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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化學危險品安全數據清單

發布時間:2022-10-15 01:18:45

A. 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都需要哪些記錄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2)安全培訓教育制度;(3)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4)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5)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含八大危險作業);(6)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7)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可做成一個通用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護設施)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9)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10)事故管理制度(包括事故報告制度);(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2)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13)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14)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15)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16)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制度;(17)消防管理制度;(18)禁火、禁煙管理制度(可納入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9)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其他制度:1、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領導小組)章程;2、安全責任考核制度(應規定考核職責、頻次、方法、標准、獎懲辦法等);3、風險評價程序或指導書;4、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5、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的管理制度;6、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7、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8、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9、生產設施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10、承包商管理制度;11、供應商管理制度;12、變更管理制度;13、生產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制度;14、安全標准化績效考核制度;15、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評審和修訂管理制度;16、應急救援管理制度。(二)工作台帳1、生產設施台帳(設備設施一覽表、重要設備台帳、特種設備台帳、建構築物台帳、安全設施台帳、監視和測量設備校驗台帳);其中:(1)設備設施一覽表(欄目設置應包括設備名稱、工藝位號、規格型號、材質、重量、生產廠家、容積、出廠日期、安裝日期、投產日期、圖號、價格等內容)(2)重要設備台帳(欄目設置應包括設備位號、設備名稱、按涉及的需求重點進行管理的相關因素(劇毒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特種設備規范、對關聯系統安全環保重要連帶影較大范圍影響)、生產管理及技術要求、實施情況等內容);(3)特種設備台帳(欄目設置應包括設備名稱、工藝位號、製造單位、出廠編號、使用證編號、設備注冊代號、定檢日期、檢驗結果、復查日期等內容);(4)建構築物台帳(欄目設置應包括種名稱、位置、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竣工日期、設計使用年限、佔地面積、結構形式、防火等級等內容);(5)安全設施台帳(欄目設置應包括種類、名稱、位置、數量、責任人等內容);(6)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台帳(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防雷防靜電等監視測量設備和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等,設置欄目應包括分類、名稱、安裝位置、規格型號、測量范圍、精度等級、編號、製造單位、檢定周期、檢定結果、復檢日期等內容);2、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台帳(主要包括防塵、防毒、防暑降溫等設施,如沖淋器、洗眼器等;欄目設置應包括:種類、名稱、位置、校驗、維護日期、更新情況、責任人等內容);3、防護急救器具台帳(如空氣呼吸器等,欄目設置應包括器材名稱、使用單位、存放位置、數量、保管負責人、領取時間、使用維護情況等內容);4、個體防護用品發放台帳(記錄發放和更換等情況);5、安全警示標識台帳(包括標識類別、標識名稱、單位、設置地點、設置時間、數量、維護責任人等內容);6、滅火器材台帳(欄目設置同上);7、事故台帳(內容包括事故時間、事故類別、傷亡人數、損失大小、事故經過、救援過程、事故教訓、「四不放過」處理等內容);8、隱患整改台帳(應含隱患名稱、檢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計劃完成日期、整改負責人、整改確認人、確認日期等項目內容);9、安全檢查台帳(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形式、檢查對象、參加人員、發現問題及處理情況等內容);10、各類作業證審批台帳(按作業類別分別設立台帳);11、安全費用提取及使用台帳(安全費用包括: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安全檢查與評價,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監控,安全技能培訓,應急演練發生的費用等);12、新職工三級安全教育台帳(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人廠時間、車間或部門、工種、培訓學時(廠級、車間、班組)、考試績[廠級、車間、班組);13、特種作業人員台帳(包括單位、工種、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專業工齡、培訓單位、考核成績含理論和實作、取證時間、復審時間、發證編號等內容);14、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台帳(企業對全體從業人員包括其他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教育情況,);15、轉崗、復工及「四新」安全教育台帳(車間級,欄目設置應包括培訓類別、培訓時間、培育對象、考核情況、講課人等內容)16、外來施工單位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台帳(廠級、車間級);17、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台帳(廠級、車間級);18、工業衛生監測台帳(包括日期、車間或部門、項目、監測點、監測結果等內容);19、職業衛生體檢台帳(檢查項目、受檢單位、體檢時間、受檢人數、合格率、體檢機構等內容);20、其它台帳,如重大危險源台帳、危險化學登記台帳等,原則上有記錄就應有管理台帳。(三)檔案1、重大危險源檔案(包括危險物質名稱、數量、性質、位置、管理人員、管理制度、評估報告、檢測報告等);2、重大隱患檔案(包括重大隱患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評審意見、隱患治理方案(五定)、竣工驗收報告);3、特種設備檔案(包括特種設備原始資料和檢維修資料、注冊登記證、定期檢驗檢測報告等);4、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一人一檔,可做成員工安全培訓登記表,包括姓名、身份、培訓時間(開始時間、結束時間)、培訓班名稱、培訓內容、舉辦單位、考核成績等內容);5、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包括名錄(危險物質名稱、數量、性質、位置)、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報告等);6、承包商檔案(包括承包商資格預審、選擇,承包商開工前准備的確認和承包商表現評價、續用等資料);7、供應商檔案(包括供應商資格預審、選擇,供應商續用評價和經常識別與采購有關的風險等資料);8、化學品檔案(包括1、化學品普查表2、化學品建檔登記表3、危險性不明的化學品鑒別分類報告(若有)4、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5、非危險品的理化、燃爆數據和危害);9、職業衛生檔案(包括1、職業**害項目申報表,2、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3、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4、職業危害因素監測、評價結果(報告),5、職業病防護設施台帳,6、勞動者個人防護用品台帳);10、從業人員健康監護檔案(包括1、勞動者的職業史和職業中毒危害接觸史,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中毒危害因素監測結果,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4、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四)計劃、總結1、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公司及所有部門均應有計劃,公司的計劃應包括安全投入計劃,當然安全投入計劃也可單列);2、年度綜合檢修計劃(含安全設施檢維修計劃,計劃應做到「五定」:定檢修方案、檢修人員、安全措施、檢修質量、檢修進度)、檢修方案;3、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可單列,也可納入安全工作計劃);4、年度職業衛生防治計劃(也可納入年度安全工作計劃);5、安全檢查計劃(每次綜合檢查及專項檢查前,年初應有個總計劃可納入安全工作計劃);6、班組活動計劃(可每季度制定);7、隱患整改計劃(方案);8、公司及所有部門均應有年度工作總結;專項安全活動結束後也應有總結。(五)應急預案及演練1、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可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合並,即可做成綜合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3、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公司應急預案,應整合成一個有機整體。4、應急預案評審記錄;5、應急預案備案證明(上級部門及協作單位簽收記錄);6、應急須知向社會告知(如信息卡及發放記錄);7、應急救援預案培訓記錄;8、應急演練方案;9、應急演練記錄;10、應急演練效果評價報告;(六)原始記錄1、安全會議記錄(安委會例會、安全員例會、生產經營調度會等);2、廠、車間值班記錄;3、安全目標完成的考核記錄;4、安全責任考核記錄(安全獎懲原始記錄);5、作業活動清單;6、設備設施清單;7、工作危害分析(JHA)及風險評價表(記錄);8、安全檢查表分析(SCL)及風險評價表(記錄);(危害辨識及風險評價清單或報告)9、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10、風險評價結果培訓記錄(以班組為單位組織的,可記入班組活動記錄中);11、年度風險評價(評審)及風險控制效果評審(檢查)記錄(報告);12、重大危險源定期檢測(報告)記錄;13、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14、重大危險源監控記錄;15、企業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清單(及更新記錄);16、企業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宣傳、培訓記錄(在會議、班組活動記錄中有也可以);17、企業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向相關方傳達的記錄;18、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評價報告(每年至少次);19、不符合項原因和責任分析及整改落實情況記錄;20、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定期評審記錄;21、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變更記錄;22、從業人員(含管理人員)上崗前培訓及年度再教育考試(核)記錄;23、「四新」培訓考試(核)記錄;24、新職工「三級」安全教育記錄;25、轉崗、復工二、三級安全教育記錄;26、外來參觀、學習人員安全須知培訓記錄;27、外來施工單位作業人員安全培訓記錄(廠級、車間級);28、班組安全活動記錄;29、安全培訓教育需求識別記錄(包括所有基層單位);30、安全培訓教育效果評價報告(記錄);31、安全設施專人管理(檢查)記錄(可納入安全員檢查表、所在崗位負責人檢查記錄);32、安全設施檢修記錄;33、安全閥、壓力表校驗記錄(可製成表格形式,壓力表校驗記錄表應包括名稱、安裝位置、測量范圍、精度等級、編號、製造單位、校驗日期、紅線位置等內容;安全閥校驗記錄應包括安裝位置、安全閥型號、工作壓力、起跳壓力、回座壓力、校驗日期、校驗結果、下次校驗日期等內容);34、防雷防靜電、易燃有毒氣體濃度監測報警裝置測量校驗記錄(報告);35、安全聯鎖裝置試驗維護記錄;36、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承包人承包點安全活動記錄;37、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年度安全檢查報告;38、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考核承包人到位情況記錄;39、檢維修記錄(包括年度(月)綜合檢修計劃、日常檢維修計劃的落實情況);40、檢維修交出及驗收單;41、有關管理部門(如安全部門)對檢維修現場檢查記錄;42、作業許可證存根(包括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破土、臨時用電、盲板抽堵、斷路、登高、起重作業等);43、作業風險分析記錄(可與作業證記錄合並);44、承包商施工作業現場安全管理(檢查)記錄;45、危險化學品出入庫記錄;46、變更(人員、工藝、技術、設施、機構等)申請及驗收表(記錄);47、應急咨詢服務值班記錄;48、「一書一簽」培訓記錄;49、產品「一書一簽」發放記錄;50、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記錄;51、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定期校驗及檢查記錄;52、應急搶險與救援記錄、防護器具使用情況記錄;53、應急救援器材檢查維護記錄(可放在專櫃中,定期收集存檔);54、安全警示標志標識檢查維修記錄;55、各類安全檢查表(記錄);56、隱患整改通知書;57、隱患整改驗收及實施效果驗證記錄;58、安全標准化績效考核記錄。(七)其它資料1、安全標准化實施方案及推進過程相關資料;2、文件化的安全生產方針、目標;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承諾書(親筆簽名);4、企業各級、各類人員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內容有針對性,不能千篇一律);5、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書面文件;6、安全管理網路體系框圖;8、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9、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書;10、安全費用提取的標准資料;11、工傷保險繳費憑證;12、生產設施建設「三同時」文件、建設「六階段」的資料和審查意見;13、各種報警器、檢測儀器的說明書;14、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等安全附件的技術資料;15、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報告;16、多個承包商交叉作業的安全管理協議(可寫入合同中);17、生產設施拆除方案、風險評價以及報廢驗收資料;18、承包商施工現場管理情況的資料(入廠證管理、培訓教育管理、各種作業活動相關手續的管理、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安全設施管理、安全聯席會議管理、安全檢查管理等);19、職業危害申報表;20、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含未遂事故)。(八)安全檢查表1、各級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和日常檢查的《安全檢查表》(檢查表應至少包括檢查項目、檢查標准、檢查方法等)。

