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化學知識 > 使用化學品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使用化學品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2-08-15 08:13:05

1. 化學品使用注意事項

從事危險化學品操作的人員必須遵守《勞動法》有關規定和操作規程。

1、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使用適當的防護用品。

2、工作結束後、飯前、飲水前以及便後,要充分洗凈身體的暴露部分。

3、定期檢查身體。

4、皮膚受傷時,要完好的包紮。

5、時刻注意防止自我污染,尤其在清洗或更換工作時更要注意。

6、在衣服口袋裡不裝被污染的東西,如抹布、工具等。

7、防護用品要分放、分洗。

8、勤剪指甲並保持指甲潔凈。

9、不直接接觸能引起過敏的化學品。


(1)使用化學品的基本原則有哪些擴展閱讀:

化學品的污染:

1、日用化學品污染

家庭中廣泛使用著各種日用化學品。如除蟲劑,消毒劑,洗滌劑,乾洗劑,它們是有作用的,但同時也在散發出有毒氣體。毒性很高的苯胺有少量用於生產家用化學品,如塗料,除蟲劑,殺菌劑。

2、室內化學品污染

除了室外的大氣污染物能經空氣流通進入室內之外室內各種建築裝飾材料,廚房炊事,化妝品,日用化學品和化學製品,復印機、列印機,放射性污染物、空氣清新劑、殺蟲劑、吸煙、食品添加劑等。醫學研究表明,上述污染可造成呼吸道,心血管疾病和癌症等疾病。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化學品

2. 危險品操作的六個基本原則

危險品操作的六個基本原則是預先檢查、方向性、輕拿輕放、隔離、可接近、固定貨物防止滑動。
危險品的操作規程:
1、從事運輸危險品的駕駛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牢固樹立對國家企業人民生命財產負責的責任心。
2、從事危險品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公安消防部門核發在有效期內的「危險運輸證」
3、運輸化學、危險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貨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對包裝容器、工具和防護設備要認真檢查,嚴禁危險品漏、散和車輛帶病運行。
4、在運輸、停靠危險區域時,不準吸煙和使用明火。
5、凡危險品的盛裝容器,發現有滲漏、破損等現象,在未經改裝和採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現象,應立即採取自救,向領導、廠方、當地消防部門報告,盡快妥善處理解決。
6、易燃危險品在炎熱的季節應在上午10時前,下午3時後運輸。
7、嚴禁將有抵觸性能的危險物品混裝在一起運輸,各種機動車進入危險品庫區、場地時,應在消聲器上裝卸阻火器後,方能進入。
8、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停在人員稠密、集鎮、交通要道、居住區等地主,不準將載有危險品的車輛停放在本單位車間、場內。如確因裝卸不及、停車或過夜修理等,應向領導或負責值班人員報告,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9、危險物品運輸的車輛,應及時進行清洗、消毒處理,在清洗、消毒時,應注意危險物品的性質,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識,防止污染、交叉反應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10、凡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需過渡口時,應自覺報告渡口管理部門,遵守渡口管理規定,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應嚴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門指定的路線行駛。
11、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應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葯品,黃色三角旗或危險品運輸車輛標志等。
12、危險品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規程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程。

3. 如何做到正確使用危險化學品

這個問題,問的是非常有水準的!正確使用危化品,就是珍愛繩命,遠離死亡啊!!
首先,關於危化品的存儲、運輸。危化品一定要嚴格按照其規定的存儲環境進行搭建倉儲、運輸通道,嚴禁混裝、混放,導致其蒸發、揮發、倒撒、甚至是泄露等事故。保存的存儲櫃、冷櫃也要定時進行清理、檢查等。運輸也要專門的運輸渠道和灌裝、移液等,避免泄漏。
關於使用,使用前必須要完全了解該危化品最基本的理化屬性等信息。例如怕不怕光照,溶解度、常溫下是否揮發等等,了解其屬性,就是救命。如未知其屬性,就應該在密閉、安有通風口、收集裝置的實驗環境下,身著防化服進行探究其屬性,避免不可估量、挽回的後果的發生。
關於實驗後的廢液、廢氣、廢物等,也應當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收集、處理,在保證其無毒、無害、無污染的前提下才可以排放,嚴禁亂排亂放、亂丟亂棄等行為!!
最後,將剩餘的危化品封裝完畢後,交由相關負責人或者存放在相應的位置,不可私自攜帶出實驗室!

