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化學反應是否平衡,哪些方法可以判斷
N2(g)+3H2(g)====2NH3(g)達平衡後,當溫度、體積不變時,充入一定量He氣,氣體總壓增大,但N2、H2、NH3分壓(即濃度)未變,所以速率不變,即V正=V逆,平衡不移動(1)從速率的角度描述:同一物質的生成速率等於消耗速率;
(2)從速率的角度描述:處於可逆方程式同一側(即兩者同為反應物或兩者同為生成物)的不同種物質,必須一種物質生成同時另一種物質消耗,且兩者的速率之比等於化學方程式中化學計量數之比;
(3)從速率的角度描述:處於可逆方程式不同側(即一為反應物,另一為生成物)的不同種物質,必須兩種物質同時生成或同時消耗,且兩者的速率之比等於化學方程式中化學計量數之比;
(4)從時間和物質的生消量的角度描述:單位時間內消耗掉某物質的量與生成該物質的量相等;
(5)從斷鍵角度描述:如H2+I2 2HI的反應,單位時間內斷裂一個H—H鍵的同時,形成一個H—H鍵,或形成一個I—I鍵,或斷裂2個H—I鍵;
(6)從能量角度描述:絕熱容器中,反應放出的熱量與吸收的熱量相等,即體系溫度不變。
第二大類方法:特徵性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特徵性標志是:「反應混合物中各組分的濃度保持不變。」這樣,就又可以直接或間接地衍生出以下5種判斷方式:
(7)反應混合物中和物質的物質的量濃度保持不變;
(8)反應混合物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分數、質量分數、體積分數(對氣體物質而言)等保持不變;
(9)反應混合物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質量、分子數等保持不變;
(10)反應混合物中某一種反應物的轉化率、某一生成物的產率等保持不變;
(11)反應混合物中某些特徵,如某組分有顏色,體系的顏色不再改變時。
第三大類方法:整體性判斷。化學平衡狀態可以從各組分來判斷以外,對於有些可逆反應,還可以採取反應混合物的整體情況來判斷。
如:對於mA(g)+nB(g) pC(g)+qD(g) (其中m+n≠p+q)
或者mA(s)+nB(g) pC(g)+qD(g) (其中n≠p+q)
等可逆反應而言,只要出現下列幾種情況時,也達到了平衡狀態:
(12)定溫、定容條件下,總壓強保持不變;
(13)定溫、定壓條件下,總體積保持不變;
(14)定容條件下,氣體密度保持不變(僅指除氣體外還有固、液物質反應或生成的反應)
(15)總物質的量保持不變;
(16)總分子數保持不變。
特別要提醒的是:當上述反應中氣體計量數相等時,上述(12)—(16)情況在反應的任一過程中都會保持不變。
② 怎樣判斷化學反應平衡
怎樣判斷化學平衡正反應速率和逆反應速率相等即平衡
推論,反應:mA(g) +nB(g) ≒ pC(g) + qD(g)
⑴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或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濃度一定 → 平衡
⑵各物質的質量或個物質的質量分數一定 → 平衡
⑶個氣體的體積或體積分數一定 → 平衡
⑷在單位時間內消耗了m摩爾A的同時生成了m摩爾A → 平衡
⑸在單位時間內消耗了n摩爾B的同時消耗了p摩爾C → 平衡
⑹m+n≠p+q,且總壓力一定 → 平衡
⑺m+n≠p+q,且平均相對分子質量一定 → 平衡
⑻體系溫度一定(任何化學反應都伴隨著能量的變化) → 平衡
⑼體系顏色不再變化 → 平衡
1、化學平衡
(1)化學平衡研究的對象——可逆反應進行的程度
(2)化學平衡狀態
化學平衡狀態是指在一定條件下的可逆反應里,正反應速率等於逆反應速率,反應混合物中各組分的濃度保持不變的狀態。
(3)化學平衡的特徵
①「動」,化學平衡是動態平衡,即處於化學平衡狀態時,化學反應並沒有停止,而是正逆反應速率相等罷了。
②「定」,由於達到化學平衡狀態時的正逆反應速率相等,所以,該狀態下反應混合物中各組分的質量分數保持一定,不再改變。
