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佛山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且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化學品。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適用本規定。
民用爆炸品、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質以及用於國防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不適用本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對燃氣的安全管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和完善企業負責、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機制,強化和落實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體責任。第五條全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督查檢查,組織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的轉產、停產、關閉及搬遷工作。
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加強對本區域內危險化學品單位的監督檢查,協助上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行對危險化學品的監督管理職責。
村(居)民委員會發現所在區域內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時,應當及時予以提醒、勸阻;提醒、勸阻無效時,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有關部門報告。第六條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實施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以下統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下列規定履行職責: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綜合工作,負責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准入制度的實施,負責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負責港口總體規劃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及相連儲罐部分的安全監管,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公布、調整本市危險化學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錄,組織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危險化學品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公安機關負責危險化學品公共安全管理;負責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購買許可證、通行證核發備案等管理工作,監控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流向;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劃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范圍;負責無主廢棄危險化學品的接收並依法進行處理;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牽頭處理。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工程建設中涉及房屋建築、職權范圍內的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消防設計審核,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工業企業小型液化天然氣氣化站(不包括以天然氣作為工業原料的氣化站)的整治工作,負責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工作。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的收集、貯存、處置轉移等環節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按許可權審批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負責監督、檢查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對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協調開展相關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指導、監督港口總體規劃范圍內,非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倉儲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除水路)、運輸工具(除水路)和港口危險貨物的安全管理;指導、監督港區內存儲、裝卸危險貨物的新建、改建、擴建港口建設項目的安全審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許可;負責指導協調與應急救援相關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企業營業執照,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采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負責核發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不包括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固定式大型儲罐,下同)生產企業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並依法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依法查處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生產單位的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對危險化學品單位使用的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察;依法調查處理危險化學品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制定中長期化工產業政策;會同發改部門共同落實危險化學品產業發展布局規劃;有序規劃化工園區,制定區域產業轉移政策,引導化工企業搬遷進入園區。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工作,牽頭開展化工園區用地規劃工作。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與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共同落實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產業發展布局規劃。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毒性鑒定的管理,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郵政管理部門負責依法查處寄遞危險化學品的行為。
其他對危險化學品安全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職責。
㈡ 山西省高速公路危險品車輛限行路段
1、G20青銀高速呂梁段:汾陽西至離石西路段。繞行路線:陝西方向可繞行太佳高速;柳林、離石方向,可從汾陽西收費站駛出,繞行省道340線。
2、S56太古高速:太原至古交路段。可繞行省道316、104線。
3、S46五保高速忻保段:全線禁止危化品車輛通行。繞行路線:陝西、保德方向,奇村收費站駛離高速—國道108、省道206—省道306—省道306線出省;忻州、五台方向,楊家灣收費站駛出—省道306—省道305—省道206—國道108—奇村收費站駛入高速。
4、S66和汾高速平榆段:平遙至榆社83公里路段。繞行路線:平遙方向,經二廣高速龍白互通繞行龍城高速;榆社方向,經京昆高速城趙互通繞行龍城高速。
5、S66和汾高速和榆段:和順至榆社76.8公里路段。
6、G22青蘭高速長邯段:長治至邯鄲65公里處因施工影響暫時禁止危化品車車輛駛入。
7、G5京昆高速:靈石至霍州路段。繞行路線:運城方向,介休收費站駛出—國道108線—明姜收費站駛入;太原方向,介休收費站駛入—國道108線—明姜收費站駛出
8、G59呼北高速運寶段:山西段全線禁止危化品車輛通行。
其他山西境內高速22時至次日5時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全國公眾節假日期間全天禁止通行。
(2)如何劃定危險化學品限行區域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要保證運輸相關手續齊全有效,主動配合途經高速交警大隊做好備案登記工作。通行時要靠最右側車道行駛,嚴禁穿插變更車道;行經隧道、橋梁時不得停留,嚴禁超載、超車、超速。
