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初中化學,燒杯的使用規則是什麼
燒杯因其口徑上下一致,取用液體非常方便,是做簡單化學反應最常用的反應容器。燒杯外壁有刻度時,可估計其內的溶液體積。有的燒杯在外壁上亦會有一小區塊呈白色或是毛邊化,在此區內可以用鉛筆寫字描述所盛物的名稱。若燒杯上沒有此區時,則可將所盛物的名稱寫在標簽紙上,再貼於燒杯外壁作為標識之用。反應物需要攪拌時,通常以玻璃棒棒攪拌。當溶液需要移到其他容器內時,可以將杯口朝向有突出缺口的一側傾斜,即可順利的將溶液倒出。若要防止溶液沿著杯壁外側流下,可用一枝玻璃棒輕觸杯口,則附在杯口的溶液即可順利的沿玻棒流下(引流)。
Ⅱ 請問,燒杯是什麼東西呢燒杯的作用是什麼呢化學實驗的基本工具有哪些呢各自作用是什麼呢
燒杯是一種常見的實驗室玻璃器皿,通常由玻璃、塑料、或者耐熱製成。燒杯呈圓柱形,頂部的一側開有一個槽口,便於傾倒液體。有些燒杯外壁還標有刻度,可以粗略的估計燒杯中液體的體積。燒杯一般都可以加熱,在加熱時一般應該均勻加熱,可以墊上石棉網。因為酒精燈火焰不能將其底部完全包住,不能使其均勻受熱。燒杯經常用來配製溶液和作為較大量的試劑的反應容器。
Ⅲ 化學中有哪一些種類燒杯
石英燒杯(高低型),石英玻璃燒杯,四氟燒杯,JB低型燒杯,低形燒杯聚四氟乙烯燒杯, 燒杯(四氟)石英燒杯(高、低型)等等。
其實我們常用的還是普通的石英玻璃燒杯。
Ⅳ 燒杯的化學讀法
燒杯是指一種常見的實驗室玻璃器皿,由玻璃、塑料、或者耐熱玻璃製成。燒杯呈圓柱形,頂部的一側開有一個槽口,便於傾倒液體。燒杯廣泛用作化學試劑的加熱、溶解、混合、煮沸、熔融、蒸發濃縮、稀釋及沉澱澄清等。
Ⅳ 怎樣使用燒杯
燒杯
用途:
盛裝反應物。
使用方法:
燒杯因其口徑上下一致,取用液體非常方便,是做簡單化學反應最常用的反應容器。燒杯外壁有刻度時,可估計其內的溶液體積。有的燒杯在外壁上亦會有一小區塊呈白色或是毛邊化,在此區內可以用鉛筆寫字描述所盛物的名稱。若燒杯上沒有此區時,則可將所盛物的名稱寫在標簽紙上,再貼於燒杯外壁作為標識之用。反應物需要攪拌時,通常以玻棒攪拌。當溶液需要移到其他容器內時,可以將杯口朝向有突出缺口的一側傾斜,即可順利的將溶液倒出。若要防止溶液沿著杯壁外側流下,可用一枝玻璃棒輕觸杯口,則附在杯口的溶液即可順利的沿玻棒流下。
主要用途:
(1)物質的反應器、確定燃燒產物
(2)溶解、結晶某物質
(3)盛取、蒸發濃縮或加熱溶液
使用注意事項:
(1)注入的液體不超過其容積的2/3
(2)加熱時使用石棉網
(3)燒杯外部要擦乾後再加熱
(4)提示: *燒杯不宜適合盛裝大量反應物,因為燒杯口大,50ml的酸.鹼等反應物在一起,容易濺出.使用燒瓶比較好! *火焰不能碰到刻度!
Ⅵ 燒杯的作用什麼是化學作用
燒杯
主要用於①溶解固體物質、配製溶液,以及溶液的稀釋、濃縮②也可用做較大量的物質間的反應;
化學作用由化學變化產生,化學變化就是物質的成份就發生變化了
,分子發生了變化
Ⅶ 初中化學中燒杯的用途,使用以及注意事項
燒杯可以加熱,但是需要墊上石棉網,可以作為反應裝置 可以用於溶解固體等
Ⅷ 化學實驗室使用量筒燒杯等玻璃儀器時應注意哪些事項!應該如何管理比較好!
