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學校對危險化學廢物的處理的工作原則是
學校對危險化學廢物的處理的工作原則是分類收集、定點存放、專人管理、集中處理。實驗室危險化學廢物產生的單位(學院、中心)應由分管實驗室工作的領導負責此項工作,並指定專人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廢物的處理工作,配合實驗室管理處開展危險化學廢物處置及管理工作。
實驗室應將產生的各類危險化學廢物暫時分類收集並合理存放,廢液收集桶應隨時蓋緊,放於實驗室較陰涼並遠離火源和熱源的位置。不可將危險化學廢物放置在樓道、陽台、庭院等公共場所,學校將不定期地統一組織收運和消納處理。
學校危險化學廢物的處理的工作的其他規定。
危險化學廢物的容器應是專用收集桶或舊試劑瓶,不得使用敞口容器存放化學廢液。容器瓶口密封,不得滲漏。危險化學廢物倒入時,確認倒入後不會與桶中已有的化學物質發生異常反應(如產生有毒揮發性氣體、劇烈放熱等),否則應單獨暫存於其它容器中。收集桶滿後(不可過滿,須保留1/10的空間),與實驗室管理處聯系收運。
② 廢棄化學品的處置方法
廢棄化學品的處置方法?在本期合規解讀中,我們將從定義、法律法規依據、現狀、處置方式等方面為大家系統介紹廢棄化學品相關技術內容,進而使大家對廢棄化學品有更深了解。
一、定義
在國標《廢棄化學品術語》(GB/T 29329-2012)中,對廢棄化學品做了定義,是指丟棄的、廢棄不用的、不合格的、過期失效的化學品,也包括包裝化學品的容器,即包裝袋、包裝桶、試劑瓶、氣體鋼瓶等。需要注意的是,廢棄化學品應與我們之前提到的危險廢物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應加以區分。
廢棄化學品的特點包括來源廣泛、數量大;品種繁多、特性復雜;監管難度大、處置技術復雜; 對人體和環境均具有高危害性以及具備一定的資源可利用性等。正是因為這些特點,需要對廢棄化學品進行處理或處置,其中處理方式為通過一種或多種物理、化學、生物手段,將廢棄物中對人體或環境有害的物質轉化為無害成分,或轉化為毒性較小的物質的過程;而處置方式為將廢物焚燒和用其他改變廢棄物的物理、化學、生物特性的方法,達到減少已產生的廢棄物數量、縮小廢棄物體積、減少或者消除其危險成分的活動,或者將廢棄物最終置於符合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場所或者設施的活動。為了避免贅述,在下文中,對「處理」及「處置」不做概念性區分,統一稱為「處置」。
二、法律法規及標准
在《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十三五」技術標准科技創新規劃》、《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等系列文件中均指出應將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廢棄物處置等列入重點領域,並提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因此,廢棄化學品的處置對於企業及相關機構而言,是無法迴避的難題。在本文中,我們將為大家列出相關的主要法律法規及標准,以供參考。
1. 廢棄化學品處置的相關法律法規
在多部法律法規中明確提出了廢棄化學品處置的相關規定,從而使廢棄化學品處置行為做到有法可依。這些文件既是監管者的執法依據,也是相關企業或機構的參考依據。主要的法律法規如表1所示。
③ 危險廢棄物如何處理
問題一:求教各位大神,危險廢物如何處理?危廢處理有什麼要求嗎? 啥危險廢棄物呢?固體、液體?具體點,如果是固體必須採取特殊的收集和清運方式,送至危險廢物處理場,一般是安全填埋。要找有資質的專業公司來處理,65環境平 台有這樣的公司,可以去看看,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繼續問。
問題二:廢棄物分為哪幾類?應如何處置?危險廢棄物主要有哪些 可回收和不可回收
液體、固體、氣體
一般和危險
危險廢棄物有49類,需要委託有資質的供應商回收,而且還要環保局審批
一般廢棄物找個能收的就行
問題三:危險廢棄物該如何存放,能隨意堆放嗎 危險廢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准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危險廢物貯存:指危險廢物再利用、或無害化處理和最終處置前的存放行為。
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准》,防止危險廢物貯存過程造成的環境污染,加強對危險廢物貯存的監督管理,本標准規定了對危險廢物貯存的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
4.1 所有危險廢物產生者和危險廢物經營者應建造專用的危險廢物貯存設施,也可利用原有構築物改建成危險廢物貯存設施。
4.2 在常溫常壓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氣體的危險廢物必須進行預處理,使之穩定後貯存,否則,按易爆、易燃危險品貯存。
4.3 在常溫常壓下不水解、不揮發的固體危險廢物可在貯存設施內分別堆放。
4.4 除4.3規定外,必須將危險廢物裝入容器內。
4.5 禁止將不相容(相互反應)的危險廢物在同一容器內混裝。
4.6 無法裝入常用容器的危險廢物可用防漏膠袋等盛裝。
4.7 裝載液體、半固體危險廢物的容器內須留足夠空間,容器頂部與液體表面之間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間。
4.8 醫院產生的臨床廢物,必須當日消毒,消毒後裝入容器。常溫下貯存期不得超過一天,於攝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過7天。
4.9 盛裝危險廢物的容器上必須粘貼符合本標准附錄A所示的標簽。
4.10 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在施工前應做環境影響評價。
危險廢起物是不可以隨意堆放.《固廢法》規定,必須建有專用貯存設施場所,貯存設施必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准》;危廢與非危廢是不可以混存在一起的。貯存危險廢棄物要找一個符合規劃場所的地方.首先不能露天堆放,要做到三防:防風、防雨、防曬.
