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劇毒化學品的安全檢查要求
1 、單位負責人為安全管理責任人,與當地公安機關具結保證,並簽訂安全責任狀。
2 、有安全領導小組,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生產、保衛、倉庫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3 、使用、儲存、銷售等人員以及部門負責人經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培訓,取得上崗資質。
4 、有應急處置預案,每年演練一次,有記錄。 1 、有各級崗位安全責任制,並張貼上牆。
2 、定期組織安全教育培訓,有活動記錄。
3、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有記錄。
4、有劇毒化學品安全生產安全操作規程、工藝標准、使用審批、領用、保管收發、安全管理、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廢棄劇毒化學品和容器的處置、值班巡查、事故調查處理以及獎懲等制度,並嚴格執行,且裝訂成冊。 1、劇毒化學品的審批、領用、進出庫、收發存根等台帳登記清晰完整並保存一年。
2、劇毒化學品使用要由單位負責人審批,實行雙人領取雙人監督使用。
3、銷售、儲存台帳,劇毒化學品的購買、運輸、銷售手續合法,流向記錄完整,並保存一年。
4、劇毒化學品的使用、銷售、儲存、流向月報按時上報公安機關。
5、廢棄劇毒物品、容器(包括閑置等)有登記。
6 、有防泄漏,防毒、消毒、中和等安全器材和設施。 1 、有專用倉庫, 24 小時雙人值班看守。
2 、倉庫實行雙人雙鎖保管、裝有防盜門、防盜窗,報警電話、犬防、與 110 聯網的 CK 報警器等防盜設施。
3 、倉庫需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
4 、有交通部門認可的專門運輸劇毒化學品的資質。
5 、劇毒化學品倉庫有外來人員登記、值班巡查登記,清晰完整,並保存一年。
② 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與保管
1.儲存劇毒化學品應當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禁止非崗位人員和本崗位無關人員接觸劇毒化學品;作業場所應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配置相關的安全防護設施,在作業場所應當配備報警和通信裝置。危險化學品保管人員要選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化學品性質和安全管理知識的人員擔任。
2.危險化學品要按其化學性質分類、分區,儲存不準超量。到達儲存限量時,儲存時間不得超過3天。並留有相應的防火間距(通道)和通風口,儲存地點距生產裝置、罐區、管廊、電纜橋架、下水井等設施的安全防火距離不得小於30米。
3.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或滅火方法等不同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同庫儲存,應設專用倉庫、場地或專用儲存室。
4.遇火、遇潮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準在露天、潮濕處存放,要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存放。對於怕潮、怕曬的危險化學品,應有防潮、防曬設施。
5.儲存和保管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和罐區等場所,須符合國家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應採用先進的消防、通訊、報警、滅火裝置,有毒物品應配備防護面具及隔離、消除、吸收毒物的設施,要經常檢查,更換或檢驗消防用品或器材,並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第九條 危險化學品的裝卸與運輸
1.危險化學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防止撞擊、磨擦、拖拉、重壓和傾倒,不得損毀包裝或容器,並注意標志,堆放穩妥。不準將化學性質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混合裝運。