③「變」,化學平衡是有條件的,即「定」是相對的、暫時的,「動」則是絕對的。當改變影響化學平衡的某一個條件(如溫度、壓強、濃度)時,原有的化學平衡狀態會被破壞,直至在新的條件下建立新的平衡狀態。
2、化學平衡常數
平衡常數數值的大小可以反映可逆反應進行的程度大小,K值越大,反應進行越完全,反應物轉化率越高,反之則越低。
3、影響化學平衡的條件
(1)濃度:
增大反應物濃度或減小生成物濃度都會使平衡向正反應方向移動。
(2)溫度:
升高溫度平衡向吸熱反應方向移動,降低溫度平衡向放熱反應方向移動。
(3)壓強:
對於有氣體參加的反應,增大壓強平衡向氣體體積減小的反應方向移動,減小壓強平衡向氣體體積增大的反應方向移動。
4、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
本質:υ正=υ逆
現象:
(1)各組成成份的含量保持不變;
(2)各物質濃度不隨時間改變而改變;
(3)各物質的物質的量不隨時間改變而改變;
(4)對於有氣體參加,且反應前後氣體體積有改變的反應,混合氣體的體積或壓強或氣體物質的量不隨時間改變而改變。對於反應:,壓強不隨時間改變而改變不能作為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標志。
5、化學平衡是動態平衡
可逆反應在一定條件下建立平衡狀態時,正反應、逆反應均未停止,只是正逆反應速率相等而已。
6、化學反應速率的改變與化學平衡移動的關系
(1)化學平衡移動的概念
一定條件下的化學平衡(υ正=υ逆,各組分含量保持一定)平衡破壞(υ正≠υ逆)新的條件下建立新的平衡狀態(υ正′=υ逆′)各組分含量保持新的一定。
(2)影響化學平衡的條件
①濃度
增大反應物濃度、正逆反應速率都加快,但υ正>υ逆,因此,平衡向正反應方向移動。
②壓強
對於反應沒有氣體參加的可逆反應及反應前後氣體體積不改變的反應,改變壓強化學平衡不移動。對於反應前後氣體體積有改變的反應,如:,增大壓強,反應物、生成物壓強都相應增大,正逆反應速率都加快,但υ正>υ逆,平衡向正反應方向移動。
③溫度
無論是吸熱反應還是放熱反應,升高溫度反應速率都加快,達到化學平衡的時間就短,降低溫度反應速率則減慢,達到化學平衡狀態所需時間就長。
③ 判斷化學反應達到平衡的所有條件是什麼
網上找的
1同一物質的生成速率和分解速率相等
2反應體系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或者濃度,百分含量,體積分數,質量分數,物質的量分數不再改變
3同一物種化學鍵的斷裂和形成數目相等
4有氣體參加反應,當反應前後氣體總體積不等的時候
,氣體的平均相對分子質量,密度,壓強不變
5若反應為絕熱體系,反應體系溫度一定
6轉化率相同
7若反應有顏色的改變,則顏色不變時平衡。
④ 怎麼看化學反應達到平衡狀態
第一大類方法:本質性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本質性標志是:「正反應與逆反應的速率相等」。這樣就可以直接或間接地衍生出以下6種判斷方式:
(1)從速率的角度描述:同一物質的生成速率等於消耗速率;
(2)從速率的角度描述:處於可龔定奪剮懿溉額稅帆粳逆方程式同一側(即兩者同為反應物或兩者同為生成物)的不同種物質,必須一種物質生成同時另一種物質消耗,且兩者的速率之比等於化學方程式中化學計量數之比;
(3)從速率的角度描述:處於可逆方程式不同側(即一為反應物,另一為生成物)的不同種物質,必須兩種物質同時生成或同時消耗,且兩者的速率之比等於化學方程式中化學計量數之比;
(4)從時間和物質的生消量的角度描述:單位時間內消耗掉某物質的量與生成該物質的量相等;
(5)從斷鍵角度描述:如h2+i2
2hi的反應,單位時間內斷裂一個h—h鍵的同時,形成一個h—h鍵,或形成一個i—i鍵,或斷裂2個h—i鍵;
(6)從能量角度描述:絕熱容器中,反應放出的熱量與吸收的熱量相等,即體系溫度不變。
第二大類方法:特徵性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特徵性標志是:「反應混合物中各組分的濃度保持不變。」這樣,就又可以直接或間接地衍生出以下5種判斷方式:
(7)反應混合物中和物質的物質的量濃度保持不變;