4. 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的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 , 保護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 ,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 規 , 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生產、經營、運輸、貯存和使用化學品的單位和人員。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工作場所使用化學品 , 是指工作人員因工作而接觸化學品的作業活動 ; 本規定所稱化學品 , 是指各類化學單質、化合物或混合物 ; 本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 , 是指按國家標准GB13690 分類的常用危險化學品。
第四條生產、經營、運輸、貯存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向周圍單位和居民宣傳有關危險化學 品的防護知識及發生化學品事故的急救方法。
第五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的情況進 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生產單位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單位應執行《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規和標准 , 並到化工行政部門 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
第七條生產單位應對所生產的化學品進行危險性鑒別 , 並對其進行標識。
第八條生產單位應對所生產的危險化學品掛貼 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 ( 以下簡稱安全標簽 ), 填寫 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 以下簡稱安全技術說明書 ) 。
第九條生產單位應在危險化學品作業點 , 利用 安全周知卡 或 安全標志 等方式 , 標 明其危險性。
第十條生產單位生產危險化學品 , 在填寫安全技術說明書時 , 若涉及商業秘密 , 經化學品登記 部門批准後 , 可不填寫有關內容 , 但必須列出該種危險化學品的主要危害特性。
第十一條安全技術說明書每五年更換一次。在此期間若發現新的危害特性 , 在有關信息發布後的 半年內 , 生產單位必須相應修改安全技術說明書 , 並提供給經營、運輸、貯存和使用單位。
第三章使用單位的職責
第十二條使用單位使用的化學品應有標識 , 危險化學品應有安全標簽 , 並向操作人員提供安全 技術說明書。
第十三條使用單位購進危險化學品時 , 必須核對包裝 ( 或容器 ) 上的安全標簽。安全標簽若脫 落或損壞 , 經檢查確認後應補貼。
第十四條使用單位購進的化學品需要轉移或分裝到其它容器時, 應標明其內容。對於危險化學品 , 在轉移或分裝後的容器上應貼安全標簽 ; 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在未凈化處理前 , 不得更換原安全標簽。
第十五條使用單位對工作場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危害應定期進行檢測和評估 , 對檢測和評 估結果應建立檔案。作業人員接觸的危險化學品濃度不得高於國家規定的標准暫沒有規定的 , 使用單位 應在保證安全作業的情況下使用。
第十六條使用單位應通過下列方法,消除、減少和控制工作場所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危害 :
( 一 ) 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替代品 ;
( 二 ) 選用可將危害消除或減少到最低程度的技術 ;
( 三 ) 採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式控制制措施( 如隔離、密閉等 );
( 四 ) 採用能減少或消除危害的作業制度和作業時間 ;
( 五 ) 採取其他的勞動安全衛生措施。
第十七條使用單位在危險化學品工作場所應設有急救設施 , 並提供應急處理的方法。
第十八條使用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清除化學廢料和清洗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廢舊容器。
第十九條使用單位應對盛裝、輸送、貯存危險化學品的設備 , 採用顏色、標牌、標簽等形式 , 標明其危險性。
第二十條使用單位應將危險化學品的有關安全衛生資料向職工公開 , 教育職工識別安全標簽、了解安全技術說明書、掌握必要的應急處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 並經常對職工進行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章經營、運輸和貯存單位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經營單位經營的化學品應有標識。 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具有安全標簽和安全技術說 明書。 進口危險化學品時 , 應有符合本規定要求的中文安全技術說明書, 並在包裝上加貼中文安全標簽。 出口危險化學品時 , 應向外方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對於我國禁用 , 而外方需要的危險化學品 , 應將禁用的事項及原因向外方說明。
第二十二條運輸單位必須執行《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和《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等國 家標准和有關規定 , 有權要求托運方提供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第二十三條危險化學品的貯存必須符合《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國家標准和有關規定。
第五章職工的義務和權利
第二十四條職工應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 並應及時報告認為可能造成危害
和自己無法處理的情況。
第二十五條職工應採取合理方法 , 消除或減少工作場所不安全因素。
第二十六條職工對違章指揮或強令冒險作業 , 有權拒絕執彷對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為 , 有
權檢舉和控告。
第二十七條職工有權獲得 :
( 一 ) 工作場所使用化學品的特性、有害成份、安全標簽以及安全技術說明書等資料 ;
( 二 ) 在其工作過程中危險化學品可能導致危害安全與健康的資料 ;
( 三 ) 安全技術的培訓, 包括預防、控制及防止危險方法的培訓和緊急情況處理或應急措施的培訓。
( 四 ) 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
( 五 ) 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六章罰則
第二十八條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沒有到指定單位進行登記注冊的 ,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 可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生產單位生產的危險化學品未填寫 安全技術說明書 和沒有 安全標簽 的 ,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改正 ; 逾期不改的 , 可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經營單位經營沒有安全技術說明書 和安全標簽危險化學品的 ,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 動行政部門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 可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對隱瞞危險化學品特性 , 而未執行本規定的 ,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就地扣押封存產品 , 並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 構成犯罪的 , 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危險化學品工作場所沒有急救設施和應急處理方法的 ,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改正 , 並可處以一千元以下罰 款 ; 逾期不改的 , 可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危險化學品的貯存不符合《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國家標準的 , 由縣級以上人民 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改正 , 並可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自 1997 年 1 月 1 日施行。