問題四:危險廢棄物處理資質問題 1、合法。
2、甲有危廢資質,處理危廢合法;3、設備間的甲乙丙只是合同法約定的關系,跟環保法無關
4、處理過程沒有造成污染,與環保法不違背
問題五:廠子里好多危險廢棄物,該怎麼處理呢 去到迅收網,發個消息,別人會有收這些東西為信廢棄物,在別人手裡可以變廢為寶。你可以去看一下撒。
問題六:違法存儲危險廢物了.怎麼處理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八十條第一款 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相關許可證件,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有關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重復使用前不進行檢查的;
(二)未根據其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場所設置相關安全設施、設備,或者未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的;
(三)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對其安全生產條件定期進行安全評價的;
(四)未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在專用倉庫內,或者未將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的;
(五)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或者儲存數量不符合國家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的;
(六)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不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要求的;
(七)未對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安全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測、檢驗的。
問題七:惡意排放危險廢棄物怎麼處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
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法有關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罰款:
(一)不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
(二)不按照國家規定申報登記危險廢物,或者在申報登記時弄虛作假的;
(三)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的;
(四)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危險廢物排污費的;
(五)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託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經營活動的;
(六)不按照國家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准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
(七)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
(八)未經安全性處置,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具有不相容性質的危險廢物的;
(九)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的;
(十)未經消除污染的處理將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的;
(十一)未採取相應防範措施,造成危險廢物揚散、流失、滲漏或者造成其他環境污染的;
(十二)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危險廢物的;
(十三)未制定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的。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第十項、第十一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行為之一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之一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四項行為的,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處應繳納危險廢物排污費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危險廢物產生者不處置其產生的危險廢物又不承擔依法應當承擔的處置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代為處置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七條 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固體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決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由本級人民 *** 決定停業或者關閉。
第八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損失的,按照直接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計算罰款,但是最高不超過一百萬元,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重大事故的,並由縣級以上人民 ***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決定停業或者關閉。
第八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十四條 受到固體廢物污染損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依法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國家鼓勵法律服務機構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訴訟中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第八十五條 造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應當排除危害,依法賠償損失,並採取措施恢復環境原狀。...>>
