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6.1項毒性物質的狀態
危險化學品共分8類。第6類是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六類第1項毒害品。
如重金屬離子(鐵、鈷、銅 、鋅、鎳、錳等)對厭氧微生物生長有一定刺激作用,利於細胞的合成,提高厭氧消化速率。但所有過量的重金屬離子(特別是汞、鉛、鎘、鉻等)會抑制厭氧微生物的生長。
一般的定義為凡是以小劑量進入機體,通過化學或物理化學作用能夠導致健康受損的物質。根據這一定義可知,有毒物質是相對的,劑量決定著一種成分是否有毒。
具有毒害或抑制厭氧消化過程中厭氧微生物(主要是厭氧菌)生命活動的有機或無機物質。任何有毒物質對厭氧微生物的毒性變化過程有刺激生長、抑制生長和毒害等三個階段。
『貳』 生產性有害因素及生產性毒物的類型有哪些
生產性有害因素的性質和類型
勞動條件包括生產過程、勞動過程和生產環境三個方面,每個方面都是由許多因素所組成,我們把這些與生產有關的因素稱為生產性因素(或職業性因素)。生產性因素對於勞動者的健康來說,有的起著有利的作用,有的起著有害的作用,這些作用主要取決於生產性因素的性質和數量(強度)。對勞動者的健康和勞動能力產生有害作用的,稱為生產性有害因素(或稱職業性有害因素)。
生產性有害因素按其來源和性質,可以分為三類:一是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害因素;二是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三是與一般衛生條件和衛生技術設施不良有關的有害因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害因素有哪些呢?它包括化學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化學因素是目前引起職業病最為多見的生產性有害因素,它包括生產性有毒物質(如鉛、汞、苯、氯、一氧化碳、有機磷農葯等)和生產性粉塵(如矽塵。石棉塵、煤塵、水泥塵、金屬粉塵、有機粉塵等)。物理因素包括異常的氣象條件(如高溫、低溫、輻射熱等)、異常氣壓(如高氣壓、低氣壓等)、雜訊、振動、超聲波、次聲、電離輻射(如α射線、β射線、γ射線、χ射線等)、非電離輻射(如可見強光、紫外線、紅外線、射頻、微波、激光等)。生物因素主要是某些微生物或寄生蟲,如炭疽桿菌、布氏桿菌、森林腦炎病毒及蔗渣上的黴菌等。
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包括哪些呢?它包括勞動組織和制度不合理,如勞動時間過長、勞動休息制度不健全或不合理等;勞動中精神過度緊張;勞動強度過大或勞動安排不當,如安排的工作與勞動者的生理狀況不相適應,或生產定額過高,或超負荷的加班加點等;個別器官或系統處於過度緊張狀態,如由於光線不足而使視力緊張等;長時間處於某種不良的體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設備等。
與一般衛生條件和衛生技術設施不良有關的有害因素又有哪些呢?它有以下幾種情況:生產場所設計不符合衛生要求和衛生標准,如廠房又矮又小又狹窄,車間布置時不管崗位(或工段)有毒、無毒都安排在一個車間內等;缺乏必要的衛生工程技術設施,如沒有通風換氣或照明設備,或未加凈化就把污水排放出去;缺乏防塵、防毒、防暑降溫、防雜訊等措施、設備;安全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方面存在不足或有缺陷。
實際上,在生產現場中生產性有害因素往往不是單一存在的,它同時會存在多種有害因素,這對勞動者的健康危害更大。但是,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生產工藝的改革以及防護措施的不斷完善,可以減少或消除生產過程中的有害因素,減輕或避免生產性有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危害。
生產性毒物的來源有類型
凡少量化學物質進入人體後與人體組織發生化學或物理化學作用,並在一定條件下破壞正常生理機能,引起某些暫時性或永久性的病變,我們把這種病變稱為中毒,引起中毒的化學物質稱為毒物。
在生產過程中產生或使用的各種有毒物質,通稱為生產性毒物或工業毒物,生產性毒物在生產過程中可能是原料、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也可能是副產品或廢棄物、夾雜物,或其中含的有毒成分。生產性毒物可能是氣體、液體或固體,通常以氣體、蒸氣、煙、霧、粉塵等形式存在於生產環境中,污染空氣,對人體產生危害。
(1)氣體。指常溫、常壓下呈氣態的物質。如氯、硫化氫、二氧化硫等。
(2)蒸氣。是由固體升華或液體蒸發而成,前者如碘、硫等,後者如苯、汽油等。凡是沸點低、蒸氣壓大的液體都容易產生蒸氣。
(3)霧。是指懸浮在空氣中的液體微滴,大多是因為蒸氣冷凝或液體噴灑而成,如硫酸霧、噴漆作業時產生的漆霧等。
(4)煙。又稱煙霧或煙氣。是指懸浮在空氣中直徑小於0.1微米的煙狀固體微粒。它可由金屬熔融時所產生的蒸氣在空氣中迅速冷凝及氧化而成,如熔煉鉛產生的鉛煙。它也可由有機物質加熱或燃燒而成,如塑料熱壓和農葯熏蒸劑燃燒時產生的煙。
