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化學反應熱計算公式
反應熱的正確公式為Q=cm△t。
式中各物理量的單位如下:熱量Q:焦耳 ( J )比熱容C:焦耳/千克℃ ( J/kg℃ )質量m:千克 ( kg )升高(或降低)的溫度△t:攝氏度( ℃ )。
,這是一個固定的值強酸跟強鹼發生中和反應生成1 mol液態水時的反應熱叫做中和熱H+(aq) + OH- (aq) = H2O(l);△H =-57.3kJ/mol。
(1)化學中反應熱怎麼求擴展閱讀
通過蓋斯定律可以計算出一些不能直接測量的反應的反應熱
例:
已知:
①C(s)+O2(g)= CO2(g) △H1=-393.5kJ/mol
②CO(g)+1/2O2(g)= CO2(g) △H2=-283.0kJ/mol
求:C(s)+1/2O2(g)= CO (g) 的反應熱△H3
❷ 反應熱的計算方法
反應熱計算公式:Qp=△U+p△V=△U+RT∑vB
式中△U≡U終態-U始態≡U反應產物-U反應物,式中∑vB(g)=△n(g)/mol,即發生1mol反應,產物氣體分子總數與反應物氣體分子總數之差。
由該式可見,對於一個具體的化學反應,等壓熱效應與等容熱效應是否相等,取決於反應前後氣體分子總數是否發生變化,若總數不變,系統與環境之間不會發生功交換,於是,Qp=QV;若總數減小,對於放熱反應∣Qp∣>∣QV∣,等壓過程放出熱多於等容過程放出熱。
若反應前後氣體分子總數增加,對於放熱反應,∣Qp∣<∣QV∣,反應前後內能減少釋放的一部分能量將以做功的形式向環境傳遞,放出的熱少於等容熱效應。同樣的,對於吸熱反應也可以類推得到。
一般情況下,物質越穩定,具有的能量就越低;物質越不穩定,具有的能量就越高。如果一個化學反應中,反應物的總能量大於產物的總能量,則該反應就是放熱反應,此時的△H<0.反之則為吸熱反應,△H>0.
反應熱與物質能量關系:△H=生成物的總能量-反應物的總能量;又知一種物質的鍵能之和越大越穩定,具有的能量就越低.
反應熱與鍵能的關系△H=反應物的鍵能總和-生成物的鍵能總和。
(2)化學中反應熱怎麼求擴展閱讀:
將上式展開又可得到:
Qp=△U+p△V=(U終態-U始態)+p(U終態-U始態)
=(U終態+pU終態)-(U始態+pU始態)
由於U、p、V都是狀態函數,因此U+pV也是狀態函數,為此,我們定義一個新的狀態函數,稱為焓,符號為H,定義式為H≡U+pV,於是:
△H=H終態-H始態=
Qp
1.通過實驗測得
根據比熱容公式進行計算:Q=cm△t,再根據化學反應方程式由Q來求反應熱。
2.反應熱與反應物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成正比。
3.利用鍵能計算反應熱
通常人們把拆開1mol某化學鍵所吸收的能量看成該化學鍵的鍵能,鍵能通常用E表示,單位為kJ/mol。
方法:△H=ΣE(反應物)—
ΣE(生成物),即反應熱等於反應物的鍵能總和與生成物鍵能總和之差。
如反應H2(g)
+
Cl2(g)
═2HCl(g);
△H=E(H-H)
+
E(Cl-Cl)
-
2E(H-Cl)
4.由反應物和生成物的總能量計算反應熱
△H=生成物總能量-反應物的總能量。
5.根據燃燒熱計算
物質燃燒放出的熱量Q=n(可燃物)×該物質的燃燒熱
反應熱原則上可用兩種實驗方法測定:
(1)用量熱計直接測量,例如使反應在絕熱的密閉容器中進行,通過能量衡算便可算出反應熱;
(2)先測定不同溫度下的反應平衡常數,然後用關聯反應熱、反應平衡常數和溫度的熱力學公式計算反應熱。對於難以控制和測定其反應熱或平衡常數的化學反應,可根據1840年T.H.蓋斯所提出的蓋斯定律(化學反應或物理變化的熱效應與其途徑無關)。
