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根據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危害性應該劃分到什麼等級
危險化學品的分類主要是根據其物化特性、危險性和便於管理等原則進行分類的。危險化學品分類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 6944)和《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 13690)將其分為8大類:
1、爆炸品
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3、易燃液體
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5、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6、毒害品7、放射性物品
8、腐蝕品
危險化學物質的重大危險源可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一、等級分類的指標值:
採用單元內的各種危險化學物質實際存在的量和「危險化學物質重大危險源辨識」( GB 18218 )中規定的臨界量的比率,使用補正系數補正的比率之和 R 作為等級指標。
二、R 的計算方法
q 1、q 2、...、qn -各危險化學物質實際存在的量(單位:噸) ;
q 1、q 2、...、qn -各危險化學物質對應的臨界量(單位:噸);
β1、β2…、βn -各危險化學品對應的修正系數
α-該危險化學品的重大危險源工廠外暴露者的修正系數。
三、分級標准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級別R值:
一級R≥100;
二級100>R≥50;
三級50>R≥10;
四級R<10;
B. 請簡要說明危險源有哪六大類
工業生產作業過程的危險源一般分為七類:
1、 化學品類:毒害性、易燃易爆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
2、 輻射類:放射源、射線裝置、及電磁輻射裝置等;
3、 生物類:動物、植物、微生物(傳染病病原體類等)等危害個體或群體生存的生物因子;
4、特種設備類:電梯、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
5、電氣類:高電壓或高電流、高速運動、高溫作業、高空作業等非常態、靜態、穩態裝置或作業;
6、土木工程類:建築工程、水利工程、礦山工程、鐵路工程、公路工程等;
7、交通運輸類:汽車、火車、飛機、輪船等。
(2)化學性危險源都有哪些分類擴展閱讀:
危險源應由三個要素構成:潛在危險性、存在條件和觸發因素。
危險源的潛在危險性是指一旦觸發事故,可能帶來的危害程度或損失大小,或者說危險源可能釋放的能量強度或危險物質量的大小。危險源的存在條件是指危險源所處的物理、化學狀態和約束條件狀態。
根據《關於規范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條規定 目前,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和能量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最嚴重後果,重大危險源分為以下四級:
(1)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
(2)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3)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4)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具體重大危險源的等級認定按國家有關標准規定執行。
C. 危險源的分類
工業生產作業過程的危險源一般分為七類:
(一) 化學品類:毒害性、易燃易爆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
(二) 輻射類:放射源、射線裝置、及電磁輻射裝置等;
(三) 生物類:動物、植物、微生物(傳染病病原體類等)等危害個體或群體生存的生物因子;
(四) 特種設備類:電梯、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
(五) 電氣類:高電壓或高電流、高速運動、高溫作業、高空作業等非常態、靜態、穩態裝置或作業;
(六) 土木工程類:建築工程、水利工程、礦山工程、鐵路工程、公路工程等;
(七) 交通運輸類:汽車、火車、飛機、輪船等。
D. 危險源類別是怎麼分類的有哪些,請高手指教
1、安全科學理論對危險源的分類
這種分類主要是概念性的.根據危險源在事故發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按安全科學理論把危險源分為兩大類.
(1)兩類危險源
a、第一類危險源.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稱作第一類危險源.
為了防止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必須採取措施約束、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控制危險源.
b、第二類危險源.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稱作第二輪危險源.
第二類危險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誤和環境因素(環境因素引起物的故障和人的失誤).
(2)兩類危險源的關系
第一類危險源是傷亡事故發生的能量主體,決定事故發生的嚴重程度;第二類危險源是第一類危險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條件,決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第一類危險源的存在是第二類危險源出現的前提,第二類危險源的出現是第一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
一起傷亡事故的發生往往是兩類危險源共同作用的結果.危險源辨識的首要任務是辨識第一類危險源,在此基礎上再辨識第二類危險源.
能量意外釋放理論認為: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意外釋放是傷亡事故發生的物理本質.
2、GB/T13861《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代碼》對危險源的分類
GB/T13861《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代碼》是按導致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直接原因(危害因素)對危險源進行分類:
(1)物理性危險、危害因素
設備、設施缺陷;
防護缺陷;
電危害;
雜訊危害;
振動危害;
電磁危害;
運動物危害;
明火;
造成灼傷的高溫物質;
造成凍傷的低溫物質;
粉塵與氣溶膠;
作業環境不良;
信號缺陷;
標志缺陷;
其他.