5. 使用化學用品應注意哪些安全事項

危險化學品使用注意事項 很多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具有毒性和腐蝕性,因此在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盡量避免直接接觸,不要用化學溶劑去洗手,更不要誤服,特別是接觸到腐蝕性化學品時,要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沖洗。
(2)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明火,如果確實需動用明火,如進行燒焊等,事先要得到批准,並做好充分的防範措施。
(3)在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不要穿化纖衣服或帶鐵釘的鞋,因為化纖衣服會產生靜電,鞋釘撞擊地面會產生火花。
(4)搬運危險化學品的時候應非常小心,特別是硫酸等腐蝕性物品經常用陶瓷容器盛裝,搬運時若捆紮不牢固,極易發生意外。
(5)對於沒有使用完的危險化學品不能隨意丟棄,否則可能會引發意外事故。如往下水道倒液化氣殘液,則遇到火星會發生爆炸。
(6)要按規定戴好防護用具,防止作業者在工作過程中受到傷害。

6. 現場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應遵循什麼

從事危險化學品操作的人員必須遵守《勞動法》有關規定和操作規程。

1、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使用適當的防護用品。

2、工作結束後、飯前、飲水前以及便後,要充分洗凈身體的暴露部分。

3、定期檢查身體。

4、皮膚受傷時,要完好的包紮。

5、時刻注意防止自我污染,尤其在清洗或更換工作時更要注意。

6、在衣服口袋裡不裝被污染的東西,如抹布、工具等。

7、防護用品要分放、分洗。

8、勤剪指甲並保持指甲潔凈。

9、不直接接觸能引起過敏的化學品。

7. 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如下:
1、為保障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保護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根據有關法規;
2、適用於生產、經營、運輸、貯存和使用化學品的單位和人員。所稱工作場所使用化學品,是指工作人員因工作而接觸化學品的作業活動;
3、本規定所稱化學品,是指各類化學單質、化合物或混合物;
4、本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按國家標准GB13690分類的常用危險化學品;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法律依據
《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第十六條 使用單位應通過下列方法消除、減少和控制工作場所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危害:
(一)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替代品。
(二)選用可將危害消除或減少到最低程度的技術。
(三)採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式控制制措施,如隔離、密閉等。
(四)採用能減少或消除危害的作業制度和作業時間。
(五)採取其他的勞動安全衛生措施。第二十一條 經營單位經營的化學品應有標識。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具有安全標簽和安全技術說明書。進口危險化學品時,應有符合本規定要求的中文安全技術說明書,並在包裝上加貼中文安全標簽。出口危險化學品時,應向外方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對於我國禁用,而外方需要的危險化學品,應將禁用的事項及原因向外方說明。第二十七條 職工有權獲得:
(一)工作場所使用化學品的特性、有害成份、安全標簽以及安全技術說明書等資料。
(二)在其工作過程中危險化學品可能導致危害安全與健康的資料。
(三)安全技術的培訓,包括預防、控制及防止危險方法的培訓和緊急情況處理或應急措施的培訓。
(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利。

