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東莞危險化學品許可證到期了怎麼辦
有效期3年後,到安監局續。
一、要在東莞辦理危化品經營許可證,客戶需滿足的條件:
1、寫字樓甲級
2、二次消防批文——而且寫字樓周邊人流量不能太密集,例如學校酒店之類不可以
3、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負責人(法人)、安全主任培訓證書
4、公司員工社保,最少三個月。
二、最起碼要提供到三個考證人員的社保。
5、符合條件的倉庫。
外地的倉庫提供公告備案書(即當地的公證書),可以不用營業執照,本地的倉儲驗原件。
6、辦公室平面圖
7、危險品品名MSDS(根據MSDS查詢產品類項或者企業直接告知產品類項
8、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到期前幾個月申請
法律分析: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後需要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或者非企業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前3個月要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換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前3個月要向安監部門提出申請換證。否則一旦過期,必須重新辦理。企業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後,仍然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後,企業需要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應當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3個月前,向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發證機關提出經營許可證的延期申請,並提交延期申請書及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申請文件、資料。
3.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到期,到哪裡,如何辦理業務
以楚雄市為例:
受理地點:楚雄市瑞東路楚雄市政務服務中心
辦事窗口:楚雄市政務服務中心173號窗口
審批條件:
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單位(以下統稱申請人)應當依法登記注冊為企業,並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築物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等相關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規定;
2、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其他從業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4、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並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5、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6、經營劇毒化學品,除以上規定的條件外,應當建立劇毒化學品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貨、雙把鎖、雙本賬等管理制度。
(3)危險化學品登記證到期如何換證擴展閱讀
受理范圍:
1、本行政許可適用於楚雄市范圍內企業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無倉儲經營及農葯批發)許可證。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可以提出申請:
(1)從事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無倉儲經營危險化學品單位。
(2)從事農葯批發經營的單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經營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危險化學品,並具有倉儲設施的。
(2)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質和城鎮燃氣的經營活動。
4.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換證需要哪些材料
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換證申請表》;
2.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蓋單位公章);
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復製件蓋單位公章);
4.操作規程(復製件蓋單位公章,票面經營不需提供);
5.應急救援預案(復製件蓋單位公章);
6.設置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製件應蓋單位公章);
7.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復製件應蓋單位公章);
8.主要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的學歷證書復印件(票面經營不需提供);
9.安全評價報告;
10.經營和儲存場所消防驗收(檢查)意見書復印件(票面經營不需提供);
11.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產權或租憑證明文件復印件;
12.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有關證明材料;
1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14.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副本。
5. 危化證換證流程
法律分析: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換證申請表》一式3份、電子版1份、原乙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副本、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經營場所(儲存設施)產權或租賃證明、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任命文件及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危化品倉儲保管員等)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印件)、安全生產責任書、安全評價報告、屬委託審查的單位還需要提供區、縣(市)安監局審查合格並蓋章的《乙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審查表》。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 危險品押運證到期了怎麼換證
法律分析:需提供身份證實,免冠照,填寫由運管局提供的申請表格,具有危險品運輸資質的單位加蓋公章。報送後接受培訓,考試獲得資格。道路運輸(含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超過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請換證的,由發證機關注銷其從業資格證件。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 》 第十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規范的程序實施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行政許可。
7. 加油站危化證換證流程
法律分析: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換證申請表》一式2份及網上申報資料;
2、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副本;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經營場所(儲存設施)產權或租賃證明(復印件)
5、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任命文件及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危化品倉儲保管員等)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印件)和目錄清單;
6、成品油零售(批發、倉儲)經營批准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安全評價報告;
8、存在重大危險源的需提交重大危險源登記備案表(復印件);
9、建築物消防安全驗收文件、防雷合格證的復印件;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已經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企業變更企業名稱、主要負責人、注冊地址或者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及其監控措施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發證機關提出書面變更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一)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二)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製件);(三)變更後的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書(復製件);(四)變更注冊地址的相關證明材料;(五)變更後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及其監控措施的專項安全評價報告。
8. 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登記證快到期了怎麼辦
根據《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十八條 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書有效期為3年。登記單位應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登記辦公室進行復核。復核的主要內容為:生產、儲存、使用單位基本情況的變更情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更新情況等。
網上申報:你先登錄這個網址: http://register.nrcc.com.cn/
然後輸入你的用戶名、密碼和驗證碼(因你是換證,你單位以前應該在登記中心注冊了用戶名),進入下一頁面,根據提示完成申報表表格填寫、申報,再把你所填報的表格列印輸出,加蓋你單位公章後,到你單位所在省的危險化學品登記中心進行申報(你單位所在省的危險化學品登記中心地址、電話請你到你單位所在地的安監部門查詢)。
關於標簽可以在網上查詢,選擇合適的進行修改,確定為自己產品的標簽。但一定按照編制規范進行。
9. 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 、經營許可證到期了怎麼換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後,經營單位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應當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換證申請,經審查合格後換領新證。原已取得安監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向所在地市級發證機關申請換發市級發證機關頒發的新證。
10. 請問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換證需要哪些手續
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應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企業發布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文件和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能部門等安全生產責任制文本(復製件);
(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清單;
(三)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清單;
(四)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製件);
(五)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後頒發的安全資格證書和執業資格證書(復製件);
(六)經考核合格的特種作業人員名單,應註明工種、資格證書號、取證日期;
(七)第(五)、(六)項以外的其他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八)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稅務部門專用發票(復製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九)申請之日起前3年安全生產投入的證明材料;
(十)職業危害防治措施情況說明和為從業人員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的登記清單;
(十一)具備法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書;
(十二)有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應提供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在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證明文件(復製件);
(十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的要求編寫)以及在省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證明文件(復製件);
(十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製件);
(十五)新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應提供省轄市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設立批准書(復製件);
(十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的證明文件、資料。
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後繼續生產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於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提出延期申請,填寫《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請書》,並提交上述資料規定的符合企業現狀的文件、資料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