1、首先將化學實驗室儀器按是否可以加熱簡單歸一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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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能加熱:量筒、集氣瓶、漏斗、溫度計、滴瓶、表面皿、廣口瓶、細口瓶等
B:能直接加熱:試管、蒸發皿、坩堝、燃燒匙
C:間接加熱:燒杯、燒瓶、錐形瓶
2、下邊介紹一下儀器用途,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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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試管 常用做①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②也可用做收集少量氣體的容器③或用於裝置成小型氣體的發生器
(2)燒杯 主要用於①溶解固體物質、配製溶液,以及溶液的稀釋、濃縮②也可用做較大量的物質間的反應
(3)燒瓶----有圓底燒瓶,平底燒瓶
①常用做較大量的液體間的反應②也可用做裝置氣體發生器
(4)錐形瓶 常用於①加熱液體,②也可用於裝置氣體發生器和洗瓶器③也可用於滴定中的受滴容器。
(5)蒸發皿 通常用於溶液的濃縮或蒸干。
(6)膠頭滴管 用於移取和滴加少量液體。
注意: ①使用時膠頭在上,管口在下(防止液體試劑進入膠頭而使膠頭受腐蝕或將膠頭里的雜質帶進試液 ②滴管管口不能伸入受滴容器(防止滴管沾上其他試劑) ③用過後應立即洗滌干凈並插在潔凈的試管內,未經洗滌的滴管嚴禁吸取別的試劑 ④滴瓶上的滴管必須與滴瓶配套使用
(7)量筒 用於量取一定量體積液體的儀器。
不能①在量筒內稀釋或配製溶液,決不能對量筒加熱 。
也不能②在量筒里進行化學反應
注意: 在量液體時,要根據所量的體積來選擇大小恰當的量筒(否則會造成較大的誤差),讀數時應將量筒垂直平穩放在桌面上,並使量筒的刻度與量筒內的液體凹液面的最低點保持在同一水平面。
(8)托盤天平 是一種稱量儀器,一般精確到0.1克。注意:稱量物放在左盤,砝碼按由大到小的順序放在右盤,取用砝碼要用鑷子,不能直接用手,天平不能稱量熱的物體, 被稱物體不能直接放在托盤上,要在兩邊先放上等質量的紙, 易潮解的葯品或有腐蝕性的葯品(如氫氧化鈉固體)必須放在玻璃器皿中稱量。
(9)集 氣 瓶 ①用於收集或貯存少量的氣體 ②也可用於進行某些物質和氣體的反應。(瓶口是磨毛的)
(10)廣 口 瓶 (內壁是磨毛的) 常用於盛放固體試劑,也可用做洗氣瓶
(11)細 口 瓶 用於盛放液體試劑 ,棕色的細口瓶用於盛裝需要避光保存的物質,存放鹼溶液時試劑瓶應用橡皮塞,不能用玻璃塞。
(12)漏 斗 用於向細口容器內注入液體或用於過濾裝置。
(13)長頸漏斗 用於向反應容器內注入液體,若用來製取氣體,則長頸漏斗的下端管口要插入液面以下,形成「液封」,(防止氣體從長頸斗中逸出)
(14)分液漏斗 主要用於分離兩種互不相溶且密度不同的液體,也可用於向反應容器中滴加液體,可控制液體的用量
(15)試管夾 用於夾持試管,給試管加熱,使用時從試管的底部往上套,夾在試管的中上部。
(16)鐵架台 用於固定和支持多種儀器, 常用於加熱、過濾等操作。
(17)酒精燈 ①使用前先檢查燈心,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里添加酒精
②也不可用燃著的酒精燈去點燃另一酒精燈(以免失火)
③酒精燈的外焰最高, 應在外焰部分加熱 先預熱後集中加熱。
④要防止燈芯與熱的玻璃器皿接觸(以防玻璃器皿受損)
⑤實驗結束時,應用燈帽蓋滅(以免燈內酒精揮發而使燈心留有過多的水分,不僅浪費酒精而且不易點燃),決不能用嘴吹滅(否則可能引起燈內酒精燃燒,發生危險)
⑥萬一酒精在桌上燃燒,應立即用濕抹布撲蓋。
(18)玻璃棒 用做攪拌(加速溶解)轉移如PH的測定等。
(19)燃燒匙
(20)溫度計 剛用過的高溫溫度計不可立即用冷水沖洗。
(21)葯匙 用於取用粉末或小粒狀的固體葯品,每次用前要將葯匙用干凈的濾紙揩凈。
3、基本操作