8. 有毒化學品管理原則

危險化學品危害預防和控制一般從操作方面考慮目的是通過採取適當的措施,消除或降低工作場所的危害,防止工人在正常作業時受到有害物質的侵害。

(1)替代。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品替代原有的有毒有害化學品,選用可燃化學品替代易燃化學品。

(2)變更工藝。通過變更生產工藝來達到消除或降低化學品危害的目的。

(3)隔離。通過封閉、設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暴露於有害環境中。

(4)通風。通風使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濃度降低,保證工人的身體健康,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5)個體防護。個體防護用品又稱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在勞動生產過程中使勞動者免遭或減輕事故和職業危害因素的傷害而提供的個人保護用品,直接對人體起到保護作用。

(6)衛生。衛生包括作業場所清潔衛生和作業人員的個人衛生兩個方面。危險化學品危害預防和控制的基本原則一般包括兩個方面:操作控制和管理控制。

管理控制按照國家法律和標准建立起管理程序和措施,通過對作業場所進行危害識別、張貼標志,在化學品包裝上粘貼安全標簽,在化學品運輸、經營過程中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等多種手段,以及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資質認定,採取接觸監測、醫學監督等措施來達到管理控制的目的。

9. 2在作業場所控制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原則

(1)危險化學品中毒、污染事故預防控制措施
①替代。控制、預防化學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學品,但這很難做到,通常的做法是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品替代有毒有害的化學品,選用可燃化學品替代易燃化學品。
②變更工藝。雖然替代是控制化學品危害的首選方案,但是目前可供選擇的替代品很有限,特別是因技術和經濟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生產、使用有害化學品。這時可通過變更工藝消除或降低化學品危害。如以往從乙炔制乙醛,採用汞做催化劑,現在發展為用乙烯為原料,通過氧化或氯化制乙醛,不需用汞做催化劑。通過變更工藝,徹底消除了汞害。
③隔離。隔離就是通過封閉、設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暴露於有害環境中。最常用的隔離方法是將生產或使用的設備完全封閉起來,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觸化學品。另一種常用的隔離方法就是把生產設備與操作室隔離開。
④通風。通風是控製作業場所中有害氣體、蒸汽或粉塵最有效的措施。藉助於有效的通風,使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氣體、蒸汽或粉塵的濃度低於安全濃度,保證工人的身體健康,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通風分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兩種。局部排風是把污染源罩起來,抽出污染空氣,所需風量小,經濟有效,並便於凈化回收。全面通風亦稱稀釋通風,其原理是向作業場所提供新鮮空氣,抽出污染空氣,降低有害氣體、蒸汽或粉塵,在作業場所中的濃度。全面通風所需風量大,不能凈化回收。對於點式擴散源,可使用局部排風。使用局部排風時,應使污染源處於通風罩控制范圍內。為了確保通風系統的高效率,通風系統設計的合理性十分重要。對於已安裝的通風系統,要經常加以維護和保養,使其有效地發揮作用。
⑤個體防護。當作業場所中有害化學品的濃度超標時,工人就必須使用合適的個體防護用品。個體防護用品既不能降低作業場所中有害化學品的濃度,也不能消除作業場所的有害化學品,而只是一道阻止有害物進入人體的屏障。防護用品本身的失效就意味著保護屏障的消失,因此個體防護不能被視為控制危害的主要手段,而只能作為一種輔助性措施。防護用品主要有頭部防護器具、呼吸防護器具、眼防護器具、身體防護用品、手足防護用品等。
⑥衛生。衛生包括保持作業場所清潔和作業人員的個人衛生兩個方面。經常清洗作業場所,對廢物、溢出物加以適當處置,保持作業場所清潔,也能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化學品危害。作業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防止有害物附著在皮膚上,防止有害物通過皮膚滲入體內。
(2)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從理論上講,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基本原則:防止和限制可燃可爆系統的形成;消除各類點火源;阻止和限制火災爆炸的蔓延擴散。
①防止燃燒、爆炸系統的形成。根據物質的危險特性進行控制;防止可燃物外溢泄漏;惰性氣體保護;通風置換;安全監測及連鎖。②工藝參數的安全控制。化工、石化生產過程中,工藝參數主要是指溫度、壓力、流量、物料配比等。按工藝要求將工藝參數嚴格控制在安全限度內,防止超溫、超壓、物料泄漏是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之一,也是實現安全生產的基本保證。③消除點火源。能引發事故的火源有明火、高溫表面、沖擊摩擦、自燃發熱、電氣、靜電火花、化學反應熱、光線照射等,必須對火源實行科學、嚴格的管理。④限制火災、爆炸蔓延擴散的措施。限制火災爆炸蔓延擴散的措施包括阻火裝置、阻火設施、防爆泄壓裝置及隔離等。
