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攜帶危險品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攜帶危險品的應當按照運輸車輛的核定載質量裝載危險化學品,不得超載,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不同地方依據不同的法律處罰依據相應不同,應視具體情況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B. 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49條怎麼處罰
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49條,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具體情況如果性質惡劣的會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一般造成危害後果的,追究刑事責任。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劃定,並設置明顯的標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超過運輸車輛的核定載質量裝載危險化學品的;
2、使用安全技術條件不符合國家標准要求的車輛運輸危險化學品的;
3、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
4、未取得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通過道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准確定、公布,並適時調整。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條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C. 運輸危險品如何處罰
運輸危險品的處罰如下: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可處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如若構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危險品運輸車輛所需證件如下: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須加蓋專用章);
2、有效槽罐質量檢測合格證;
3、有效行駛證;
4、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
5、按要求懸掛危險品運輸標志燈、牌。
危險品運輸的從業人員所需證件如下:
1、押運員:道路危險貨物操作證,即押運員證;
2、駕駛員:有效行駛證、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危險品運輸是特種運輸的一種,是指專門組織或技術人員對非常規物品使用特殊車輛進行的運輸。一般只有經過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嚴格審核,並且擁有能保證安全運輸危險貨物的相應設施設備,才能有資格進行危險品運輸。
凡具有腐蝕性、自然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質,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品,均屬危險品。危險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學性能,運輸中如防護不當,極易發生事故,並且事故所造成的後果較一般車輛事故更加嚴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 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一條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被盜、被搶或者丟失,未按規定報告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隱瞞不報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D. 運輸危險品怎麼處罰
一、運輸危險品怎麼處罰
1、運輸危險品的處罰如下:對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可處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如若構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
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危險品運輸注意事項有哪些
1、危險化學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化品的不同性質穿著與其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輕拿輕放,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壞包裝容器,注意標准對方穩妥;
2、危險物品裝卸錢,要對船(車)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對劇毒物品的搬運工具,卸車後必須清洗干凈;
3、托運危險性化學品比須出示有關證明,向指定的鐵路、公路、航運等部門辦理手續。托運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運位列入國家品名表的危險物品,應附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技術鑒定書;
4、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禁止使用電瓶車、翻斗車叉車、鏟車、直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
5、運輸氧化劑、爆炸品及鐵通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採取可靠地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地板車及汽車拉車托運;在溫度較高的地區,運輸易燃易爆的液體和氣體時,要採取防曬措施。
E. 非法運輸運輸危險物質罪的處罰標准
犯非法運輸危險物質罪,可能會很嚴重。一般情形,對該罪是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情節嚴重的,可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葯、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F. 危險化學品處罰有三種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過運輸車輛的核定載質量裝載危險化學品的;
(二)使用安全技術條件不符合國家標准要求的車輛運輸危險化學品的;
(三)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
(四)未取得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通過道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八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過運輸車輛的核定載質量裝載危險化學品的;
(二)使用安全技術條件不符合國家標准要求的車輛運輸危險化學品的;
(三)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
(四)未取得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通過道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G. 無證運輸危險品的處罰
法律分析: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運輸,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運輸貨物屬於危險化學品,違法所得5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2萬以上20萬以下的罰款。運輸貨物屬於危險化學品以外的其它危險貨物,有違法所得的,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H. 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危險品運輸怎麼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條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危險品物流不同於一般物流,它是一項技術性和專業性很強的工作,主要特點集中在:品類繁多,性質各異;危險性大;運輸管理方面的相關規章、規定多;倉儲場地專儲;專業性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八十條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二條的規定,需要進行危險品運輸的車輛,應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取得道路運輸許可。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實施處罰。
車況要達到一級標准。並辦理相關的危險品運輸許可證。車輛要配備司機(需要有危險品運輸上崗證)、押運員(需要有危險品押運員證)。
1、危險品運輸車輛所需證件:
(1)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證(須加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章);
(2)公安車管部門核發的有效行駛證;
(3)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有效槽罐質量檢測合格證;
(4)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運輸劇毒化學品);
(5)按要求懸掛交通部門核發的危運標志燈、牌。
2、危險品運輸的從業人員所需證件:
(1)駕駛員:公安部門核發的有效駕駛證;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
(2)押運員: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危險貨物操作證(押運員證)。
3、危險品運輸車輛要求
(1)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不宜採用金屬車廂,以防摩擦、震動等引起事故。如必須採用時,應落實可靠的防護措施。
(2)運輸車輛的攔板應堅實、穩固、可靠,確保在轉彎時不會使物品滑動或跌落。危險化學品的裝載高度不得超過車輛攔板高度。車廂底板應平整、密實、無縫隙,不致造成液化危險化學品滲漏接觸傳動軸摩擦起火。
(3)運輸車輛在盛夏裝運危險化學品時,應有遮陽措施或其他防護措施,或限定夜間運輸。運送遇濕易燃物品應備有油布等防雨設施。
(4)運輸車輛應根據所裝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防護急救用品,以供急用。通常可在駕駛室內或近旁懸掛121 1、二氧化碳或乾粉滅火器。這些滅火器材和防護急救用品應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滲漏、破損、變形或重量減輕、筒身搖動有聲響等,應立即維修或更換,以確保其隨時處於完好狀態。
(5)運輸車輛應在車頭或明顯部位懸掛由公安部門統一規定的帶有「危險品」字樣的專用黃底黑字信號旗,以明顯醒目的標志引起其他車輛的注意。無關人員不得搭乘裝有易燃易爆或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工具。
(6)採用槽車運送易燃液體時,槽車頂部應有阻火器和呼吸閥;底部有導除靜電的裝置;排氣管應加防火(星)罩,並宜設在車頭位置(易燃液體裝卸操作一般在車尾部及側部);儲槽內應有若干金屬板分隔,使罐體具有足夠的剛度,並能減少車輛行駛時液體不致劇烈晃動、摩擦而產生靜電;車輛的電氣點火系統應確保接觸良好和完善,防止電氣火花引起事故。
(7)採用槽車裝卸液化石油氣時,除槽車儲罐應檢測、探傷、耐壓試驗符合有關要求外,罐體上應設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過流閥、緊急切斷閥、防靜電接地鏈、著火應急滅火器等防火安全設施,並定期檢查,使之隨時處於完好狀。
我們可以看出,投放虛假物品罪是指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感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一種行為。觸犯本罪會面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生活當中所有的危險物品,國家都有著嚴格的管控措施,普通人是沒有辦法接觸到的。
I. 私家車拉危險品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運輸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運輸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件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三)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四)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不按照規定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以及托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未取得從業資格上崗作業的;(二)托運人不向承運人說明所託運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危險特性以及發生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所託運的危險化學品妥善包裝並在外包裝上設置相應標志的;(三)未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或者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的;(四)運輸危險化學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托運人未添加或者未將有關情況告知承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