(5)粉塵。是指懸浮在空氣中的固體微粒,直徑大小多在0.1~10微米范圍。固體物質經機械粉碎、碾磨、攪拌、過篩或運輸時均可產生粉塵。
另外,我們把飄浮在空氣中的粉塵、煙和霧,統稱為氣溶膠。
『叄』 化學工業有哪些方面的危害
其實主要是分為幾類:1、化學品本身的危害:包括易燃易爆等2、化工機械傷害:高空墜物等3、職業衛生:矽肺等,但是也要看行業。 查看原帖>>
『肆』 常用危險化學品具有哪些特性
危險化學品,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化學品按其危險性分為8大類:
第一類: 爆炸品;
第二類: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第三類: 易燃液體;
第四類: 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第五類: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六類: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類: 放射性物品;
第八類: 腐蝕品。
國家對於危險化學物品管理條例
第一條:根據《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化學危險物品和在工業生產中使用化學危險物品或以其為原料的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有關的科研、設計部門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本《細則》所指化學危險物品,系國家標准(GB12268-)危險貨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六大類中的化學危險物品。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業的火葯、炸葯、彈葯、火工產品和核能物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生產、使用(包括生產廠的儲存、運輸)化學危險物品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條:嚴禁鄉、鎮、街道企業生產劇毒化學危險物品。
第六條:新建、擴建、改建(以下簡稱「三建」)生產化學危險物品的企業,按照不同投資規模的審批許可權,經所在地省轄市以上(含省轄市)人民政府同意,按本《細則》和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審批手續。
第七條:新建的化學危險物品生產企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已確定的生產化學危險物品的廠點在其安全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得建其它公共建築或建居民點。
第八條:凡申請生產化學危險物品的「三建」企業,一律由當地計(經)委,會同化工、公安、環保、衛生、勞動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企業才能准予立項建設。對省級以上政府批準的項目,由此批准單位報化學工業部備案,同時抄送當地鐵路、交通、環保、衛生等部門。
第九條:申請生產劇毒化學危險物品的「三建」企業,必須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並在選址時報化學工業部,化學工業部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認為不符合安全要求時,可以否決在該地區布點建設或擴建、改建。
『伍』 什麼是化學性污染,化學性污染有哪些狀態
化學性污染主要是指農用化學物質、食品添加劑、食品包裝容器和工業廢棄物的污染,汞、鎘、鉛、氰化物、有機磷及其他有機或無機化合物等所造成的污染。
由於化學物質(化學品)進入環境後造成的環境污染。即因化學污染物引起的環境污染。這些化學物質有有機物和無機物,它們大多是由人類活動或人工製造的產品,也有二次污染物。按帶來的損害,化學污染主要分為環境荷爾蒙類損害,致癌、致畸、致突變化學品類損害,有毒化學品突發污染類損害等類型。
食品原料成長與加工過程中,環境中有毒有害物質超過標准;使用農葯;採用聚乙烯(PE)和聚丙烯(PP)的塑料製品作為食物包裝袋;食品中添加防腐劑、甜味劑、著色劑等;一些工廠(如農葯廠)不合理排放污水等。
『陸』 屬於職業危害因素中的物理性有害因素有哪些
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屬於職業危害因素中的物理性有害因素有
1、雜訊
2、高溫
3、低氣壓
4、高氣壓
5、高原低氧
6、振動
7、激光
8、低溫
9、微波
10、紫外線
11、紅外線
12、工頻電磁場
13、高頻電磁場
14、超高頻電磁場