(3)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和儲存安全
(I)運輸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化學品在運輸中發生事故比較常見,全面了解化學品的安全運輸,掌握有關化學品的安全運輸規定,對降低運輸事故具有重要意義。
①托運危險物品必須出示有關證明,在指定的鐵路、交通、航運等部門辦理手續。托運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運未列入國家品名表內的危險物品,應附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技術鑒定書。
②危險物品的裝卸人員,應按照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並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③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船)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船),卸車後必須洗刷干凈。
④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
⑤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於2人。
⑥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物品的行車路線,必須事先經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可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
⑦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並懸掛「危險品」標志。
⑧蒸汽機車在調車作業中,對裝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必須掛不少於2節的隔離車,並嚴禁溜放。
⑨運輸散裝固體危險物品,應根據性質,採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塵飛揚和遮陽等措施。
(II)儲存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儲存危險化學品,應該遵守下列規定:
①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門地點,不得與其他物資混合儲存。
②危險化學品應該分類、分堆儲存,堆垛不得過高、過密,堆垛之間以及堆垛與牆壁之間,應該留出一定間距、通道及通風口.
③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及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應該隔離儲存.
④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存放在潮濕或容易積水的地點。受陽光照射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溫的地方,必要時還應該採取降溫和隔熱措施。
⑤容器、包裝要完整無損,如發現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⑥性質不穩定、容易分解和變質,以及混有雜質而容易引起燃燒、爆炸危險的危險化學品,應該經常進行檢查、測溫、化驗,防止自燃、爆炸。
⑦不準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進行試驗、分裝、打包、焊接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災的操作。
⑧庫房內不得住人,工作結束時,應該進行防火檢查,切斷電源。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與使用化學品的基本原則有哪些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word中化學式的數字怎麼打出來 瀏覽:745
乙酸乙酯化學式怎麼算 瀏覽:1410
沈陽初中的數學是什麼版本的 瀏覽:1361
華為手機家人共享如何查看地理位置 瀏覽:1052
一氧化碳還原氧化鋁化學方程式怎麼配平 瀏覽:892
數學c什麼意思是什麼意思是什麼 瀏覽:1419
中考初中地理如何補 瀏覽:1310
360瀏覽器歷史在哪裡下載迅雷下載 瀏覽:710
數學奧數卡怎麼辦 瀏覽:1399
如何回答地理是什麼 瀏覽:1033
win7如何刪除電腦文件瀏覽歷史 瀏覽:1062
大學物理實驗干什麼用的到 瀏覽:1492
二年級上冊數學框框怎麼填 瀏覽:1711
西安瑞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994
武大的分析化學怎麼樣 瀏覽:1254
ige電化學發光偏高怎麼辦 瀏覽:1343
學而思初中英語和語文怎麼樣 瀏覽:1663
下列哪個水飛薊素化學結構 瀏覽:1429
化學理學哪些專業好 瀏覽:1492
數學中的棱的意思是什麼 瀏覽:1069
© Arrange www.upscalepup.com 2012-2022
溫馨提示:資料來源於互聯網,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