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應如何辦理
您好,辦理
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
應符合自身條件和應提交的材料
危險化學品
生產企業
安全生產許可證
實施辦法2011年12月1日施行.
第9條,企業的廠房、作業場所、儲存設施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第25條,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可以整個辦法都要看完,我這邊簡單列出幾條,建議去官方網站下載.好好看一下.
建議您找家可靠的代理機構辦理.
❷ 怎樣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負責人、資料管理人員培訓(無要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報名——給考試資料客戶看——等考試通知(不定,看考試安排)——考試後兩周拿培訓證。
查名辦執照(跟1同時進行,前期需要身份證復印件,要到場簽字一次)
執照和培訓證下來之後,准備資料齊全20個工作日出證。
周期:核名通過後一個半月左右
❸ 危險化學品儲存許可證,怎麼辦理
申辦的流程為:經營企業報名培訓考試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上崗資格證-->聘請安全評價機構出具合格評價報告(如委託我們申辦中心辦理安全評價報告)-->提交評價報告向安監局網上申報-->安監局審核批復是否符合要求-->符合申辦要求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所需材料(客戶准備):
1、人員培訓:
a、4個人員的報名表格;
b、4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每人兩張2寸的彩照;
2、經營單位:
a、企業注冊地的租賃合同、產權證和租賃經營場所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的「建築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或者「上海市消防監督檢查意見通知書」(派出所專用)的復印件;
b、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其它從業人員的培訓證書復印件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或者護照復印件;
c、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d、企業所經營的產品MSDS(根據MSDS查詢產品類項或者企業直接告知產品類項)。
3、儲存單位 :
a、經營公司與儲存單位簽訂的倉儲租賃協議復印件;
b、倉儲單位取得的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發的:「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儲存備案證明」;
c、儲存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存儲備案證明復印件;
d、儲存單位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4、運輸單位 :
a、經營公司與委託運輸單位簽訂的運輸協議復印件;
b、運輸單位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許可證復印件;
c、運輸單位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d、運輸單位從業人員上崗證復印件。
(註:如果儲存以及運輸單位由界藍實業提供,貴公司將不用再提供儲存以及運輸單位的材料)
❹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如下:
1、注冊好公司;
2、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負責人、管理員、兩個從業人員的培訓;
3、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專家評審、安監備案;
4、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材料遞交申請;
5、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查申請單位注冊地址;
6、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審批結束;
7、發放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發證機關受理經營許可證申請後,應當組織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審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並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
發證機關現場核查以及申請人整改現場核查發現的有關問題和修改有關申請文件、資料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第十二條
發證機關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經營許可證;發證機關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告知書應當加蓋本機關印章。
❺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怎麼辦辦理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要申請人攜帶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等材料去當地安監部門進行辦理。
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九條 申請人申請經營許可證,應當依照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向所在地市級或者縣級發證機關(以下統稱發證機關)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復製件)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四)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復製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文件(復製件);
(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製件)。
(5)危險化學品許可證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級發證機關)負責下列企業的經營許可證審批、頒發:
(一)經營劇毒化學品的企業;
(二)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三)經營汽油加油站的企業;
(四)專門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企業;
(五)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中央企業所屬省級、設區的市級公司(分公司)。
(六)帶有儲存設施經營除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以外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縣級發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企業的經營許可證審批、頒發;沒有設立縣級發證機關的,其經營許可證由市級發證機關審批、頒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❻ 危險化學品出口許可證如何辦理
根據《危險化學品進出口許可證工作實施細則》(最新文件),辦理過程如下:
1、市和區縣安全監管局分別設立受理窗口負責許可申請的咨詢、受理、頒證等工作。
2、提出危險化學品經營新設申請,應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書(含承諾書)及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經營的汽油、煤油屬於成品油的,提交成品油經營批准證書,經營進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者經營作為工業生產原料使用的燃氣的,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4)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房屋用途為非居)或者租賃證明文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注冊地址與經營地址一致)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文件。
申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零售(加油站)、批發(帶有儲存設施)的,除前款規定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儲存設施相關證明文件,包括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文件(存量企業)、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新建、改建、擴建企業)。
(2)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提交備案證明材料,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相應的學歷證書或相應的技術職稱證書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
(3)安全評價報告。
(4)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申請經營許可證延期的,除應當提交原經營許可證外,其它申請資料按新設申請執行。
3、審批時限
新設、延期申請,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如遇法定節假日、國家規定調休等,審批時限最多不超過30日)。
變更、注銷和遺失補辦申請,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變更的決定。
現場核查以及申請人整改現場核查發現的有關問題和修改有關申請文件、資料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審批期限內。
(6)危險化學品許可證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條例:
1、國家對購買和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行為施行許可管理制度。購買和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應當依照本辦法申請取得《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劇毒化學品准購證》和《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未取得上述許可證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購買、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買賣、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劇毒化學品准購證》和《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不得使用作廢的上述許可證件。
2、公安機關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依照本辦法審查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建立健全審查核發許可證件的管理檔案,公開辦理許可證件的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的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碼和電子信箱,並監督指導從業單位嚴格執行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管理規定。
省級公安機關對核發的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准購證和公路運輸通行證應當建立計算機資料庫,包括證件編號、購買企業、運輸企業、運輸車輛、駕駛人、押運人員、劇毒化學品品名和數量、目的地、始發地、行駛路線等內容。資料庫的項目和數據的格式應當全國統一。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或者通報制度。
3、經常需要購買、使用劇毒化學品的,購買方應當持銷售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劇毒化學品資質證明復印件,購買方向購買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符合要求的,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後,將蓋有公安機關印章的《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成冊發給購買或者使用單位保管、填寫。
❼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有什麼條件要求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二章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第六條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單位(以下統稱申請人)應當依法登記注冊為企業,並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築物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等相關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規定;
(二)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專門的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其他從業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四)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並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五)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前款規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指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內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風險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申請人經營劇毒化學品的,除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建立劇毒化學品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貨、雙把鎖、雙本賬等管理制度。
第八條申請人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危險化學品的,除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新設立的專門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其儲存設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規劃的用於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專門區域內;
(二)儲存設施與相關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三)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報告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評價細則》的要求;
(四)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國民教育化工化學類或者安全工程類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化學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
(五)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貯存通則》(GB15603)的相關規定。
申請人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擴散危險化學品的,除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GB50493)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