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共有幾個條款規定了安全評價
3條
B.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幾條規定了安全
第十二條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應當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條件審查。
建設單位應當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委託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評價,並將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的情況報告報建設項目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報告之日起45日內作出審查決定,並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二十二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委託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對安全生產條件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方案。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在港區內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化工企業,除應當符合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三)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四)依法進行了安全評價。
C.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共有幾個條款規定了安全評價
第12條,....將安全條件和安全評價的情況報告....
第22條.....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第32條.....第22條關於...適用於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
第76條未經安全條件審查.....(安全條件審查,肯定要做安全評價,也算一條)
第80條.....未按照....進行安全評價...
第81條.....未按照...將安全評價報告...
D.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共有幾個條款
八章一百零二條。網路都能知道了。
E. 自2011年十二月一號施行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共多少章多少條
您好
請看附件。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共分八章,有102條,已經2011年2月16日國務院第14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修訂後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F.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適用范圍有哪些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適用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准確定、公布,並適時調整。
(6)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多少條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條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
(二)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對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設施、設備、裝置、器材、運輸工具,責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批准,查封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扣押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化學品以及用於違法生產、使用、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原材料、設備、運輸工具;
(五)發現影響危險化學品安全的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責令限期改正。
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應當出示執法證件;有關單位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
G.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共多少條,它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約
您好,總共8章102條.自2011年12月1日施行,他是危險化學品管理母法
您要了解就這些嗎?歡迎留言.
H. 自2011年十二月一號實行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共多少章多少條
一百零二條
I.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列的全部內容是哪些
目錄
第一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人安全職責 1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公司專兼職安全督導員安全職責 2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4
第四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廠長安全職責 6
第五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總經理安全職責 7
第六章 安全管理責任制——生產副廠長安全職責 8
第六章 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9
第七章 叉車安全管理制度 10
第八章 新工人入礦安全培訓制度 12
第九章 日常教育安全管理制度 13
第十章 腳手架搭設、拆除、使用管理制度 14
1、目的 14
第十一章 倉庫貨物搬運安全制度 18
第十二章 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20
第十三章 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21
第十四章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22
第十五章 主要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23
第十六章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26
第十七章 漏電保護器管理制度 30
第十八章 劇毒品管理制度 32
第十九章 零部件庫安全管理制度 33
第二十章 手持電動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34
第二十一節 原材料庫安全管理制度 35
第二十二章 工程項目開竣工安全管理制度 36
第二十三章 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40
4.1總則 40
4.2設計、製造、安裝使用管理與修理改造 41
4.3檢驗 46
4.4安全附件 46
第二十四章 事件管理制度 48
第二十五章 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53
第二十六章 罐內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59
第二十七章 各類氣瓶管理制度 63
第二十八章 各級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 66
第二十九章 防火與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68
第三十章 防塵、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76
第三十一章 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79
第三十二章 安全作業證管理制度 83
第三十五章 安全裝置管理制度 85
第三十六章 安全隱患報告獎勵制度 87
第三十七章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90
第三十八章 安全生產檢查與整改管理制度 93
第三十九章 登高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96
第四十章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01
第四十一章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107
第四十二章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12
第四十三章 安全檢修制度內容說明 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