2.危險化學品包裝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裝材料、標簽要適應物品的性能,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分解、標簽模糊或丟失等情況,應立即妥善處理。
3.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操作過程中注意下列事項:
3.1.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
3.2.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
3.3.禁止人員在沒有安全防護的情況下搬運、直接接觸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物品。
第十條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1.各部門從事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崗位,必須配置所接觸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從業人員必須熟知物品的危險性質、預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護及事故應急救援等。
2.在使用危險化學品時必須遵守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切實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2.1.安全技術措施
2.1.1.改革工藝技術,並採用安全的作業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散。
2.1.2.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2.1.3.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2.2.個人防護措施
2.2.1.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2.2.2.嚴禁直接接觸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2.2.3.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後及時更換工作服。
2.2.4.有毒物品場所,應備有應急設施或解毒葯品。
3.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受壓設備(貯罐、塔、各類容器等)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場所的電氣、儀表、報警、聯鎖等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並分級定期進行檢查、維護、檢測。
4.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二氧化碳、氮氣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餘壓,且不低於0.05兆帕(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於0.5%—1.0%規定充裝量的剩餘氣體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5.易燃物品的加熱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須採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採取嚴密隔絕措施。
6.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應根據作業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採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風降溫、防腐、防潮、泄壓、監測、報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設施。
7.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採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8.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磨擦、撞擊。
