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辦理危險化學品運輸時,需出具哪些證件
您好:公路運輸企業的資格審查:主要是依據交通部關於發布《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運發[1993]1382號)文件的要求:
(1)有能保證安全運輸危險貨物的相應設施設備;
(2)具有十輛以上專用車輛的經營規模,五年以上從事運輸經營的管理經驗,配有相應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
(3)具有較為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車輛設備保養維修和安全質量教育等規章制度;
(4)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維修作業和業務管理人員,應具有經當地地(市)級以上道路運政管理機關考核並頒發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5)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容器、裝卸機械及工具,應符合交通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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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0)規定的條件,並具有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審驗,頒發的符合一級車輛標準的合格證。
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人員的要求
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當對其駕駛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駕駛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並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船員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必須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部2005年第9號令),憑證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是納入《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的危險化學品。
需要到公安部門辦理危險化學品購買許可證、道路運輸許證;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運輸車輛取得營運證以及駕駛人員、押運人員取得上崗資格的證明文件
希望對您有幫助
滿意請採納o(∩_∩)o謝謝
② 劇毒資格證怎麼辦辦理
法律分析:《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第五條經常需要購買、使用劇毒化學品的,應當持銷售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劇毒化學品資質證明復印件,向購買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符合要求的,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後,將蓋有公安機關印章的《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成冊發給購買或者使用單位保管、填寫。(一)生產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申領《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時,應當如實填寫《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申請表》,並提交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批准書的復件。(二)經營劇毒化學品的企業申領《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時,應當如實填寫《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申請表》,並提交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甲種)的復印件(三)其他生產、科研、醫療等經常需要使用劇毒化學品的單位申領《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時,應當如實填寫《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申請表》,並提交使用、接觸劇毒化學品從業人員的上崗資格證的復印件。使用劇毒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單位還應當提交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證、批准書或者其他相應的從業許可證明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三十九條 申請取得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一)營業執照或者法人證書(登記證書)的復印件;(二)擬購買的劇毒化學品品種、數量的說明;(三)購買劇毒化學品用途的說明;(四)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規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③ 購買危險化學品應辦理哪些證件
1、單位法人證書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登記表
4、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責任書
5、劇毒腐蝕物品儲存、使用登記表
6、使用、儲存安全管理制度
7、公司劇毒品從業人員名單
8、公司劇毒化學品的情況說明
9、應急救援預案
10、關於申請辦理劇毒化學品准購證的請求
拓展資料: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應急要點
●發現被遺棄的化學品,不要撿拾,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清具體位置、包裝標志、大致數量以及是否有氣味等情況。
●立即在事發地點周圍設置警告標志,不要在周圍逗留。嚴禁吸煙,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
●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撤離到上風口位置,不圍觀,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居民小區施工過程中挖掘出有異味的土壤時,應立即撥打當地區(縣)政府值班電話說明情況,同時在其周圍拉上警戒線或豎立警示標志。在異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圍居民和單位不要開窗通風。
●嚴禁攜帶危險化學品乘坐公交車、地鐵、火車、汽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
專家提示
專家提醒,一旦聞到刺激難聞的氣味,或者發現有毒氣體發生泄漏,就要馬上採取措施:
及時撤離現場,並馬上通知其他人員,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然後報警。
2.堵截一切火源,不開燈,不要動電器,以免產生導致爆炸的火花;熄滅火種,關閥斷氣,迅速疏散受火勢威脅的物資。
3.有關單位要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化學品火災的撲救應由專業消防隊來進行。4.受到危險化學品傷害時,應立即到醫院救治,不要拖延。
(資料來源:網路:危險化學品)
④ 劇毒化學品的經營單位,應取得何種許可證
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的。
在《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規定。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摘錄:
第四條 經營許可證分為甲、乙兩種。取得甲種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可經營銷售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危險化學品;取得乙種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只能經營銷售除劇毒化學品以外的危險化學品。
甲種經營許可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發證機關)審批、頒發;乙種經營許可證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市級發證機關)審批、頒發。成品油的經營許可納入甲種經營許可證管理。
第六條 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單位(以下簡稱經營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築物符合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等規定,建築物應當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
(二)經營條件、儲存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GB18265)、《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的規定;
(三)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經過專業培訓,並經考核,取得上崗資格;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五)有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九條 申請甲種和乙種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應當分別向省級發證機關和市級發證機關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材料:
(一)《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二)安全評價報告;
(三)經營和儲存場所建築物消防安全驗收文件的復印件;
(四)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產權或租賃證明文件復印件;
(五)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專業培訓合格證書的復印件;