B. 危險化學品安全標准化需要哪些台賬

在《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准化化通用規范》(AQ3013)的基礎上,2011年國家安監管總局出台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准化評審標准》(安監總管三[2011]93號)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准評審管理辦法》(安監總管三[2011]145號),結合《關於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安監總局和工業信息化部 安監總管三[2010]186號文),危化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按要素要求的制度、及記錄如下:
一、法律法規和標准
1、企業制定的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的管理制度;
2、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的清單(法律法規、標准及其他要求應識別到條款);
3、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的文本資料庫;
4、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的更新記錄;
5、企業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其他要求傳達給相關部門的發放記錄;
6、企業宣傳和培訓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其他要求的活動記錄;
a.培訓記錄;
b.告知書;
c.宣傳材料。
7、企業編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其他要求執行情況的符合性評價報告;
8、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其他要求的適用性評審中的不符合項原因分析記錄(以列表的形式);
9、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其他要求的適用性評審中的不符合項整改記錄(整改計劃、整改措施);
10、不符合項整改落實情況表。
二、機構和職責裝檔資料目錄
1、文件化的安全生產方針;
2、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3、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蓋公司公章);
4、企業各級組織(職能處室、車間、班組)制定的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根據目標分解內容);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制度(制定、考核、獎懲、評審、修定);
6、企業各級組織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包括各個職能部門、車間、班組從上往下逐級簽訂);
7、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記錄(定期考核,建議每季度一次);
8、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獎懲記錄
9、(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獎懲記錄);
10、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a. 企業制定的安全領導小組或安委會、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各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職責(職責分工要明確);
b.企業下發的各安全職責頒布實施的文件(紅頭文件);
11、主要負責人組織和參與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的記錄;
a.企業下發的關於開展安全標准化工作的通知(紅頭文件,成立安全標准化領導小組,包括人員、資金、設備、設施);
b.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實施方案;
c.主要負責人組織召開「關於開展安全標准化工作的專題會議」記錄;
12、安全文化建設計劃或方案;
13、安全文化體系文件(企業的理念、價值觀、方針、宣傳口號等):
14、主要負責人的安全承諾書;
15、安委會會議記錄;
16、安委會會議問題跟綜落實記錄
17安全生產工作匯報資料;(包括各職能部門、成員單位上安委會資料);
18、領導幹部帶班制度;
19、領導幹部帶班記錄及考核記錄;
20、安委會、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文件(紅頭);
21、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證、安全管理人員證(原件或復印件);
22、注冊安全工程師的配備或委託文件(注安證);
23、企業設置管理部門的文件(紅頭);
24、治安保衛部門設置及專職治安保衛人員配備文件(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危險化學品的單位);
25、企業安全領導小組或安委會網路圖到基層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網路圖(包含公司所有職能部門);
26、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27、企業編制的安全措施費用提取計劃(蓋公司公章);
28、企業編制的安全生產費用實施台賬;
29、企業為全體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用台賬及繳費單復印件。
30、風險抵押金或安全責任保險考核記錄(考核兌現);
三、風險管理裝檔資料目錄
1、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2、企業下發關於成立風險評價小組的通知文件(有從業人員參加)
3、作業活動清單
4、設備設施清單
5、風險評價記錄:
a.工作危害分析記錄表;
b.安全檢查分析記錄等;
c.其他風險評價方法。
6、風險評價報告;
7、風險評價有關會議記錄或紀要;
8、重大風險清單;
9、風險控制措施記錄;
10、風險管理培訓教育計劃
11、風險管理培訓教育記錄;
12、隱患治理制度;
13、隱患治理台賬;
14、隱患治理通知單
15、隱患治理記錄;
16、重大隱患治理工作「五到位」落實情況的記錄;
17、重大隱患項目檔案;
18、重大事故隱患防範措施和書面報告;
19、隱患整改計劃;
20、安全生產預警預報體系(一級企業);
21、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制度(應包含重大危險源定期評估的內容);
22、安全評價報告;
23、重大危險源檔案;
24、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報警設施台賬(包括壓力、溫度、液位、流量);
25、重大危險源的定期評估報告;
26、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定期檢查記錄;
27、設備、設施的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
28、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
29、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30、應急救援器材台賬;
31、變更管理制度;
32、變更管理記錄;
33、變更的風險分析記錄、控制措施;
34、變更實施驗收報告;
35、作業許可證記錄;
36、供應商管理制度;
37、合格供應商名錄、檔案;
38、供應商選用、續用、評價記錄;
39、其他與采購有關的風險分析;
四、 管理制度裝檔資料目錄
1、適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清單和安全操作規程清單;
2、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簽發文件
3、文件發放資料
4、操作規程簽發文件
5、崗位操作規程(包含新項目的操作規程)
6、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評審和修訂制度
7、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評審和修訂記錄
8、最新版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9、最新版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的文件發放記錄
五 培訓教育裝檔資料目錄
1、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2、安全培訓、教育需求識別記錄
3、年度安全培訓教育計劃
4、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5、安全生產費用台賬或資金計劃;
6、培訓教育計劃(具體實施);
7、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可單放)
8、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變更記錄
9、培訓教育效果評價記錄
10、載明企業從業人員崗位標準的文件
11、員工台賬
12、安全資格證書
a.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書;
b. 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
c. 特種作業操作證;
d.從業人員上崗證。
13、安全培訓教育檔案
a.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檔案;
b.其他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由企業相關部門組織);
c.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d.新入廠人員的三級教育檔案;
e.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檔案。
f. 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入使用前的培訓記錄
g.轉崗、脫崗人員的培訓、考核記錄;
14、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檔案;
a.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台賬;
b.特種作業操作證;
c. 特種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計劃
15、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從業資格證和管理台帳;
16、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入使用前的培訓記錄(培訓內容、考核內容);
17、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培訓記錄;