9.容易發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有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跑氣、跑料的安全設施,並應具有收集中和、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擴大。
10.使用有毒有害氣體的蒸汽(水)管道要有安全標識,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11.危險化學品的作業場所,必須配備相應的安全消防設施和防護器材,對能產生靜電的場所,均須有導除靜電的設施。
12.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生新危害的廢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十一條 危險化學品的報廢與銷毀
1.報廢有燃燒、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險的廢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徵得安全環保部的同意。
2.負責報廢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包括監護人員),必須熟知物品的化學、物理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項。
3.危險化學品在報廢處理前,應進行分析、檢驗,根據物品的性質,分別採取分解、中和等相應處理方法。
4.劇毒或對環境有污染的危險化學品,不準直接排入下水道,不準傾倒在地面上。
5.生產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6.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後方可報廢。
第十二條 危險化學品設備、設施的檢修
1.危險化學品設備、設施進行日修、定修、年修等各類檢修,由部門主管確認,安全環保部審批後方可作業。所有運轉設備確認檢修後,必須切斷電源開關(拔掉電源熔斷器),並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後,掛上禁止啟動牌或安全鎖卡,由點檢、操作、維修三方」確認。
2.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壓力容器按國家相關要求進行驗收注冊。壓力表、安全閥等安全部件必須定期檢驗,檢驗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3.設備、容器、管道、閥門,嚴禁帶壓拆裝。
4.高處作業時,人員應佩帶安全帶,所攜帶工器具應固定牢固,不準亂扔物品。
5.危險化學品設備設施內檢修作業(如槽罐、塔、地下貯池、爐膛、地溝等),必須辦理重大作業審批手續,落實安全措施,備好滅火器。
6.作業前要使用現有的儀器、設施、設備分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或氣體含量、濃度,安全後方可進入設備內作業,作業過程中,至少每2小時復查一次,如發現異常,危及安全作業,立即停止作業及時撤離,並上報部門領導和安全環保部,待處理後方可再次進入作業。
7.檢修完畢,結合點檢,按規定進行水壓或氣密實驗,合格後,辦理移交手續。
③ 化工廠安全隱患排查,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隱患,是指隱藏的禍患,即隱藏不露、潛伏的危險性大的事情或災害。
事故隱患,是泛指生產系統中可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歸納為21大類:
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蝕、觸電、墜落、機械傷害、煤與瓦斯突出、公路設施傷害、公路車輛傷害、鐵路設施傷害、鐵路車輛傷害、水上運輸傷害、港口碼頭傷害、空中運輸傷害、航空港傷害、其他類隱患等。
在企業安全生產檢查中,要注意檢查以下最常見的事故隱患(共22種):
人的不安全行為
主要有11類,也是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中人的主要直接原因。
1.忽視安全,忽視警告,操作錯誤。
2.人為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有干擾和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9.忽視個體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使用或未能正確使用。
