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安局易制毒備案流程
法律分析:(1)、易制毒化學品購買申請表; (2)、購買者是企業的,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和復印件;其他組織提供登記證書(成立批准文件)和復印件;個人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有經辦人或委託人的,還需提供身份證和委託文書; 3)、合法使用需要證明; (4)、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合同復印件
法律依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購買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在購買前將所需購買的品種、數量,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個人自用購買少量高錳酸鉀的,無須備案。
『貳』 買化學葯品要去公安局備案
購買制毒葯品需要去公安局備案,比如濃硫酸,濃鹽酸,高錳酸鉀等
『叄』 購買危險化學品到哪個部門備案
購買化學危險品要到市公安局治安辦證窗口辦理《劇毒物品准購證》,並需提交下述材料:
1、申請單位的介紹信及劇毒化學品准購證申請表。
2、申請單位經辦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明(復印件)。
4、劇毒化學品從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明。
5、從業單位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明、安全評價報告。
6、消防部門的驗收證明。
7、劇毒化學品儲存、使用的保安措施和管理制度。
8、供貨單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明(復印件)。
9、劇毒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責任擔保書。
10、劇毒化學品從業單位備案登記表。
11、從業單位劇毒化學品管理人員名單。
12、使用劇毒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單位還應當提交相應的從業許可證明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准文件。
『肆』 易制毒化學品公安局備案要具備什麼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2.購買備案申請表(可在網上搜,或者到當地禁毒或者刑警部門領取,加蓋公章)3.購買使用說明(加蓋公章)4.購銷合同復印件
『伍』 危險化學品如何去天津公安局備案
(二)公安機關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並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危險化學品主要還是安監部門監管。不是所有的危險化學品都得去公安局備案的,涉及到劇毒、易制毒,易制爆這些就必須得去了。
『陸』 購買劇毒化學品公安機關備案所需手續
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
2017年10月26日 22:35 點擊:[1]
一、事項名稱: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
二、設定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三、申請條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39條
第三十九條 申請取得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單位申請購買民用爆炸物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購買申請,並提交下列有關材料:
(一)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等級證書)的復印件
(二)擬購買劇毒化學品品種、數量的說明
(三)購買劇毒化學品用途說明
(四)經辦人身份證明
縣級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規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不予批準的,局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四、辦理材料:
1、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等級證書)的復印件
2、擬購買劇毒化學品品種、數量的說明
3、購買劇毒化學品用途說明
4、經辦人身份證明
『柒』 公司要買硫酸用料,要去公安局備案,請問去公安局備案都需要帶什麼資料
一般所需材料如下:
1,銷售方的營業執照,危險品生產或經營許可證,非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備案證明這三個證;
2,購銷合同;
3,
購買方的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
4,填寫非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購買申請表(公安局有表格的),要蓋上單位公章。
依據國務院頒布的《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硫酸屬易制毒化學品中的第三類。條例規定,應當在購買前將所需品種、數量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經營單位應當建立銷售台賬,如實記錄銷售品種、數量、日期、購買方等情況。銷售台賬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銷售者應當自銷售之日起30日內報當地公安機關備案。
『捌』 易制毒化學品備案,應該怎麼做
直接到公安局去備案就行了,要填寫備案申請表,申請書。如果第一次辦理就很麻煩,要有相關企業法人資質證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相關人員的證件復印件,還有供應商的相關資料。很多的,可以到當地公安局相關部門咨詢一下,索要表格等資料。
『玖』 買化學危險品怎麼到公安局備案啊
根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公安部《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和市公安局有關行政許可公示內容規定,購買化學危險品要到市公安局治安辦證窗口辦理《劇毒物品准購證》,並需提交下述材料:
1、申請單位的介紹信及劇毒化學品准購證申請表。
2、申請單位經辦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明(復印件)。
4、劇毒化學品從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明。
5、從業單位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明、安全評價報告。
6、消防部門的驗收證明。
7、劇毒化學品儲存、使用的保安措施和管理制度。
8、供貨單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明(復印件)。
9、劇毒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責任擔保書。
10、劇毒化學品從業單位備案登記表。
11、從業單位劇毒化學品管理人員名單。
12、使用劇毒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單位還應當提交相應的從業許可證明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准文件。
資料拓展: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申請取得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營業執照或者法人證書(登記證書)的復印件;
2)擬購買的劇毒化學品品種、數量的說明;
3)購買劇毒化學品用途的說明;
4)經辦人的身份證明。
縣級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規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是為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的國家法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02年1月26日發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根據2013年12月4日國務院第32次常務會議通過,2013年12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5號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正。
資料來源:網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