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危險化學品企業具體指那些企業
危險化學品企業是指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帶有儲存設施)企業及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企業。
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1號)第二條的規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是指依法設立且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從事生產最終產品或者中間產品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企業。
具體執行生產裝置的安全運行狀態。生產裝置的溫度、壓力、組分、液位、流量等主要工藝參數是否處於指標范圍;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是否處於安全運行狀態;各類設備設施的靜動密封是否完好無泄漏;超限報警、緊急切斷、聯鎖等各類安全設施配備是否完好投用,並可靠運行。
(1)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如何界定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1、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2、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4、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准確定、公布,並適時調整。
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使用國家禁止生產、經營、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規定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限制性規定使用危險化學品。
② 怎樣的企業算危化企業!用到了危險化學品且企業最終沒生產危險化學品
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令)(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條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並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屬於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除外,下同),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所以你公司如果是化工企業,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目前總局還沒有具體規定),將需要辦理使用許可證,
如果不是化工企業,那你屬於「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需要辦《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但是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令)第二十八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其使用條件(包括工藝)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要求,並根據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危險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
③ 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怎麼界定
生產的產品或中間產品屬於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發現被遺棄的化學品,不要撿拾,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清具體位置、包裝標志、大致數量以及是否有氣味等情況。
立即在事發地點周圍設置警告標志,不要在周圍逗留。嚴禁吸煙,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撤離到上風口位置,不圍觀,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1、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熟悉本單位儲存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2、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
3、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准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庫手續,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寸報表;定期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④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是指
您好
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02》中有明確指出。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02》摘錄:
第四條 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其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並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活動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你說的「從業」應該是「從事」。
⑤ 什麼是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
使用單位: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單位,不包括個體家庭使用危險化學品。
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單位,其生產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標准和國家有關規定,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許可,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並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屬於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除外),應當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前款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准,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農業主管部門確定並公布。
⑥ 如何界定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
儲存單位:(這個概念不同場合使用差別較大)一般指非生產單位和經營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倉儲企業,即本單位並不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但提供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場所和設施
⑦ 工貿領域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是如何界定的
通過<<危險化學品名錄>>界定危險化學品,如果原料中含有危險化學品,產品不屬於危險化學品,就是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
⑧ 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資質認定有何要求
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應當分別依照有關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有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條規定,從事貨運經營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貨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合格。第二十四條規定,申請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5輛以上經檢測合格的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設備;有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配有必要的通訊工具;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應當具備的條件作了經營細化和明確,按照相關規定申請領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九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可以使用自備專用車輛從事為本單位服務的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下列企事業單位之一: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的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有特殊需求的科研、軍工、通用民航等企事業單位。具備第八條規定的條件,但自有專用車輛的數量可以少於5輛
⑨ 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資質認定有何要求
第二章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
第八條申請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專用車輛及設備:
自有專用車輛(掛車除外)5輛以上;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的,自有專用車輛(掛車除外)10輛以上。
專用車輛的技術要求應當符合《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有關規定。
配備有效的通訊工具。
專用車輛應當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
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應當配備罐式、廂式專用車輛或者壓力容器等專用容器。
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應當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且罐體載貨後總質量與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相匹配。運輸爆炸品、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20立方米,運輸劇毒化學品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10立方米,但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罐式集裝箱除外。
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非罐式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不得超過10噸,但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集裝箱運輸專用車輛除外。
配備與運輸的危險貨物性質相適應的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車場地:
自有或者租借期限為3年以上,且與經營范圍、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地,停車場地應當位於企業注冊地市級行政區域內。
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專用車輛以及罐式專用車輛,數量為2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20輛以上的,超過部分,每輛車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運輸其他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數量為1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10輛以上的,超過部分,每輛車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於車輛正投影面積。
停車場地應當封閉並設立明顯標志,不得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
(三)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從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
專用車輛的駕駛人員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
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考試合格,並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從事劇毒化學品、爆炸品道路運輸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經考試合格,取得註明為「劇毒化學品運輸」或者「爆炸品運輸」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企業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從業人員、專用車輛、設備及停車場地安全管理制度。
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生產作業規程。
安全生產考核與獎懲制度。
安全事故報告、統計與處理制度。
第九條符合下列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可以使用自備專用車輛從事為本單位服務的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一)屬於下列企事業單位之一:
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的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有特殊需求的科研、軍工等企事業單位。
(二)具備第八條規定的條件,但自有專用車輛(掛車除外)的數量可以少於5輛。
第十條申請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企業,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包括申請人基本信息、申請運輸的危險貨物范圍(類別、項別或品名,如果為劇毒化學品應當標注「劇毒」)等內容。
(二)擬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投資人或者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書面委託書。
(三)企業章程文本。
(四)證明專用車輛、設備情況的材料,包括:
未購置專用車輛、設備的,應當提交擬投入專用車輛、設備承諾書。承諾書內容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等級、總質量、核定載質量、車軸數以及車輛外廓尺寸;通訊工具和衛星定位裝置配備情況;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罐式專用車輛罐體載貨後的總質量與車輛核定載質量相匹配情況;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等有關情況。承諾期限不得超過1年。
已購置專用車輛、設備的,應當提供車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結論;通訊工具和衛星定位裝置配備;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檢測合格證或者檢測報告及復印件等有關材料。
(五)擬聘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應當提交擬聘用承諾書,承諾期限不得超過1年;已聘用的應當提交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以及駕駛證及其復印件。
(六)停車場地的土地使用證、租借合同、場地平面圖等材料。
(七)相關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消防設施設備的配備情況清單。
(八)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一條申請從事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時,除提交第十條第(四)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申請表》,包括申請人基本信息、申請運輸的物品范圍(類別、項別或品名,如果為劇毒化學品應當標注「劇毒」)等內容。
(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單位基本情況證明:
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等證明。
能證明科研、軍工等企事業單位性質或者業務范圍的有關材料。
(三)特殊運輸需求的說明材料。
(四)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以及書面委託書。
⑩ 怎麼認定危險化學品企業
您好!
依據《GB13690常用危險化學品分類及標志》和《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 6944-2005》兩個國家標准,劃分為8類21項。
第1類 爆炸品
第2類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第3類 易燃液體
第4類 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第5類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6類 有毒品
第7類 放射性物品
第8類 腐蝕品
只要有就認定危險化學品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