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
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
1、逆:化學平衡研究的對象是可逆反應。
2、等:平衡時,正、逆反應速率相等,即v正=v逆。
3、動:平衡時,反應仍在進行,是動態平衡,反應進行到了最大限度。
4、定:達到平衡狀態時,反應混合物中各組分的濃度保持不變,反應速率保持不變,反應物的轉化率保持不變,各組分的含量保持不變。
5、變:化學平衡跟所有的動態平衡一樣,是有條件的,暫時的,相對的,當條件發生變化時,平衡狀態就會被破壞,由平衡變為不平衡,再在新的條件下建立新平衡,即化學平衡發生了移動。
6、同:一定條件下化學平衡狀態的建立與反應的途徑無關。即無論是從正反應開始,還是從逆反應開始,或是從任一中間狀態開始建立,只要外界條件相同,達到平衡時的效果都相同。
化學反應達到平衡狀態標志:
1、同一物質的生成速率和分解速率相等。
2、反應體系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或者濃度,百分含量,體積分數,質量分數,物質的量分數不再改變。
3、同一物種化學鍵的斷裂和形成數目相等。
4、有氣體參加反應,當反應前後氣體總體積不等的時候,氣體的平均相對分子質量,密度,壓強不變。
5、若反應為絕熱體系,反應體系溫度一定。
6、轉化率相同。
7、若反應有顏色的改變,則顏色不變時平衡。
B. 如何判斷某化學反應是否以達平衡
一、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具體表現為「一等六定」:
一等:正逆反應速率相等;
六定:① 物質的量一定,② 平衡濃度一定,③ 百分含量保持一定,④ 反應的轉化率一定,⑤ 產物的產率一定,⑥ 正反應和逆反應速率一定.
除了上述的「一等六定」外,還可考慮以下幾點:
①同一物質單位時間內的消耗量與生成量相等.
②不同物質間消耗物質的量與生成物質的量之比符合化學方程式中各物質的化學計量數比.
③在一定的條件下,反應物的轉化率最大,或產物的產率最大.
④對於有顏色變化的可逆反應,顏色不再改變時.
對於反應前後氣體總體積變的可逆反應,還可考慮以下幾點:
①反應混合物的平均相對分子量不再改變.
②反應混合物的密度不再改變.
③反應混合物的壓強不再改變.
還可以從化學鍵的生成和斷裂的關系去判斷是否處於化學平衡狀態.
二、化學平衡狀態的標志
1、等速標志:
指反應體系中用同一種物質來表示的正反應速率和逆反應速率相等.
即 V(正)= V(逆)
2、各組分濃度不變標志:
因為V(正)= V(逆)≠0,所以在同一瞬間、同一物質的生成量等於消耗量.總的結果是混合體系中各組成成分的物質的量、質量、物質的量濃度;各成分的體積分數、質量分數;轉化率等不隨時間變化而改變.
3.有氣體參與的可逆反應:
(1)從反應混合氣體的平均相對分子質量(M)考慮:M=m(總)/n(總)
①若各物質均為氣體:
當氣體△n(g)≠0時,若M一定時,則標志達平衡.如2SO2(g)+O2(g) 2SO3(g)
當氣體△n(g)=0時,若M為恆值,無法判斷是否平衡.如H2(g)+I2(g) 2HI(g)
②若有非氣體參加:無論△n(g)≠0或△n(g)=0時,當若M一定時,則標志達平衡. 如C(s)+O2(g) CO2(g)、CO2(g)+ C(s) 2CO(g)
(2)從氣體密度考慮:密度=質量/體積
①若各物質均為氣體:
A.恆容:密度總為恆值,不能作為平衡標志.
B.恆壓:a. △n(g)=0時,密度總為恆值,不能作為平衡標志.
b. △n(g)≠0時,密度為一定值,則可作為平衡的標志.
②若有非氣體參加:
A.恆容:密度為一定值,則可作為平衡的標志.
B.恆壓:△n(g)=0時,密度為一定值,則可作為平衡的標志.
(3)從體系內部壓強考慮:因為恆溫、恆容條件下,n(g)越大,則壓強就越大.若各成分均為氣體時,只需考慮△n(g).