前方遇有客運車輛時,必須減速並保持100米以上車距;車輛停車時,應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在車輛後方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押運員必須採取現場提示和監護措施;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和路線行駛。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山西公布多處高速公路危化品車輛禁行路段
㈢ 崑山市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行、禁行區域通告
崑山市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行、禁行區域通告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及駕駛員:現將崑山市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行、禁行區域通告如下:1.市區:312國道-黃埔路-339省道(小林西路-312國道禁止通行)以上道路(不含以上道路)確定的區域為市區危化品運輸車輛必須有通行證。按指定的行駛時間和行駛路線行駛(發證單位:崑山交巡警大隊秩序股地址:黑龍江南路268號聯系電話:57301667)。2.陽澄湖水體保護區范圍:湖濱路-城北西路-濰城路-小林西路-339省道(小林路-馬鞍山路禁止通行)-馬鞍山路-古城路-312國道。上述道路和陽澄湖界定的區域(除特殊規定外不含上述道路)為水源保護區范圍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晝夜通行。請所有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和司機遵守。如有違反將依法處理。特此公告。崑山市公安局交巡警總隊2008年8月1日
㈣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運輸實行什麼制度
法律分析: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實行資質認定製度。
操作人員應根據不同物資的危險特性,分別穿戴相應合適的防護用具,工作對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物品更應加強注意。防護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圍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長筒膠靴、防毒面具、濾毒口罩、紗口罩、紗手套和護目鏡等。
操作前應由專人檢查用具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適。操作後應進行清洗或消毒,放在專用的箱櫃中保管。
操作中對化學危險物品應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摩擦、碰摔、震動。液體鐵桶包裝下垛時,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應在地上,垛旁墊舊輪胎或其他松軟物,緩慢下。
標有不可倒置標志的物品切勿倒放。發現包裝破漏,必須移至安全地點整修,或更換包裝。整修時不應使用可能發生火花的工具。化學危險物品撒落在地面、車反上時,應及時掃除,對易燃易爆物品應用松軟物經水浸濕後掃除。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四十三條 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應當分別依照有關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危險貨物水路運輸許可,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四十四條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的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應當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從業資格。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
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應當遵守安全作業標准、規程和制度,並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或者監控下進行。水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集裝箱裝箱作業應當在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的指揮或者監控下進行,並符合積載、隔離的規范和要求;裝箱作業完畢後,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應當簽署裝箱證明書。
第四十五條 運輸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並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
用於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應當封口嚴密,能夠防止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發生滲漏、灑漏;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溢流和泄壓裝置應當設置准確、起閉靈活。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人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申報人員、集裝箱裝箱現場檢查員,應當了解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及其包裝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現危險情況時的應急處置方法。
第四十六條 通過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托運人應當委託依法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企業承運。
第四十七條 通過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應當按照運輸車輛的核定載質量裝載危險化學品,不得超載。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符合國家標准要求的安全技術條件,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懸掛或者噴塗符合國家標准要求的警示標志。
第四十八條 通過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應當配備押運人員,並保證所運輸的危險化學品處於押運人員的監控之下。
運輸危險化學品途中因住宿或者發生影響正常運輸的情況,需要較長時間停車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運輸劇毒化學品或者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第四十九條 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劃定,並設置明顯的標志。
㈤ 滬昆高速危險品車限行嗎
每日0時至6時,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湖北境內高速公路通行。其中滬渝高速宜都站至白羊塘省界站、恩來高速羅針田互通至鄂西南站、恩黔高速恩來恩黔互通至朝陽寺路段全天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通行。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行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全力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結合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現將我縣建成區內危化品運輸車輛限行情況公告如下:
一、限行區域(1):
1、管控范圍:通榆縣建成區內除向海大街以外所有道路。
2、管控措施:管控范圍內實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早6時至晚21時限行。
3、實施時間:2020年8月22日。
二、限行區域(2):
1、管控范圍:向海大街。
2、管控措施:管控范圍內實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早上6時30分至8時30分;中午11時至12時;下午16時30分至18時30分限行,非限行時間通行向海大街不得停車、裝卸危化品。
3、實施時間:2020年8月22日。
請各有關單位、駕駛人嚴格遵守本公告規定。違反本公告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三條第二十項之規定,按照「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上海—昆明高速公路(Shanghai—Kunming Expressway),簡稱滬昆高速,又稱滬昆高速公路,中國國家高速公路網編號:G60。
滬昆高速規劃路線原為國道主幹線滬瑞線上海至昆明段組成。橫亘上海、浙江、江西、湖南、貴州、雲南6省市。
沿線主要控制點:上海、杭州、金華、上饒、鷹潭、南昌、株洲、湘潭、懷化、凱里、貴陽、安順、曲靖、昆明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