(8)反應混合物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分數、質量分數、體積分數(對氣體物質而言)等保持不變;
(9)反應混合物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質量、分子數等保持不變;
(10)反應混合物中某一種反應物的轉化率、某一生成物的產率等保持不變;
(11)反應混合物中某些特徵,如某組分有顏色,體系的顏色不再改變時。
第三大類方法:整體性判斷。化學平衡狀態可以從各組分來判斷以外,對於有些可逆反應,還可以採取反應混合物的整體情況來判斷。
如:對於ma(g)+nb(g)
pc(g)+qd(g)
(其中m+n≠p+q)
或者ma(s)+nb(g)
pc(g)+qd(g)
(其中n≠p+q)
等可逆反應而言,只要出現下列幾種情況時,也達到了平衡狀態:
(12)定溫、定容條件下,總壓強保持不變;
(13)定溫、定壓條件下,總體積保持不變;
(14)定容條件下,氣體密度保持不變(僅指除氣體外還有固、液物質反應或生成的反應)
(15)總物質的量保持不變;
(16)總分子數保持不變。
特別要提醒的是:當上述反應中氣體計量數相等時,上述(12)—(16)情況在反應的任一過程中都會保持不變。
參考資料:www.xgpczx.net/readnews.asp?newsid=737
⑤ 怎麼判斷化學反應平衡啊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1.同一物質的生成速率和分解速率相等
2.反應體系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或者濃度,百分含量,體積分數,質量分數,物質的量分數不再改變
3.同一物種化學鍵的斷裂和形成數目相等
4.有氣體參加反應,當反應前後氣體總體積不等的時候 ,氣體的平均相對分子質量,密度,壓強不變
5.若反應為絕熱體系,反應體系溫度一定
6.轉化率相同
7.若反應有顏色的改變,則顏色不變時平衡。
⑥ 化學平衡標志怎樣判斷已達到平衡狀態
1、V正=V逆(1)、用同一種物質來表示反應速率時:該物質的生成速率與消耗速率相等;(2)用不同種物質來表示反應速率時:若同為反應物或產物,應方向相反,即一種生成,另一種分解,且速率之比=化學方程式中相應的化學計量數之比。若一為反應物,另一為產物,則要均為分解或生成,同樣速率之比=化學方程式中相應的化學計量數之比。2、物質的量、質量、物質的量濃度、成分的百分含量(體積分數、質量分數)、成分的轉化率恆定均可作為達平衡的標志。3、總壓強恆定必須針對恆容、恆溫條件下氣體體積有改變的反應,如N2+3H2
≒2NH3
,因為氣體物質的量越大則壓強p就越大,則無論各成份是否均為氣體,只需考慮氣體物質的量是否發生改變,只要氣體物質的量有改變,當總壓強恆定時可逆反應達平衡。但對氣體體積反應前後不變的可逆反應,由於平衡與否氣體的物質的量不變,因此在恆容、恆溫下P不會變。故總壓恆定不能作為確定達平衡的標志。如:H2+I2≒2HI。4、混合氣體的密度恆定①當反應前後各成分均為氣體時恆容:ρ總為恆值,不能做平衡標志;恆壓:等物質的量反應,ρ總為恆值,不能作平衡標志,如:H2+I2≒2HI。非等物質的量反應,ρ為一定值時,可做為平衡標志,如N2+3H2
≒2NH3。②當有非氣體物質參與時恆容:ρ為一定值時,可作平衡標志,如C+CO2≒2CO;恆壓:ρ為一定值時,可作平衡標志,如:C(S)+H2O(g)≒CO(g)+H2(g)。5、混合氣體的平均相對分子質量(M)恆定①若各物質均為氣體對於非等物質的量反應,如2SO2+O2≒2SO3,M一定可做為平衡標志。對於等物質的量反應,如H2+
Br2≒2HBr,M一定不能做為平衡標志。②若有非氣體參與,無論等物質的量還是非等物質的量反應,如C(s)+O2(g)
≒CO2(g),CO2(g)+C(s)≒2CO(g),M一定可標志達到平衡。6、混合氣體的顏色一定對於有有色氣體參與的可逆反應,當混合氣體的顏色不變時,可以作為達平衡的標志。如H2+I2
≒
2HI和2NO2+O2≒N2O47、當溫度不隨時間變化而變化。對於隔熱體系,當體系內溫度一定時,則標志達到平衡。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⑦ 化學反應平衡狀態的標志是什麼
