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非法儲存危險化學品該由哪個部門主管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貳』 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的部門是
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的部門是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並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危險化學品應急要點如下:
1、發現被遺棄的化學品,不要撿拾,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清具體位置,包裝標志,大致數量以及是否有氣味等情況;
2、立即在事發地點周圍設置警告標志,不要在周圍逗留。嚴禁吸煙,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
3、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撤離到上風口位置,不圍觀,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4、居民小區施工過程中挖掘出有異味的土壤時,應立即撥打當地區縣政府值班電話說明情況,同時在其周圍拉上警戒線或豎立警示標志。在異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圍居民和單位不要開窗通風;
5、嚴禁攜帶危險化學品乘坐公交,地鐵,火車,汽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條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叄』 公安局,安監局,環保局分別負責危化品管理的哪些管理職能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六條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實施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以下統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下列規定履行職責:
(一)安監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確定、公布、調整危險化學品目錄,對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審查,核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並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
(二)公安機關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並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質檢部門負責核發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不包括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固定式大型儲罐,下同)生產企業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並依法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負責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
(四)環保部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組織危險化學品的環境危害性鑒定和環境風險程度評估,確定實施重點環境管理的危險化學品,負責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依照職責分工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
(五)交通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許可以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的資格認定。鐵路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鐵路運輸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民航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航空運輸以及航空運輸企業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衛生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毒性鑒定的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部門依據有關部門的許可證件,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企業營業執照,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采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八)郵政部門負責依法查處寄遞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肆』 哪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安全監督管理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交通局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公安局負責易制毒、易制爆、劇毒品等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伍』 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部門是
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部門是公安機關。
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是非常的嚴格的,無論是生產存儲使用還是經營運輸,都要嚴格按照相應標准來進行執行,對於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以及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需要由公安機關來進行負責。
各部門加強協作,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檢查,及時排查和治理事故隱患,對危險化學品單位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情況實施監督,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依法進行查處。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
生產、經營、使用國家禁止生產、經營、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生產、經營、使用活動,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經營場所,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有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儲存設施;
(二)從業人員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四)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五)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十五條 從事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從事其他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有儲存設施的,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並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自收到證明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其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及時向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通報。
申請人持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經營危險化學品還需要經其他有關部門許可的,申請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時還應當持相應的許可證件。
『陸』 什麼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機制,支持、督促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相互配合、密切協作,依法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除外),與下列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已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其所屬單位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需要轉產、停產、搬遷、關閉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並組織實施。
第三十一條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化工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自收到證明材料之日起45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安監部門應當將其頒發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情況及時向同級環保部門和公安機關通報。
第三十五條從事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提出申請,從事其他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安監部門提出申請(有儲存設施的,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提出申請)。
申請人應當提交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或者縣級安監部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並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自收到證明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和縣級安監部門應當將其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及時向同級環保部門和公安機關通報。
第六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應當會同工信、環保、公安、衛生、交通、鐵路、質檢等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2、《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以下簡稱登記中心),承辦全國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具體工作和技術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設立危險化學品登記辦公室或者危險化學品登記中心(以下簡稱登記辦公室),承辦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具體工作和技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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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甕安縣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2016年6月27日,甕安縣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甕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曾明康到現場觀摩。
這次演練在貴州芭田生態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模擬了硝酸車間兩名員工正在液氨儲罐區進行日常檢查,其中一名員工走入氨泄漏區,中毒暈倒,另一員工隨即向硝酸車間主任報告,貴州芭田生態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依次向上級報告,並在第一時間通知安全環保部相關人員、消防隊、120急救中心、氣象部門等。
隨後救援人員攜帶應急器材進入,將中毒人員抬離事故現場並實施簡易救護,等待120急救人員。在確保無人員被困後,兩名專業人員攜帶注入式堵漏工具進入泄漏現場,對泄漏點實施帶壓堵漏,最終將現場的事故污染指數控制在可控范圍。
通過這次演練,進一步檢驗了政府部門和企業的組織能力以及施救水平,加強了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規范性和有效性,有效提升了企業面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反應、協調、救援等綜合能力。
『柒』 誰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
第六條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實施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以下統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下列規定履行職責:
(二)公安機關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並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捌』 負責危險化學品公共管理的部門是
負責危險化學品公共管理的部門是公安機關。
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1、進入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
2、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3、對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設施、設備、裝置、器材、運輸工具,責令立即停止使用;
4、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批准,查封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扣押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化學品以及用於違法生產、使用、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原材料、設備、運輸工具;
5、發現影響危險化學品安全的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責令限期改正。
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出示執法證件;有關單位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條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玖』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危險化學品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章基本上明確了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1、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2、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將以下有關資料的主要內容抄送同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1)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的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包括:依法批准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2)建設單位應當將拆除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將下列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擬拆除建築物、構築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築的說明;拆除施工組織方案;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實施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規定。4、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時,不得收取費用。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2)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3)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4)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6、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將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委託給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7、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並公布。8、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拾』 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是哪個部門
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的部門是公安機關。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
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條 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
(二)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對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設施、設備、裝置、器材、運輸工具,責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批准,查封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扣押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化學品以及用於違法生產、使用、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原材料、設備、運輸工具;
(五)發現影響危險化學品安全的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責令限期改正。
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應當出示執法證件;有關單位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