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化學在軍事中的應用
化學武器,動能武器的推進劑,新型燃料等等~~~
Ⅱ 請問現在世界上最厲害的十大軍事武器(包括化學)有哪些*軍事
1、基因武器:殺人數量無限制,一次性幾百萬~幾億人甚至幾十億人都可能;並能精確殺死某一民族、某一特徵的人,並且對象幾乎沒有倖免可能,持續時間可達數百年。無論數量、精確度、持續時間、殺死概率,比核武器強太多了;對動植物的殺傷力相同。
2、生物武器:殺人數量無限制,取決於感染范圍。包括立克次體、病毒、毒素、衣原體、真菌等。一次性感染地域可達洲際、國家、地區,殺人幾萬到幾億都可能。動植物殺傷力相同。但不能精確殺死。持續時間從幾天到幾十年。
3、核武器之三相彈。 具有多重殺傷力,比氫彈威力更高,殺傷效果更大。可殺死幾千萬人,動植物、建築物等任何對象無法倖免,所以精確性不高。污染持續時間可達幾十上百年。
4、核武器之氫彈。氫彈是兩相彈,人類實現過5000萬噸級爆炸,理論上能殺死幾百萬-幾千萬人,任何對象無法倖免,精確性不高。持續時間最高幾十年,最低就幾個月。
5、核武器之原子彈。一相彈。一般噸級最大隻能到百萬,能殺死幾十萬到百萬人,精確性不高,持續時間最高幾十年,最低幾個月。
6、核武器之其它彈。中子彈只能殺傷軟目標(人和動物),噸位一般幾萬噸到幾十萬噸;電磁輻射彈、r射線彈噸位類似,主要只對電子設備起作用;放射污染彈以污染環境為主,間接持續幾十上百年殺傷生物,但短時間殺傷效果不大,時間太長。 沖擊波彈只殺傷硬目標為主(建築物),持續時間只有幾分鍾。
7、化學武器。 只是化學性戰劑投放軍用。殺傷一般在幾百到幾萬人,並污染最多幾十萬人,持續時間、范圍都比前面6種武器差太多了。
8、核潛艇。 前面7種武器的運載平台,生存能力極強,被稱為大國長劍,國之利器,是國家最後的殺手鐧。但一般沒有直接殺傷能力。
9、核動力航母。前面7種武器的運載平台,還有強大的常規直接殺傷能力(飛機)。但生存性比核潛艇差很多,被稱為大國標志。
10、常規武器之大殺傷武器。 戰列艦、巡洋艦、大噸位驅逐艦、常規導彈(當量從幾百公斤~幾千噸)、戰略轟炸機(航程上萬公里)、高超音速打擊武器(5倍音速以上)、反衛星武器(高速高精度大射程)、大噸位炸彈(如JDAM可達7噸)、大功率激光武器(1000兆瓦以上)、電磁軌道炮(射程500公里)、F-22之類五代機
Ⅲ 化學武器有哪些呢
包括裝有毒劑的化學炮彈、航彈、火箭彈、導彈和化學地雷、飛機布灑器、毒煙施放器材,以及裝有毒劑前體的二元化學炮彈、航彈等。
化學武器在陸海空軍及導彈部隊中均有裝備。使用時,將毒劑分散成蒸氣、液滴、氣溶膠或粉末等狀態,使空氣、地面、水源和物體染毒,造成人員傷亡,遲滯敵方軍事行動。
化學武器的特點:
(1)殺傷范圍廣、擴散速度快、威力大。據統計,作戰使用5噸神經性毒劑沙林(GB),其殺傷范圍可達260平方千米,與一枚當量為2000萬噸的熱核武器相當。
(2)殺傷途徑多。毒劑一般以氣溶膠、液滴形式使用,可通過皮膚、呼吸道、傷口直接殺傷人畜,也可經由水、食物間接造成傷害。多數爆炸型化學彈葯還有破片殺傷作用。
Ⅳ 創立一個物理化學實驗室必備的器材有哪些
1.試管
用於盛放少量化學試劑,進行簡單的、少量物質間的化學反應,可進行加熱,可進行少量物質的溶解配製少量溶液。例如:溶液單元中有關實驗。還可組裝成某些氣體的簡易發生裝置,便於振盪,不宜攪拌。加熱試管時應用試管夾或固定在鐵架台上,夾持在距試管口1/3處,加熱時,先均勻加熱,再在固定部位加熱,加熱液體時,試管口不能對著自己和別人,避免液體沸騰時噴出傷人。盛裝液體體積一般不超過試管總容積的1/3,加熱後不能驟冷,防止炸裂。
2.試管夾
用於夾持試管進行簡單的加熱實驗。夾持試管時,試管夾從試管底部套入。在夾持試管後,右手要握住試管夾的長柄,拇指千萬不要按在試管夾的短柄上,以防拇指稍用力造成試管脫落打碎,同時要防止燒損和腐蝕。
3.玻璃棒
實驗時用於攪拌液體、引流或蘸取試液,易折斷。攪拌時切勿碰擊器壁,以免碰破容器。注意隨時洗滌、擦凈、以免沾污試液。
4.酒精燈