第一大類方法:本質性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本質性標志是:「正反應與逆反應的速率相等」。這樣就可以直接或間接地衍生出以下6種判斷方式:
(1)從速率的角度描述:同一物質的生成速率等於消耗速率;
(2)從速率的角度描述:處於可逆方程式同一側(即兩者同為反應物或兩者同為生成物)的不同種物質,必須一種物質生成同時另一種物質消耗,且兩者的速率之比等於化學方程式中化學計量數之比;
(3)從速率的角度描述:處於可逆方程式不同側(即一為反應物,另一為生成物)的不同種物質,必須兩種物質同時生成或同時消耗,且兩者的速率之比等於化學方程式中化學計量數之比;
(4)從時間和物質的生消量的角度描述:單位時間內消耗掉某物質的量與生成該物質的量相等;
(5)從斷鍵角度描述:如H2+I2
2HI的反應,單位時間內斷裂一個H—H鍵的同時,形成一個H—H鍵,或形成一個I—I鍵,或斷裂2個H—I鍵;
(6)從能量角度描述:絕熱容器中,反應放出的熱量與吸收的熱量相等,即體系溫度不變。
第二大類方法:特徵性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特徵性標志是:「反應混合物中各組分的濃度保持不變。」這樣,就又可以直接或間接地衍生出以下5種判斷方式:
(7)反應混合物中和物質的物質的量濃度保持不變;
(8)反應混合物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分數、質量分數、體積分數(對氣體物質而言)等保持不變;
(9)反應混合物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質量、分子數等保持不變;
(10)反應混合物中某一種反應物的轉化率、某一生成物的產率等保持不變;
(11)反應混合物中某些特徵,如某組分有顏色,體系的顏色不再改變時。
第三大類方法:整體性判斷。化學平衡狀態可以從各組分來判斷以外,對於有些可逆反應,還可以採取反應混合物的整體情況來判斷。
如:對於mA(g)+nB(g)
pC(g)+qD(g)
(其中m+n≠p+q)
或者mA(s)+nB(g)
pC(g)+qD(g)
(其中n≠p+q)
等可逆反應而言,只要出現下列幾種情況時,也達到了平衡狀態:
(12)定溫、定容條件下,總壓強保持不變;
(13)定溫、定壓條件下,總體積保持不變;
(14)定容條件下,氣體密度保持不變(僅指除氣體外還有固、液物質反應或生成的反應)
(15)總物質的量保持不變;
(16)總分子數保持不變。
特別要提醒的是:當上述反應中氣體計量數相等時,上述(12)—(16)情況在反應的任一過程中都會保持不變。
⑧ 化學平衡的標志和判斷方法
化學平衡的標志就是化學方程式,左右兩邊相等。判斷方法就是等號兩邊是否相乘的結果一樣。
⑨ 怎麼才能判斷化學反應是否達到平衡
1、從速率的角度描述:同一物質的生成速率等於消耗速率。
2、從速率的角度描述:處於可逆方程式同一側(即兩者同為反應物或兩者同為生成物)的不同種物質,必須一種物質生成,同時另一種物質消耗,且兩者的速率之比等於化學方程式中化學計量數之比。
3、從速率的角度描述:處於可逆方程式不同側(即一為反應物,另一為生成物)的不同種物質,必須兩種物質同時生成或同時消耗,且兩者的速率之比等於化學方程式中化學計量數之比。
4、從時間和物質的生消量的角度描述:單位時間內消耗掉某物質的量與生成該物質的量相等。
(9)怎麼判斷化學方程式是否平衡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從化學平衡的定義來看,判斷一個可逆反應是否達到平衡有兩個標志:一個是正逆反應速率相等,另一個是各組分的濃度不再變化。
2、實際判斷中,如果利用密度,壓強,濃度、顏色改變,各成分含量,混合氣體的相對分子質量等相關物理量可推出各組分的濃度不再變化這個結論,那麼這些物理量也可以作為判斷依據。
3、對於有氣體生成和參與反應的實驗,並且前後壓強有改變,比如NH3(g)+H2O===NH4.OH,壓強不再變化時說明達到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