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危險化學品的主要危險特性
易燃、易爆、強腐蝕、毒性、強氧化性
希望對您有幫助
② 危險化學品的主要危險特性有哪些
危險化學品主要危險性特性有哪些?化學品主要危險特性有。有的話視頻是有毒劇毒的。有的化學用品是可燃的。因有自然的化學用品。還有的話就用拼音揮發性。可以揮發到空氣中有毒性。這些都是化學品主要危險特徵。所以把武館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保管化學用品有毒的是自然的可燃的都要密閉給他封。
③ 危險化學品有哪些危險特性
既然是危險化學品,當然容易引起易燃易爆,容易引起中毒,影響人身安全才對,應該多加註意小心安全管理才好。
④ 危險化學品有哪些特性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依據GB13690-2009《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按物理、健康或環境危險的性質共分3大類:理化危險。
爆炸物爆炸物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576。爆炸物質(或混合物)是這樣一種固態或液態物質(或物質的混合物),其本身能夠通過化學反應產生氣體,而產生氣體的溫度、壓力和速度能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其中也包括發火物質,即便它們不放出氣體。
發火物質(或發火混合物)是這樣一種物質或物質的混合物,它旨在通過非爆炸自主放熱化學反應產生的熱、光、聲、氣體、煙或所有這些的組合來產生效應。爆炸性物品是含有一種或多種爆炸性物質或混合物的物品。煙火物品是包含一種或多種發火物質或混合物的物品。
爆炸物種類包括:a)爆炸性物質和混合物;b)爆炸性物品,但不包括下述裝置:其中所含爆炸性物質或混合物由於其數量或特性,在意外或偶然點燃或引爆後,不會由於迸射、發火、冒煙或巨響而在裝置之處產生任何效應。c)在a)和b)中未提及的為產生實際爆炸或煙火效應而製造的物質、混合物和物品。
⑤ 常用危險化學品按危險特性分為幾類
常用危險化學品按危險特性分為8類,分別為:
1、爆炸品。本類化學品為外界作用下(如受熱、受壓、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的物品。
2、第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本類化學品系為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3、第3類易燃液體。本類化學品系為易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但不包括由於其危險特性已列入其它類別的液體,其閉懷試驗閃點等於或低於61℃。
4、第4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為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燃燒迅速,並可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為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為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燒或爆炸。
5、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氧化劑為處於高氧化態、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並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包括含有過氧基的無機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導致可燃物的燃燒,與松軟的粉末狀可燃物能組成爆炸性混合物,對熱、震動或摩擦較敏感。有機過氧化物系為分子組成中含有過氧基的有機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或摩擦極為敏感。
6、第6類有毒品本類化學品為進入機體後,累計達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器官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學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統暫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7、第7類放射性物品。本類化學品為放射性比活度大於7.4×104Bq/kg的物品。
8、第8類腐蝕品。本類化學品為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與皮膚接觸在4h內出現可見壞死現象,或溫度在55℃時,對20號鋼的表面均勻年腐蝕率超過6.25mm/y的固體或液體。
關於危險化學品的其他規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以上內容參考南陽市應急管理局——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⑥ 常用危險化學品具有哪些特性
危險化學品,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化學品按其危險性分為8大類:
第一類: 爆炸品;
第二類: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第三類: 易燃液體;
第四類: 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第五類: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六類: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類: 放射性物品;
第八類: 腐蝕品。
國家對於危險化學物品管理條例
第一條:根據《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化學危險物品和在工業生產中使用化學危險物品或以其為原料的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有關的科研、設計部門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本《細則》所指化學危險物品,系國家標准(GB12268-)危險貨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六大類中的化學危險物品。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業的火葯、炸葯、彈葯、火工產品和核能物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生產、使用(包括生產廠的儲存、運輸)化學危險物品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條:嚴禁鄉、鎮、街道企業生產劇毒化學危險物品。
第六條:新建、擴建、改建(以下簡稱「三建」)生產化學危險物品的企業,按照不同投資規模的審批許可權,經所在地省轄市以上(含省轄市)人民政府同意,按本《細則》和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審批手續。
第七條:新建的化學危險物品生產企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已確定的生產化學危險物品的廠點在其安全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得建其它公共建築或建居民點。
第八條:凡申請生產化學危險物品的「三建」企業,一律由當地計(經)委,會同化工、公安、環保、衛生、勞動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企業才能准予立項建設。對省級以上政府批準的項目,由此批准單位報化學工業部備案,同時抄送當地鐵路、交通、環保、衛生等部門。
第九條:申請生產劇毒化學危險物品的「三建」企業,必須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並在選址時報化學工業部,化學工業部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認為不符合安全要求時,可以否決在該地區布點建設或擴建、改建。
⑦ 危險化學品具有哪些危險特性
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主要是指4種情況。分別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這些是他們所具有的危險特性了。
⑧ 危險化學品的主要特性包括什麼
危險化學品的主要特性包括:燃燒性、爆炸性、毒害性、腐蝕性、放射性。
1、燃燒性
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中的可燃性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有機過氧化物等,在條件具備時均可能發生燃燒。
2、爆炸性
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等危險化學品均可能由於其化學活性或易燃性引發爆炸事故。
3、毒害性
許多危險化學品可通過一種或多種途徑進入人體和動物體內,當其在人體累積到一定量時,便會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
4、腐蝕性
強酸、強鹼等物質能對人體組織、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接觸人的皮膚、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時,會引起表皮組織壞死而造成灼傷。內部器官被灼傷後可引起炎症,甚至會造成死亡。
5、放射性
放射性危險化學品通過放出的射線可阻礙和傷害人體細胞活動機能並導致細胞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