10.不安全裝束。
11.對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接觸和處理錯誤等。
物的不安全狀態
主要有4類,也是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中物的主要直接原因。
1.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
2.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
4.生產(施工)場地作業環境不良。
管理上的缺陷
主要有7類,也是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中管理上的主要間接原因。
1.技術和設計上缺陷。
2.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夠。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5.沒有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或者不健全。
6.沒有事故防範和應急措施或者不健全。
7.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經費不落實。
④ 進入化學實驗室,需要注意那些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易燃易爆的葯品遠離火源,避免將腐蝕性葯品沾在衣服或皮膚上
2、進入實驗室前,應明確實驗任務、步驟及注意事項
3、實驗前,要檢查用品是否齊全;實驗進程中,要將實驗用品按順序擺放整齊。
4、不要用手接觸葯品,不要把鼻孔湊到容器口聞葯品氣味。嚴禁品嘗葯品。
5、做實驗時盡可能佩戴護目鏡;加熱操作中,不要湊近被加熱儀器進行觀察,不要將試管口朝向他人或自己
6、實驗剩餘葯品既不放回原瓶,也不隨意丟棄,更不能帶出實驗室,要放入指定的容器內
7、實驗完畢後,及時洗滌所用器皿;儀器、葯品歸類整理,放在指定位置
8、注意安全用電和節約用水、離開實驗室之前,務必關閉電源和水源
(4)化學品檢查應注意哪些擴展閱讀:
化學實驗室是提供化學實驗條件及其進行科學探究的重要場所。其內有大量的儀器:鐵架台、石棉網、酒精燈等實驗工具。通常會配有化學葯品櫃,葯櫃裡面有常用的化學葯品,比如:五水硫酸銅(CuSO4·5H2O,即膽礬),氫氧化鈉溶液,石灰石,鹽酸等。
葯品取用
1、葯品的存放:一般固體葯品放在廣口瓶中,液體葯品放在細口瓶中(少量的液體葯品可放在滴瓶中),氣體放在集氣瓶中用玻璃片蓋住。特殊的如金屬鈉存放在煤油中,白磷存放在水中
2、葯品取用的總原則
①取用量:按實驗所需取用葯品。如沒有說明用量,應取最少量,固體以蓋滿試管底部為宜,液體以1~2mL為宜。多取的試劑不可放回原瓶,也不可亂丟,更不能帶出實驗室,應放在另一潔凈的指定的容器內。
②「三不」:任何葯品不能用手拿、舌嘗、或直接用鼻聞試劑(如需嗅聞氣體的氣味,應用手在瓶口輕輕扇動,僅使極少量的氣體進入鼻孔)
3、固體葯品的取用①粉末狀及小粒狀葯品:用葯匙(沒有時用V形紙槽代替) ②塊狀及條狀葯品:用鑷子夾取
4、液體葯品的取用
①液體試劑的傾注法: 取下瓶蓋,倒放在桌上,(以免葯品被污染)。標簽應向著手心,(以免殘留液流下而腐蝕標簽)。拿起試劑瓶,將瓶口緊靠試管口邊緣,試管傾斜,緩緩地注入試劑,傾注完畢,蓋上瓶蓋,標簽向外,放回原處。
②液體試劑的滴加法:滴管的使用:
a、先在液體外擠壓出滴管中的空氣,後伸入液體吸取試劑
b、滴入試劑時,滴管要保持垂直懸於容器口上方滴加
c、使用過程中,始終保持橡膠頭在上,不能倒置或橫放,以免膠頭被試劑腐蝕
d、滴管用畢,立即用水洗滌干凈(滴瓶上的滴管除外)
e、膠頭滴管使用時千萬不能伸入容器中或與器壁接觸,否則容易造成滴管頭破裂
⑤ 實驗室化學試劑管理要注意哪些事項
化學試劑是實驗室里品種最多、消耗量最頻繁、危險性也最大的物質。如易燃易爆化學試劑、劇毒性化學試劑、強腐蝕性、強氧化性等化學試劑領取後要存放在 專用的危險性試劑櫃里; 使用時也要特別注意,有針對性的採取一些安全防範措施,以免使用不當對實驗人員及實驗設備造成危害。下面就實驗室化學試劑的購置、保管、存放及安全使用注 意事項等方面談一談對化學試劑的管理。
1、實驗室化學試劑的領取
(1)化學試劑的領取要根據實驗通知單,實驗室管理員備好需要的化學試劑。一般化學試劑,由學科教師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領取。危毒品、貴金屬化學試劑,要以滿足實驗教學為原則,經任課教師申請、經分管領導的核准,方可領取。
(2)每次領取的化學試劑數量,實驗室管理員要稱量,及時記載在容器上的毛重標簽上,以作記帳憑證之用。
