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學校教育學中「上位」「下位」指的是什麼
下位學習(類屬學習):指將概括程度或包容範圍較低的新概念或命題,歸屬到認知結構中原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容範圍較高的適當概念或命題之下,從而獲得新概念或新命題的意義。
比方說已經有了「羊」的概念,後學習了「山羊」的概念,這時將「山羊」歸屬到原有的「羊」的概念之下,這就是下位學習。
上位學習(總括學習):是指新概念、新命題具有較廣的包容面或較高的概括水平,這時,新知識通過把一系列已有觀念包含於其下而獲得意義,新學習的內容便與學生認知結構中已有觀念產生了一種上位關系。
比方說新學到了一個命題:「羊是吃草的動物。」這時將個體在學習前已有的另一個命題:「山羊是吃草的動物。」這一命題包含在其中,這就是下位學習。
上位學習和下位學習共同點:
1、都存在概念或命題的高低層級關系。
2、都存在已知的舊觀念和新獲得的新觀念。
奧蘇貝爾認為學生能否習得新信息,主要取決於他們認知結構中已有的有關觀念。根據新舊觀念的概括水平及其聯系方式的不同,提出三種同化方式:上位學習、下位學習和並列組合學習。
㈡ 奧蘇貝爾把學習分類為下位學習、上位學習和並列結合學習,什麼是下位學習、上位學習和並列結合學習
主要是指新舊知識即概念間的關系。
在學習完蘋果的相關知識後,學習水果,對水果的學習即為上位學習。(水果是蘋果的上位概念)
在學習完蘋果的相關知識後,學習桔子,對桔子的學習即為並列位學習。(桔子是蘋果的並列概念)
在學習完三角形的相關知識後,學習正三角形,對正三角形的學習即為下位學習。(正三角形是三角形一種,是其下位概念)
㈢ 上位學與下位學區別舉例有哪些
上位學習:也稱總括學習,是指在認知結構中原有的幾個觀念的基礎上學習一個包容性程度更高的命題,即原有的觀念是從屬觀念,而新學習的觀念是總括性觀念。
在這些原有觀念的基礎上學習一個概括和包容程度較高的概念或命題時,便產生上位學習。
下位學習又稱類屬學習,是指將概括程度或包含程度較低的新概念或命題歸屬到認知結構中已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含程度更高的適當概念或命題之下的學習,從而獲得新概念或新命題的意義。
如何區分上位學習、下位學習、派生類屬和相關類屬
1.上位學習:上位學習也稱總括學習。是指新概念、新命題具有較廣的包容面或者較高的概括水平,這時,新知識通過把一系列已有觀念包含於其下而獲得意義,新學習的內容便與學生認知結構中已有觀念產出了一種上位關系。
2.下位學習:下位學習也稱類屬學習。是指將概括程度或包容範圍較低的新概念或命題,歸屬到認知結構中原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容範圍較高的適當概念或命題之下,從而獲得新概念或新命題的意義。
3.巧記:從上述概念發現,兩者的概念很容易混淆,非常不好記。那就需要我們考生動用多種記憶方式,利用已有經驗,幫助我們又快又准地把它們記住。
上位,大家可以很形象地在頭腦中想像從下到上的過程。下面肯定是概括和包容程度比較低的,上面站得高,看得遠,因此概括和包容程度比較高。
所以上位的過程就是學習的新知識比原有知識的范圍要大,包含面更廣。同樣,下位就是從上到下,記憶時和上位一樣。這樣記形象生動又准確無誤,不會輕易忘記和混淆。
二、下位學習又包括派生類屬和相關類屬,我們也要能夠清楚區分。
