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化學性質和化學變化怎麼區分
1、化學變化和化學性質的區別在於,化學變化指的是一個變化過程,而化學性質是指物質具有的性質。
「食物變質」、「紙片燃燒」顯然是一個過程,所以是化學變化。如果改成「食物會發生變質」、「紙片能夠燃燒」,則是指化學性質,因為一改就變成了它們所具有的性質了。
2、定義不同:
化學性質是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如所屬物質類別的化學通性:酸性、鹼性、氧化性、還原性、熱穩定性及一些其它特性。
化學變化是指相互接觸的分子間發生原子或電子的轉換或轉移,生成新的分子並伴有能量的變化的過程,其實質是舊鍵的斷裂和新鍵的生成。
Ⅱ 怎麼區分物質的化學性質和物理性質
物質都具有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可能對於化學初學者來說區分兩種性質比較難,我為大家整理了一些方法來區分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
化學變化有新物質產生比如∶鎂帶燃燒會產生白色粉末狀物。物理變化只是形態產生變化而沒有新物質產生發生的變化比如∶三態變化、揮發、破碎、溶解、鹽水蒸發、擴散。區分化學性質和物理性質時主要看有沒有新物質產生。
化學性質:在化學變化顯現出來的性質化學變化通常用;可、能、易、會、使、來、等來描述。如:可燃性、氧化性、還原性和穩定性。
物理性質:物質不需要發生化學變化就表現出來的性質。如:色、味、態、兩點(熔點沸點)、兩度(硬度和密度)、五性(導電性、導熱性、延輾性、揮發性和溶解性)
1.概念:不需要發生化學變化就直接表現出來的性質。
2.實例:在通常狀態下,氧氣是一種無色,無味的氣體。
3.物質的物理性質:如顏色,狀態,氣味,熔點,沸點,硬度等。
1.概念: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如鐵在潮濕的空氣中生成鐵銹,銅能在潮濕的空氣中生成銅綠。化學性質只能通過化學變化表現出來。
物質的性質和用途的關系:
若在使用物質的過程中,物質本身沒有變化,則是利用了物質的物理變化,物質本身發生了變化,變成了其他物質,則是利用了物質的化學性質。物質的性質與用途的關系:物質的性質是決定物質用途的主要因素,物質的用途體現物質的性質。
Ⅲ 怎樣區別化學性質與物理性質
化學性質和物理性質怎麼區分?和物理性質怎麼區分?
化學性質--------
物質在發生化學變化時表現出來的性質,如酸性、鹼性、化學穩定性等。
物理性質---------物質不需要發生化學變化就呈現出來的性質。如顏色、狀態、熔點、沸點、密度等。
區別:物理性質不需要化學變化就可以呈現出來,化學性質是一定要發生化學變化才能呈現出來的性質。
Ⅳ 怎麼區分化學性質和物理性質
怎麼區分化學性質和物理性質
化學性質是發生化學變化表現出來的性質;
物理性質是不需要發生化學變化表現出來的性質;(包括兩方面:直接體現出來的;發生物理變化時表現出來的性質)
本質區別就看是否是發生化學變化時體現出來的,是的話就是化學性質,不是的話就是物理性質.
常見的化學性質:氧化性,還原性,酸性,鹼性等;
常見的物理性質:顏色,狀態,氣味,熔點,沸點,硬度,密度,溶解性,揮發性,導電性,吸附性.
Ⅳ 化學中怎麼判斷一些性質
通過化學反應才能表現出來的性質是物質的化學性質,在描述中通常有「能」「是」「易」等字眼。如,"氫氣燃燒"是化學變化,而"氫氣能燃燒"則是化學性質。物質不需要發生化學變化就表現出來的性質就叫做物理性質,物理性質常常可以通過顏色改變,氣味,味道等可以判斷
Ⅵ 如何判斷化學變化和化學性質。
簡單的說,變化是一個過程,性質是其特點。
化學變化是指有新的物質生成的變化,判斷依據是有新的物質生成。
化學性質是指只有在化學變化中才能表現出的性質。如可燃性、助燃性、酸性、鹼性等。通常在描述性質時,有「會」「能」「可以」「易」等關鍵字。
如紙張燃燒,描述的是化學變化;紙張能燃燒,描述的是化學性質。
Ⅶ 如何判斷化學性質
如可燃性、不穩定性、酸性、鹼性、氧化性、助燃性、還原性、絡合性、毒性、熱穩定性、腐蝕性、金屬性、非金屬性跟某些物質起反應呈現的現象等。用使物質發生化學反應的方法可以得知物質的化學性質。
例如,碳在空氣中燃燒生成二氧化碳;鹽酸與氫氧化鈉反應生成氯化鈉和水;加熱
kclo3到熔化,可以使帶火星的木條復燃,表明kclo3受熱達較高溫度時,能夠放出o2。因此kclo3具有受熱分解產生o2的化學性質。
或者,通俗一點就是:實驗時有其他物質生成的變化叫做化學變化。
物理性質:物質不需要發生化學變化就能表現出來的性質。如指:顏色、狀態、氣味、密度、硬度、光澤、溶解性、揮發性、導電性、延展性等、熔點、沸點、導熱性等。
化學性質:物質在發生化學變化中才能表現出來的性質叫做化學性質。如:可燃性、穩定性、酸性、鹼性、氧化性、還原性等、腐蝕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