(3)領取化學試劑或者葯品時,應確認容器上標示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用葯品。注意葯品危害標示和圖樣,是否有危害。為了你的安全和實驗的順利進行,請察看葯品報告單 ( 若存在的話) 和試劑或葯品的安全數據單(MSDS)。
(4)領用易燃易爆、劇毒品、強腐蝕性、強氧化性等危險性試劑時必須提前申請上報,做到用多少領多少,並一次配製成使用試劑。對劇毒品發放本著先入先 出的原則,發放時有準確登記 ( 試劑的計量、發放時間和經手人)。凡是劇毒品必須是雙人領取,雙人送還,否則劇毒品倉庫保管員有權不予發放。
2 實驗室化學試劑的保管
2.1 化學試劑的保管應視其性質而定
一般試劑可保存在玻璃瓶內; 對玻璃有強烈腐蝕作用的試劑,如氫氟酸、氫氧化鈉應保存在聚乙烯塑料瓶內; 易被空氣氧化、分化、潮解的試劑應密封保存;易感光分解的試劑應用有色玻璃瓶貯存並藏於暗處; 易受熱分解及低沸點溶劑,應存於冷處; 劇毒試劑應存於保險箱; 有放射性的試劑應存於鉛罐中。
2.2做好化學試劑的經常性保養工作
如果化學試劑保管不當,就會失效變質,影響實驗的效果,並造成物質的浪費,甚至有時還會發生事故。因此,科學地保管好試劑對於保證實驗順利進行,獲得 可靠的實驗數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化學試劑的變質,大多數情況是因為受外界條件的影響,如空氣中的氧氣、二氧化碳、水蒸氣、空氣中的酸鹼性物質以及環境 溫度、光照等,都可使化學試劑發生氧化、還原、潮解、風化、析晶、稀釋、銹蝕、分解、揮發、升華、聚合、發霉、變色以及燃爆等變化。經常檢查儲存中的化學 試劑的存放狀況發現實際起過的儲存期或變質應及時報告,並按規定妥善處理 ( 降級使用或報廢) 和銷帳。在正常儲存條件下,一般化學試劑貯有不宜超過2年,基準試劑不超1年。
為了避免環境和其他因素的干擾,所有化學試劑一經取出不得放回貯有容器: 屬於必須回收的試劑或指定、退庫、的試劑,必須另設專用容器回收或貯存,具有吸潮性或易氧化,易變質的化學試試劑必須密封保存,避免吸濕解,氧化或變質。 定期盤點,核對出現差錯應及時檢查原因,並報主管領導或部門處理。
3實驗室化學試劑的存放
化學試劑都應存放在試劑瓶里,塞緊瓶蓋子,放置牢固櫥櫃架上,以保安全。且放置應排列整齊有序,並方便取用。所有化學試劑均應粘貼標簽,標明試劑溶液 的明稱、濃度和配製時間。標簽大小應與試劑瓶大小相適應,字跡應清晰,字體書寫端正,並粘於瓶子中間部位略偏上的位置,使其整齊美觀,標簽上可以塗以熔融 石蠟保護。保存化學試劑要特別注意安全,放置試劑的地方應陰涼,乾燥,通風良好。因試劑的種類多種多樣,一般試劑按無機物和有機物兩大類進行分類存放,特 殊試劑及危險試劑另存。
3.1無機物化學試劑的存放
按鹽類、單質、氧化物、鹼類、酸類等類別分別存放。鹽類一般按金屬離子所在周期表中的位置,也是從左向右,先下鹽後酸式鹽的方法分類: 如鈉鹽—硫化鈉、碳酸鈉、硅酸鈉、亞硝酸鈉、硫酸鈉、硫代硫酸鈉、鈣鹽等。單質再分成金屬和非金屬類或以單質元素在元素周期表中的族分類。氧化物也按元素 周期表的族的順順序分類。酸類中的不含氧酸可按酸根元素在周期表中的族次由左向右,從上到下來分類: 如氫鹵酸、氫氟酸、鹽酸、氫溴酸、氫碘酸等。含氧酸可按成酸元素的族次分類: 硼酸、硝酸、硫酸、磷酸等。鹼類主要按鹼可中金屬元素在周期表中的族次分類: 如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氫氧化鎂、氫氧化鈣等。
3.2有機物化學試劑的存放
按官能團分類: 如烴類 ( 飽和烴、不飽和烴) ,烴的衍生物 ( 醇、醛、酮、酸、醚、酯) ,碳水化合物,含氮化合物,有機離分子化合物等。每種試劑應按純度級別依次排列,配製的溶液應與固體試劑分別存放。
3.3特別注意: 危險性化學試劑的存放
危險性化學試劑具有較高化學活性的物質,如易燃易爆試劑、腐蝕性試劑、毒害性試劑、氧化性試劑、放射性等有害於人和環境的一系列的「烈性」化學物質, 其「活性」之高,甚至可以自行分解並威脅生命財產安全,必須認真對待。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危險性化學試劑的包裝上均帶有危險性標志、危規編號,在相關的 試劑手冊中也有文字說明。
(1) 易燃易爆性化學試劑必須存放於專用的危險性試劑倉庫里,並存放在不燃燒材料製作的櫃、架上,溫度不宜超過28℃ ,按規定實行「五雙」制度。實驗室少量瓶裝可設危險品專櫃,按性質分格貯存,同一格內不得混放氧化劑等性質的抵觸品,並根據貯存種類配備相應的滅火設備和 自動報警裝置。低沸點極易燃燒試劑宜低溫下貯存 ( 5℃以下,禁用有電火花產生的普通家用電冰箱貯存)。
(2)氧化性試劑則不得與其他性質抵觸的試劑共同儲存。包裝要完好,密封,嚴禁與酸類混放,應置於陰涼通風處,防止日光曝曬。
(3)腐蝕性試劑儲存容器必須按不同的腐蝕性合理選用,酸類應與氰化物,發泡劑、遇水燃燒品、氧化劑等遠離,不宜與鹼類混放。