(六)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經營許可證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經營單位名稱;
(二)經營單位住所(地址和經營場所);
(三)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四)經營單位的經濟類型;
(五)許可經營范圍(劇毒化學品應當註明品名,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註明類項;成品油應當註明油品名稱);
(六)發證日期和有效期限;
(七)證書編號。
⑤ 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證需哪些手續
運輸進口或者出口劇毒化學品的,應當提交危險化學品進口或者出口登記證; 3.承運單位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經營(運輸)許可證(復印件)、機動車行駛證、運輸車輛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道路運輸證。運輸劇毒化學品的車輛必須設置安裝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專用標識和安全標示牌。安全標示牌應當標明劇毒化學品品名、種類、罐體容積、載質量、施救方法、運輸企業聯系電話; 4.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押運人員的身份證件以及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上崗資格證; 5.隨《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申請表》附運輸企業對每輛運輸車輛製作的運輸路線圖和運行時間表(線路圖上要註明高速公路名稱、國省道編號、市政道路名稱及行駛方向,每輛車擬運輸的載質量。
⑥ 購買劇毒化學品應通過哪些單位審批
法律分析:由各地公安機關治安部門負責辦理。凡申請辦理劇毒化學品購買、運輸證的單位,應先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從業登記,再向所在地公安機關治安部門辦理劇毒化學品從業單位備案登記。劇毒化學品是指,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公安、環保、衛生、質檢、交通部門確定並公布的劇毒化學品目錄中的化學品。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 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憑相應的許可證件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憑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前款規定以外的單位購買劇毒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取得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應當持本單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說明。個人不得購買劇毒化學品(屬於劇毒化學品的農葯除外)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⑦ 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單位,個人都需要什麼證件
你好,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單位,個人都需要的證件及要求如下: 五、運輸安全管理
(一)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資質與資格
1、企業資質
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應當分別依照有關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人員資格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的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應當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從業資格。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
(二)裝卸安全管理
裝卸作業應當遵守安全作業標准、規程和制度,並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或者監控下進行。
(三)道路運輸途中的安全管理
1、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並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有關人員應當了解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及其包裝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現危險情況時的應急處置方法。
2、托運人應當委託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企業承運。
3、運輸車輛應當符合國家標准要求的安全技術條件,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懸掛或者噴塗符合國家標准要求的警示標志;不得超載。
4、配備押運人員,並保證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處於押運人員的監控之下。
5、途中因住宿或者發生影響正常運輸的情況,需要較長時間停車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運輸劇毒化學品或者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6、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劃定,並設置明顯的標志。
(四)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
通過道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托運人應當向運輸始發地或者目的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
申請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托運人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擬運輸的劇毒化學品品種、數量的說明;
2、運輸始發地、目的地、運輸時間和運輸路線的說明;
3、承運人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運輸車輛取得營運證以及駕駛人員、押運人員取得上崗資格的證明文件;
4、購買劇毒化學品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海關出具的進出口證明文件。
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五)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安全管理
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途中丟失、被盜、被搶或者出現流散、泄漏等情況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立即採取相應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並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接到報告後,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立即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衛生主管部門通報。有關部門應當採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
(六)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禁止性規定
禁止通過內河封閉水域運輸劇毒化學品以及國家規定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其他危險化學品。
內河其它水域,禁止運輸國家規定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劇毒化學品以及其他危險化學品。
禁止通過內河運輸的劇毒化學品以及其他危險化學品的范圍,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危險化學品對人體和水環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消除危害後果的難易程度等因素規定並公布。
(七)水路運輸的安全管理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關於危險貨物水路運輸安全的規定。
2、海事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確定船舶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相關安全運輸條件。
3、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應當由依法取得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的水路運輸企業承運,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承運。托運人應當委託依法取得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的水路運輸企業承運,不得委託其他單位和個人承運。
4、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應當使用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適裝證書的運輸船舶。水路運輸企業應當針對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制定運輸船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為運輸船舶配備充足、有效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5、 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應當取得船舶污染損害責任保險證書或者財務擔保證明。
6、通過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的材質、型式、強度以及包裝方法應當符合水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包裝規范的要求。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單船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數量有限制性規定的,承運人應當按照規定安排運輸數量。