18、廠級、車間級承包商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19、外來施工單位入廠證;
20、管理部門、班組月度安全活動計劃
21、管理部門安全活動記錄
22、班組全活動記錄
六、生產設施及工藝安全裝檔資料目錄
1、「三同時」資料(單放)
a.生產設施建設項目設計資料(包括安全設施設計專篇、消防專篇、職業衛生專篇)及批復等;
b.施工記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施工現場的檢查記錄;施工完成情況的交接記錄;
c.試生產方案及備案資料;
d.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資料:安全設施檢測檢驗報告、安監部門出具的「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
e、專家評審意見;
f、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g、試生產前安全檢查報告;
h、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變更資料(包括變更後向負責安全審查的安全監管部門報告的材料);
i、變更風險分析記錄;
2、現狀安全評價報告;
3、工藝設計文件;
4、新工藝小試、中試、工業化試驗的報告
5、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6、安全設施管理台賬
7、設備、設施檢維修計劃;
8、安全設施檢維修記錄;
9、安全設施拆除、停用資料;
10、監視、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11、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台賬;
12、監視和測量設備檢驗報告;
13、監視和測量設備校準、維護記錄;
14、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15、特種設備台賬;
16、特種設備檔案(可單放,包括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報告);
17、特種設備維護和保養記錄;
18、特種設備定期校驗報告、檢修記錄;
19、報廢的特種設備注銷手續;
20、員工的工藝安全信息的培訓記錄;
21、生產裝置開車前安全條件確認記錄;
22、系統氣密性、置換及動設備空試記錄;
23、開車前隱患排查與整改記錄;
24、裝置開、停車方案
25、生產裝置緊急情況處理方案
26、停車操作記錄;
27、操作規程;
28、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
29、實施企業領導幹部聯系點管理制度
30、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和演練記錄
31、檢維修管理制度
32、年度綜合檢修計劃
33、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七作業安全裝檔資料目錄
1、作業許可證和存根(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出作業、設備檢修作業、抽堵盲板作業、吊裝作業、破土作業、斷路作業等)
2、安全標志(防火、防爆、有毒)、安全警示標志(重大危險源)、標志(限速、限高、禁行)、告知牌(職業危害)、風向標一覽表
3、對承包商安全檢查與協調記錄
4、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區、罐區現場的管理規定
5、機動車輛進廠手續(生產區、罐區)
6、承包商管理制度
7、承包商管理檔案
8、安全協議書
9、作業現場安全交底材料、應急預案、施工方案
八、職業健康裝檔資料
1、職業危害因素識別記錄;
2、職業危害申報表及批復資料
(附審核狀態頁) 網站:www.chinasafety.ac.cn
3、職業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4、企業職業衛生檔案(包括1、2、6及以下內容)
1)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系統的監測記錄;
2)企業對工作場所定期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的結果(檢測報告);
3)接害作業人員的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記錄;
4)職業健康體檢人員台賬
5)企業對有關職業病員工的診療記錄及轉崗、休養等記錄
5、從業人員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 衛生部令 第23號)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6、作業場所的劃分資料;
7、使用和產生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與生活區的距離 ;
8、職業危害警示標識、監測點設置、告知牌明細;
9、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設施、急救器具專櫃、應急撤離通道、泄險區域的台賬;
10、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設施、急救器具專櫃、應急撤離通道、泄區的定期檢查記錄;
11、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制度;
12、職業危害監測報告;
13、職業危害因素不符合項整改計劃;
14、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控制管理制度與檢測制度;
15、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管理台賬
16、個體防護用品發放標准;
17、個體防護用品台賬和發放記錄;
18、防護器具定期檢驗、維護和記錄;
19、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管理台帳;
20、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制度(附個體防護裝備發放標准);
21、職業健康培訓記錄(包括職業危害告知和職業衛生設施的培訓);
22、對個體防護用品佩戴使用的處罰規定;
23、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記錄;
24、企業作業場所應符合GBZ1-2010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GBZ 2.1-2007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化學有害因素和GBZ 2.2-2007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物理因素。
九危化品管理裝檔資料目錄
1、危險化學品普查表(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化學試劑);
2、安全技術說明書(產品、原料、化學試劑);
3、采購的危險化學品名錄;
4、安全標簽(GB15258-2009);
5、鑒別分類報告(化學品分類匯總表);
6、化驗室化學試劑的分類清單;
註:危險化學品檔案包括1、2、3、4、5項內容
7、以文件形式確定的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電話;
8、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電話值班記錄;
9、危險化學品登記證、登記表;
10、勞動合同及宣傳培訓教育記錄;
11、危險化學品警示標識和告知卡、宣傳欄明細;
1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3、專用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4、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15、危險化學品出入庫記錄(專用倉庫、罐區核查和定期檢查記錄);
16、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7、劇毒化學品收發台賬;
18、劇毒化學品備案回執(公安、安監)。
19、危險化學品裝車前後安全檢查記錄;
20、危險化學品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處置文件;
21、處置方案的備案記錄;
十事 故與應急裝檔資料目錄
1、應急預案;
2、應急救援器材台賬;
3、消防設施、器材台賬;
4、應急救援器材及消防設施、器材檢查維護記錄;
5、應急通訊網路(24小時外部通訊聯絡電話、各崗位內部報警電話、應急救援人員聯絡電話、外部救援單位聯絡電話)
6、防護、救護器材管理台賬;
7、防護救護器材檢查維護記錄;
8、應急預案培訓記錄;
9、應急預案評審記錄(至少每三年評審修訂一次);
10、應急預案備案回執;
11、應急協作單位收到預案的回執或協議;
12、事故管理台賬;
13、事故調查報告;
14、事故或事件後對應急預案評審的報告;
15、事故管理制度(明確事故報告程序和責任部門、責任人);
16、事故檔案;
十一、檢查與自評裝檔資料目錄
1、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2、安全檢查計劃;
3、安全檢查表
a.綜合檢查表(廠級/公司級、車間級);
b.專項檢查表(特種設備、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構建築物、安全裝置、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監測儀器);
c.季節性檢查表(針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及防凍保暖);
d.日常安全檢查表
4、安全檢查表應用培訓記錄;
5、安全檢查表評審修訂記錄(每年一次)
6、安全檢查台賬;
7、安全檢查記錄
8、安全檢查考核記錄;
9、隱患整改記錄:
a.隱患整改台賬;
b.隱患整改通知書;
c.隱患整改計劃;
10、檢查的主管部門對各級組織和人員檢查出的問題和整改情況定期檢查記錄;
11、安全標准化自管理制度;
12、開展自評的相關文件記錄;
13、進一步完善的安全標准化工作的的計劃和措施。
另外,186號文對企業的制度也進行了規定:
安全生產例會,工藝管理,開停車管理,設備管理,電氣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施工與檢維修(特別是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破土作業等)安全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管理,變更管理,巡迴檢查,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幹部值班,事故管理,廠區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泄漏,重大危險源,關鍵裝置與重點部位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承包商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獎懲等。
註: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原則上要求有落實的記錄,即是相應的台賬和執行記錄。