(4)劇毒性試劑應遠離明火、熱源、氧化劑、酸類及食用品的通風良好處貯存,一般不與其他種類共同儲存,且應按規定貫徹 「五雙」制度。。
(5)化學試劑中遇水易燃試劑一定要存放在乾燥、嚴防漏水及暴雨或潮汛期間保證不進水的倉位。不得於有鹽酸、硝酸等散發酸霧的物品存放在一起,亦不得與其他危險品混存混放。
除以上三大類還有其他類: 如指示劑,按酸鹼指示試劑,氧化還原指示劑,其他指示劑,染色劑等分類存; 清洗劑又按酸性化學洗液,鹼性化學洗液,其他化學洗液及普通清洗劑。
4化學試劑安全使用的注意事項
取出的葯劑不能倒回原試劑瓶中,取完葯劑應隨即蓋好,不要亂放,以免張冠李戴。為安全起見,在使用化學試劑之前,首先對其安全性能—是否易燃易爆,是 否有腐蝕性,是否有毒,是否有強氧化性等等,要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在使用時才能有針對性的採取一些安全防範措施,以免使用不當造成對實驗人員及實驗設備的 危害。下面從化學試劑的安全性能分類,對各類化學試劑使用中的注意事項分別加以介紹。
4.1易燃易爆化學試劑
一般將閃點在 25℃以下化學試劑列入易燃化學試劑,它們多是極易揮發的液體,遇明火即可燃燒。閃點越低,越易燃燒。使用易燃化學試劑時絕不能使用明火,加熱也不能直接 用加熱器,一般不用水浴加熱。在使用易燃化學試劑的實驗人員,要穿好必要的防護用具,最好戴上防護眼鏡。
4.2有毒化學試劑
一般化學試劑對人體都有毒害,在使用是一定要避免大量吸入; 在使用完公演試劑後,要及時洗手,洗臉洗澡,更換工作服,對於一些吸入或食入少量即能中毒致死的化學試劑,如: 氰化鉀、氰化鈉及其氰化物; 三氧化二砷及某些砷化物、二氯化汞及某些汞鹽、硫酸、二甲酯等等。在使用時一定要了解這些試劑中毒時的急救處理方法,劇毒試劑一定要有專人保管,嚴格控制 使用量。
4.3腐蝕性化學試劑
任何化學試劑碰到皮膚、粘膜、眼、呼吸器官是都要及時清理,特別是對皮膚、粘膜、眼睛、呼吸器官有極強腐蝕性的化學試劑,如: 各種酸和鹼、三氯化磷、溴、苯酚、天水肼等,在使用前一定要了解接觸到這些腐蝕性化學試劑的急救處理方法。如: 酸濺到皮膚上要用鹼液清洗等等。
4.4強氧化性化學試劑
強氧化性化學試劑都是過氧化後是含有強氧化能力的含氧酸及其鹽。如: 過氧化氫、硝酸鉀、高氯酸及其鹽、高錳酸鉀及其鹽過氧化苯甲酸、五氧化二磷等等。再適當的條件下可放出氧發生爆炸,並且與有機物、鋁、鋅粉硫等易燃物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在使用時環境溫度不高於30℃,通風要良好,並不要與有機物或還原性物質共同使用 ( 加熱) 。
4.5遇水易燃試劑
這類化學試劑有鉀、鈉、鋰、鈣、電石等等,遇水即可發生激烈反應,並放出大量熱,也可燃燒,在使用時要避免與水直接接觸,也不要與人體接觸,以免灼傷皮膚。
4.6放射性化學試劑
使用這類化學試劑時,一定要按放射性物質使用方法,採取保護措施。其它類的危險化學試劑,無論常用不常用,在使用前一定要了解它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項,方可使用。
在化學實驗過程中由於操作不當或疏忽大意必然導致事故的發生。問題是遇到事故發生時要有正確的態度、冷靜的頭腦,做到一不驚慌失措,二要及時正確處 理,三按要求規范操作,盡量避免事故發生。例如濃硫酸稀釋時,濃硫酸應沿著容器的內壁慢慢注入水中,邊加邊攪拌使熱量均勻擴散。在做有毒氣體的實驗中,應 盡量在通風櫥中進行。不慎將苯酚沾到手上時,應立即用酒精擦洗,再用水沖洗等等。
總之,化學試劑的管理必須要求管理人員具備專業的從事化學試劑管理的知識。包括常用試劑的性狀、用途、一般安全要求、急救措施、報廢試劑的處理及消防知識等。嚴加管理化學試劑才能確保實驗的順利進行,這是實驗室安全的重要環節。
⑥ 灌裝危險化學品前後應檢查什麼
一、從事危險品運輸首先要成為半個「行家」 司機要學習一定的化工知識,對經常運載的化學品的理化性質要有所了解。起運前要向業務部門詢問清楚,所載貨物的物理、化學性能,注意事項,如產品的比重、閃燃點、毒性、膨脹系數等。例如,運輸桶裝的環氧氯丙烷,其膨脹系數大、易燃,灌裝時一定要用新桶,要滿桶裝,不能留有空間, 夏季時要在車上裝棚桿、搭涼蓬,要通氣避光,特別要防止陽光直射;並向有關部門辦理危險品運輸證,懸掛小黃旗,上寫「危險品」字樣,以供人們識別。另外還要帶上幾個桶蓋密封圈,一二個濕麻袋,少量沙子,以及專用扳手、乾粉滅火器等,以應急需。
二、裝載貨物要到現場 從事危險品運輸的過程其實是檢驗駕駛員責任心的過程,從一開始工作就要細心。桶裝危險品裝載看似簡單,其實很有講究,裝載要均勻、平衡;各種化學危險品不能混裝,以免泄露後產生化學反應,要做到一車一貨;桶與桶之間不能留有空隙,空隙要用廢紙板或編織袋充填;排氣管要裝阻火器;車廂是鐵板的,還應鋪上一層草墊或蘆葦席,以免行駛中滑動;而後再用繩子將貨物捆成一個整體固定,確保裝載牢固。
