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類文化學的學科研究
文化人類學一詞在使用上存在著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文化人類學相當於歐洲大陸一些國家所稱的民族學和在英國所稱的社會人類學或社會文化人類學。廣義的文化人類學包含考古學、語言學和民族學三個分支學科。在文化人類學屬下,考古學的主要任務是,通過發掘、研究古代人類的物質遺存來復原人類無文字記載時期的社會文化面貌,探討人類文化的起源和演變;語言學主要研究語言與社會環境、人們的思維方式、民族心理和宗教信仰的關系,同時把語言當作社會文化的一個重要方面,考察它的起源、發展和演變規律;民族學則主要研究各民族和各地區、社區的文化,比較其異同,分析這種異同的產生原因,認識這種異同存在的意義,揭示人類文化的本質,探討文化的起源和演變規律。
1901年,文化人類學在美國作為廣義人類學屬下與體質人類學相對應的分支被劃分出來。當時,它僅是狹義的文化人類學。20世紀20年代以後,隨著研究范圍的深入和擴大,文化人類學才形成包括民族學、考古學和語言學等分支的學科。狹義的文化人類學亦即民族學,早在19世紀中葉就已確立為一門獨立的學科。法、英、美等國均建立了民族學會,出版發行了一些民族學專業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