C. 危險化學品管理有哪些環節,如何管理好化學品

個人覺得危化品管理分為以下兩個方面:

存放

化學品應該根據其存放條件和安全風險進行存放。首先危化品試劑要和普通試劑分開存放,但是僅僅這樣還不夠,因為危化品試劑的種類很多,互為禁忌的種類也很多,且危化品的存放應符合常用化學品儲存禁忌配存表的相關規定,我們實驗室是藉助一個信息化管理的系統來管理(ilabpower CIMS)。系統對試劑櫃有不同分類:普通試劑櫃、危化品試劑櫃、冰箱等。其中危化品試劑櫃又根據配存禁忌規定分成22類,這樣可以對危化品的一個存儲有一個合規且方便的措施。

使用

危化品使用應該做到嚴格管控,一般實驗室是走線下審批流程,通過紙質的簽字留存記錄,但在實際運用的時候會浪費很多時間,降低了工作效率。在CIMS系統設置在線審批流程,通過雙人雙鎖模式進行嚴格管控,但因為線上,達到管控目標的同時,也讓管理層在審批時,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另外,信息化系統可以針對化學試劑,實現使用周期的管理,對於普通化學品的庫存信息做到良好把控。

D. 危險化學品9類及明細是什麼

危險化學品9類及明細:

第1項: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2項:具有燃燒危險和較小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二亞硝基苯。

第3項:無重大危險的爆炸物質和物品,如四唑並-1-乙酸。

危險化學品注意:

工業上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具有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蝕性等危險特性,在其存儲、使用的過程中,及其容易發生事故,造成化學危險品的泄漏,如果對事故處理不當,可能引發更大的危害。需要加強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

E. 危化品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全面點的

1.總則

1.1加強對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學危險物品在運輸、貯存、生產和使用過

程中發生火災、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范圍和分類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等危險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燃

燒、爆炸和導致人身中毒或傷害事故,並使財產受到毀壞的化學物品,統稱為化學危險物品。

2.2有些物品雖不屬於危險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也應加強管理。

2.3化學危險物品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分為:

2.3.1爆炸品

2.3.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2.3.3易燃液體

2.3.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蝕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爆炸物品管理規則》、《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

3.生產和使用

3.1生產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裝置,應根據危險品的種類、性能和生產過程中的

火災危害及毒害程度,設置相應的排風、通風、防火、防爆、防塵防毒、泄壓、降溫、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排放、隔離操作和自動報警等安全設施。

3.2生產車間存放的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應經化驗,以免因成分不符標准或發生事故。

3.3劇毒物品生產和使用場所操作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專用防護用品和器具(如酸、鹼作業崗位要戴眼鏡、處理問題時必須戴面罩)。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得在劇毒物品場所飲食,應備有一定數量的解毒葯品(甘草含劑等)以備應急搶救之用,工作結束後應更換工作服,清洗後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3.4包裝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容器必須牢固、嚴密,並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定,印貼專用的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性質(閃點、燃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和防火、防爆、滅火、安全貯運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3.5生產或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其電氣、動力設備、照明裝置、儀表和開關等應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質和國家頒發的《爆炸危險物品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等規定,分別採用防爆或隔離措施。

3.6輸送液體物品,應採取防止泄露、消除靜電的措施,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摩擦、撞擊。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熱,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若必須採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或照明等加熱時,應採取嚴密隔離措施。

3.8凡用於生產的煤氣、有毒、有害氣體蒸汽、水等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3.9化學危險品生產或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標准處理。

3.10嚴禁用一級易燃液體洗刷機器設備、車輛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設備、管道檢修,要求嚴格按公司《動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檢修制度》規定執行。

4.貯存和保管

4.1貯存量較大的化學危險品的倉庫應根據物品性質,按規范要求設置相應的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防曬、調溫、消除靜電、防火圍堤等安全裝置和設施。

4.2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內只能貯存同一類化學危險物品,不同品種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貯存,並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並保證道路通暢。

4.3對化學試劑危險物品庫要安排的貨位,避免混存。化學性質、防護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或相互有影響的化學危險物品,絕對不允許貯存在同一庫內。