利用生成熱(恆溫時由最穩定的單質化合成1
mol某種化合物時焓的變化)或燃燒熱(1mol某物質完全燃燒時焓的變化)間接計算。
參考資料:搜狗網路——反應熱
❸ 反應熱的計算
反應熱的計算如下:
1、利用鍵能計算反應熱:通常人們把拆開1mol某化學鍵能所吸收的能量看成該化學鍵的鍵能,鍵能通常用E表示,方法:ΔH=反應物總鍵能之和-生成物總鍵能之和。
2、由反應物、生成物的總能量計算反應熱:ΔH=生成物總能量-反應物總能量=H(生成物)-H(反應物)。
蓋斯定律:若一反應為二個反應式的代數和時,其反應熱為此二反應熱的代數和。也可表達為在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化學反應的熱效應只與起始和終了狀態有關,與變化途徑無關。它是由俄國化學家蓋斯發現並用於描述物質的熱含量和能量變化與其反應路徑無關,因而被稱為蓋斯定律。
❹ 如何計算反應熱
1.通過實驗測得
根據比熱公式進行計算:Q=cm△t,再根據化學反應方程式由Q來求反應熱.
2.反應熱與反應物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成正比.
3.利用鍵能計算反應熱
通常人們把拆開1mol某化學鍵所吸收的能量看成該化學鍵的鍵能,鍵能通常用E表示,單位為kJ/mol.
方法:△H=ΣE(反應物)— ΣE(生成物),即反應熱等於反應物的鍵能總和與生成物鍵能總和之差.
如反應H2(g) + Cl2(g) ═2HCl(g);
△H=E(H-H) + E(Cl-Cl) - 2E(H-Cl)
4.由反應物和生成物的總能量計算反應熱
△H=生成物總能量-反應物的總能量.
5.根據燃燒熱計算
物質燃燒放出的熱量Q=n(可燃物)×該物質的燃燒熱
6.根據蓋斯定律進行計算
蓋斯定律:化學反應不管是一步完成還是分幾步完成,其反應熱是相同的;也就是說,化學反應的反應熱只與反應的始態和終態有關,與反應途徑無關.即如果一個反應可以分幾步進行,則各步反應的反應熱之和與該反應一步完成時的反應熱相同.
7.根據反應物和生成物的標准摩爾生成焓來計算
對於某一狀態下的反應"0=ΣBVB"(這是一種把反應物通過移項變號移動到等號右邊的寫法,在這種寫法中,反
應物的系數為負)該反應的反應熱△H=ΣBVB△fHm,即反應熱等於所有參與反應的物質在該狀態下的標准摩爾生成焓與該物質在化學方程式中的化學計量系數的乘積的代數和.這是可以利用蓋斯定律和標准摩爾生成焓的定義來證明的.一些工具書中會有各種物質的標准摩爾生成焓,可以通過查閱計算出所需的反應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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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反應熱的常用計算方法是什麼
反應熱計算公式:Qp=△U+p△V=△U+RT∑vB
式中△U≡U終態-U始態≡U反應產物-U反應物,式中∑vB(g)=△n(g)/mol,即發生1mol反應,產物氣體分子總數與反應物氣體分子總數之差。
由該式可見,對於一個具體的化學反應,等壓熱效應與等容熱效應是否相等,取決於反應前後氣體分子總數是否發生變化,若總數不變,系統與環境之間不會發生功交換,於是,Qp=QV;若總數減小,對於放熱反應∣Qp∣>∣QV∣,等壓過程放出熱多於等容過程放出熱。
(5)化學中反應熱怎麼求擴展閱讀
