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家裡有危險化學品,但不知怎麼處理,請問青島市哪個部門負責回收,急!!!!!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條第四款規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也可以與安監局和當地的公安局聯系。
B. 對於危險化學品方面,環保局的職責不就是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的監督管理嗎不明白為什麼管的哪么多啊
一、第六條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實施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以下統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下列規定履行職責: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請注意,包括環保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確定、公布、調整危險化學品目錄,對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審查,核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並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
(四)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
1、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
2、組織危險化學品的環境危害性鑒定和環境風險程度評估,確定實施重點環境管理的危險化學品;
3、負責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
4、依照職責分工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5、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
二、第七條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注意,包括環保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
(二)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對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設施、設備、裝置、器材、運輸工具,責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批准,查封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扣押違法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的危險化學品以及用於違法生產、使用、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原材料、設備、運輸工具;
(五)發現影響危險化學品安全的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責令限期改正。
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應當出示執法證件;有關單位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
C. 哪些部門負責監管危險化學品
涉及多個部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六條
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實施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以下統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下列規定履行職責: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確定、公布、調整危險化學品目錄,對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審查,核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並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
(二)公安機關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並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負責核發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不包括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固定式大型儲罐,下同)生產企業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並依法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負責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
(四)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組織危險化學品的環境危害性鑒定和環境風險程度評估,確定實施重點環境管理的危險化學品,負責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依照職責分工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
(五)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許可以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的資格認定。鐵路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鐵路運輸的安全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鐵路運輸承運人、托運人的資質審批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航空運輸以及航空運輸企業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毒性鑒定的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有關部門的許可證件,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企業營業執照,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采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八)郵政管理部門負責依法查處寄遞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D. 我廠有危險廢棄物產生,該找什麼樣的單位處置
需要找到有資質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危險廢物,將產生的危險廢物委託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不得擅自傾倒、堆放。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託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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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企業找不到合法的利用處置單位,危險廢物如何處置?
有三個解決途徑:
(1)咨詢當地環保部門。在環保部門的官方網站上定期公布的危廢利用處置企業信息中進行查找,或電詢當地環保部門。
(2)自建危廢利用處置設施,通過環評審核和「三同時」驗收後投入使用。
(3)對於無法合法有效的利用處置其產生的危險廢物,又缺乏相應的安全貯存能力的,應限制生產能力或改進工藝,以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或者自行建設合法且符合標准規范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嚴防發生環境突發事件。
02.企業如何通過源頭控制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
企業在生產的過程中應該按照《清潔生產促進法》的要求,不斷採取改進設計、使用清潔的能源和原料、採用先進的工藝技術與設備,改善管理、綜合利用等措施,從源頭消減污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或者避免生產、服務和產品使用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實現清潔生產,從而從源頭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量。
為從源頭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量,企業在進行技術改造過程中,應著重考慮①採用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嚴重的原料;②採用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產生量少的工藝和設備,替代資源利用率低、污染物產生量多的工藝和設備。
03.什麼是危險廢物的申報登記?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需要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申報事項有重大改變時,應及時申報。
申報登記的范圍不僅包括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危險廢物,還包括在其他的非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危險廢物,如在科研、教學、醫療等活動中所產生的危險廢物。在人們日常生活活動中產生的數量較少或危害極小的危險廢物,不屬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規定的申報登記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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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為何產廢單位需要申報登記危險廢物的產生情況?
申報登記對危險廢物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通過申報登記能夠掌握各行業危險廢物管理現狀,對於管理好危險廢物的產生、轉移以及處理處置工作奠定基礎,從而真正實現「抓住源頭、管住貯存與流動、確保無害化最終處置」的全過程式控制制方針。
②有利於完善申報內容,豐富決策支持信息
通過開展申報登記工作,可摸清危險廢物底數,有利於建立危險廢物資料庫和現代化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危險廢物信息動態傳輸,提高信息交換能力,時限信息資源共享。
我國危險廢物的認定採取《名錄》與危險特性鑒別標准相結合的方法。
05.為什麼要對危險廢物實行分類收集?
危險廢物的收集通常採用分類收集。所謂分類收集是指在鑒別試驗的基礎上,根據廢物的特點、數量、處理和處置的要求分別收集。從處理與處置的角度看,對危險廢物的分類收集是非常必要的。不知道危險廢物的特徵、成份將其混合在一起,除了增加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的數量,而且危險廢物的混合還會引起爆炸、釋放有毒氣體等反應,這些潛在的副反應不但能造成環境污染,而且也會使危險廢物的處理與處置變得更加困難。因此,分類收集有利於危險廢物的處理、處置以及資源化利用,同時減少對環境的潛在危害。
06.危險廢物能夠轉移給哪些單位?
我們通常所說的危險廢物的轉移是指產生單位將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經營單位處理的過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規定,在我國境內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也就是說,危險廢物的產生單位只能將其危險廢物交由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或處理。
我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按照經營方式分類,分為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和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兩類。其中,持有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只能從事機動車維修活動中產生的廢礦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鎘鎳電池的危險廢物收集活動。
E. 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單位的 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哪個部門
安全管理部門,單位的領導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安全管理部門是負責安全監督和檢查的,其他部門要負責各部門的責任。
危險化學品單位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活動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5)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由哪個部門負責擴展閱讀:
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
1、部長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和管理工作負責。
2、負責組織策劃並參與宣貫和執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和消防的法律、法規、標准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負責及時傳達上級頒發的安全、環保和消防文件,通知和指示精神,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負責對公司所屬各部門的安全考核及獎懲。
4、負責公司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目標指標的提出和方針、方策的制定;負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環保專項計劃、防火工作規劃的編制。
5、負責安全管理標准,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獎懲考核辦法等公司內部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與防火管理制度的制定與修改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實施、執行。
F. 化工企業破產轉讓,危廢處置由誰負責
危險化學品廢物處置是由當地的環保局主管。
1、按照現有法律法規,廢液產生單位對自己產生的危廢可以自行處置利用,此類情況可以不運行轉移聯單,不辦理危廢經營許可證,但自處置利用過程及污染物排放需符合或達到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和標准規范;
2、不自處置利用,則需將危廢送有資質單位,轉移運行轉移聯單;
3、從事收集、貯存、處置、利用其它單位危廢的經營活動,需要辦理相關危廢許可證,並運行轉移聯單。
各部門、車間的危險化學品,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送往企業危險化學品廢棄物處理部門統一處置。根據《環境保護法》第十條、《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十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條和第六條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生態環境部門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依法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環境污染防治監管」。
各類危化品廢棄物處理,危化品廢棄物處理,農葯廢液,焦化廢液,危化品廢棄物處理等化工廢液,殘液處置,專業正規的處置流程,滿足環保要求.貯存、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建設項目,其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進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並經當地縣以上環保局和其它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G. 危險化學品歸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依照本辦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級發證機關)負責下列企業的經營許可證審批、頒發。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縣級發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企業的經營許可證審批、頒發;沒有設立縣級發證機關的,其經營許可證由市級發證機關審批、頒發。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五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級發證機關)負責下列企業的經營許可證審批、頒發:(一)經營劇毒化學品的企業;(二)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企業;(三)經營汽油加油站的企業;(四)專門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企業;(五)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中央企業所屬省級、設區的市級公司(分公司)。(六)帶有儲存設施經營除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以外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縣級發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企業的經營許可證審批、頒發;沒有設立縣級發證機關的,其經營許可證由市級發證機關審批、頒發。
H. 危險化學品屬於哪個部門管理
危險化學品屬於安監局部門管理。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並按照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處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並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三條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一條 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其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