4.3.1氧化劑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

4.3.2能自燃或遇水燃燒的物品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

4.4對於遇水易爆,遇高溫、低溫、爆曬會發生分解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液化氣體分別不得在潮濕、易積水、高溫處及低溫處貯存,不能在露天場地貯存。

4.5化學危險物品倉庫與生產、生活區有適當的距離,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設施。

4.6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管理人員(包括庫工)必須進行公司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由本單位發給安全作業證方能上崗操作。

4.7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要選配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4.8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出入庫發放制度:

4.8.1 化學危險品入庫前均應按合同或入庫單、請檢單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
a. 商品數量;
b. 包裝;
c. 危險標志;

d. 合格證或檢驗報告。
經核對後方可入庫,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4.8.2 化學危險品出庫前均應按合同或領料單進行檢查核對,核對內容包括:
a. 商品數量;
b. 包裝;
c. 危險標志;

4.8.3 進入化學危險品儲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4.8.4 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4.8.5 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8.6 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主管部門要加強檢查,嚴格執行。

4.8.7 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8.8 為防止發料差錯,對劇毒物品、易制毒品必須實行雙人收發、雙人雙鎖、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的「四雙」制度。

4.8.10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4.8.11 化學危險物品的領用需經使用人員提出,部門主管批准,倉管人員同意後方可出庫。

4.8.12 化學危險品的出入庫須有台帳記錄,每月必須進行盤帳,做到帳、卡、物相付。

5.裝卸運輸

5.1化學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品一般性質和安全防範知識的人員承擔。

5.2化學危險物品裝卸運輸人員,應持有安全合格證,按運輸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撞擊、翻滾、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5.3化學危險品裝卸前後,對車廂、庫房應進行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裝過劇毒物品的車輛,卸後必須洗刷干凈。

5.4相互碰撞、接觸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化學性質互相抵觸的危險物品不得違反配裝限制而在同一車上混裝運輸。

5.5化學危險品裝運時不得人貨混裝。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危險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於2人。

5.6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應嚴格防止外來明火,盡可能選擇路面平坦的道路,不得

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行車中要保持車速、車距,嚴禁超速、超車和強行會車。

5.7裝運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輛排氣筒上必須裝有阻火器,並配備滅火器材。車

頭應懸掛「危險品」標記,罐車要掛靜電接地導鏈。

5.8裝運爆炸、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必須包裝牢固、嚴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5.8.1禁止使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和腳踏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氯化鉀、

氯化鈉等氧化劑和鐵桶包裝的低閃點的易燃液體時,不得用鐵板車及汽車掛車。

5.8.2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等危險物品。

5.8.3高溫季節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要有防曬設施。

5.8.4裝運電石等忌水物品時,應要有防雨設施。

5.9公司銷售部對來公司拉運危險貨物的客戶要檢查:「采購證、准運證、押運人員的押運證、槽(罐)車准用證」、並檢查運載工具外觀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如發現問題應責成用戶處理後方可發貨。

6.報廢處理

6.1劇毒物品用後的包裝物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處理。

6.1.1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6.1.2包裝容器必須在生產部指派專人監護下銷毀。

6.2劇毒物品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先提出申請,制定安全措施,經生產部批准後方可處理。

6.3凡公司報廢的金屬容器、設備、管道等含有化學危險物質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按規定要求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後,方可交給廢品處理部門。

6.4公司生產中的各類有害廢渣、污物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另外,站長團上有產品團購,便宜有保證

F. 工廠內的危險化學品管理程序有什麼要求

危化品管理制度
1.總則

1.1加強對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學危險物品在運輸、貯存、生產和使用過

程中發生火災、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范圍和分類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等危險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燃

燒、爆炸和導致人身中毒或傷害事故,並使財產受到毀壞的化學物品,統稱為化學危險物品。

2.2有些物品雖不屬於危險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也應加強管理。

2.3化學危險物品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分為:

2.3.1爆炸品

2.3.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2.3.3易燃液體

2.3.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蝕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爆炸物品管理規則》、《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

3.生產和使用

3.1生產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裝置,應根據危險品的種類、性能和生產過程中的

火災危害及毒害程度,設置相應的排風、通風、防火、防爆、防塵防毒、泄壓、降溫、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排放、隔離操作和自動報警等安全設施。

3.2生產車間存放的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應經化驗,以免因成分不符標准或發生事故。

3.3劇毒物品生產和使用場所操作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專用防護用品和器具(如酸、鹼作業崗位要戴眼鏡、處理問題時必須戴面罩)。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得在劇毒物品場所飲食,應備有一定數量的解毒葯品(甘草含劑等)以備應急搶救之用,工作結束後應更換工作服,清洗後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3.4包裝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容器必須牢固、嚴密,並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定,印貼專用的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性質(閃點、燃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和防火、防爆、滅火、安全貯運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3.5生產或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其電氣、動力設備、照明裝置、儀表和開關等應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質和國家頒發的《爆炸危險物品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等規定,分別採用防爆或隔離措施。

3.6輸送液體物品,應採取防止泄露、消除靜電的措施,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摩擦、撞擊。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熱,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若必須採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或照明等加熱時,應採取嚴密隔離措施。

3.8凡用於生產的煤氣、有毒、有害氣體蒸汽、水等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3.9化學危險品生產或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標准處理。

3.10嚴禁用一級易燃液體洗刷機器設備、車輛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設備、管道檢修,要求嚴格按公司《動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檢修制度》規定執行。

4.貯存和保管

4.1貯存量較大的化學危險品的倉庫應根據物品性質,按規范要求設置相應的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防曬、調溫、消除靜電、防火圍堤等安全裝置和設施。

4.2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內只能貯存同一類化學危險物品,不同品種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貯存,並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並保證道路通暢。

4.3對化學試劑危險物品庫要安排的貨位,避免混存。化學性質、防護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或相互有影響的化學危險物品,絕對不允許貯存在同一庫內。

4.3.1氧化劑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

4.3.2能自燃或遇水燃燒的物品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

4.4對於遇水易爆,遇高溫、低溫、爆曬會發生分解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液化氣體分別不得在潮濕、易積水、高溫處及低溫處貯存,不能在露天場地貯存。

4.5化學危險物品倉庫與生產、生活區有適當的距離,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設施。

4.6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管理人員(包括庫工)必須進行公司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由本單位發給安全作業證方能上崗操作。

4.7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要選配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4.8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出入庫發放制度:

4.8.1 化學危險品入庫前均應按合同或入庫單、請檢單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
a. 商品數量;
b. 包裝;
c. 危險標志;

d. 合格證或檢驗報告。
經核對後方可入庫,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4.8.2 化學危險品出庫前均應按合同或領料單進行檢查核對,核對內容包括:
a. 商品數量;
b. 包裝;
c. 危險標志;

4.8.3 進入化學危險品儲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4.8.4 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4.8.5 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8.6 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主管部門要加強檢查,嚴格執行。

4.8.7 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8.8 為防止發料差錯,對劇毒物品、易制毒品必須實行雙人收發、雙人雙鎖、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的「四雙」制度。