問題八:廢棄物分為哪幾類?應如何處置?危險廢棄物主要有哪些 可回收廢棄物和不可回收廢棄物
問題九:什麼是危險廢物?常用的危險廢物處置方法有哪些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准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常用的固體廢物處置方法主要有焚燒、填埋、物化和水泥窯協同處置。
④ 如何處理有害廢物 3種方法來處理有害廢物
目錄方法1:了解危險廢物1、了解危險廢物。2、對自己的廢物負責。3、研究本地法律。4、識別日常危險品。方法2:處理家用有害廢物1、識別常見的家用有害廢物。2、利用市政收運處置服務。3、找到傾倒地點。4、再次利用有害廢物。5、聯絡當地環保部門。6、組織小區或街道居民進行垃圾分類。7、使用無害產品。方法3:處理商業危險廢物1、聘請專業的顧問。2、加入中國環境保護協會。3、考慮將減少排放作為處理策略。4、減少和再次利用有害物質。5、研究土地處理法。6、隨時更新自己的排污許可。公民和企業主都應該知道如何處置有害廢物。有害廢物會對人類、動物和環境造成危害。它們以各種形式存在,包括固體、液體、氣體和污泥。全面的法律法規使危險廢物處理變成了一項簡單的工作。污染不再有任何借口。
方法1:了解危險廢物
1、了解危險廢物。危險廢物不能像垃圾填埋場中的普通垃圾那樣處理。它必須通過適當的系統進行處理,以防止對人類和環境造成危害。先來看看危險廢物的四個特點:可燃性意味著廢物很容易著火。閃點溫度低於60攝氏度,即視為易燃物。
腐蝕性廢物是能夠腐蝕金屬容器的酸或鹼。
反應性廢物在一般條件下是不穩定的。加熱時它們會引起爆炸,產生有毒煙霧、氣體或蒸汽。
有毒類廢物在吸收或攝入後可能致命或有害身體健康。如果沒有正確處理,它們會污染地下水。
2、對自己的廢物負責。對這些廢物的處理工作負責並不僅僅是為了降低你的碳耗用量。很多國家和地區都通過了相應立法,讓處理危險廢物變成一種法律責任。不遵守這些法律的公司將遭到罰款和其他法律處罰。
3、研究本地法律。中國很多省、市對處理危險廢物都有特定的規定,它們處理危險廢物的步驟和法規各不相同。各地方實際的危險廢物處置工作是由當地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
4、識別日常危險品。每天接觸危險廢物而不知情,是很常見的情況。你可以看看下面列出的物品清單,它們是常見產品,但正常情況下不應該丟棄:汽車產品,包括防凍劑、液體、機油和汽油
電池
熒光燈泡。很多舊型號的熒光燈泡都含汞
家用清潔劑,包括氨水、排水溝清潔劑和除銹劑
油漆產品
園藝化學品
游泳池化學品
方法2:處理家用有害廢物
1、識別常見的家用有害廢物。大多數家庭中都存在有害廢物。你在家中接觸到的最常見的有害廢物包括:刺激性化學清洗劑
油漆或稀釋劑
防凍劑
除草劑
農葯或殺蟲劑
2、利用市政收運處置服務。很多城市會對垃圾進行統一收運處置。不要將有害廢物和普通垃圾混到一起。你所在的街區和城市會因為你的垃圾分類行為而受益。不幸的是,目前中國各地要麼沒有對生活垃圾分類做出強制性規定,要麼並未切實執行。很多時候,市民在處置垃圾時還是很隨意。了解你們小區或街道的垃圾處理規定,看看是否有針對有害垃圾的處理措施。
不同類型的廢物可用不同類型的容器盛放。例如,你可以使用特殊容器裝廢舊電池、注射器,並用加厚的袋子裝較重的廢物。
3、找到傾倒地點。一般小區或街道會有垃圾桶供居民傾倒垃圾。這些垃圾桶通常位於道路旁邊等顯眼位置。市政環保主管部門通常會每天收運垃圾。
4、再次利用有害廢物。有些有害廢物可以再次利用。很多廢品回收站會回收電池、舊手機等物品,以進行回收利用。你還可以關注一下看有沒有其他回收機會。有些學校和社區團體會接受多餘的油漆,並把它們捐給有需要的人。問問汽車修理廠或4S店,看他們是否願意回收你汽車中用過的或多餘的液體。有些甚至會回收防凍劑並循環使用。
5、聯絡當地環保部門。小區居委會、高校環保協會和當地環保局等組織可以幫助你處理某些廢物。你可以上網查詢他們的聯系方式,並嘗試聯系。告訴對方你要處理的廢物類型和數量,他們會告訴你適當的處理措施。有時,你可以將有害廢物分類,然後郵寄到回收機構。具體的處理方式,請以相關部門的指導為准。
6、組織小區或街道居民進行垃圾分類。如果附近居民具有較強的環保意識,他們會配合你並提供幫助。如果住處附近有垃圾回收點,你可以組織、溝通,請鄰居們為傾倒的垃圾分類。如果不確定某些危險廢物應該如何處理,可以聯系當地環保主管部門。這種倡議活動可以定期組織,也可以是一次性的。
如果發現潛在的危險廢物,但不知道如何處理,請務必咨詢環保主管部門。用手處理危險廢物是十分危險的。
7、使用無害產品。一般來說,最好是只買自己需要的東西,並在可以時考慮替代產品。比如,可以使用過濾器來收集可能堵塞管道的殘渣,而不是使用排水溝清潔劑。每周用熱水或溫醋沖洗排水管。使用小蘇打和鋼絲絨墊代替強力檯面清潔劑。
考慮使用帶噴霧泵的非氣溶膠產品。不要使用噴霧式空氣凈化器,你可以在房間里放一盒小蘇打,或者用橘子皮來清除異味。
方法3:處理商業危險廢物
1、聘請專業的顧問。聘請垃圾管理顧問可以讓公司獲益。這些專家會安排時間,定期到你的公司或工廠檢查有害廢物,並給出意見。他們可以幫助企業檢查自己是否符合環保法規的規定: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排污費用。排污費用全部專項用於環境污染防治。已經繳納環境保護稅的企業不用再繳納排污費。
企業必須取得排污許可證。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企業在執行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同時,必須遵守分解到企業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
2、加入中國環境保護協會。任何企業單位或非營利性組織都可以申請加入中國環境保護協會。會員可以利用協會在危險廢物處理和咨詢方面的技術資源。協會還會到會員單位開展教育培訓,促進環保公益普及,協調會員關系。對於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面付出的努力,如果符合標准,協會可頒發中國環保產品認證。
3、考慮將減少排放作為處理策略。為了減少產生的危險廢物數量,很多行業都在想方設法地減少其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數量。實現這一目標的有效方法包括:精益製造。它是一種減排策略,強調消除不增值的浪費。
通過氣化實現能量回收。氣化將含碳材料轉化為合成氣。這類氣體可用作發電和其他應用的燃料。
環境管理系統(EMS)。它是評估企業環保足跡的系統。
綠色化學。它是一種構想,致力於創造減少或去除有害物質的產品和化學品。
4、減少和再次利用有害物質。許多可能成為危險廢物問題的物品都可以再次利用,或者在某種情況下進行回收。這是一個恢復可用產品剩餘部分的過程。一些回收工藝可以從廢溶液中回收丙酮,從金屬中回收鉛。從冶煉爐中可以收集到鋅。
從汽車和冰箱中可以回收到廢油、液壓油、冰箱壓縮機等。
電池也可以被循環利用。
5、研究土地處理法。有害廢物的土地處理法是利用填埋場、注入井或其他陸上處置區來處理垃圾的方法。這些區域受到監管,以保護附近的居民,並降低環境影響。
6、隨時更新自己的排污許可。排污許可證的有效期通常為3年,由當地環保部門頒發,需要在到期前三十日向有關部門申請延續,目前已支持網上申領。
警告不要將可能有害的廢物與其他生活垃圾混放。
⑤ 學校對危險化學廢物的處理的工作原則是
學校危險化學廢物管理工作遵循「專人管理、分類收集、安全存放、定期回收、統一處置」的原則。
