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危險化學品的定義
危險化學品是指化學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等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受損、污染環境的均屬危險化學品。按主要危險特性把危險化學品分為八類:第1類爆炸品;第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第3類易燃液體;第4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第6類有毒品;第7類放射性物品;第8類腐蝕品。
『貳』 危險化學品指什麼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運輸、儲存、生產、經營、使用和廢棄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化學品。常見的危險化學品有:液化氣、管道煤氣、香蕉水等油漆稀釋劑、汽油、苯、甲醛、液氨(氨、氨水)、二氧化硫、氟化氫、強酸、強鹼、農葯殺蟲劑等。這些危險品會令人眼鼻刺痛、流淚不止、頭暈、惡心胸悶和呼吸不暢等,嚴重者會因此缺氧死亡。
如何應急■ 被危險化學品傷害時,應馬上送往醫院救治,不得延誤。
■ 在確認發生毒氣泄漏後,應馬上用手帕、餐巾紙、衣物等隨手可及的物品浸濕捂住口鼻,判斷毒源與風向,沿上風路線,迅速撤離現場。
■ 嚴禁明火,以免發生爆炸。
■ 看見被遺棄的化學品,不要觸碰,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清發現地點、包裝字樣、大概數量以及是否有氣味等具體情況。
■ 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應盡快撤離現場,立即撥打報警電話。經過的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指揮,有序駕駛,離開事故現場。
■ 住宅小區施工中發現有異味土壤時,應馬上撥打該區值班電話說明情況,同時在其周圍設置警戒線或警示標志。在異味土壤未清理之前,周圍居民和單位不要開窗通風,以免污染室內空氣造成危險。
特別提示■ 妥善保管身邊的危險化學品,做到:標簽完整、密封保存、避熱、避光、遠離火源。
■ 居室內不要存放危險化學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攜帶危險化學品;如攜帶,交付相關管理人員後,方可乘坐。
■ 污染區及周邊地區的居民,收到危險化學品污染通知後,應在食品和水源經檢測無害之後,方可食用。
『叄』 危險化學品是指什麼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關於危險化學品的法規。
《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第十一條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實行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及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行業規劃和布局。
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鄉規劃,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規劃適當區域專門用於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
以上內容參考北京市政府——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肆』 危險化學品指的是什麼
法律分析:
危險化學品包括:
1、爆炸性物品:爆炸性物品是含有一種或多種爆炸性物質或混合物的物品。包括爆炸性物質和混合物和爆炸性物品,但不包括下述裝置:其中所含爆炸性物質或混合物由於其數量或特性,在意外或偶然點燃或引爆後,不會由於迸射、發火、冒煙或巨響而在裝置之處產生任何效應。
2、易燃氣溶膠:氣溶膠是指氣溶膠噴霧罐,系任何不可重新灌裝的容器,該容器由金屬、玻璃或塑料製成,內裝強制壓縮、液化或溶解的氣體,包含或不包含液體、膏劑或粉末,配有釋放裝置,可使所裝物質噴射出來,形成在氣體中懸浮的固態或液態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劑或粉末或處於液態或氣態。
3、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是即便沒有氧(空氣)也容易發生激烈放熱分解的熱不穩定液態或固態物質或者混合物。本定義不包括根據統一分類制度分類為爆炸物、有機過氧化物或氧化物質的物質和混合物。
4、壓力下氣體:壓力下氣體是指高壓氣體在壓力等於或大於200kPa(表壓)下裝入貯器的氣體,或是液化氣體或冷凍液化氣體。壓力下氣體包括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溶解液體、冷凍液化氣體。
5、易燃固體:易燃固體是容易燃燒或通過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體。易於燃燒的固體為粉狀、顆粒狀或糊狀物質,它們在與燃燒著的火柴等火源短暫接觸即可點燃和火焰迅速蔓延的情況下,都非常危險。
法律依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 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准確定、公布,並適時調整。
第四條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衍生問題:
危險化學品的甲類、乙類、丙類、丁類、戊類分別有哪些
分類有:
1、甲類:閃點<28℃的液體;
2、乙類:28℃≤閃點<60℃的液體、自燃物品;
3、丙類:閃點≥60℃的液體、可燃固體;
4、丁類:難燃燒物品,如自熄性塑料及其製品;
5、戊類:非燃燒物品,如鋼材、水泥等。
『伍』 什麼是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的特徵是什麼
依據《危險化學c品安全管理條例》(中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三條中的定義,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依據國家標准《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 ( GB6944-2012) 中的定義,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運輸、儲存、生產、經營、使用和處 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上的定義:危險化學品是指化學品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等特性,會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壞的物品。
『陸』 危險化學品定義是什麼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柒』 危險化學品是指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日常生活中所見的危險化學品有:
易燃,(氫氣,酒精,甲烷,乙炔等),易爆(高氯酸,硝酸銨,氯酸銨),有毒(氰化物,化學農葯),有腐蝕性(硫酸,硝酸,鹽酸,氫氧化鈉),有輻射性(有專人管理)等具有危險性的化學葯品。
『捌』 什麼是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的特徵是什麼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危險化學品都具有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
依據GB13690-2009《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危險化學品按物理、健康或環境危險的性質共分3大類。嚴禁攜帶危險化學品乘坐公交車、地鐵、火車、汽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
(8)危險化學有哪些定義擴展閱讀:
應急要點
1、發現被遺棄的化學品,不要撿拾,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清具體位置、包裝標志、大致數量以及是否有氣味等情況。
2、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撤離到上風口位置,不圍觀,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3、居民小區施工過程中挖掘出有異味的土壤時,應立即撥打當地區(縣)政府值班電話說明情況,同時在其周圍拉上警戒線或豎立警示標志。在異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圍居民和單位不要開窗通風。
『玖』 什麼是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定義
危險化學品是指化學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等特性,會對人(包括生物)、設備、環境造成傷害和侵害的化學品叫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系指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質,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品。
(鹽酸,屬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沒有經過相關專業系統的操作培訓,建議不要去作業)
『拾』 危險化學品的定義是什麼
你好,危險化學品是指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運輸、儲存、生產、經營、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化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