4.8.10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4.8.11 化學危險物品的領用需經使用人員提出,部門主管批准,倉管人員同意後方可出庫。

4.8.12 化學危險品的出入庫須有台帳記錄,每月必須進行盤帳,做到帳、卡、物相付。

5.裝卸運輸

5.1化學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品一般性質和安全防範知識的人員承擔。

5.2化學危險物品裝卸運輸人員,應持有安全合格證,按運輸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撞擊、翻滾、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5.3化學危險品裝卸前後,對車廂、庫房應進行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裝過劇毒物品的車輛,卸後必須洗刷干凈。

5.4相互碰撞、接觸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化學性質互相抵觸的危險物品不得違反配裝限制而在同一車上混裝運輸。

5.5化學危險品裝運時不得人貨混裝。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危險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於2人。

5.6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應嚴格防止外來明火,盡可能選擇路面平坦的道路,不得

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行車中要保持車速、車距,嚴禁超速、超車和強行會車。

5.7裝運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輛排氣筒上必須裝有阻火器,並配備滅火器材。車

頭應懸掛「危險品」標記,罐車要掛靜電接地導鏈。

5.8裝運爆炸、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必須包裝牢固、嚴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5.8.1禁止使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和腳踏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氯化鉀、

氯化鈉等氧化劑和鐵桶包裝的低閃點的易燃液體時,不得用鐵板車及汽車掛車。

5.8.2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等危險物品。

5.8.3高溫季節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要有防曬設施。

5.8.4裝運電石等忌水物品時,應要有防雨設施。

5.9公司銷售部對來公司拉運危險貨物的客戶要檢查:「采購證、准運證、押運人員的押運證、槽(罐)車准用證」、並檢查運載工具外觀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如發現問題應責成用戶處理後方可發貨。

6.報廢處理

6.1劇毒物品用後的包裝物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處理。

6.1.1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6.1.2包裝容器必須在生產部指派專人監護下銷毀。

6.2劇毒物品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先提出申請,制定安全措施,經生產部批准後方可處理。

6.3凡公司報廢的金屬容器、設備、管道等含有化學危險物質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按規定要求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後,方可交給廢品處理部門。

6.4公司生產中的各類有害廢渣、污物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G. 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准化都需要哪些記錄