⑥ 危險化學品過期後如何處理
危險化學品過期處理:1、在化學品庫存單上記錄出庫銷毀處理;
2、一般交給當地的化學品廢棄處理機構處理;現在也有私人公司來收的,但是因為資質和安全性,建議不要賣給該類公司;
3、核銷庫存表,根據需要申領新的化學品並入庫;
⑦ 危廢處理流程
對於危廢的處理一般採用「三化」原則,即「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首先對於回收後的危廢,一般會進行預處理,然後再進行最終處理,預處理是為了廢物的後續處理工作能夠更好地達到三化原則的要求,濟南恆譽環保所研發的工業連續化危廢及固廢處置裝備,在安全、環保、穩定的前提下實現了對危廢的無害化處理,並且處理物可以循環利用,是目前較為推崇的技術和設備,而且作為行業的龍頭企業,恆譽環保受到國家的大力推廣和扶持,企業實力大大強,在國內外都受到關注。
生物處理:利用微生物分解固體廢物中可降解的有機物,從而達到無害化或綜合利用。生物處理方法包括好氧處理、厭氧處理和兼性厭氧處理。2、化學處理:是採用化學方法破壞固體廢物中的有害成分,從而達到無害化,或將其轉變成為適於進一步處理、處置的形態。
廢在處置之前,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然後可以壓實、分解、粉碎、焚燒、填埋等,濟南恆譽環保採用熱解技術對危廢進行處理,其獨有的核心技術,實現了工業連續化醫廢熱解處理的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且處理成本和處理消耗及碳排放量遠遠低於傳統焚燒方式,更加滿足環保和經濟的雙重收益。
辦理程序:
1、受理:申請單位的申報資料齊全,並符合辦理條件;
2、辦理:滄縣環境保護局將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申報材料作出環保審查意見;
3、領用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申請單位憑接收地環保部門的復函至環境保護部門領取危險廢物轉移聯單。聯單運行按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執行。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的安全管理,適用本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⑧ 危險化學廢物處理原則
1、貯存、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建設項目,其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進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並經當地縣以上環保局和其它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術部門負責把企業產生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產生量、貯存、流向、處置等有關資料上報當地縣級以上環保局。
3、各部門、車間的危險化學品,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送往企業危險化學品廢棄物處理部門統一處置,不得隨意拋棄。
4、禁止在危險化學品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危險廢棄物。
5、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兼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
6、運輸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必須採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7、對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容器、包裝物,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場所、設施,必須設置危險廢棄物識別標志。
8、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包裝應採用易回收利用、易處置或者在環境中易消納的包裝物。
9、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容器、包裝物及其它物品轉作它用時,必須經過消除污染及消毒處理,方可使用。
10、轉移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由企業安全技術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填寫、辦理廢棄物轉移聯單,並向危險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縣級以上環保局報告。
11、安全技術部門負責制訂在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時發生的意外事故的應急措施。
12、因發生事故,造成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嚴重污染環境時,安全技術部門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消除或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並向經理和當地縣以上環保局以及其它有關部門報告。
⑨ 危險化學品過期怎麼處理,辦理流程是什麼
1、在化學品庫存單上記錄出庫銷毀處理。
2、一般交給當地的化學品廢棄處理機構處理;現在也有私人公司來收的,但是因為資質和安全性,建議不要賣給該類公司。
3、核銷庫存表,根據需要申領新的化學品並入庫。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9)危險化學品廢棄物應該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應急要點
1、發現被遺棄的化學品,不要撿拾,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清具體位置、包裝標志、大致數量以及是否有氣味等情況。
2、立即在事發地點周圍設置警告標志,不要在周圍逗留。嚴禁吸煙,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
3、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撤離到上風口位置,不圍觀,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4、居民小區施工過程中挖掘出有異味的土壤時,應立即撥打當地區(縣)政府值班電話說明情況,同時在其周圍拉上警戒線或豎立警示標志。在異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圍居民和單位不要開窗通風。
⑩ 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
