8凡用於生產的煤氣、有毒、有害氣體蒸汽、水等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3.9化學危險品生產或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標准處理。
3.10嚴禁用一級易燃液體洗刷機器設備、車輛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設備、管道檢修,要求嚴格按公司《動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檢修制度》規定執行。
4.貯存和保管
4.1貯存量較大的化學危險品的倉庫應根據物品性質,按規范要求設置相應的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防曬、調溫、消除靜電、防火圍堤等安全裝置和設施。
4.2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內只能貯存同一類化學危險物品,不同品種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貯存,並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並保證道路通暢。
4.3對化學試劑危險物品庫要安排的貨位,避免混存。化學性質、防護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或相互有影響的化學危險物品,絕對不允許貯存在同一庫內。
4.3.1氧化劑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
4.3.2能自燃或遇水燃燒的物品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
4.4對於遇水易爆,遇高溫、低溫、爆曬會發生分解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液化氣體分別不得在潮濕、易積水、高溫處及低溫處貯存,不能在露天場地貯存。
4.5化學危險物品倉庫與生產、生活區有適當的距離,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設施。
4.6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管理人員(包括庫工)必須進行公司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由本單位發給安全作業證方能上崗操作。
4.7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要選配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4.8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出入庫發放制度:
4.8.1 化學危險品入庫前均應按合同或入庫單、請檢單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
a. 商品數量;
b. 包裝;
c. 危險標志;
d. 合格證或檢驗報告。
經核對後方可入庫,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4.8.2 化學危險品出庫前均應按合同或領料單進行檢查核對,核對內容包括:
a. 商品數量;
b. 包裝;
c. 危險標志;
4.8.3 進入化學危險品儲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4.8.4 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4.8.5 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8.6 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主管部門要加強檢查,嚴格執行。
4.8.7 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8.8 為防止發料差錯,對劇毒物品、易制毒品必須實行雙人收發、雙人雙鎖、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的「四雙」制度。
4.8.10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4.8.11 化學危險物品的領用需經使用人員提出,部門主管批准,倉管人員同意後方可出庫。
4.8.12 化學危險品的出入庫須有台帳記錄,每月必須進行盤帳,做到帳、卡、物相付。
5.裝卸運輸
5.1化學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品一般性質和安全防範知識的人員承擔。
5.2化學危險物品裝卸運輸人員,應持有安全合格證,按運輸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撞擊、翻滾、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5.3化學危險品裝卸前後,對車廂、庫房應進行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裝過劇毒物品的車輛,卸後必須洗刷干凈。
5.4相互碰撞、接觸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化學性質互相抵觸的危險物品不得違反配裝限制而在同一車上混裝運輸。
5.5化學危險品裝運時不得人貨混裝。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危險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於2人。
5.6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應嚴格防止外來明火,盡可能選擇路面平坦的道路,不得
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行車中要保持車速、車距,嚴禁超速、超車和強行會車。
5.7裝運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輛排氣筒上必須裝有阻火器,並配備滅火器材。車
頭應懸掛「危險品」標記,罐車要掛靜電接地導鏈。
5.8裝運爆炸、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必須包裝牢固、嚴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5.8.1禁止使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和腳踏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氯化鉀、
氯化鈉等氧化劑和鐵桶包裝的低閃點的易燃液體時,不得用鐵板車及汽車掛車。
5.8.2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等危險物品。
5.8.3高溫季節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要有防曬設施。
5.8.4裝運電石等忌水物品時,應要有防雨設施。
5.9公司銷售部對來公司拉運危險貨物的客戶要檢查:「采購證、准運證、押運人員的押運證、槽(罐)車准用證」、並檢查運載工具外觀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如發現問題應責成用戶處理後方可發貨。
6.報廢處理
6.1劇毒物品用後的包裝物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處理。
6.1.1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6.1.2包裝容器必須在生產部指派專人監護下銷毀。
6.2劇毒物品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先提出申請,制定安全措施,經生產部批准後方可處理。
6.3凡公司報廢的金屬容器、設備、管道等含有化學危險物質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按規定要求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後,方可交給廢品處理部門。
6.4公司生產中的各類有害廢渣、污物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