三、中速行車,精心駕駛 運輸危險品,責任重於泰山。要挑選脾氣性格溫和,技術精湛,且不吸煙的駕駛員擔當。行車要「禮讓三先」,主動避讓各種車輛。躲開坑坑窪窪,不開英雄車、賭氣車,使車輛在平穩中前進。駕駛中要盡量少用緊急剎車,以保持貨物的穩定。值得提醒的是,無論運輸何種化工產品,都要加蓋雨布,以防行車交會時有煙頭飛落。
四、行車途中勤檢查 危險品運輸的事故隱患是從泄露開始的,由於行車途中車輛顛簸震動,往往容易造成包裝破損,破損又往往集中在三個「點」上:
1. 桶蓋沒擰緊或密封圈失效;
2. 鐵桶的焊縫處及桶筋由於摩擦破損;
3. 桶底在行駛中位移造成。
因此,每當行駛2小時後要查看一下桶蓋上有無溢出,用專用扳手再擰緊一下,如密封圈失效應更換;鐵桶之間的充填物有無跌落;車廂底部四周有無泄露液體,如有,應查出漏桶,將漏點朝上;捆綁的繩索有否松動等。值得提醒的是,高溫季節,液體會膨脹,更換密封圈時要慢慢打開,等放走氣體再行打開,避免開蓋過急液體噴出傷人。
五、行車路線、時間要選擇得當 運輸危險品要選擇道路平整的國道主幹線,不能圖路近而走情況復雜的道路。行車要遠離城鎮及居民區,非通過不可時,要再檢查一次,確認安全無泄露後再過境。不能在城市街道、人口密集區停車休息、吃飯。提倡白天休息,夜間行車,以避開車輛、人員高峰期。萬一發生泄露,個人力量無法挽回時,要迅速開往空曠地帶,遠離人群、水源。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要擴大隔離范圍,並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小心卸貨,防止污染 化工產品大多有毒性、腐蝕性,一不注意就容易污染環境,特別是液體產品容易污染土地和水源。經過長途運輸,外包裝都有一定破損,卸貨時尤要注意。沒有專用站台的地方要鋪跳板或木杠,用繩子拉住桶緩緩落地,或用廢輪胎墊地,起到緩沖作用。並要告之貨主,對危險品要擱置一段時間,等各種性能平穩後再使用。值得提醒的是,如發現車廂里有泄露的痕跡,不要急於清洗,要先用鋸末或沙子清掃一遍,讓其干透、蒸發後,在遠離水源的地方用水沖洗,以免污染環境。
⑦ 現場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應遵循什麼
從事危險化學品操作的人員必須遵守《勞動法》有關規定和操作規程。
1、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使用適當的防護用品。
2、工作結束後、飯前、飲水前以及便後,要充分洗凈身體的暴露部分。
3、定期檢查身體。
4、皮膚受傷時,要完好的包紮。
5、時刻注意防止自我污染,尤其在清洗或更換工作時更要注意。
6、在衣服口袋裡不裝被污染的東西,如抹布、工具等。
7、防護用品要分放、分洗。
8、勤剪指甲並保持指甲潔凈。
9、不直接接觸能引起過敏的化學品。
⑧ 實驗室安全檢查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實驗室檢查要注意遵照相關管理(葯品、儀器設備、玻璃器皿管理)和使用安全制度,以及環境條件的要求;根據所做實驗的具體項目;嚴格按照操作規范步驟完成整個化驗過程,同一組的組員均應熟悉相關流程,互相配合。
⑨ 使用易燃易爆的化學葯品應該注意什麼
使用易燃易爆的化學葯品應該注意:避免明火加熱;加熱時使用水浴或油浴;在通風櫥中進行操作;不可猛烈撞擊。
易燃易爆的化學葯品入庫時應對危險化學品進行檢查,保證包裝完整、數量准確、標識清晰、符合要求,葯品性質不清時嚴禁入庫。驗收合格後由保管簽字接收並將葯品存放於庫房內,上賬登記。
易燃易爆的化學葯品儲存、運輸和使用的注意事項:
1、儲存、運輸乙炔氣瓶時,應避免烘烤和曝曬,環境溫度超過40℃時,應採取遮陽或水噴淋等措施降溫。
2、庫房內乙炔氣瓶應直立儲存;空瓶與實瓶應分開並有明顯標志。儲存的乙炔氣瓶應無泄漏,安全狀況完好。
3、危險化學品貯存時,應於禁忌物分開存放,並採取防揮發、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風等預防措施;庫房或實驗室中應備有滅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4、保證作廢的葯品標識的清晰,保管負責聯系廠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葯品隔離存放並做好標識,定期送至環保公司統一處理。
⑩ 危險化學品驗收入庫時一般檢驗哪些項目
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其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等。
化學品入庫後應採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泄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