①△n(g)=0時,則壓強為恆值,不能作為平衡標志.
②△n(g)≠0時,當壓強為一定值,可作為平衡的標志.
(4)從體系內部溫度考慮:
當化學平衡尚未建立或平衡發生移動時,反應總要放出或吸收熱量.若為絕熱體系,當體系溫度一定時,則標志達到平衡.
C. 判斷化學反應達到平衡的所有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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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物質的生成速率和分解速率相等
2反應體系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或者濃度,百分含量,體積分數,質量分數,物質的量分數不再改變
3同一物種化學鍵的斷裂和形成數目相等
4有氣體參加反應,當反應前後氣體總體積不等的時候
,氣體的平均相對分子質量,密度,壓強不變
5若反應為絕熱體系,反應體系溫度一定
6轉化率相同
7若反應有顏色的改變,則顏色不變時平衡。
D. 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方法有哪些
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方法包括同一物質的生成速率和分解速率相等;反應體系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或者濃度,百分含量,體積分數,質量分數,物質的量分數不再改變;同一物種化學鍵的斷裂和形成數目相等。
E. 化學平衡狀態判斷方法大全
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是一個非常重要、也較有難度的知識點。本文對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 方法 進行了較為全面的歸納。下面就來跟著我一起學習一下吧。
化學平衡狀態判斷 方法大全
一、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標志
1、什麼是化學平衡狀態
化學平衡狀態是指一定條件下的可逆反應里,正反應速率=逆反應速率,反應混合物中各組分的含量保持不變的狀態。
2、平衡狀態的判斷方法 :
(1)直接判定:V正=V逆
①同一物質:該物質的生成速率等於它的消耗速率。
②不同的物質:速率之比等於方程式中的系數比,但必須是不同方向的速率。即必須是一個V正一個是V逆之比等於系數比才能判斷是平衡狀態。
例1、可逆反應:2NO2(g)= 2NO(g) + O2(g),在體積固定的密閉容器中,達到平衡狀態的標志是 ( B )
A 單位時間內生成n mol O2的同時生成2n mol NO2
B 單位時間內生成n mol O2的同時生成2n mol NO
C 用NO2、NO、O2表示的反應速率的比為2 : 2 : 1的狀態
例2、判斷在可逆反應2HI(g) =H2(g)+I2(g)中能判斷達平衡狀態的有2molH-I鍵斷裂就有1molH-H生成( 錯誤 )
(2)間接判定:
①各組成成分的質量、物質的量、分子數、體積(氣體)、物質的量濃度保持不變。
②各組成成分的質量分數、物質的量分數、氣體的體積分數保持不變。
③若反應前後的物質都是氣體,且系數不等,總物質的量、總壓強(恆溫、恆容)、平均摩爾質量、混合氣體的密度(恆溫、恆壓)保持不變。
④反應物的轉化率、產物的產率保持不變。
總之:能變的量保持不變說明已達平衡。
F. 化學平衡的判定方法
判定方法可分為7類:
1。從混合物體系中各成分的含量:當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濃度一定時平衡;
當各物質的質量或者各物質的質量分數一定;
當各氣體的體積或體積分數一定;
2.從正逆反應速率的關系:
以mA(g)+nB(g)==pC(g)+qD(g)為例:
在單位時間內消耗了nmolA同時生成nmolA,即正於逆反應速率相等時反應平衡;
在單位時間內消耗了mmolB同時消耗了pmolC;
3.從壓強來判斷:
m+n不等於p+q時
總壓力一定且其他條件一定時平衡
4.混合氣體的平均相對分子質量:
當相對分子質量一定,m+n不等於p+q時平衡
5.從溫度:
任何化學反應都伴隨著能量的變化,當體系溫度一定時且其他條件不變時平衡
6.從體系的密度:
密度一定時
不一定平衡
7.其他:
如體系顏色不再變化則平衡