7、用於危險化學品運輸作業的內河碼頭、泊位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范,與飲用水取水口保持國家規定的距離。有關管理單位應當制定碼頭、泊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並為碼頭、泊位配備充足、有效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用於危險化學品運輸作業的內河碼頭、泊位,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8、船舶載運危險化學品進出內河港口,應當將危險化學品的名稱、危險特性、包裝以及進出港時間等事項,事先報告海事管理機構。海事管理機構接到報告後,應當在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通知報告人,同時通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定船舶、定航線、定貨種的船舶可以定期報告。
9、在內河港口內進行危險化學品的裝卸、過駁作業,應當將危險化學品的名稱、危險特性、包裝和作業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報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在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通知報告人,同時通報海事管理機構。
10、載運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在內河航行,通過過船建築物的,應當提前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申報,並接受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管理。
11、載運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在內河航行、裝卸或者停泊,應當懸掛專用的警示標志,按照規定顯示專用信號。
12、載運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在內河航行,按照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規定需要引航的,應當申請引航。
13、載運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在內河航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飲用水水源保護的規定。內河航道發展規劃應當與依法經批準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相協調。
(八)托運人的責任
1、托運人應當向承運人說明所託運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危險特性以及發生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所託運的危險化學品妥善包裝,在外包裝上設置相應的標志。
2、運輸危險化學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的,托運人應當添加,並將有關情況告知承運人。
3、托運人不得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化學品,不得將危險化學品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貨物托運。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交寄危險化學品或者在郵件、快件內夾帶危險化學品,不得將危險化學品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物品交寄。郵政企業、快遞企業不得收寄危險化學品。
六、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多選)
國家實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口企業,應當向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原條例為環境保護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對同一企業生產、進口的同一品種的危險化學品,不進行重復登記。
危險化學品登記包括下列內容:
1、分類和標簽信息;
2、物理、化學性質;
3、主要用途;
4、危險特性;
5、儲存、使用、運輸的安全要求;
6、出現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
七、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
(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工業和信息化、環境保護、公安、衛生、交通運輸、鐵路、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等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將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
1、事故單位的應急救援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按照本單位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組織救援,並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公安、衛生主管部門報告;道路運輸、水路運輸過程中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駕駛人員、船員或者押運人員還應當向事故發生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2、有關人民政府及部門的應急救援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環境保護、公安、衛生、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按照本地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
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採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立即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測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事故的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大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4、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狀況進行監測、評估,並採取相應的環境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措施。
八、法律責任
(一)責任主體
1.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
2.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相關部門
3.非法從事生產、儲存和經營的責任人
4.危險化學品單位
5.包裝、容器的生產和使用單位
(二)法律責任
1、行政責任
行政處罰:
責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由原發證機關吊銷有關證照。
行政處分:降級或者撤職。
2、刑事責任
違反《條例》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處罰: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非法經營罪;
危險物品肇事罪;
重大責任事故罪;
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
受賄罪;
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罪;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關於劇毒化學品,下列敘述中正確的是()。
A.生產、儲存和使用劇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二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B.劇毒化學品的經營許可證要向設區的市級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領取
C.禁止利用內河以及其他封閉水域等航運渠道運輸劇毒化學品
D.運輸企業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被搶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E.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
⑧ 運輸劇毒化學品應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什麼證件
這是屬於危化品運輸,需要危險品道路運輸許可證
⑨ 購買劇毒化學品公安機關備案所需手續
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
2017年10月26日 22:35 點擊:[1]
一、事項名稱: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
二、設定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三、申請條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39條
第三十九條 申請取得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單位申請購買民用爆炸物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購買申請,並提交下列有關材料:
(一)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等級證書)的復印件
(二)擬購買劇毒化學品品種、數量的說明
(三)購買劇毒化學品用途說明
(四)經辦人身份證明
縣級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規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不予批準的,局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四、辦理材料:
1、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等級證書)的復印件
2、擬購買劇毒化學品品種、數量的說明
3、購買劇毒化學品用途說明
4、經辦人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