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3)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4)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業管理制度(含八大危險作業);
(6)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7)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可做成一個通用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護設施)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9)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包括事故報告制度);
(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2)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
(13)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4)劇毒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5)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16)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制度;
(17)消防管理制度;
(18)禁火、禁煙管理制度(可納入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9)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其他制度:
1、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領導小組)章程;
2、安全責任考核制度(應規定考核職責、頻次、方法、標准、獎懲辦法等);
3、風險評價程序或指導書;
4、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5、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的管理制度;
6、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7、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8、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
9、生產設施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10、承包商管理制度;
11、供應商管理制度;
12、變更管理制度;
13、生產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制度;
14、安全標准化績效考核制度;
15、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評審和修訂管理制度;
16、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二)工作台帳
1、生產設施台帳(設備設施一覽表、重要設備台帳、特種設備台帳、建構築物台帳、安全設施台帳、監視和測量設備校驗台帳);
其中:
(1)設備設施一覽表(欄目設置應包括設備名稱、工藝位號、規格型號、材質、重量、生產廠家、容積、出廠日期、安裝日期、投產日期、圖號、價格等內容)
(2)重要設備台帳(欄目設置應包括設備位號、設備名稱、按涉及的需求重點進行管理的相關因素(劇毒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特種設備規范、對關聯系統安全環保重要連帶影較大范圍影響)、生產管理及技術要求、實施情況等內容);
(3)特種設備台帳(欄目設置應包括設備名稱、工藝位號、製造單位、出廠編號、使用證編號、設備注冊代號、定檢日期、檢驗結果、復查日期等內容);
(4)建構築物台帳(欄目設置應包括種名稱、位置、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竣工日期、設計使用年限、佔地面積、結構形式、防火等級等內容);
(5)安全設施台帳(欄目設置應包括種類、名稱、位置、數量、責任人等內容);
(6)監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台帳(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防雷防靜電等監視測量設備和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等,設置欄目應包括分類、名稱、安裝位置、規格型號、測量范圍、精度等級、編號、製造單位、檢定周期、檢定結果、復檢日期等內容);
2、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台帳(主要包括防塵、防毒、防暑降溫等設施,如沖淋器、洗眼器等;欄目設置應包括:種類、名稱、位置、校驗、維護日期、更新情況、責任人等內容);
3、防護急救器具台帳(如空氣呼吸器等,欄目設置應包括器材名稱、使用單位、存放位置、數量、保管負責人、領取時間、使用維護情況等內容);
4、個體防護用品發放台帳(記錄發放和更換等情況);
5、安全警示標識台帳(包括標識類別、標識名稱、單位、設置地點、設置時間、數量、維護責任人等內容);
6、滅火器材台帳(欄目設置同上);
7、事故台帳(內容包括事故時間、事故類別、傷亡人數、損失大小、事故經過、救援過程、事故教訓、「四不放過」處理等內容);
8、隱患整改台帳(應含隱患名稱、檢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計劃完成日期、整改負責人、整改確認人、確認日期等項目內容);
9、安全檢查台帳(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形式、檢查對象、參加人員、發現問題及處理情況等內容);
10、各類作業證審批台帳(按作業類別分別設立台帳);
11、安全費用提取及使用台帳(安全費用包括: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安全檢查與評價,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監控,安全技能培訓,應急演練發生的費用等);
12、新職工三級安全教育台帳(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人廠時間、車間或部門、工種、培訓學時(廠級、車間、班組)、考試績[廠級、車間、班組);
13、特種作業人員台帳(包括單位、工種、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專業工齡、培訓單位、考核成績含理論和實作、取證時間、復審時間、發證編號等內容);
14、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台帳(企業對全體從業人員包括其他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教育情況,);
15、轉崗、復工及「四新」安全教育台帳(車間級,欄目設置應包括培訓類別、培訓時間、培育對象、考核情況、講課人等內容)
16、外來施工單位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台帳(廠級、車間級);
17、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台帳(廠級、車間級);
18、工業衛生監測台帳(包括日期、車間或部門、項目、監測點、監測結果等內容);
19、職業衛生體檢台帳(檢查項目、受檢單位、體檢時間、受檢人數、合格率、體檢機構等內容);
20、其它台帳,如重大危險源台帳、危險化學登記台帳等,原則上有記錄就應有管理台帳。
(三)檔案
1、重大危險源檔案(包括危險物質名稱、數量、性質、位置、管理人員、管理制度、評估報告、檢測報告等);
2、重大隱患檔案(包括重大隱患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評審意見、隱患治理方案(五定)、竣工驗收報告);
3、特種設備檔案(包括特種設備原始資料和檢維修資料、注冊登記證、定期檢驗檢測報告等);
4、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一人一檔,可做成員工安全培訓登記表,包括姓名、身份、培訓時間(開始時間、結束時間)、培訓班名稱、培訓內容、舉辦單位、考核成績等內容);
5、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檔案(包括名錄(危險物質名稱、數量、性質、位置)、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報告等);
6、承包商檔案(包括承包商資格預審、選擇,承包商開工前准備的確認和承包商表現評價、續用等資料);
7、供應商檔案(包括供應商資格預審、選擇,供應商續用評價和經常識別與采購有關的風險等資料);
8、化學品檔案(包括1、化學品普查表2、化學品建檔登記表3、危險性不明的化學品鑒別分類報告(若有)4、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5、非危險品的理化、燃爆數據和危害);
9、職業衛生檔案(包括1、職業**害項目申報表,2、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救援預案,3、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4、職業危害因素監測、評價結果(報告),5、職業病防護設施台帳,6、勞動者個人防護用品台帳);
10、從業人員健康監護檔案(包括1、勞動者的職業史和職業中毒危害接觸史,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中毒危害因素監測結果,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4、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四)計劃、總結
1、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公司及所有部門均應有計劃,公司的計劃應包括安全投入計劃,當然安全投入計劃也可單列);
2、年度綜合檢修計劃(含安全設施檢維修計劃,計劃應做到「五定」:定檢修方案、檢修人員、安全措施、檢修質量、檢修進度)、檢修方案;
3、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可單列,也可納入安全工作計劃);
4、年度職業衛生防治計劃(也可納入年度安全工作計劃);
5、安全檢查計劃(每次綜合檢查及專項檢查前,年初應有個總計劃可納入安全工作計劃);
6、班組活動計劃(可每季度制定);
7、隱患整改計劃(方案);
8、公司及所有部門均應有年度工作總結;專項安全活動結束後也應有總結。
(五)應急預案及演練
1、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可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合並,即可做成綜合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
3、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
公司應急預案,應整合成一個有機整體。
4、應急預案評審記錄;
5、應急預案備案證明(上級部門及協作單位簽收記錄);
6、應急須知向社會告知(如信息卡及發放記錄);
7、應急救援預案培訓記錄;
8、應急演練方案;
9、應急演練記錄;
10、應急演練效果評價報告;
(六)原始記錄
1、安全會議記錄(安委會例會、安全員例會、生產經營調度會等);
2、廠、車間值班記錄;
3、安全目標完成的考核記錄;
4、安全責任考核記錄(安全獎懲原始記錄);
5、作業活動清單;
6、設備設施清單;
7、工作危害分析(JHA)及風險評價表(記錄);
8、安全檢查表分析(SCL)及風險評價表(記錄);
(危害辨識及風險評價清單或報告)
9、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10、風險評價結果培訓記錄(以班組為單位組織的,可記入班組活動記錄中);
11、年度風險評價(評審)及風險控制效果評審(檢查)記錄(報告);
12、重大危險源定期檢測(報告)記錄;
13、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
14、重大危險源監控記錄;
15、企業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清單(及更新記錄);
16、企業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宣傳、培訓記錄(在會議、班組活動記錄中有也可以);
17、企業適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向相關方傳達的記錄;
18、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評價報告(每年至少次);
19、不符合項原因和責任分析及整改落實情況記錄;
20、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定期評審記錄;
21、安全培訓教育計劃變更記錄;
22、從業人員(含管理人員)上崗前培訓及年度再教育考試(核)記錄;
23、「四新」培訓考試(核)記錄;
24、新職工「三級」安全教育記錄;
25、轉崗、復工二、三級安全教育記錄;
26、外來參觀、學習人員安全須知培訓記錄;
27、外來施工單位作業人員安全培訓記錄(廠級、車間級);
28、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29、安全培訓教育需求識別記錄(包括所有基層單位);
30、安全培訓教育效果評價報告(記錄);
31、安全設施專人管理(檢查)記錄(可納入安全員檢查表、所在崗位負責人檢查記錄);
32、安全設施檢修記錄;
33、安全閥、壓力表校驗記錄(可製成表格形式,壓力表校驗記錄表應包括名稱、安裝位置、測量范圍、精度等級、編號、製造單位、校驗日期、紅線位置等內容;安全閥校驗記錄應包括安裝位置、安全閥型號、工作壓力、起跳壓力、回座壓力、校驗日期、校驗結果、下次校驗日期等內容);
34、防雷防靜電、易燃有毒氣體濃度監測報警裝置測量校驗記錄(報告);
35、安全聯鎖裝置試驗維護記錄;
36、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承包人承包點安全活動記錄;
37、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年度安全檢查報告;
38、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考核承包人到位情況記錄;
39、檢維修記錄(包括年度(月)綜合檢修計劃、日常檢維修計劃的落實情況);
40、檢維修交出及驗收單;
41、有關管理部門(如安全部門)對檢維修現場檢查記錄;
42、作業許可證存根(包括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破土、臨時用電、盲板抽堵、斷路、登高、起重作業等);
43、作業風險分析記錄(可與作業證記錄合並);
44、承包商施工作業現場安全管理(檢查)記錄;
45、危險化學品出入庫記錄;
46、變更(人員、工藝、技術、設施、機構等)申請及驗收表(記錄);
47、應急咨詢服務值班記錄;
48、「一書一簽」培訓記錄;
49、產品「一書一簽」發放記錄;
50、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記錄;
51、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定期校驗及檢查記錄;
52、應急搶險與救援記錄、防護器具使用情況記錄;
53、應急救援器材檢查維護記錄(可放在專櫃中,定期收集存檔);
54、安全警示標志標識檢查維修記錄;
55、各類安全檢查表(記錄);
56、隱患整改通知書;
57、隱患整改驗收及實施效果驗證記錄;
58、安全標准化績效考核記錄。
(七)其它資料
1、安全標准化實施方案及推進過程相關資料;
2、文件化的安全生產方針、目標;
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承諾書(親筆簽名);
4、企業各級、各類人員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內容有針對性,不能千篇一律);
5、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書面文件;
6、安全管理網路體系框圖;
8、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書;
9、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合格證書;
10、安全費用提取的標准資料;
11、工傷保險繳費憑證;
12、生產設施建設「三同時」文件、建設「六階段」的資料和審查意見;
13、各種報警器、檢測儀器的說明書;
14、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等安全附件的技術資料;
15、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報告;
16、多個承包商交叉作業的安全管理協議(可寫入合同中);
17、生產設施拆除方案、風險評價以及報廢驗收資料;
18、承包商施工現場管理情況的資料(入廠證管理、培訓教育管理、各種作業活動相關手續的管理、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安全設施管理、安全聯席會議管理、安全檢查管理等);
19、職業危害申報表;
20、事故調查處理報告(含未遂事故)。
(八)安全檢查表
1、各級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和日常檢查的《安全檢查表》(檢查表應至少包括檢查項目、檢查標准、檢查方法等)。

H. 重大危險源清單(危化品)包括哪些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危險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1993年6月第80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預防重大工業事故公約》將「重大事故」定義為:在重大危害設施內的一項活動過程中出現意外的突發性的事故,如嚴重泄漏、火災或爆炸,其中涉及到一種或多種危險物質,並導致對工人、公眾或環境造成即刻的或延期的嚴重危險。