(2)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
易燃、易爆性物質;
自燃性物質;
有毒物質;
腐蝕性物質;
其他;
(3)生物性危險、危害因素
致病微生物;
傳染病媒介物;
致害動物;
致害植物;
其他.
(4)心理、生理性危害因素
負荷超限:體力、聽力、視力、其他負荷超限;
健康狀況異常;
心理異常:情緒異常、冒險心理、過度緊張、其他;
辨識功能缺陷:感知延遲、辨識錯誤、其他;
其他.
(5)行為性危害因素
指揮錯誤:指揮失誤、違章指揮、其他;
操作失誤:誤動作、違章作業、其他;
監護失誤;
其他.
(6)其他.
3、GB6441《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對危險源的分類
GB6441《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將危險源分為16類:
(1)物體打擊;
(2)車輛傷害;
(3)機械傷害;
(4)起重傷害;
(5)觸電;
(6)淹溺;
(7)灼燙;
(8)火災;
(9)意外墜落;
(10)坍塌;
(11)放炮;
(12)火葯爆炸;
(13)化學性爆炸;
(14)物理性爆炸;
(15)中毒和窒息;
(16)其他傷害.
E. 什麼是重大危險源七大類
1、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貯罐區(貯罐)。
2、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庫區(庫)。
3、具有火災、爆炸、中毒危險的生產場所。
4、企業危險建築(構)物。
5、壓力管道。
6、鍋爐。
7、壓力容器。
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除外),與下列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一)居住區以及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三)飲用水源、水廠以及水源保護區;
(四)車站、碼頭(依法經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的除外)、機場以及通信干線、通信樞紐、鐵路線路、道路交通干線、水路交通干線、地鐵風亭以及地鐵站出入口;
(五)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草原、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畜禽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漁業水域以及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生產基地;
(六)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
(七)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設施、區域。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分為生產單元與儲存單元,生產單元按照切斷閥來判斷、儲存單元是根據防火堤來判斷分類。
1993年6月第80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預防重大工業事故公約》將「重大事故」定義為:在重大危害設施內的一項活動過程中出現意外的突發性的事故,如嚴重泄漏、火災或爆炸,其中涉及到一種或多種危險物質,並導致對工人、公眾或環境造成即刻的或延期的嚴重危險。
對重大危害設施定義為:不論長期地或臨時地加工、生產、處理、搬運、使用或儲存數量超過臨界量的一種或多種危險物質,或多類危險物質的設施(不包括核設施、軍事設施以及設施現場之外的非管道的運輸)。
F.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列出九類多少種
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的分類:施工生活用危險化學品及壓力容器是第一類危險源。人的不安全行為、料機工藝的不安全狀態和不良環境條件為第二類危險源。建築工地絕大部分危險和有害因數屬第二類危險源。
建築工地重大危險源按場所的不同初步可分為: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與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兩類。
一、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
存在於人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即「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主要集中表現在那些施工現場經驗不豐富、素質較低的人員當中。事故原因統計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違」造成的,因此應嚴禁「三違」。
存在於分部、分項工藝過程、施工機械運行過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險源:
(1)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安裝與運行,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等局部結構工程失穩,造成機械設備傾覆、結構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層建築或高度大於2m的作業面(包括高空、四口、五臨邊作業),因安全防護不到位或安全兜網內積存建築垃圾、人員未配系安全帶等原因造成人員踏空、滑倒等高處墜落摔傷或墜落物體打擊下方人員等意外。
(3)焊接、金屬切割、沖擊鑽孔、鑿岩等施工,臨時電漏電遇地下室積水及各種施工電器設備的安全保護(如:漏電、絕緣、接地保護、一機一閘)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員觸電、局部火災等意外;
(4)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的堆放與頻繁吊運、搬運等過程中因各種原因易發生堆放散落、高空墜落、撞擊人員等意外。
存在於施工自然環境中的重大危險源
(1)人工挖孔樁、隧道掘進、地下市政工程介面、室內裝修、挖掘機作業時損壞地下燃氣管道等因通風排氣不暢造成人員窒息或中毒意外。
(2)深基坑、隧道、地鐵、豎井、大型管溝的施工,因為支護、支撐等設施失穩,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場所破壞、人員傷亡,往往還引起地面、周邊建築設施的傾斜、塌陷、坍塌、爆炸與火災等意外。基坑開挖、人工挖孔樁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圍建築物因地基不均勻沉降而傾斜、開裂、倒塌等意外。
(3)海上施工作業由於受自然氣象條件如台風、汛、雷電、風暴潮等侵襲易發生翻船人亡且群死群傷意外。
二、臨建設施重大危險源
(1)廚房與臨建宿舍安全間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臨時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護不到位,造成火災或人員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飲食因衛生不符合衛生標准,造成集體中毒或疾病意外。
(2) 臨時簡易帳篷搭設不符合安全間距要求,易發生火燒連營的意外。
(3)電線私拉亂接,直接與金屬結構或鋼管接觸,易發生觸電及火災等意外。
(4)臨建設施撤除時房頂發生整體坍塌,作業人員踏空、踩虛造成傷亡意外。
G. 第一類危險源和第二類危險源指的是什麼
能量和危險物質的存在是危害產生的最根本的原因,通常把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能內量源或容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稱作第一類危險源.