其實,你可以將其分為兩類:1.首先看容器體積是否發生改變,若不改變則是等比等效平衡,若發生了改變則反應物的濃度必須相等。
看化學反應方程式兩邊的系數之和是否相等。
G. 怎麼判斷化學反應達到平衡
一、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本質標志(定義標志)。
1、正逆反應速率相等,也就是v(正)=v(逆)。對於這個標志的使用有注意兩點:一是反應速率應有一正一逆,二是正逆反應速率相等。2、各組分的物質的量濃度保持一定,也就是不再發生改變。
2、與各組分的物質的量濃度保持一致等價的標志。1)從質量角度進行判斷。如:各組分質量不再發生變化;反應物總質量或生成物總質量不再發生變化;各組分的質量分數不再發生變化等等。(2)從物質的量角度進行判斷。如各組分物質的量不再發生變化;各組分的物質的量分數不再發生變化;反應物總的物質的量或生成物總的物質的量不再發生變化。(3)對於有氣體參加的反應,且反應前後氣體體積發生改變的反應,還可以採用以下特殊的判斷標志。如:總物質的量、總壓強(恆溫、恆容)、平均摩爾質量、混合氣體的密度(恆溫、恆壓)保持不變。
H. 請問化學反應平衡如何判斷呢
某可逆反應是否處於化學平衡狀態,它們的標志可以通過化學平衡狀態的本質特徵來進行衡量
(1)V正=V逆,它是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主要標志。正、逆反應速率相等是針對反應體系中的同一反應物或同一生成物而言。由於該物質的生成速率與消耗速率相等,才使這種物質的濃度保持不變,說明可逆反應己達到化學平衡狀態。
(2)反應混合物中各組分的濃度保持不變,是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另一個主要標志。如果反應混合物中某一種物質的量濃度,質量分數,體積分數(對氣體而言)等保持一定,都說明可逆反應已達到平衡狀態。
(3) 從其它角度也可以判斷某可逆反應是否達到化學平衡狀態,但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例如對於反應前後氣體分子數不相等的可逆反應,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情況來判斷:
① 當體系中物質的總物質的量不隨時間變化時,說明反應已達到平衡狀態.
② 當恆溫恆容時,體系的總壓強有發生變化或當恆溫恆壓時,體系的總體積不發生變化都可以說明反應已達到平衡狀態。
③ 混合氣體的平均含量不發生變化,也可以說明反應已達平衡狀態.
④ 對於反應前後氣體分子數相等的反應,無論反應是否達到平衡,體系中物質的總物質的量,總壓強,總體積或混合氣體的平均含量都不發生變化,不能確定反應是否中達到平衡狀態.
I. 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
化學平衡狀態具有逆,等,動,定,變,同等特徵。化學平衡是指在宏觀條件一定的可逆反應中,化學反應正逆反應速率相等,反應物和生成物各組分濃度不再改變的狀態。
化學反應達到平衡狀態標志
1.同一物質的生成速率和分解速率相等。
2.反應體系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或者濃度,百分含量,體積分數,質量分數,物質的量分數不再改變。
3.同一物種化學鍵的斷裂和形成數目相等。
4.有氣體參加反應,當反應前後氣體總體積不等的時候,氣體的平均相對分子質量,密度,壓強不變。
5.若反應為絕熱體系,反應體系溫度一定。
6.轉化率相同。
7.若反應有顏色的改變,則顏色不變時平衡。
化學平衡基本特徵
化學平衡狀態具有逆,等,動,定,變、同等特徵。
逆:化學平衡研究的對象是可逆反應。
等:處於密閉體系中的可逆反應,平衡時,正逆反應速率相等,即v正=v逆。(對於同一個物質,v正=v逆數值上相等;對於不同物質,vA正:vB逆=a:b,即等於系數比)
動:平衡時,反應仍在進行,是動態平衡,反應進行到了最大程度。(V正=V逆且都不等於0)
定:達到平衡狀態時,反應混合物中各組成成份的(百分)含量保持不變,反應速率保持不變,反應物的轉化率保持不變。
變:化學平衡跟所有的動態平衡一樣,是有條件的,暫時的,相對的,當條件發生變化時,平衡狀態就會被破壞,由平衡變為不平衡,再在新的條件下建立新平衡。
同:對於一個確定的可逆反應,不管是從反應物開始反應,還是從生成物開始反應,亦或是從反應物和生成物同時開始,只要滿足各組分物質濃度相當,都能夠達到相同的平衡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