職業病危害因素可以分為很多種,主要包括:粉塵因素、化學因素(如有機溶劑類毒物,鉛、錳等金屬毒物等)、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各種放射性物質)、生物因素(如炭疽桿菌、森林腦炎病毒等)和其他因素(金屬煙、井下不良作業條件等)。
(6)工業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物理狀態有哪些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二條規定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隨著工業化、城市化、全球化的加速及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廣泛使用,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接觸的職業危害更加多樣、復雜,職業暴露人群日益擴大,職業病新發病例呈明顯上升趨勢。
1998年~2017年,我國共報告職業病病例380449例。自2010年以來,我國職業病報告病例數持續高位波動,2016年全國職業病報告病例數首次超過3萬,每年因職業病造成的死亡人數已超過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
在新的職業危害因素不斷出現的背景下,2013年,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四部門聯合發布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將職業病分為10大類132種。
『柒』 職業危害因素中的物理性有害因素有哪些
物理因素:不良的氣象條件(高溫、高濕、低溫等)、異常的氣壓(高氣壓、低氣壓)、輻射(高頻電磁場、微波、紫外線、紅外線、放射線)、雜訊、振動等;
職業危害因素,生產環境中影響人體健康的各種有害因素的統稱。可分三類:
1、生產過程有關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如不良的氣象條件(高溫、高濕、低溫等)、異常的氣壓(高氣壓、低氣壓)、輻射(高頻電磁場、微波、紫外線、紅外線、放射線)、雜訊、振動等;化學因素,如工業毒物、粉塵等;生物因素,如某些寄生蟲、微生物等。
2、勞動過程中產生的因素。如勞動組織和制度不合理,精神緊張,勞動強度過大、頻度過密等。
3、生產環境中固有的因素。如自然環境中的不良因素、廠房建築不合理等。
(7)工業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物理狀態有哪些擴展閱讀
生產環境因素
1、化學因素:在生產中接觸到的原料、中間產品、成品和生產過程中的廢氣、廢水、廢渣等可對健康產生危害的活性因素。凡少量攝入對人體有害的物質,稱為毒物。毒物以粉塵、煙塵、霧、蒸汽或氣體的形態散布於空氣中。
(1)有毒物質:如鉛、汞、苯、氯、一氧化碳、有機磷農葯等。
(2)生產性粉塵:如矽塵、石棉塵、煤塵、水泥塵、有機粉塵等。
2、物理因素:是生產環境的構成要素。
(1)異常氣象條件:如高溫、低溫、高濕等。
(2)異常氣壓:如高氣壓、低氣壓等。
(3)雜訊、振動、超聲波、次聲等。
(4)非電離輻射:如可見光、紫外線、紅外線、射頻輻射、微波、激光等。
(5)電離輻射:如X-射線、γ射線等。
3、生物因素:生產原料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致病微生物或寄生蟲,如炭疽桿菌、真菌孢子、布氏桿菌、森林腦炎病毒及蔗渣上的黴菌等;醫務工作者接觸的傳染性病源,如SARS病毒。
『捌』 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有哪些
燃燒性、爆炸性、毒害性、腐蝕性、放射性等。
1、燃燒性: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中的可燃性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有機過氧化物等,在條件具備時均可能發生燃燒。
2、爆炸性: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等危險化學品均可能由於其化學活性或易燃性引發爆炸事故。
3、毒害性:許多危險化學品可通過一種或多種途徑進入人體和動物體內,當其在人體累積到一定量時,便會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
4、腐蝕性:強酸、強鹼等物質能對人體組織、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接觸人的皮膚、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時,會引起表皮組織壞死而造成灼傷。內部器官被灼傷後可引起炎症,甚至會造成死亡。
5、放射性:放射性危險化學品通過放出的射線可阻礙和傷害人體細胞活動機能並導致細胞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