用於加熱。加熱溫度為500℃左右。使用前先要檢查燈芯棉線的長度,若長度不夠,應當更換;要檢查燈芯頂端是否已經燒焦變黑,應適當剪去燒焦部分,還要用鑷子調整燈芯的高度;要檢查酒精的量是否合適,不能少於燈容積的1/4,也不能超過2/3,因為超過2/3時,容易因酒精蒸發而在燈頸處起火,少於l/4時,因酒精少既容易燒焦燈芯,又易在燈內形成酒精與空氣的爆炸混合物。點燃時要用火柴,絕不能以燃著的酒精燈去引燃,否則酒精外溢引起失火。絕對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內添加酒精。酒精燈點燃後,其火焰可分為外焰、內焰和焰心三部分。外焰燃燒最充分,溫度最高,呈淡藍色;內焰燃燒不充分,溫度較低,呈黃色且較明亮;焰心是未燃燒的酒精蒸氣,溫度最低,加熱時,應用外焰。實驗結束熄滅酒精燈時,應用燈帽蓋滅,不可用嘴吹,以免引起燈內酒精燃燒。用燈帽將燈熄滅後應將燈帽拿起一次再蓋上,免得冷卻後燈帽內壓強減小而打不開燈帽(若用塑料燈帽可以不重蓋)。萬一碰倒燃著的酒精燈,灑出的酒精在桌上燃燒起來,應立即用濕抹布撲蓋。
5.燒杯
用於較大量的化學試劑進行化學反應;溶解物質,配製溶液或進行稀釋;加熱較大量的液體,便於攪拌,加熱時應放置在石棉網上,使之受熱均勻。
6.量筒
用於量度液體體積,不能作反應器,絕對不能加熱,也不能用於配製溶液或溶液的稀釋。量取液體時,要選擇合適規格的量筒,量取液體體積與量筒規格相差越大,准確度越小;量筒應放在水平桌面上,讀數時,視線、刻度線和凹液面最低處保持水平,仰視讀數時讀數小於液體真實體積,俯視讀數時讀數大於液體真實體積。量筒的刻度(毫升數)自下而上增大。
7.膠頭滴管
滴管是用來吸取和滴加少量液體。滴管上部是橡膠頭,下部是有細長尖嘴的玻璃管。使用滴管時,用手指捏緊橡膠頭,趕出滴管中的空氣,然後把滴管伸入試劑瓶中,放開手指,試劑即被吸入。取出滴管,把它豎直懸空放在燒杯上方(不要接觸燒杯內壁,以免沾污滴管或造成試劑的污染),然後用拇指和食指輕輕捏擠橡膠頭,試劑便滴入燒杯中。
使用滴管時要注意:取液後的滴管,應保持橡膠頭在上方,不要平放或倒置,防止試液倒流,腐蝕橡膠頭;不要把滴管放在試驗台或其它地方,以免沾污滴管。用過的滴管要立即用清水沖洗干凈,以備再用。嚴禁用未經清洗的滴管再吸取別的試劑(滴瓶上的滴管無需用水沖洗,應專瓶專用)。
8.托盤天平
托盤天平由托盤(分左右兩個)、指針、標尺、調節零點的平衡螺母、游碼、分度盤等組成。能稱准到0.1克。
(1)稱量前先把游碼放在標尺的零刻度處,檢查天平是否平衡。如果平衡,指針擺動時先後指示的分度盤上的左、右兩邊的格數接近相等,指針靜止時則應指在分度盤的中間。如果天平未達到平衡,調節左、右的平衡螺母,使天平平衡。
(2)稱量時把稱量物放在左盤,砝碼放在右盤。砝碼要用鑷子夾取。先加質量大的砝碼,再加質量小的砝碼,最後移動游碼,直到天平平衡為止。記錄所加砝碼和游碼的質量。
(3)稱量完畢後,應把砝碼放回砝碼盒中,把游碼移回零處。
化學實驗稱量的葯品,常是一些粉末狀或是易潮解的、有腐蝕性的葯品,為了不使天平受到污染和損壞,使用時還應特別注意:
①稱量乾燥的固體葯品前,應在兩個托盤上各放一張相同質量的紙,然後把葯品放在紙上稱量。
②易潮解的葯品。必須放在玻璃皿(如小燒杯、表面皿)里稱量。
9、鐵架台
用於固定和支持各種儀器,一般常用於過濾、加熱等實驗操作。鐵架台由鐵架台、鐵圈、鐵夾組成。在鐵架台夾持玻璃儀器時,要在鐵夾與玻璃器具間墊紙和布,以防夾碎。使用鐵架台的操作順序是由下至上,逐個固定。
10、蒸發皿
用於蒸發、濃縮溶液和給固體加熱的容器,可用坩堝鉗夾持,放在三角架上直接加熱,盛放的液體量一般應少於容積的2/3。
11、集氣瓶
用於收集或貯存少量氣體,進行物質和氣體之間的反應。
注意事項:
①不能用於物質的加熱。
②充入氣體後應當蓋上毛玻璃片、以防氣體逸出。
③如果在集氣瓶中進行的燃燒實驗,反應後有固體生成時,事先應在集氣瓶中加少量水或在底部鋪少量細砂。
12、葯匙
取用粉末狀或小顆粒狀的固體葯品。
注意事項:
①取完一種葯品後,要立即擦拭乾凈,以便再取另一種葯品。
②取葯量多時用大匙,取葯量少時用小匙。
13、漏斗
用於制過濾器,向小口容器中傾注液體。
注意事項:
不能加熱,也不能向其中傾倒熱的液體,以防炸裂。
14、長頸漏斗
在氣體發生裝置中用於向反應器中加註液體。
使用注意事項:
長頸漏斗下端管口必須伸入液面以下,以防止所制氣體從長頸漏斗的上口逸散。