1.派生類屬:新學習內容僅僅是學生已有的、包容面較廣命題的一個例證,或是能從已有命題中直接派生出來的。
2.相關類屬:新內容納入可以拓展、修飾或者限定學生已有的概念、命題,並使精確化。
3.區分:首先二者都屬於下位學習,簡單地理解它們的區別就是派生類屬是可以直接派生出來的。比如先學習「鳥」的概念,再學習「杜鵑鳥」,杜鵑鳥可以直接從鳥的分類中派生出來。
而相關類屬不能直接派生出來,可以讓學生對之前的概念更加精確。比如同樣還是先學習了「鳥」的概念,再學習「企鵝」。
很多同學認為企鵝怎麼會是鳥呢,企鵝又不會飛,好像也沒有羽毛等。但實際上企鵝確實是鳥類,這就是相關類屬,可以使學生對鳥的理解更加准確,其實會不會飛並不是決定是不是鳥的最關鍵特徵。
通過上述的講解,希望同學們對上位學習、下位學習、派生類屬和相關類屬有一個更清晰地認識。同時我們自己在學習的時候也要把一些容易遺忘,較難區分的知識點通過各種自己的方法來幫助自己理解和記憶。
㈣ 哪位高手能傳授快捷區分上位學習和下位學習或是列舉區分二者的簡單明了的例子
上位學習,也稱總括學習,是指在認知結構中原有的幾個觀念的基礎上學習一個包容性程度更高的命題,即原有的觀念是從屬觀念,而新學習的觀念是總括性觀念。在這些原有觀念的基礎上學習一個概括和包容程度較高的概念或命題時,便產生上位學習。
例如,兒童在知道「蘋果」「梨」「香蕉」「橘子」等概念之後,再學習「水果」這個概念時,新學習的概念總括了原有的概念,新學習的概念就更具有意義。又如,在學過正方體、長方體等形體的體積計算公式後,學習一般柱體的體積計算公式(V=SH)就屬於上位學習。
(4)化學學習中哪些屬於下位學習擴展閱讀:
奧蘇伯爾按照新舊知識的概括水平及其相互間的不同關系,提出了三種同化方式:下位學習、上位學習和並列結合學習。
下位學習(又稱類屬學習)主要是指學習者將概括程度處在較低水平的概念或命題,納入自身認知結構中原有概括程度較高水平的概念或命題之中,從而掌握新學習的有關概念或命題。按照新知識對原有知識產生影響的大小,下位學習又可以分為兩種。
一種是派生類屬學習,即新學習的知識僅僅是學習者已有概念或命題的一個例證或是一種派生物。例如,學習者掌握了個性心理的基本特徵後,就不難理解個性心理中具有代表性的性格的特徵了,這種學習不僅使新知識獲得了意義,而且使原有知識獲得了證實或擴充。
另一種是當學習者獲得一定的類屬於原有概念或命題的新知識以後,使自身原有的概念或命題進一步精確化,使其受到限制、修飾或擴展,這種學習稱為相關類屬學習。
例如,學習者已經熟悉了「氯在點燃狀態下可以與鐵發生化學反應」的命題,現在學習新的命題「溴在點燃狀態下也可以與鐵發生化學反應」,後一命題與前一命題之間只是相關關系,後者不可以從前者中派生出來。
上位學習(又稱為總括關系)是指在學習者已經掌握幾個概念或命題的基礎上,進一步學習一個概括或包容水平更高的概念或命題。如學習者在熟悉了「感知」、「記憶」、「思維」這些下屬概念之後,再學習「心理過程」這個概括程度更高的新的概念,這個概括水平更高的新概念主要通過歸納原有下位概念的屬性而獲得意義。
當新學習的概念和命題既不能與原有知識結構中的概念或命題產生下位關系,也不產生上位關系,而是並列關系時,這時的學習便只能採用並列結合學習。如學生在學習了心理過程的基本知識以後,再學習個性心理的有關知識,這時的學習就是並列結合學習。
㈤ 上位學與下位學區別是什麼
一、含義不同:
上位學習:也稱總括學習,在認知結構中原有的幾個觀念的基礎上學習一個包容性程度更高的命題,即原有的觀念是從屬觀念,而新學習的觀念是總括性觀念。