第二類危險源:造成約束、限制能量和危險物質措施失控的各種不安全因素稱作第二類危險源,包括:
1、物的不安全狀態
2、人的不安全行為
3、管理缺陷
(7)化學性危險源都有哪些分類擴展閱讀:
第一類危險源: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包括生產過程中各種能量源、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第一類危險源決定了事故後果的嚴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發生事故後果越嚴重。
第二類危險源: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廣義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誤、環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第二類危險源決定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它出現的越頻繁,發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H. 危險源分為幾類
一、第一類危險源
1、定義:第一類危險源是指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包括生產過程中各種能量、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
2、作用:第一類危險源決定了事故後果的嚴重程度,具有的能量越多,發生事故的後果越嚴重。
3、舉例:
(1)產生、供給能量的裝置、設備是典型的能量源。例如變電所、供熱鍋爐等,它們運轉時供給或產生很高的能量。
(2)使人體或物體具有較高勢能的裝置、設備、場所相當於能量源。例如起重、提升機械、高度差較大的場所等,使人體或物體具有較高的勢能。
(3)能量載體指擁有能量的人或物。例如運動中的車輛、機械的運動部件、帶電的導體等,本身具有較大能量。
(4)一旦失控可能產生巨大能量的裝置、設備、場所,指一些正常情況下按人們的意圖進行能量的轉換和做功,在意外情況下可能 產生巨大能量的裝置、設備、場所。例如強烈放熱反應的化工裝置,充滿爆炸性氣體的空間等。
(5)一旦失控可能發生能量蓄積或突然釋放的裝置、設備、場所,指正常情況下多餘的能量被泄放而處於安全狀態,一旦失控時發生能量的大量蓄積,其結果可能導致大量能量的意外釋放的裝置、設備、場所。例如各種壓力容器、受壓設備,容易發生靜電蓄積的裝置、場所等。
(6)危險物質除了干擾人體與外界能量交換的有害物質外,也包括具有化學能的危險物質。具有化學能的危險物質分為可燃燒爆炸危險物質和有毒、有害危險物質兩類。
(7)生產、加工、儲存危險物質的裝置、設備、場所這些裝置、設備、場所在意外情況下可能引起其中的危險物質起火、爆炸或泄漏。例如炸葯的生產、加工、儲存設施,化工、石油化工生產裝置等。
(8)人體一旦與之接觸將導致人體能量意外釋放的物體。物體的稜角、工件的毛刺、鋒利的刀刃等,一旦運動的人體與之接觸,人體的動能就會意外釋放而使人體遭受傷害。
二、第二類危險源
1、定義:第二類危險源是指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因素,廣義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誤、環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
2、作用:第二類危險源決定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它出現越頻繁,發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3、舉例:
(1)物的故障是指機械設備、裝置、元部件等由於性能低下而不能實現預定功能的現象。物的不安全狀態也是物的故障。故障可能是固有的,由於設計、製造缺陷造成的;也可能由於維修、使用不當,或磨損、腐蝕、老化等原因造成的。
(2)人為失誤是指人的行為結果偏離了被要求的標准,即沒有完成規定功能的現象。人的不安全行為也屬於人為失誤。人為失誤會造成能量或危險物質控制系統故障,使屏蔽破壞或失效,從而導致事故發生。
(3)環境因素指人和物存在的環境,即生產作業環境中的溫度、濕度、雜訊、振動、照明、通風換氣以及有毒有害氣體存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