(1) 葯品的取用:「三不準」①不準用手接觸葯品 ②不準用口嘗葯品的味道 ③不準把鼻孔湊到容器口去聞氣味
注意:已經取出或用剩後的葯品不能再倒回原試劑瓶,應交回實驗室。
A:固體葯品的取用
取用塊狀固體用鑷子(具體操作:先把容器橫放,把葯品放入容器口,再把容器慢慢的豎立起來);取用粉末狀或小顆粒狀的葯品時要用葯匙或紙槽(具體操作:先將試管橫放,把盛葯品的葯匙或紙槽小心地送入試管底部,再使試管直立)
B:液體葯品的取用
取用很少量時可用膠頭滴管,取用較多量時可直接從試劑瓶中傾倒(注意:把瓶塞倒放在桌上,標簽向著手心,防止試劑污染或腐蝕標簽,斜持試管,使瓶口緊挨著試管口)
(2)物質的加熱 給液體加熱可使用試管、燒瓶、燒杯、蒸發皿;
給固體加熱可使用乾燥的試管、蒸發皿、坩堝
A:給試管中的液體加熱 試管一般與桌面成45°角,先預熱後集中試管底部加熱,加熱時切不可對著任何人
B:給試管里的固體加熱: 試管口應略向下(防止產生的水倒流到試管底,使試管破裂)先預熱後集中葯品加熱
注意點: 被加熱的儀器外壁不能有水,加熱前擦乾,以免容器炸裂;加熱時玻璃儀器的底部不能觸及酒精燈的燈心,以免容器破裂。燒的很熱的容器不能立即用冷水沖洗,也不能立即放在桌面上,應放在石棉網上。
(3) 過濾 是分離不溶性固體與液體的一種方法(即一種溶,一種不溶,一定用過濾方法)如粗鹽提純、氯化鉀和二氧化錳的分離。
操作要點:「一貼」、「二低」、「三靠」
「一貼」 指用水潤濕後的濾紙應緊貼漏斗壁;
「二紙」指①濾紙邊緣稍低於漏斗邊緣②濾液液面稍低於濾紙邊緣;
「三靠」指①燒杯緊靠玻璃棒 ②玻璃棒緊靠三層濾紙邊 ③漏斗末端緊靠燒杯內壁
(4)儀器的裝配 裝配時, 一般按從低到高,從左到右的順序進行。
(5)檢查裝置的氣密性 先將導管浸入水中,後用手掌緊物捂器壁(現象:管口有氣泡冒出,當手離開後導管內形成一段水柱。
(6)玻璃儀器的洗滌 如儀器內附有不溶性的鹼、碳酸鹽、鹼性氧化物等,可加稀鹽酸洗滌,再用水沖洗。如儀器內附有油脂等可用熱的純鹼溶液洗滌,也可用洗衣粉或去污粉刷洗。清洗干凈的標準是:儀器內壁上的水即不聚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而均勻地附著一層水膜時,就表明已洗滌干凈了。
(7)常用的意外事故的處理方法
A:使用酒精燈時,不慎而引起酒精燃燒,應立即用濕抹布。
B:酸液不慎灑在桌上或皮膚上應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
C:鹼溶液不慎灑在桌上應用醋酸沖洗,不慎灑在皮膚上應用硼酸溶液沖洗。
D:若濃硫酸不慎灑在皮膚上千萬不能先用大量水沖洗。
4、氣體的製取、收集
(1)常用氣體的發生裝置
A:固體之間反應且需要加熱,用制O2裝置(NH3、CH4);一定要用酒精燈。
(2)常用氣體的收集方法
A:排水法 適用於難或不溶於水且與水不反應的氣體,導管稍稍伸進瓶內,(CO、N2、NO只能用排水法)
B:向上排空氣法 適用於密度比空氣大的氣體(CO2、HCl只能用向上排空氣法)
C:向下排空氣法 適用於密度比空氣小的氣體
排氣法:導管應伸入瓶底
5、氣體的驗滿:
O2的驗滿:用帶余燼的木條放在瓶口。
CO2的驗滿:用燃著的木條放在瓶口。證明CO2的方法是用澄清石灰水。
6、(1)試管夾應夾在的中上部,鐵夾應夾在離試管口的1/4處。
(2)加熱時試管內的液體不得超過試管容積的1/3,反應時試管內的液體不超過試管容積的1/2。
(3)使用燒瓶或錐形瓶時容積不得超過其容積的1/2,蒸發溶液時溶液的量不應超過蒸發皿容積的2/3;酒精燈內的酒精不得超過其容積的2/3,也不得少於其容積的1/4。
(4)在洗滌試管時試管內的水為試管的1/2(半試管水);在洗氣瓶內的液體為瓶的1/2;如果沒有說明用量時應取少量,液體取用1——2毫升,固體只要蓋滿試管的底部;加熱試管內液體時,試管一般與桌面成45°角,加熱試管內的固體時,試管口略向下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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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夠給您一些參考,量筒和燒杯的介紹包括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