直供系統或間供系統的二級管網,也都存在著運行溫差過小的問題。用戶的室內採暖系統一般按供回水溫差25℃設計,但實際運行的溫差都在20℃以下,有的甚至只有10℃左右。
因此存在著大量電能浪費問題。二級管網和室內採暖系統的節能潛力也很大。
能耗的降低是多方面的,溫差的提高勢必會管道輸送損耗。
❻ 反應熱怎麼計算
反應熱,通常是指:當一個化學反應在恆壓以及不作非膨脹功的情況下發生後,若使生成物的溫度回到反應物的起始溫度,這時體系所放出或吸收的熱量稱為反應熱。
1、根據實驗測得熱量的數據求算
反應熱的定義表明:反應熱是指化學反應過程中放出或吸收的熱量,可以通過實驗直接測定。
例如:燃燒6g炭全部生成氣體時放出的熱量,如果全部被水吸收,可使1kg水由20℃升高到67℃,水的比熱為4.2kJ/(kg·℃),求炭的燃燒熱。
分析:燃燒熱是反應熱的一種,它是指在101Kpa時,1mol純凈可燃物完全燃燒生成穩定氧化物時所放出的熱量。據題意,先求得1kg水吸收的熱量:Q=cm△t=197.4kJ,由此得出該反應燃燒熱為394.8KJ/mol。
❼ 高中化學反應熱的計算
高中化學反應熱的計算有:根據熱化學方程式計算、根據反應物和生成物的能量計算、根據燃燒熱計算、根據反應物和生成物的鍵能計算、根據蓋斯定律計算五種方法。
一、根據熱化學方程式計算
若題目給出了熱化學方程式,可以把ΔH看成方程式內的一項進行處理,反應熱與反應物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成正比;若沒有給出熱化學方程式,則先寫出熱化學方程式,再計算反應熱。
二、根據反應物和生成物的能量計算
公式:△H=生成物總能量-反應物總能量
五、根據蓋斯定律計算
1、找出目標熱化學方程式中未出現的而已知熱化學方程式中出現的中間物質。
2、給找出的中間物質配系數,使其在不同的已知熱化學方程式中化學計量數保持一致。
3、將配好系數的熱化學方程式進行相加或相減,以消去找出的中間物質。
4、依據消去中間物質的方式將ΔH進行相加或相減即可數出目標熱化學方程式的反應熱。
❽ 化學反應熱的計算
反應反應熱計算中常見的方法:
(一)根據熱化學方程式計算
若題目給出了相應的熱化學方程式,其計算方法與根據一般方程式相似,可以把ΔH看成方程式內的一項進行處理,反應熱與反應物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成正比;若沒有給出熱化學方程式,則根據條件先寫出熱化學方程式,再計算反應熱。
❾ 反應熱的常用計算方法是什麼
1.通過實驗測得 根據比熱公式進行計算:Q=cm△t,再根據化學反應方程式由Q來求反應熱。 2.反應熱與反應物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成正比。 3.利用鍵能計算反應熱 通常人們把拆開1mol某化學鍵所吸收的能量看成該化學鍵的鍵能,鍵能通常用E表示,單位為kJ/mol。 方法:△H=ΣE(反應物)— ΣE(生成物),即反應熱等於反應物的鍵能總和與生成物鍵能總和之差。 如反應H2(g) + Cl2(g) ═2HCl(g); △H=E(H-H) + E(Cl-Cl) - 2E(H-Cl) 4.由反應物和生成物的總能量計算反應熱 △H=生成物總能量-反應物的總能量。 5.根據燃燒熱計算 物質燃燒放出的熱量Q=n(可燃物)×該物質的燃燒熱 6.根據蓋斯定律進行計算 蓋斯定律:化學反應不管是一步完成還是分幾步完成,其反應熱是相同的;也就是說,化學反應的反應熱只與反應的始態和終態有關,與反應途徑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