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化學性質和物理性質的區別和聯系
學習化學之後,我們經常見到化學性質和和物理性質,那麼這兩種性質有哪些區別呢?我整理了一些化學性質和物理性質的知識點。
1、物理性質的定義有兩個:一是指物質不需要經過化學變化就表現出來的性質,二是指物質沒有發生化學反應就表現出來的性質叫做物理性質。
2、化學性質的定義:化學性質是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
1、如可燃性、穩定性、不穩定性、熱穩定性、酸性、鹼性、氧化性、助燃性、還原性、絡合性、毒性、腐蝕性、金屬性、非金屬性跟某些物質起反應呈現的現象等。用使物質發生化學反應的方法可以得知物質的化學性質。
2、通常用觀察法和測量法來研究物質的物理性質,如可以觀察物質的顏色、狀態、熔點和溶解性;可以聞氣味(實驗室里的葯品多數有毒,未經教師允許絕不能用鼻子聞和口嘗);也可以用儀器測量物質的熔點、沸點、密度、硬度、導電性、導熱性、延展性、溶解性和揮發性。
化學變化過程中表現出的性質為化學性質;物理變化過程中表現出來的性質為物理性質。
以上是我整理的化學變化和物理變化的知識點,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