下位學習又稱類屬學習,是指將概括程度或包含程度較低的新概念或命題歸屬到認知結構中已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含程度更高的適當概念或命題之下的學習,從而獲得新概念或新命題的意義。
二、關系不同:
上位學習:新知識通過把一系列已有觀念包含於其下而獲得意義,新學習的內容便與學生認知結構中已有觀念產出了一種上位關系。
下位學習:歸屬到認知結構中原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容範圍較高的適當概念或命題之下,從而獲得新概念或新命題的意義。
(5)化學學習中哪些屬於下位學習擴展閱讀:
當認知結構中已形成幾個概念, 要在這幾個原有概念基礎上學習一個包容程度更高的命題時,便產生了上位學習,或稱總括學習。
例如化學課中「元素」概念的建立。可以啟發學生分析鐵、鋁、氫、氧、鈉、鈣等物質有無共同之處,並最終讓學生理解這些看起來各不相同的物質歸納起來都屬於一個類別:化學元素;這就是說通過歸納、綜合幾個具體類概念,讓學生掌握了更高一級的類概念,即上位概念。
㈥ 上位學習和下位學習是什麼
上位學習,也稱裝修全包學習,就是指在認知結構中的好多個初始觀念的基本上,學習一個具有多元性的命題,即初始觀念是依附觀念,而學習到的觀念是裝修全包觀念。如果你在這種原有概念的基本上,學習到一個具備極度歸納力和承受度的概念或命題時,你也就會出現優異的學習。例如課堂教學上「原素」概念的創建。可以啟迪學員剖析鐵、鋁、氫、氧、鈉、鈣等化學物質是不是有相同點,最後使學員搞清楚這種看起來不一樣的化學物質都歸屬於同一范圍:原素;換句話說,根據對一些實際的班集體概念的匯總和綜合性,學員可以把握一個更多的班集體概念,即優等品的概念。
2.有關一般學習
當新的內容拓展、改動或限定了學員現有的命題並使之精準時,便是相應的類別學習。在關系歸因於科學研究中,Xi的概念類歸屬於原概念,具備較高的抽象性,但新概念並不徹底包括在原概念中,也不能用原概念來表現。
㈦ 學生已經學習「整數的加減法」,再學習「小數的加減法」,屬於上位學
上位學習。
產生背景:
當認知結構中已形成幾個概念, 要在這幾個原有概念基礎上學習一個包容程度更高的命題時,便產生了上位學習,或稱總括學習。
例如化學課中「元素」概念的建立。可以啟發學生分析鐵、鋁、氫、氧、鈉、鈣等物質有無共同之處,並最終讓學生理解這些看起來各不相同的物質歸納起來都屬於一個類別:化學元素;這就是說通過歸納、綜合幾個具體類概念,讓學生掌握了更高一級的類概念,即上位概念。
事例說明:
例如,兒童在知道「蘋果」「梨」「香蕉」「橘子」等概念之後,再學習「水果」這個概念時,新學習的概念總括了原有的概念,新學習的概念就更具有意義。又如,在學過正方體、長方體等形體的體積計算公式後,學習一般柱體的體積計算公式(V=SH)就屬於上位學習。
教師在上位學習教學中,要充分發揮概括的作用,認真組織好概括活動,否則難以產生良好的教學效果。
㈧ 什麼是下位學習
下位學習:當要學習的新概念與頭腦中要同化的概念之間存在一種類屬關系時,這時所進行的概念學習就是下位學習。
奧蘇貝爾認為,從學生學習時內部的認知活動看,新舊知識相互聯系和作用表現在三種關系水平上:
1,下位學習(類屬學習)
當認知結構中的原有觀念其抽象,概括和包攝性高於新知識,新舊知識建立下位聯系,新知識類屬於舊知識時,於是產生下位學習或類屬學習.
2,上位學習
當新知識的抽象,概括和包攝性高於新知識,新舊知識建立上位聯系時,這種學習稱為上位學習.
3,並列學習
新知識與原有觀念既無上位,也無下位的特殊聯系,這種學習便是並列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