第一條為了防治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廢棄危險化學品,是指未經使用而被所有人拋棄或者放棄的危險化學品,淘汰、偽劣、過期、失效的危險化學品,由公安、海關、質檢、工商、農業、安全監管、環保等主管部門在行政管理活動中依法收繳的危險化學品以及接收的公眾上交的危險化學品。
廢棄危險化學品屬於危險廢物,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廢棄危險化學品的產生、收集、運輸、貯存、利用、處置活動污染環境的防治。
實驗室產生的廢棄試劑、葯品污染環境的防治,也適用本辦法。
盛裝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和受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的包裝物,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
本辦法未作規定的,適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第四條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廢棄危險化學品的產生量、安全合理利用廢棄危險化學品和無害化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原則。第五條國家鼓勵、支持採取有利於廢棄危險化學品回收利用活動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對廢棄危險化學品實行充分回收和安全合理利用。
國家鼓勵、支持集中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促進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防治產業化發展。第六條國務院環境保護部門對全國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第七條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隨意棄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第八條危險化學品生產者、進口者、銷售者、使用者對廢棄危險化學品承擔污染防治責任。
危險化學品生產者應當合理安排生產項目和規模,遵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和環境政策,盡量減少廢棄危險化學品的產生量。
危險化學品生產者負責自行或者委託有相應經營類別和經營規模的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對廢棄危險化學品進行回收、利用、處置。
危險化學品進口者、銷售者、使用者負責委託有相應經營類別和經營規模的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對廢棄危險化學品進行回收、利用、處置。
危險化學品生產者、進口者、銷售者負責向使用者和公眾提供廢棄危險化學品回收、利用、處置單位和回收、利用、處置方法的信息。第九條產生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報廢管理制度,制定廢棄危險化學品管理計劃並依法報環境保護部門備案,建立廢棄危險化學品的信息登記檔案。
產生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依法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部門申報廢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品名、成份或組成、特性、產生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情況、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等信息。
前款事項發生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進行變更申報。第十條省級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建立廢棄危險化學品信息交換平台,促進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回收和安全合理利用。第十一條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所在地省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申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回收利用、處置與其產品同種的廢棄危險化學品的,應當向所在地省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申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並提供符合下列條件的證明材料:
(一)具備相應的生產能力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具備回收利用、處置該種危險化學品的設施、技術和工藝;
(三)具備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准和安全要求的配套污染防治設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禁止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廢棄危險化學品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第十二條回收、利用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保證回收、利用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設施、設備和場所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要求,防止產生二次污染;對不能利用的廢棄危險化學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置或者承擔處置費用。第十三條產生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委託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應當向其提供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成分或組成、特性、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等技術資料。
接收單位應當對接收的廢棄危險化學品進行核實;未經核實的,不得處置;經核實不符的,應當在確定其品種、成分、特性後再進行處置。
禁止將廢棄危險化學品提供或者委託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等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