對重大危害設施定義為:不論長期地或臨時地加工、生產、處理、搬運、使用或儲存數量超過臨界量的一種或多種危險物質,或多類危險物質的設施(不包括核設施、軍事設施以及設施現場之外的非管道的運輸)。

由來:

20世紀70年代以來,預防重大工業事故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重視。隨之產生了「重大危害(major hazards)」、「重大危害設施(國內通常稱為重大危險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等概念。

英國是最早系統地研究重大危險源控制技術的國家。英國衛生與安全委員會設立了重大危險咨詢委員會(ACMH)並在1976年向英國衛生與安全監察局提交了第一份重大危險源控制技術研究報告。英國政府於1982年頒布了《關於報告處理危害物質設施的報告規程》,1984年頒布了《重大工業事故控制規程》。

I. 危險品出入庫管理制度

危險品倉庫管理的防範與措施 一、 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組織管理

大成農葯公司供應部倉庫常年儲存有上百種、幾百個規格的化學危險品,危險性大。作為一名防火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供應部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履行下列職責:

1、 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集團、公司部署的消防工作。

2、 組織制定完善的易燃易爆物品、電源、火源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1999年以來,供應部在職工中精選專業素質高、責任心強的人員,逐步建立了義務消防隊、防洪搶險隊和專職安全巡檢室。每日隔2小時對供應部化學危險品倉庫區域巡查一遍,由各班組、工段安全負責人簽字確認,定期歸檔保存,從而將各個靜態的消防點聯系起來,形成一張細密、高效、動態的安全消防管理網路。

3、 組織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實踐證明,許多事故是由於無知和不懂安全知識甚至誤操作造成的。供應部做到安全教育經常化、制度化,每年二次安全理論考試,一次消防實戰演練已經堅持多年。職工的安全理論知識和實踐水平不斷提高。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供應部每周一召開班組安全例會,不斷總結安全生產管理經驗,找出生產中的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制定相應整改措施,並有專人對整改進行及時檢查,每月月底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環保綜合大檢查,做到有重點、有措施、有檢查、有結果。
5、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事故(含未遂事故)處理堅持「四不放過」,達到舉一反三,教育職工的目的。

二、 化學危險品倉庫及儲存的安全管理

供應部還定期對倉庫保管員進行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使他們熟知儲存物資的分類、性質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化學危險品的儲存,是指化學危險品離開生產領域,但尚未進入使用領域,在待使用過程中的停留。而此種停留也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停頓,它包括物料的搬運、貯存和交付,是一個動態過程。如果儲存不當,管理有誤,就會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因此做好化學危險品儲存的安全管理尤為重要。

(1) 儲存場所,包括庫房、貯罐區、貨台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條件。大成農葯公司近年來致力於產品結構調整和新產品開發,產成品的產量和品種大幅增加,對倉庫的儲存條件和能力的要求大大提高。供應部新建、擴建庫房、貨場、貨檯面積近6000m2,經有關部門驗收,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罐區設有環形消防通道、液體原料貯罐呈二列擺放,避雷接地系統完善,排水通暢。裝卸化學危險品的貨台不低於1m,便於順利裝卸物品。庫房保持通風、清潔、防潮、防毒、防盜、備有消防器材。經過不斷努力,供應部的倉儲條件已經基本達到了要求,為企業的長治久安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 物資應分類儲存。化學危險品品種繁多,理化性質各異。要按照分類、分區、分品種、定數量、定庫房、定專人儲存管理。化學性能互相抵觸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品、使用不同滅火劑的物品不準同庫儲存。理化性質近似的物品同庫房存放,也要盡量按類、分間、分堆存放。

(3) 進出庫嚴格檢查驗收。物資入庫前,供應部保管員對即將入庫的貨物進行嚴格的檢查驗收。其內容是:

a. 校對物資的品名、產地、生產廠家、規格、批號、數量,按待檢狀態予以標識,填寫《原材料進廠通知單》,經質監中心檢驗合格後,辦理入庫手續,做好標識。

b. 檢查包裝是否有殘破、銹蝕、滲漏、鋼瓶漏氣、包裝不嚴或遭受水濕、雨淋等情況。

c. 對壓縮氣體、液化氣體和溶解氣體的鋼瓶,重點查看檢驗期限是否過期。

d. 經認真查驗後,將物資分門別類地進庫存放。對於檢驗不合格的物資,做好標識並按《不合格品控製程序》執行。

(4) 化學危險品堆碼墊蓋的安全管理

a. 物資堆碼不得超高、超寬,做到穩固、整齊,便於清點檢查。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工作情況,供應部對庫存物資的堆碼擺放規定如下:①玻璃瓶包裝農葯成品,不超過12層。塑料瓶包裝農葯成品堆碼不超過15層。②三氯乙烯、醚醛等桶裝物品堆碼不超過2層。③黃磷、乳化劑等只能分類單層碼放。④DDT、純鹼、二氯苯等袋裝物品堆碼不超過10層。

b. 堆垛要「五留距」,即留牆距、柱距、燈距、垛距、頂距,確保貨物的安全。

c. 對於硫磺粉、硫酸鋁、尿素、亞硝酸鈉等受潮後理化性質易發生改變的物品,碼垛底下有襯墊。

d. 露天碼放的桶裝黃磷由於火災危險性大,需存放在1米以上的水泥或石砌平台之上,不得用蘆席、油氈等苫蓋。

三、 化學危險品儲存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1、 化學危險品入庫後,要及時記賬、登卡,做到「三清」(規格清、型號清、數量清),「兩齊」(庫容整齊、擺放整齊),確保賬、卡、物一致。

2、 庫存化學危險品按規定的貯存期限和貯存條件做好「十防」(防火、防爆、防凍、防熱、防潮、防水、防霉、防漏、防變質、防事故),對超過貯存期的物資重新檢驗並做好記錄。

3、 保管員對化學危險品一日三查,即上班後、當班中、下班前檢查。重點檢查內容是:碼跺是否牢固;包裝是否滲漏;雨雪天庫房是否進水等。罐儲液體原料專罐專存,保管員及操作人員按《崗位操作法》對儲罐壓力、溫度、液位、閥門的開度等進行檢查,保證不發生串、混料,做到不超溫、不超壓、不超液位。

4、 供應部根據《原材料領料單》所列名稱、規格、等級、數量核對實物無誤後,按物資順序先進先出,後進後出,「推陳貯新」的原則,辦理出庫手續。

5、 化學危險品搬運時,嚴格按照《廠內運輸安全規程》執行,採取規定的安全防護措施,搬運現場杜絕明火,操作人員按勞動保護規定著裝,應有防爆、防靜電的防護措施。搬運時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磨擦和傾倒。

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是我國目前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從大成農葯公司的長遠發展和化學危險品固有的危險性,都要求我們對化學危險品必須加強管理,制定詳盡可行的制度、規程、標准,以此來規范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生產、使用、儲存、運輸,為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的不斷提高,以及環境保護作出應有的貢獻。 請給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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